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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华南理工大学
2010
年度共青团先进
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团委(团总支)
:
一年来,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
紧紧把握共青团工作
的大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
届五中全会、共青
团十六大、中央
16
号文件、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在学校党
委和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学校建设高
水平大学、实现跨越
式发展的中心工作,按照思想建设抓契机、组织建设成规范、校
p>
园文化活动树品牌、科技创新出成果的工作思路,在团的思想建
设和
组织建设,校园文化活动、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社会实践与
志愿服务等工作中,创造性地
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为创建优良学
风做出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
体和先进
个人。为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
和各级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
建和谐华工、和
谐广东奉献青春力量,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
新台阶,
学校团
委决定于近期开展华南理工大学
2010
年度共青团
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团委、表扬团委、
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十大
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办法
1
.先进团委、表扬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
秀共
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详见《
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
/p>
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
。
2
p>
.学校成立“十大团员标兵”评审委员会,对“十大团员标
兵”候选
人的推荐、风采展示、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公示进行
组织统筹(具体评审标准另行通知)
。
三、评选时间安排
1.
总结自评阶段:
4
月
1
p>
日-
4
月
11
p>
日
要求
:
(
1
)各团委必须组织召开本单位全
体共青团干部会议,
认真学习领会评选文件精神;
(
2
)各团委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让全体共青团
员了解评选工作,积极参与评选;
(
3
)各团支部必
须召开团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支部评审小组,负责本支部评审工
作。小组成员必须包括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等支委以及普通团员。
2.
学院评审及公示阶段:
4
月
12
日-
1
6
日
要求:
(
1
)对于所有推选的先进集体及个人,学院团委必须
通过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向全院师生公示推选结果;
(
< br>2
)对于有
异议的结果,学院团委必须秉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进行调查了解,
有错则改,无错则必须解释清楚;
(
3
)学院团委必须保证举报人
情况的保密性。<
/p>
3.
上交推选结果阶段:
4
月
17
日前
要求:
(
1
)先进集体、个人申报材料必须齐全;
(
2
)所有申
报材料必须按照汇总表顺序排列;
(<
/p>
3
)以学院为单位上交材料,
统一交至校
团委办公室,必须按时上交以免影响评审进程。
4.
学校团委评审阶段:
4
月
18
日-
22
日
要求:
(
1
)学校团委组织部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所有申报集体、
个人进行资格评审;
(
2
)学校团委召开常委会讨论决定评审结果。<
/p>
5.
学校公示阶段:
< br>4
月
23
日-
< br>26
日
要求:
(
1
)学校团委将通过《世纪青年》网站、百步梯网站
进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公示;
(
2
)学校团委将对有异议的
结果进行调查,若发现弄虚作假,追
究当事人及团委书记责任。
6.
总结
表彰阶段:
4
月底
四、评选工作具体要求
1.
各团委必须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宣传发
动、组织、评选等工作;
2.
评选过程必须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3.
各团委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评选名额推选候选集体或
个人;
4.
先进集体(团委、团支部)必须
递交参评申请,否则没有
资格参加先进集体评选;
5.
