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
(
试行)
》
和
《普
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普通高
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普通高中新
课程改革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全面落实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素
质教育。在课程设置上,
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按照必修课程统一安排、选修课程自主选
择的基本思路,构建具有吉林特色、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课程体
系。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是:
1
.科学性原则。遵循教育发展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从我省
社会
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基础教育改革实际出发,按照不同学习
领域、科目和模块的特点和必
修、选修的具体要求,依据各学科
课程标准,合理设置和安排课程内容。
2
.
系统性原则。
全面实施教育部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
(实验)<
/p>
》
,
整体构建普通高中阶段学习领域、科
目和模块三个层次的课程,
整体设置和安排必修和选修课程,构建相互衔接、层次递进、
具
有吉林特色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3
.均衡性原则。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
育
,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精神,为学生发展和学校发展
- 1 -
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在达到国家课程方案和
课程标准所规
定的基本要求基础上学有所长,促进普通高中学校
在均衡发展的基础上呈现办学特色。<
/p>
4
.实效性原则。充分考虑我省不同地
域学校在办学条件和
教育教学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从普通高中的整体水平和大多数普
p>
通高中的实际情况出发,尊重普通高中在新课程实验中的主体地
位,
激发和调动学校实施新课程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普通高
中均能够顺利推进课程改革实
验工作并取得实效。
二、培养目标
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通高中应全面落实国家确
定的
基础教育培养目标。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过程中,要特别
强调以下具体培养目标:
p>
1
.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
值观;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
中国共产党,自觉维护国家尊严
和利益,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弘扬民族精神,有为
民族振
兴和社会进步作贡献的志向与愿望;
< br>3
.具有民主与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维护社
会正义,自觉行使公民的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对自己的行为
负责,具有社会责任
感;
4
.具有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
,掌握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基
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会收集、判断和处理信息,具有初步
的科
学与人文素养、环境意识、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 2 -
5
.具有强健的体魄、顽
强的意志,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
和审美情趣,初步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职业意识、
创业精神和
人生规划能力;
6
.正确认识自己,尊重他人,学会交流与合作,具有团队精
神,理解文
化的多样性,初步具有面向世界的开放意识。
三、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新课程结构分三个层次,即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
1
.学习领域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
学、
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2
.科目
每
一学习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
域共包括:语文、外语(英语、
日语、俄语)
、数学、思想政治、
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
物、艺术(或音乐、美术)
、体育与
健康、技术(包括信息技术
和通用技术)共
12
或
13
个科目,其
中艺术、技术是新增设的科目。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
种外语。
3
.模块
每
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
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
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
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
习单元。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 3 -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
分描述学
生的课程修习状况。
课程设
置与学分分配详见附表
1
。
五、教学时间安排及学分管理
(一)学年教学时间
1
.每学年
52
周,其中教学时间
40
周,社会实践
1
周,假期
p>
(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
11
周。
2
.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
每段
10
周,
其中<
/p>
9
周授课,
1
周
复习考试。
(二)模块教学时间
1
.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
生物、技术等科
目的
1
个模块教学时间为
36
课时,一般每周安排
4
课时(持续
1
个学段)或
2
课时(持续
1
个学期)
。
2
.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
< br>1
个模块教学时
间为
18
课时,一般每周安排
2
课时或
1
课时。
3
.
学校可以结合师资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按学期安排各模
块课程。
(三)周教学时间
<
/p>
1
.每周按
5
天
安排教学。
2
.原则上每周按
35
课时安排教学。
(四)课时
1
.原则上每个课时的时长为
45
分钟。
- 4 -
2
.有条件的学校可
积极开展长短课时相结合的实验。
(五)综合实践活动
1
.综合实践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共
23
学分
。其中,
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三年共计
270
< br>课时,
15
学分,高一、高二年
级各安排
6
学分,高三年级安排
3
p>
学分;每个学生在三年内至少
完成
3
个研究性学习课题。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由学校根据各学
段课时总数合
理安排,可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
2
.学生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
1
周的社会实践(包括军训、参<
/p>
观、考察、生产劳动等)
,获得
2
学分。建议学校在高一年级、高
二年级和高三年级各安排
1
周。
3
.学生三年中必须参加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
并获
得相关证明,获得
2
学分。鼓励学
生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走进
社区,融入社会,参与社区服务。
(六)学分管理
1
< br>.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
2
学分(其中体
育
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
18
课时,相当于
1
学分)
。
学分由学校认定。技术的
8
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
用技术各占
4
学分。
2
.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
/p>
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获得
116
个必
修学分(包括综合实践活
动的
23
学分
)
和
28
分以上的选修学分
(其中,
选修Ⅱ至少获得
6
学分)
,总学分达到
144
方可毕业
。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
- 5 -
展的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课,获得更多学分。
六、课程实施建议
(一)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全面把握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统筹做好
学分分配和课程
安排。
本方案中的课程安排指导表
(见附表
2
、
附
表
3
、附表
4
)是我省各普通高中进行课
程安排和学分管理的基本
依据。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学校课程表》并认真
组织实施。
高三年级下学期除了安排
各科目选修模块和学校自主开设选
修模块外,仍应安排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
等活动时
间。
各地和学校可根据实际
情况对有关科目必修模块的安排顺序
进行调整。
(二)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开齐必修模块,逐步开
全选修模块
各学校必须开齐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必修模块,同时要
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逐步开全各学科课程
标准所规
定的选修模块,为学生有效地选择课程提供保障。
各地和学校
必须确保学生每天在校
1
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每周至少
1
课时的班团活动时间。
(三)积极开设学校选修课程,体现学校教育教学特色
各学校应结合实际情况,
积极开设丰富多样的学校选修课程,<
/p>
- 6 -
突出创新性、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和选择性,并
达到模块教
学的基本要求,体现办学特色。
< br>各市(州)
、县(市、区)应认真总结普通高中学校选修课程
开发经验并加以推广,引导所有普通高中都能够按照新课程方案
的要求,自主开设学
校选修课程,满足学生选修的需要。
(四)准确把握课程特点,开设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要通过研究性学习、
社区服务、社
会实践等课程,引导学生关注生活与社会,增强社
会责任感,提高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
、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
的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创新与实践的能力。
研究性学习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索性学习为基础,学生从生
活和社会实践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通过亲身实践获取直接经
验,养成科学精
神和科学态度,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提高综合
能力。教师要组织、参与和指导研究性学
习。
(五)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引导学生制定修习计划
学校应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引导学生根据自
身实际对课程内
容、学习方式和学习数量进行选择,避免学生选
课的盲目性。学校在学生选课前应及时提
供课程设置说明和选课
指导手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并与学生<
/p>
建立相对固定的联系。学校要鼓励学生在感兴趣、有潜能的方面
选
修更多的模块,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学生可跨班级、跨年级
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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