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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2012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www.bjmy2z.cn/gaokao
2021-02-27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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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7日发(作者:卡夹)



1







1.0.1



为了在地基处理的设计和 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地基处理的设计、施工和质量检验。




1.0.3



地基处理除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外,尚应做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



源等。




1.0.4



建筑工程地基处理除应执 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经



处理后的地基计算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


的有关规



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地基处理



ground treatment



提高地基强度,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2.1.2



复合地基



composite foundation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形成的由地 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 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



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换填垫层



cushion



挖去表面浅层软弱土 层或不均匀土层,回填坚硬、较粗粒径的材料,并夯压密实形成的垫



层。



2.1.5



加筋垫层



reinforced cushion



在垫层材料内铺设单层或多层水平向加筋材料形成的垫层。



2.1.6



预压地基



preloading foundation



对地基进行堆载预压或真空预压、或联 合使用堆载和真空预压,形成的地基土固结压密后



的地基。



2.1.7



堆载预压



drift preloading



对地基进行堆载使地基土固结压密的地基处理方法。



2.1.8



真空预压



vacuum preloading



通过对覆盖于竖井地基表面的不透气薄 膜内抽真空排水使地基土固结压密的地基处理方



法。



2.1.9



压实地基



compacted foundation



利用平碾、振动碾或其它碾压设备将填土分层密实的处理地基。



2.1.10


夯实地基


rammed foundation



反复将夯锤提到高处使 其自由落下,给地基以冲击和振动能量,将地基土密实的处理地基。



2.1.11


挤密地基


compaction foundation



利用横向挤压 设备成孔或采用振冲器水平振动和高压水共同作用下,将松散土层密实的处



理地基。



2.1.12



砂石桩复合地基



sand- gravel columns composite foundation



将碎石、砂或砂石挤压入已成的孔中,形成密实砂石增强体的复合地基。



2.1.13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



cement fly ash-graval pile composite foundation



由水泥、粉煤灰 、碎石等混合料加水拌合形成增强体的复合地基。



2




2.1.14



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



rammed cement-soil pile composite foundation



将水泥和土按比例拌合均匀,在孔内分 层夯实形成增强体的复合地基。



2.1.15



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



cement deep mixing composite foundation



以水泥作为固化剂的主要材料,通过深层搅拌机械,将固化剂和地基土强制搅拌形成增强



体的复合地基。



2.1.16



旋喷桩复合地基



jet grounting composite foundation


< br>高压水泥浆通过钻杆有水平方向的喷嘴喷出,形成喷射流,以此切割土体并与土拌合形成

< br>


水泥土增强体的复合地基。



2.1.17



土桩



、灰土桩复合地基



compaction columns composite foundation



用素土、灰土填入孔内分层夯实形成增强体的复合地基。



2.1.18



注浆加固



grounting consolidation



将水泥浆或其它化学浆液注入地 基土层中,增强土颗粒间的联结,使土体强度提高、变形



减少、渗透性降低的加固方法。



2.1.19


微型桩



micro pile



用桩工机械或其他小型设备在土中形成直径不大于


30cm


的桩。



2.2



符号




2.2.1


作用和作用效应



P


k



——< /p>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力值;



P


c



——


基础底面处土的自重压力值;



2.2.2


抗力和材料性能



D


r



——


砂土相对密实度;



e


——


孔隙比;



f


ak



——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


pk



——


桩体单位截面积承载力特征值;



f


sk



——


桩间土的承载力特征值;



f


spk



——


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



I


p



——


塑性指数;



q


p



——< /p>


桩端地基土的承载力特征值,桩端端阻力特征值;




q


s



——


桩周土的侧阻力特征值;



R


a



——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U


——


固结度;



w


op



——



最优含水量




?



——



压力扩散角;



?


c



——


压实系数;



?



d



——


干密度。



?


2.2.3



几何参数




A


——


基础底面积;



A


e



——



一根桩承担的处理地基面积;



A


p



——


桩的截面积;



b


——


基础底面宽度;


d


——


桩身直径;



d


e



——< /p>


一根桩分担的处理地基面积的等效圆直径、有效排水直径;



l


——


基础底面长度,桩长;



m


——


面积置换

率;



s


——


桩间距;




z


——



基础底面下换填垫层的厚度;



3


基本规定



3.0.1



在选择地基处理方案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l


搜集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上部结构及基础设计资料等;



2



根据工程的要求和采用天然地基存 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地基处理的目的、处理范围和处




后要求达到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等;



3



结合工程情况,了解当地地基处理 经验和施工条件,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尚应了解




他地区相似场地上同类工程的地基处理经验和使用情况等;



4



调查邻近建筑、地下工程和有关管线等情况;



5



了解建筑场地的环境情况。



3.0.2



在选择地基处理方案时, 应考虑上部结构、基础和地基的共同作用,并经过技术经济比


较,



选用处理地基或加强上部结构和处理地基相结合的方案。




3.0.3



地基处理方法的确定宜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根据结 构类型、荷载大小及使用要求,结合地形地貌、地层结构、土质条件、地下水特


征、



环境情况和对邻近建筑的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初步选出几种 可供考虑的地基处理方