务必按照评选时间安排做好各项评选工作。
联
系
人:雷育胜
杨杰
联系电话:
、
22236668
工作邮箱:
j2tw@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二
〇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评选
共青团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抄
送: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
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各
学院党委
(
党总
支
)
,南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
(共印
80
份)
附件
1:
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组织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
第一部分
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组织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此评选办法依据《团章》等有关条例,结合《华南理工大学基
层团委
(团总支)和团支部基本工作规范》
,于每年
4
月份,在我校共青团组织中
进行“先进团委”<
/p>
、
“五四红旗团支部”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委的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
参照《华南理工大学基层团委年度工作考核评分表》<
/p>
(附件二)
,由各
基层团委(团总支)先
行自评,将自评结果报送校团委,同时填写先进团
委申报表(附件三)
< br>,最终由校团委常委会参照各基层团委(团总支)自评
情况评定,分别授予“先进
团委”
、
“表扬团委”称号。
(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条件
1
.组织建设
(
1
)
组织机构健全,集中换届工作规范,团支委全部符合任职资格,
支委分工明确,热爱本职
工作,富有责任心。
(
2
)严格遵守有关制度,支部组织生活、团员证管理、团员年度团籍<
/p>
注册、团费收缴、团务记录等工作执行正常。
2
.团员管理
(
1
)
团干、团员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团章》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校
、学院的各项活动,体现出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
用。
(
2
)
无一名团员受纪律处分。
(<
/p>
3
)班风、学风端正,互帮互学,遵守纪律,必修课程的学习成绩
不
及格率(不及格人次
/
考试总人次)
低于
5%
。
3
.支部活动
(
1
)
建立党章学习小组,
“推优入党”工作有成效。
(
2
)
团内宣传工作有阵地,支部网页建设好。
(
3
)每个团员青年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含社
会实践活动)
。
4
.素质拓展工作
(
1
)团支部能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且富有成效
的团活动,支部有凝
聚力。
(
2
)
素质拓展工作规范,科技创新工作有成效,校园文化活动有特色。
二、评选比例
1
.
“先进团委”
:全校评选
8
个单位;
“表扬团委”
:全校评选
8
个单位。
2
.
“先进团支部”
:支部总数在
8
个以下(不含
8
个)的单位可申报
1
个支部,支部总数在
8
-
16
个(不含
16
个
)的单位可申报
2
个支部,支部
总数在
16
-
24
个
(不含
24
个)的单位可申报
3
个支部,支部总数在
24
-
< br>32
个(不含
32
个)的单位可
申报
4
个支部,支部总数在
32
-
40
个(不含
40
个)的单位可申报
5
个支部,支部总数
在
40
个(含
40
个)以上的单位
可报
6
个。
三、
“先进团支部”评选程序
1
.学习自评: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对照条件,总
结支部工作,递
交书面申请。
2
.评议推荐:各基层团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由申报的团支部进行工
< br>作介绍,集体评议推荐“先进团支部”候选名单。
3
.
上报材料:
基层团委综合推选意见
,
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批准后,
指导候选团支部填写《华南理
工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三)
,并附
< br>上支部工作总结、
《华南理工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
,填
写《华南理工大学
团内评优汇总表》
(附件七)
,报校团委组织部审批。
4
.审核评比:校团委组织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报校团委常委会讨
论确定表彰
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
< br>.表彰奖励:在青年月期间,校团委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荣誉称号
的集体进行表
彰。
四、奖励办法
1
.对
“先进团委”
、
“表扬团委”和“先进团支部”颁发奖状或奖牌,
并
奖励“先进团委”活动经费
800
元,
“表扬团委”活动经费
500
元,
“先
进团支部”活动经费
200
元。
2
.获奖结果将作为团史资料保存。
五、其他事宜
1
.教工团委、后勤集团团
总支、附中团总支的评优办法可参照本办法
制定。
2
.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第二部分
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此评选办法依据《团章》和《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组织
及学生团员奖
惩规定》等有关条例,结合我校团工作的实际,于每年
4
月份,在我校团
员青年中进行“优秀共青团员”
、
“优秀共青团干部”
、
“十大共青团员标兵”
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凡当年在我校注册的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均有资格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
.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团章》
,模范履行团员义务,
关心和支持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活
动。
2
.积极参加校、学院
、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校风学风建设中具
有主人翁精神且表现突出。
3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年综合测评
总积分居所在团支部前
32%
,
且所有
必修课程没有重修。
4
.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
5
.遵纪守法,无违纪现象。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p>
除必须具备上述“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条件外,还应符合如下条件:
1
.严格遵守《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干部条例》
p>
。
2
.
严格要求自己,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
工作中以身作则,积极
肯干,完成校、学院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
.
善于调动广大
团员青年的积极性,
团结同学,
作风正派,
严于律已。
4
.
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