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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门窗钢化玻璃使用的要求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www.bjmy2z.cn/gaokao
2021-03-03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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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日发(作者:严格责任原则)



建筑物哪些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类别:政策法规




建筑物哪些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高秀英


撰文解读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建筑安全玻


璃管理规定》的实施旨 在有效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


流通、使

用和安装,


受到各方的关注,


正在为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发挥 着积极作用。


经过几个月的实施,


仍有部分相关单位在条款的理 解上还不够明晰。


为此,


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高秀英处长撰< /p>


文,对《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部分条文进行解读。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


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


夹层玻璃及由钢化


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 安全中空玻璃等。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


、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p>








解释: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即满足

< p>
GB



T9963



1998


《钢化玻璃》


< br>GB17841



1999


《幕 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



BG9962

< br>-


1999


《夹层玻璃》


的产品 。


安全中空玻璃是指组成安全中空玻璃的两片或多片玻璃应都是


安全玻璃。


单片半钢化玻璃因碎片过大,


破坏时不具有安全性,


夹丝玻璃因不能满足霰弹袋


试验、落球试验的要求,都不属于安 全玻璃之列。





第六条



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一)


7


层及


7


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解释:本 规定所指外开窗,指的是合页(铰链)


或轴装在窗的左右侧、或上下侧,可以向外开启的 窗。





( 二)面积大于


1.5m2


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


500mm


的落地窗;





解释:


本 规定所指窗,


也包含建筑物内部的墙或隔断上的窗;


玻璃底边指 的是玻璃在框


架中装配完毕,玻璃的透光部分与玻璃安装材料覆盖的不透光部分的分界线 。





(三 )幕墙(全玻幕除外)


;解释:本规定所指幕墙,是由支撑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的、


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或装饰性结


构;全玻幕是指由玻璃肋和玻璃面板构成的玻璃幕墙。





(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 天窗、采光顶)


、吊顶;





解释:


本规定指各种倾斜安装以及水 平安装的玻璃,


只要该玻璃破碎后存在坠落的可能


性,而玻璃的 下方存在人员通行的可能性,应使用夹层安全玻璃。








(八)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解释:


本规定是指玻璃下方悬空,< /p>


玻璃起承受人员行走作用的玻璃板应使用夹层安全玻


璃;玻璃下方 不悬空的玻璃地面不在此列。




< /p>


(九)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解释:本规定应符合


J GJ113



2003



9



《水下用玻璃要求》







(十)


公共建筑


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解释:本规定所指 包括:



1


)门玻璃;



2



安装在门上方的玻璃;



3



安装在 门两侧的玻璃,


其靠近门道开口的竖直边与门道开口的距


离小于


300mm






(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解释:本规定是指《建筑玻璃应用 技术规程》


JGJ113


和《玻璃幕墙



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


所称的部 位。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 p>
发改运行


[2003]21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委(发展改革委 ),经贸委(经委),


建设厅(建委)、质检局、工商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加强建筑安全 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特制定了《建筑安


全玻璃管理 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附: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


筑安全玻璃应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 品质


量法》,制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 br>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


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 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第三条



国内所有从事建筑安全玻璃生产、进口、销售和建筑物建设、设计、安装、施工、监


理单位,应执行本规定要求。





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城市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的新建 、扩建、改造、装修及维修工程


等构筑物,应按本规定要求使用安装安全玻璃。





第四条



国家质检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分别负责对建筑安全玻璃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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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更新与2021-03-03 03:25,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jmy2z.cn/gaokao/695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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