案,



包括选择两种或多种地基处理措施组成的综合处理方案;



2



对初步选出的各种地基处理方案, 分别从加固原理、适用范围、预期处理效果、耗用材


料、



施工机械、工期要求和对环境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对比,选择最佳的地基处


理方



法;



3



对已选定的地基处理方法,宜按建 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和场地复杂程度,在有代表性




场地上进行相应的现场试验或试验性施工,并进行必要的测试,以检验设计参数和处理效


果。



如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查明原因,修 改设计参数或调整地基处理方法。



3.0.4



经处理后的地基,当按地 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而需要对本规范确定的地基承




力特征值进行修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宽度的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应取零;



2



基础埋深的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应取


1.0




对具有胶结强度的增强体复 合地基尚应根据修


正后的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进行桩身强度



验算。



3.0.5



经处理后的地基,当在受 力层范围内仍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验算下卧层的地基承载力。




3.0.6



按地基变形设计或应作变形验算且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应对处理后的地




进行变形验算。




3.0.7



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当建造在处理后的地基上时,应进行




基稳定性验算。




3.0.8



存在较弱夹层地基处理设计时,对软塑、流塑状态的土层不仅应验算竖向力的作用效应,





还应验算水平力作用效应:对液化土层应验算地震作用效应。



3.0.9



复合地基设计的地基承载 力验算,除满足轴心荷载作用要求外,还应满足偏心荷载作用要




求。




3.0.10



处理后的地基整体稳定 分析可采用圆弧滑动法,其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1.30


。散体加


< br>固材料的抗剪强度,可按加固体的密实度通过试验确定;胶结材料对整体稳定的作用可按材料



面的摩擦考虑。




3.0.11



刚度差异的整体大面积 基础地基处理宜根据结构



基础



地基共同作用进行承载力和变



形验算。




3.0.12



采用多种地基处理方法 综合使用的地基处理工程验收检验时,处理地基的综合安全系数



不应小于


2.0





3.0.13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的规定。




3.0.14



对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


规定需要进行地基变形计算的建



筑物 或构筑物,经地基处理后,应进行沉降观测,直至沉降达到稳定为止。




3.0.15


地基处理采用的材料,应根据场地环境类别符合有关标准耐久性设计的要求。




3.0.16


施工技术人员应掌握所承担工程的地基处理目的、加固原理、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等。



施工中应有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和监测,并做好施工记录。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 时会同有



关部门妥善解决。施工过程中应进行质量监理。施工 结束后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质量



检验和验收。





4


换填垫层



4.1


一般规定




4.1.1



换填垫层适用于浅层软弱土层或不均匀土层的地基处理。




4.1.2



换填垫层根据换填材料不同可分为土、石垫层和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垫层。




4.1.3



换填垫层的厚度应根据置换软弱土的深度以及下卧土层的承载力确定,厚度不宜小于




0.5m


,也不宜大于


3m




4.1.4


应根据建筑体型、结构特点、荷载性质、场地土质条件、施工机械设备及填料性质和来

< br>


源等进行综合分析,进行换填垫层的设计和选择施工方法。



4.2


设计



4.2.1



垫层可选用下列材料:



1


砂石。宜选用碎石、卵石、角砾、圆砾、砾砂、粗砂、中砂或石屑,应级配良好,不含植



物残体、垃圾等杂质。当使用粉细砂或石粉时,应掺入不少于总重


30%


的碎石或卵石。砂石的



最大粒径不宜大于


50mm


。对湿陷性黄土地基,不得选用砂石等透水材料。



2


粉质粘土。土料中有机质含量不得超过


5%


,亦不得含有冻土或膨胀土。当含有碎石时,其



粒径不宜大于


50mm


。用于湿陷性 黄土或膨胀土地基的粉质粘土垫层,土料中不得夹有砖、瓦



和石块。



3



灰土。体积配合比宜为


2



8



3



7


。土料宜用粉质粘土,不宜使用 块状粘土和砂质粉土,



不得含有松软杂质,并应过筛,其颗粒不得大于



15mm


。石灰宜用新鲜的消石灰,其颗粒不得



大于


5mm




4



粉煤灰。可用于道路,堆场和小型 建筑,构筑物等的换填垫层。粉煤灰垫层上宜覆土


0.3




0.5m


。粉煤灰垫层中采用掺加剂时,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性能及适用条件。作为建筑物地基垫层



的粉煤灰应符合有关建筑材料标准要求。粉煤灰垫层中的金属构件、管网宜采 取适当防腐措施。



大量填筑粉煤灰时应考虑对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影响。



5


矿渣。垫层使用的矿渣是指高炉重矿渣,可分为分级矿渣、 混合矿渣及原状矿渣。矿渣垫层



主要用于堆场、道路和地坪, 也可用于小型建筑,构筑物地基。选用矿渣的松散重度不小于


11kN




m


3


,有机质及含泥总量不超过


5%


。设计、施工前必须对选用的矿渣进行试验,在确认其性



能稳定并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使用。作为建筑物垫层的矿渣应符合对放射性安全标准的要 求。



