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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市(州)
:湘潭市
填表单位(公章)
: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
填表日期:
2011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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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事项编号
国有出让建设用地超出红线占地许可
43030000621
4771A21000
办件类型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是否前置审批
是否联合审批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事项类型
许可对象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转报单位
牵制审批单位
联合单位
特别程序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子项名称
子项编号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他办事服务事项
法人和公民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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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许可依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6
、湖南省城镇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条例
7
、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8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
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
9
、招标拍卖挂
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许可数量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许可条件
■是
□否
按相关法律规定收取
湘潭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湘潭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湘政发
[2008]5
号文件)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受
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因工作复杂,所需审批程
序较多,无法压缩期限)
1
、单位或
个人的申请报告——《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使用条件申请书》、委托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
2
、市规划部门调整审批的红线图,总平面图或建筑红线图
(复印件)
3
、规划建设用地许可证(原件)
4
、原出让宗地出让合同(复印件)
5
、宗地示意图(原件)
6
、超占土地权属资料
7
、不同土地使用条件下现时土地评估报告及备案书;
8
、公民、法人或组织机构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公民身
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明)。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局政务大厅总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
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
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
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
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
、申请
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国土资源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
请;
3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
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5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
为受理;
5
、申请材料属于本行政机
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
当受理行
政许可申请;
许可程序
6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均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三)时限:即时
二、经办
1
、岗位责任人:地产科工作人员;
2
、岗位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
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到现场进行查勘,并拟定土地出让方案报科室领导审核;
3
、时限:
7
个工作
日。
三、审核
1
、岗位责任人:地产科科长、分管地产工作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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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岗位职责:对拟出让方案进行审定;
3
、时限:
4
个工作日。
四、集体会审
1
、岗位职责:经审核通过后报局例会集体会审研究决定,招标、拍卖和
挂牌项目进一步经市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协调决策委员会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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