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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轮动平衡机检定规程
(JJG 010-1996
国家交通部
1997.1
实施
< br>)
车轮动平衡机检定规程
(试行)
Wheel
Dynamic Balancer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门计量检定规程
JJG
(交通)
010-96
代替
JJG
(交通)
010-93
本检
定规程适用于新制造(含进口),使用中和修理后的车轮动平衡机(简称平衡机)的检定。
一
概
述
平衡机一般是由机电转换系统将
不平衡量转换为电信号,通过电测系统测量与计算,最后由仪表显
示出来。它可对车轮的
两侧校正平面上的不平衡量进行检测。
二
技术要求
1
一般要求
1.1
平衡机应有清晰的铭牌,标明规格型号和最大平衡质量等。
1.2
指针式显示,表盘清晰,指针摆动平衡。
1.3
数字式显示,显示应清晰完整,配有打印装置时,打印结果应清晰,并与显示数字相一致。
1.4
< br>各开关、旋钮、按键功能正常,操作灵活可靠,应有明显文字或符号标志。
2
最小可达剩余不平衡
e
值应符合平衡品质量等级
G16
、
G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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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分离比不大于
1
:
8
。
4
重复性误差不大于
0.3Oe
。
5
在平衡机上施加
1Oe
的试重时相位允许误差±
l5
°。
< br>
三
检定条件
6
环境条件
6.1
环境温度
0-30
< br>°
C
6.2
相对湿度应小于
85%
6.3
电源电压波动量不应超过额定值的±
10%
6.4
检定现场周围应无强烈的振动源和高频信号干扰。
7
检定用器具
7.1
架盘天平一架,称量范围
0.2kg
;
7.2
砝码:克、毫克组各
1
套(
M
2
级);
7.3
专用检定装置
7.3.1
标准检定转子(见附表
1
);
7.3.2
试重
1
组(见附录
2
)。
四
检定项目与检定方法
8
一般要求的检定
通过
目测,手感进行,其结果应符合第
1
条要求。
< br>
9
最小可达剩余不平衡量的检定
9.1
准备
9.1.1
选择一个质量约为平衡机允许平衡
最大质量三分之一的标准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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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选择平衡转速。
9.1.3
e
值的确定
根据车轮最大工作转速,由附录
3
图
2
确定<
/p>
e
per
(
g<
/p>
·
mm/kg
),再由公式(
1
)计算
e
值:
e=me
per
/2R
(
1
)
<
/p>
式中:
m--
标准转子的质量(
kg
);
R--
标准转子的校验半径(
mm
);
e
per
--
许用剩余比不平衡量(<
/p>
g
·
mm/kg
)。
e
值计算举例:
选定
车轮最大工作转速
n=200Or/min
,由附录
3
图
2
对应于
G16
可查得:
e<
/p>
per
=80g
·
mm/kg
转子质量
m=40kg
转子半径
R=279mm
对应于标准转子每试验平面的不平衡量
e=40
×
80/2
×
278=5.7g
9.1.4
装上标准转子,按平衡机使用说明
书要求调整好平衡机。启动平衡机,将标准转子平衡到剩余
不平衡量
1.0 e
以下。
9.2
在标准转子任意两个非试验平面上
同时分别加上相等于试验平面上(
10-20
)
e
的试重,两试重的
相对位置不允许同相或反相。
p>
9.3
按平衡机规定的程序和平衡转速在两个试验平面上,根据平衡机读数进行不超过四次的启
动平衡
(允许现场称试重),并作好记录。
9.4
用两个
1Oe
的试重依次同相地分别加在左右校正试验圆周的螺孔内,
位置是
0
°,
30
°,
60
°,
90
°,
120
°,
150<
/p>
°,
180
°,
210
°,
240
°,
270
°,
300
°,
330
°(或
0
°,
45
°,
90
°,
135
°,
180
°,
225
°,
270
°,
315
°),顺序任意(每次启动只允许
一次读数)。
9.5
A
i
的算术平均值互和
Ao
分别按公式(
2
)及(
3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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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3
)
<
/p>
式中:
A
i
--
12
点(或
8
点)中任意一点的读数值
;
--12
点(或
8
点)读数的算术平均值;
Ao--
相当于在某端面已加上
1e
的试重时仪表相应的读数值(其中
le
为平衡精度标称值)。
9.6
A
i
的所有读数符合公式(
4
)要求时,则最小可达剩余不平衡量应符合第
2
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