易受酸、碱影响的基础或地下管网不得采用矿渣垫层。大 量填筑矿渣时,应考虑对地下水和土



7




壤的环境影响。



6



其他工业废渣。在有充分依据或成 功经验时,也可采用质地坚硬、性能稳定、透水性强、




腐蚀性的其他工业废渣材料,但必须经过现场试验证明其经济效果良好及施工措施完善方


能应



用。



7



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垫层所用土工合 成材料的品种与性能及填料的土类应根据工程特性和地



基土< /p>


条件,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GB 50290


的要求,通过现场试验



后确定其适用性。



作为加筋的土工合 成材料应采用抗拉强度较高、受力时伸长率不大于


4%



5%


、耐久性好、



抗腐蚀的土工格栅、土工格室、土工垫或土工织物等土工合成材料;垫层填料宜用碎石、角


砾、砾砂、粗砂、中砂或粉质粘土等材料。当工程要求垫层具有排水功能时,垫层 材料应具



有良好的透水性。



在软土地基上使用加筋垫层时,应满足建筑物稳定性和变形的要求。



4.2.2



垫层的厚度应根据需置换 软弱土的深度或下卧土层的承载力确定,并符合下式要求:




p


z



?


p


cz



?


f


az




式中



p


z



——< /p>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垫层底面处的附加压力值(


kPa< /p>


);



p


cz



——


垫层底面处土的自重压力值(


kPa


) ;



f


az



——


垫层底面处经深度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 p>
kPa


)。



垫层底面处的附加压力值



p


z



可分别 按(


4.2.2-2


)和(


4.2.2 -3


)式计算:



条形基础




4.2.2-1









p


z



?








b


?


p


k



?


p


c



?



b


?



2


ztg


?










(< /p>


4.2.2-2






矩形基础








p


z



?









bl


?


p


k



?


p


c



?




?


b



?


2


ztg


?



?


?


l


?



2


ztg


?



?




4.2 .2-3






式中



b


——


矩形基础或条形基础底面的宽度(


m


);


l


——

矩形基础底面的长度(


m


);



p


k



——< /p>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力值(


kPa< /p>


);



p


c



——< /p>


基础底面处土的自重压力值(


kPa


);



8







z


——


基础底面下垫层的厚度(


m

< p>
);



?



——


垫层的压力扩散角(


°


),宜通过试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可按表


4.2.2


采用。




4.2.2





垫层材料的压力扩散角


?




°










换填材料




中砂、粗砂、砾砂、圆砾、角



砾、石屑、卵石、碎石、矿渣




粉质粘土



粉煤灰





灰土




.


一层



加筋




二层及









上加筋



28-38



z


b







0.25






20



30



6



23








0.50





28





25-30






注:


l


)当




b




0.25


,除灰土取


?



28°


、一层加筋取


?




25°


、二层及二层以上加筋取


?




28°



z


外,其它材料均取


?





,必要时宜由试验确定;






2





0.25





b




0.5


时,


?



值可内插求得。



4.2.3



垫层底面的宽度应满足基 础底面应力扩散的要求,可按下式确定:



z


b


???


b


?



2


ztg


?



式中



b


?< /p>


——


垫层底面宽度(


m

< br>);




4.2.3

< p>




?



——


压力扩散角,可按表


4.2.2


采用;当




b




0.25


时,仍按表中




b




0.25


取值。



整片垫层底面的宽度可根据施工的要求适当加宽。


< p>
垫层顶面宽度可从垫层底面两侧向上,按基坑开挖期间保持边坡稳定的当地经验放坡确



定。垫层顶面每边超出基础底边不宜小于


300mm




4.2.4



对于工程量较大的换填垫 层,应按所选用的施工机械、换填材料及场地的土质条件进


行现



场试验,以确定压实效果。




4.2.5



垫层的压实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碎石、卵石、砂夹石、土夹石、中砂、粗砂、砾砂、角 砾、圆砾、石屑、粉质粘土、灰土、



z


z




粉煤灰换填材料的压实标准可按表


4.2.5


选用。




4.2.5


各种垫层的压实标准




施工方法




换填材料类别













压实系数



?



c










碎石、卵石













砂夹石(其中碎石、卵石占全重的


30%



50%




碾压




土夹石(其中碎石、卵石占全重的


30%



50%



振密






0.94



0.97




中砂、粗砂、砾砂、角砾、圆砾、石屑







或夯实





粉质粘土



















c


灰土



粉煤灰



d









0.95





0.90



0.95






注:


l


压实系数



?




为土的控制干密度



?



与最大干密度



?




d


max



的比值;土的最大干密度宜采用击实试验确



定,碎石或卵石的最大干密度可取


2.2t/m




3


2



当采用轻型击实试验时,压实系数



?


c



应取高值,采用重型击实试验时,压实系数



?


c



可取低值;



2.



矿渣垫层的压实指标可按最后二遍压实的压陷差小于


2mm


控制。



4


.2.6



换填垫层地基的承载力应通过现场静载荷试验确定。



4.2.7



对于垫层下存在软弱下卧 层的建筑,在进行地基变形计算时应考虑邻近基础对软弱下




层顶面应力叠加的影响。当超出原地面标高的垫层或换填材料的重度高于天然土层重度时 ,




宜早换填,并应考虑其附加的荷载对建筑及邻近建筑的影响。



垫层地基的变形由垫层自


身变形和下卧层变形组成。换填垫层在 满足本规范第


4.2.2


条、





4.2.3


条和第


4.2.5


条的条件下,换 填垫层地基的变形可仅考虑其下卧层的变形。对沉降要



求严格或垫层厚的建筑,应计算垫层自身的变形。




垫层下卧土层的变形量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 规范》


GB


50007


的有关



规定计算。




4.2.8



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垫层所 用土工合成材料应进行材料强度验算,并符合下列规定:








T


p



T


a




4.2.8-1




式中:


T


p


——


土工合成材料作用力(


MPa


),对于筋材可按下式确定:



T


p



=


p


z


f< /p>


s


/


m


c




4.2.8-2





式中:



f


s



——


筋带的似摩擦系数,由试验确定;



m


c



——


土工合成材料筋材综合影响系数,宜控制在


3-8


之间,一般取


4-6




T


a


————


土工合成材料筋材的允许抗拉强度(


kN/m


)。



4.2.9



加筋垫层的加筋体应设置 在垫层的合适部位。一层加筋时,可设置在垫层的中部;多层



加筋时,首层筋材离基底的距离宜取


0.3


倍垫层厚度,筋材层间距宜取(


0.3-0.6


)倍的 垫层



厚度,且不小于


200mm


。对于土工带加筋,加筋线密度宜为


0.33-0.5


。垫层的边缘应有足



够的锚固长度或锚固措施。



4.3


施工




4.3.1



垫层施工应根据不同的换 填材料选择施工机械。粉质粘土、灰土宜采用平碾、振动



< /p>


或羊足碾,中小型工程也可采用蛙式夯、柴油夯。砂石等宜用振动碾。粉煤灰宜采用平


碾、



振动碾、平板振动器、蛙式夯。矿渣 宜采用平板振动器或平碾,也可采用振动碾。



4.3.2



垫层的施工方法、分层铺 填厚度、每层压实遍数等宜通过试验确定。除接触下卧软



土层 的垫层底部应根据施工机械设备及下卧层土质条件确定厚度外,一般情况下,垫层的分



层铺填厚度可取


200


< p>
300mm


。为保证分层压实质量,应控制机械碾压速度。



4.3.3



粉质粘土和灰土垫层土料的施工含水量宜控制在最优含水量



w


op



±< /p>


2%


的范围内,粉



煤灰垫层的施工含水量宜控制在



w


op



±< /p>


4%


的范围内。最优含水量可通过击实试验确定,也




按当地经验取用。



4.3.4



当垫层底部存在古井、古 墓、洞穴、旧基础、暗塘等软硬不均的部位时,应根据建



筑对 不均匀沉降的要求予以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铺填垫层。



4.3.5



基坑开挖时应避免坑底土层受扰动,可保留约


200mm


厚的土层暂不挖去,待铺填



垫层前 再挖至设计标高。严禁扰动垫层下的软弱土层,防止其被践踏、受冻或受水浸泡。在



碎石或卵石垫层底部宜设置


150



300mm


厚的砂垫层或铺一层土工织物,以防止软弱土层



表面的局部破坏,同时必须防止基坑边坡坍土混入垫层。



4.3.6



换填垫层施工应注意基坑 排水,除采用水撼法施工砂垫层外,不得在浸水条件下施



工,必要时应采用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



4.3.7



垫层底面宜设在同一标高 上,如深度不同,基坑底土面应挖成阶梯或斜坡搭接,并



按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垫层施工,搭接处应夯压密实。



粉质粘土及灰土垫层分段施工时,不得在柱基、墙角及承重窗间墙下接缝。上下两层



的缝距不得小于



5 00mm


。接缝处应夯压密实。灰土应拌合均匀并应当日铺填夯压。灰土夯



压密实后


3d


内不得 受水浸泡。粉煤灰垫层铺填后宜当天压实,每层验收后应及时铺填上层



或封层,防止干燥后松散起尘污染,同时应禁止车辆碾压通行。



垫层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基础施工与基坑回填。



4.3.8



铺设土工合成材料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下铺地基土层顶面应平整,防止土工合成材料被刺穿、顶破;



2


土工合成材料应先铺纵向后铺横向,且铺设时应把土工合成 材料张拉平整、绷紧,严



禁有折皱;



3


土工合成材料的连接宜采用搭接法、缝接法或胶接法,连接 强度不应低于原材料抗拉




强度,端部应采用有效固定方法,防止筋材拉出;



4



应避免土工合成材料暴晒或裸露,阳光暴晒时间不应大于


8


小时。



4.4


质量检验




4.4.1



对粉质粘土、灰土、粉煤 灰和砂石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可用环刀法、贯入仪、静力触


探、



轻型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试验检验;对砂石、矿渣垫层可用重型动力触探检验,并均


应通



过现场试验以设计压实系数所对应的 贯入度为标准检验垫层的施工质量。




4.4.2



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 分层进行,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设下层


土。




4.4.3



采用环刀法检验垫层的施工质量时,取样点应位于每层厚度的



2/3


深度处。检验点数


量,



对大基坑每


50



100 m


2



不应少于


1


个检验点;对基槽每


10



20m


不应少于


1


个点;


每个



独立柱基不应少于


1


个点。采用贯 入仪或动力触探检验垫层的施工质量时,每分层检


验点



的间距应小于


4m





4.4.4



竣工验收采用载荷试验检 验垫层承载力时,每个单体工程不宜少于



3


点;对于大型工



< br>则应按单体工程的数量或工程的面积确定检验点数。在有充分试验依据时也可采用标


准贯



入试验或静力触探试验。




4.4.5



对加筋垫层中土工合成材料应进行如下检验:




1


、土工合成材料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外观无破损、无老化、无污染;



2


、土工合成材料要求张拉平整、无皱折、紧贴下承层,锚固端锚固牢固;



3


、上下层土工合成材料搭接缝要交替错开,搭接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5











5.1



一般规定




5.1.1



预压地基是指采用堆载预 压、真空预压或真空和堆载联合预压处理淤泥质土、淤泥、冲



填土等饱和粘性土地基。



5.1.2



对塑性指数大于


25


且含水量大于


85%


的淤泥,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加固土层



上覆


盖有厚度大于


5m

< p>
以上的回填土或承载力较高的粘性土层时,不宜采用真空预压加固。



5.1.3



预压处理地基应预先通过 勘察查明土层在水平和竖直方向的分布、层理变化,查明透水



层的位置、地下水类型及水源补给情况等。并应通过土工试验确定土层的先期固结压力、孔隙


比与固结压力的关系、渗透系数、固结系数、三轴试验抗剪强度指标以及原位十字 板抗剪强度



等。



5.1.4



对重要工程,应在现场选 择试验区进行预压试验,在预压过程中应进行地基竖向变形、



侧向位移、孔隙水压力、地下水位等项目的监测并进行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


根据试验区获得的监测资料确定加载速率控制指标、推算土的固结系数、固结度及 最终竖向变



形等,分析地基处理效果,对原设计进行修正,并 指导全场的设计与施工。



5.1.5



对堆载预压工程,预压荷 载应分级逐渐施加,保证每级荷载下地基的稳定性,而对真空



预压工程,可一次连续抽真空至最大压力。



5.1.6



对以变形控制设计的建筑 物,当塑料排水带或砂井等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和竖井面以



下受压土层预压所完成的变形量和平均固结度符合设计要求时,方可卸载。对以地基承载力或


抗滑稳定性控制设计的建筑物,当地基土经预压而增长的强度满足建筑物地基承载 力或稳定性



要求时,方可卸载。



5.1.7



当建筑物的荷载超过真空 预压的压力,且建筑物对地基变形有严格要求时,可采用真空




堆载联合预压,其总压力宜超过建筑物的竖向荷载。



5.1.8



采用真空预压或真空和堆 载联合预压时,加固区边线与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等的距离




考虑真空预压对其造成的附加沉降,并根据土质条件、建筑物与管线等设施重要性、对沉 降




敏感性等确定,且不宜小于


20m


。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5.19



当预压时间、残余沉降或工 后沉降不满足工程要求时,可采取超载预压。



5.2



设计










堆载预压



5.2.1



对深厚软粘土地基,应设 置塑料排水带或砂井等排水竖井。当软土层厚度不大或软土层



含较多薄粉砂夹层,且固结速率能满足工期要求时,可不设置排水竖井。



5.2.2



堆载预压处理地基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选择塑 料排水带或砂井,确定其断面尺寸、间距、排列方式和深度;



2



确定预压区范围、预压荷载大小、 荷载分级、加载速率和预压时间;



3



计算地基土的固结度、强度增长、抗滑稳定性和变形。



5.2.3


排水竖井分普通砂井、袋装砂井和塑料排水带。普 通砂井直径可取


300



500


㎜,袋装砂



井直径可取


70


< br>120mm


。塑料排水带的当量换算直径可按下式计算:





5.2.3




式中


,



塑料排水带当量换算直径(


mm


) ;




塑料排水带宽度(


mm


);




塑料排水带厚度(


mm


)。



5.2.4


排水竖井的平面布置应符合如下规定:



1



可采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排列。



2























































=1.05




3











列时,竖井的有效排水直径



与间距



的关系为



=1.13




5.2.5



排水竖井的间距可根据地 基土的固结特性和预定时间内所要求达到的固结度确定。设计



时,


竖井的间距可按井径比



选用(





为竖井直径,对塑料排水带可取



=


)。



塑料排水带或袋装砂井的间距 可按


=15



22

< br>选用,普通砂井的间距可按


=6



8


选用。



5.2.6


排水竖井的深度应符合如下规定:



1



根据建筑物对地基的稳定性、变形要求和工期确定;



2



对以地基抗滑稳定性控制的工程, 竖井深度至少应超过最危险滑动面


2.0m




3



对以变形控制的建筑,竖井深度应 根据在限定的预压时间内需完成的变形量确定。竖井



宜穿透受压土层。



5.2.7



一级或多级等速加载条件下,当固结时间为



时,对应总荷载的地基平均固结度可按下式



计算


:







U



?



?



n




q



?


i



?







t




式中



i


?


1



?


?


p


?


?




?




?


?


T



?


T



?



?


i


i


1


?




?



e



?


?


t


?


e



?


T


i



?



e


?


T


i



?


1



?


?








?



14



?




5.2 .7





时间地基的平均固结度;








级荷载 的加载速率(


kPa/d


);





各级荷载的累加值(


kPa


);























,



分别为第



级荷载加载的起始和终止时间(从零点起算)(



),当计算第





荷载加载过程中某时间



的固结度时,



改为








参数,根据地基土排水固结条件按表


5.2.7


采用。对竖井地基,表中所列



为不



考虑涂抹和井阻影响的参数值。












5.2.7



排水固结



条件
















竖向和向内径



向内径向



排水固结


















竖向排水



固结
















(竖井穿透受



压土层)








说明







参数
















8


?




2











1














8




2




?














F


?


n


n


2






2



n


?


1



ln(


n


)


?



3


n


2



?


1




4


n


2



?












c


h




土的径向排水固结系数





cm



2







8


c






s





c


v




土的竖向排水固结系数





cm



2






?





?



c



2



2


4


H




v




2


F d



n e



h





2


8


c






?



c



h



v





?



2


F d



2





4


H




n



e






s











U


z




双面排水土层或固结应



力均匀分布的单面排水



土层平均固结度





















5.2.8



当排水竖井采用挤土方式施工时,应考虑涂抹对土体固结的影响。当竖井的纵向通水量





与天然土层水平向渗透系数



k


h



的比值较小,且长度又较长时,尚应考虑井阻影响。瞬时加载条



件下,考虑涂抹和井阻影响时,竖井地基径向排水平均固结度可按下式计算:

< p>


15



(5.2.8-1)





(5.2.8-2)



(5.2.8-3)





(5.2.8-4)




(5.2.8-5)



式中




固结时间



时竖井地基径向排水平均固结度;



k


h



天然土层水平向渗透系数(


cm/s


);




涂抹区土的水平向渗透系数,可取




涂抹区直径


与竖井直径





cm/s

< p>
);




的比值,可取< /p>


=2.0



3.0


,对中等灵敏粘性土取低值,




高灵敏粘性土取高值;



< p>
竖井深度(


cm


);


< /p>



竖井纵向通水量,为单位水力梯度下单位时间的排水量(


cm


3


/s


);



一级或多级等


速加荷条件下,考虑涂抹和 井阻影响时竖井穿透受压土层地基之平均固结度



< p>
可按式(


5.2.7


)计算,其中







5.2.9



对排水竖井未穿透受压土 层之地基,应分别计算竖井范围土层的平均固结度和竖井底面




下受压土层的平均固结度,通过预压使该两部分固结度和所完成的变形量满足设计要求。



5.2.10



预压荷载大小、范围、加载速率应符合如下规定:



1



预压荷载大小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对于沉降有严格限制的建筑,应采用超载预压法处


理,



超载量大小应根据预压时间内要求完成的变形量通过计算确定,并宜使预压荷载下受压土


层各



点的有效竖向应力大于建筑物荷载引起的相应点的附加应力。



2



预压荷载顶面的范围应等于或大于 建筑物基础外缘所包围的范围。



3



加载速率应根据地基土的强度确定。当天然地基土的强度满足预压荷载下地基的稳定




要求时,可一次性加载,否则应分级逐 渐加载,待前期预压荷载下地基土的强度增长满足


下一



级荷载下地基的稳定性要求时方可加载。



5.2.11



计算预压荷载下饱和性 粘性土地基中某点的抗剪强度时,应考虑土体原来的固结状态。





对正常固结饱和粘性土地基,某点 某一时间的抗剪强度可按下式计算:




5.2.11




式中




时刻 ,该点土的抗剪强度(


kP


a


);




地基土的天然抗剪强度(


kP


a


);




预压荷载引起的该点的附加竖向应力(


kP


a


);




该点土的固结度;




三轴固结不排水压缩试验求得的土的内摩擦角(


°< /p>


);



5.2.12



预压荷载下地基的最终竖向变形量可按下式计算:





e




?


e




h


s


f



?



?



?



i





n


0


i


1< /p>


i


i


?


1



1


?



e


0




5.2.12




式中




最 终竖向变形量(


m


);





层中点土自重应力所对应的孔隙比,由室内固结 试验


曲线查得;




曲线




第< /p>


层中点土自重应力与附加应力之和所对应的孔隙比,由室内固结试验


查得;





层土层厚度(


m


);




经验系数,对正常固结饱和粘性土地基可取


=1 .1



1.4


。荷载较大、地基土较软 弱时



应取较大值。



变形计算时,可取附加应力与土自重应力的比值为


0.1


的深度作为压缩层的计算深度。



5.2.13



预压处理地基必须在地 表铺设与排水竖井相连的砂垫层,砂垫层应符合如下要求:



1



厚度不应小于


500mm




2



砂垫层砂料宜用中粗砂,粘粒含量不宜大于



3%


,砂料中可混有少量粒径小于



50mm





石。砂垫层的干密度应大于


1.5g/cm


3


,其渗透系数宜大于



10


-2


cm/s




5.2.14



在预压区边缘应设置排水沟,在预压区内宜设置与砂垫层相连的排水盲沟。


5.2.15



砂井的砂料应选用中粗砂,其粘粒含量不应大于


3%










真空预压



5.2.16



真空预压处理地基必须 设置排水竖井。设计内容包括:竖井断面尺寸、间距、排列方式




和深度的选择;预压区面积和分块大小;真空预压工艺;要求 达到的真空度和土层的固结度;



真空预压和建筑物荷载下地基 的变形计算;真空预压后地基土的强度增长计算等。



5.2.17



排水竖井的间距可按本规范第


5.2.5


条选用。



5.2.18



砂井的砂料应选用中粗砂,其渗透系数应大于



10


-2




/s




5.2.19



真空预压竖向排水通道 宜穿透软土层,但不应进入下卧透水层。软土层厚度较大、且以




基抗滑稳定性控制的工程,竖向排水通道的深度至少应超过最危险滑动面

< p>
3.0m


。对以变形控



制的工


程,竖井深度应根据在限定的预压时间内需完成的变形量确定,且宜穿透主要受 压土层。



5.2.20



真空预压区边缘应大于建筑物基础轮廓线,每边增加量不得小于



3.0


m


。每块预压面积

< p>



尽可能大且呈方形。



5.2.21



真空预压的膜下真空度应稳定地保持在



650mmHg


以上,且应均匀分布,竖井深度范围




土层的平均固结度应大于


90%




5.2.22



对于表层存在良好的透 气层或在处理范围内有充足水源补给的透水层时,应采取有效




施隔断透气层或透水层。



5.2.23



真空预压固结度和强度增长的计算可按


5.2.7


条、


5.2.8


条、


5.2.11


条计算。



5.2.24



真空预压地基最终竖向变形可按本规范第


5.2.12


条计算,其中



ξ



可取


0 .8



0.9




5.2.25



真空预压加固面积较大时,宜采取分区加固,分区面积宜为


20000~40000 m


2




5.2.26



真空预压所需抽真空设 备的数量,可按加固面积的大小和形状、土层结构特点,以一




设备可抽真空的面积为


1000


~< /p>


1500m


2



确定。









真空和堆载联合预压



5.2.27



当设计地基预压荷载大于


80kPa


时,应在真空预压抽真空的同时再施加定量的堆载。



524.28


堆载体的坡肩线宜与真空预压边线一致。



5.2.29


对于一般软粘土,当膜下真空度稳定地达到


650mmHg


后,抽真空


10


天左右可进行上部



堆载施工,即边抽 真空,边施加堆载。对于高含水量的淤泥类土,当膜下真空度稳定地达到



650mmHg


后,一般抽真空


20~30


天可进行堆载施工。



5.2.30



当堆载较大时,真空和 堆载联合预压法应提出荷载分级施加要求,分级数应根据地基土



稳定计算确定。分级逐渐加载时,应待前期预压荷载下地基土的强度增长满足下一级荷载下地

< br>


基的稳定性要求时方可加载。



5.2.31



真空和堆载联合预压地基固结度和强度增长的计算可按


5.2.7


条、


5.2.8


条、


5.2.11


条计算。



5.2.32



真空和堆载联合预压以 真空预压为主时,最终竖向变形可按本规范第


5.2.12


条计算,其





ξ



可取


0.9




5.3



施工










堆载预压



5.3.1



塑料排水带的性能指标必 须符合设计要求。塑料排水带在现场应妥加保护,防止阳光照




射、破损或污染,破损或污染的塑料排水带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5.3.2



砂井的灌砂量,应按井孔 的体积和砂在中密状态时的干密度计算,其实际灌砂量不得小




计算值的


95%




5.3.3



灌入砂袋中的砂宜用干砂,并应灌制密实。



5.3.4



塑料排水带和袋装砂井施工时,宜配置能检测其深度的设备。



5.3.5



塑料排水带需接长时,应 采用滤膜内芯带平搭接的连接方法,搭接长度宜大于


200mm




5.3.6



塑料排水带施工所用套管 应保证插入地基中的带子不扭曲。袋装砂井施工所用套管内径略



大于砂井直径。



5.3.7



塑料排水带和袋装砂井施 工时,平面井距偏差不应大于井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



1.5%




深度不得小于设计要求。



5.3.8



塑料排水带和袋装井砂袋埋入砂垫层中的长度不应小于


500mm




5.3.9



堆载预压工程在加载过程 中应满足地基强度和稳定控制要求。在加载过程中应进行竖向变



形、水平位移及孔隙水压力等项目的监测。根据监测资料控制加载速率,应满足如下要求:


1



对竖井地基,最大竖向变形量不应超过


15 mm/d


,对天然地基,最大竖向变形量不应超过



10 mm/d




2



边缘处水平位移不应超过


5 mm/d




3



根据上述观察资料综合分析、判断地基的强度和稳定性。









真空预压



5.3.10



真空预压的抽气设备宜采用射流真空泵,空抽时必须达到



95kPa


以上的真空吸力,真空



泵的设置应根据预压面积大小和形状、真空泵效率和工程经验确定,但每块预压区至少应 设置



两台真空泵。



5.3.11



真空管路设置应符合如下规定:



1



真空管路的连接应严格密封,在真 空管路中应设置止回阀和截门。



2



水平向分布滤水管可采用条状、梳齿状及羽毛状等形式,滤水管布置宜形成回路。



3



滤水管应设在砂垫层中,其上覆盖厚度


100



200mm


的砂层。



4



滤水管可采用钢管或塑料管,外包 尼龙纱或土工织物等滤水材料。



5.3.12


密封膜应符合如下要求:



1



密封膜应采用抗老化性能好、韧性 好、抗穿刺性能强的不透气材料。



2



密封膜热合时宜采用双热合缝的平搭接,搭接宽度应大于


15mm




3



密封膜宜铺设三层,膜周边可采用 挖沟埋膜,平铺并用粘土覆盖压边、围埝沟内及膜上



覆水等方法进行密封。



5.3.13


地基土渗透性强时应设置黏土密封墙。黏土密封 墙宜采用双排水泥土搅拌桩。搅拌桩直



径不宜小于


700mm


。当搅拌桩深度小于


15m


时,搭接宽度不宜小于


200mm


,当搅拌桩深度大




15m


时,搭接宽度不宜小于


300mm


。 成桩搅拌应均匀,黏土密封墙的渗透系数应满足设计要




求。









真空和堆载联合预压



5.3.14



采用真空和堆载联合预 压时,先进行抽真空,当真空压力达到设计要求并稳定后,再进



行堆载,并继续抽真空。



5.3.15



堆载前需在膜上铺设土 工编织布等保护层。保护层可采用编织布或无纺布等,其上铺设



100~300mm


厚的砂垫层。



5.3.16



堆载时应采用轻型运输工具,并不得损坏密封膜。



5.3.17



在进行上部堆载施工时 ,应密切观察膜下真空度的变化,发现漏气应及时处理。



5.3.18



堆载加载过程中,应满 足地基稳定性控制要求。在加载过程中应进行竖向变形、边缘水



平位移及孔隙水压力等项目的监测,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1



地基向加固区外的侧移速率不大于


5mm/d




2



地基沉降速率不大于


30mm/d




3



根据上述观察资料综合分析、判断地基的稳定性。



5.3.19


真空和堆载联合预压施工除上述规定外,尚应符 合(Ⅰ)堆载预压和(Ⅱ)真空预压的



有关规定。



5.4












5.4.1



施工过程质量检验和监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塑料排水带必须在现场随机抽样送 往实验室进行性能指标的测试,其性能指标包括纵向通



水量、 复合体抗拉强度、滤膜抗拉强度、滤膜渗透系数和等效孔径等。



2



对不同来源的砂井和砂垫层砂料, 必须取样进行颗粒分析和渗透性试验。



3



对于以抗滑稳定控制的重要工程, 应在预压区内选择代表性地点预留孔位,在加载不同阶



段进行 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和取土进行室内土工试验。加固前的地基土检测应在打设排水



塑料板前进行。



4



对预压工程,应进行地基竖向变形 、侧向位移和孔隙水压力等项目的监测。



5



真空预压和真空

< br>-


堆载联合预压工程除应进行地基变形、孔隙水压力的监测外,尚应进行膜



下真空度和地下水位的量测。



5.4.2


预压地基竣工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内和竖井底 面以下受压土层,经预压所完成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



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



应对预压的地基土进行原位十字板 剪切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对真空预压和真空


-


堆载联




预压,加固后的检测应在卸载


3~5d


后进行。




3



必要时,尚应进行现场载荷试验,试验数量不应少于


3


点。



6


压实、夯实、挤密地基



6.1



压实地基




6.1.1



压实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本节压实地基系指大面积填土经处理后形成的地基,浅层软弱地基以及不均匀地基换填处



理按照本规范第四章有关规定执行。



2



压实填土包括分层压实和分层夯实 的填土。碾压法用于地下水位以上填土的压实;振动




实法用于振实非粘性土或粘粒含量少、透水性较好的松散填土地基;(重锤)夯实法

< p>
主要



适用于稍湿的杂填土、粘性土、砂性土、湿 陷性黄土和碎石土、砂土、粗粒土与低


饱和度



细粒土的分层填土等地基。



3



应根据建筑体型、结构与荷载特点 、场地土层条件、变形要求及填料等综合分析后选择施



工方法并进行压实地基的设计。



4



当利用压实填土作为建筑工程的地 基持力层时,应根据结构类型、填料性能和现场条件


等,



对拟压实的填土提出质量要求。未经检验查明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压实填土,均

< p>
不得作



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




5



对大型的、重要的或场地地层复杂 的工程,在正式施工前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处理效果。




6.1.2


压实填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实填土的填料可选用粉质粘土,灰土,粉煤灰,级配良好的砂土或碎石土,土工合成材



料,质地坚硬、性能稳定、无腐蚀性和放射性危害的工业废料 等,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以砾石、卵石或块石作填料时,分层压实时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


200mm


,分层夯实



时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


400mm




2


)以粉质粘土、粉土作填料时,其含水量宜为最优含水量,可采用击实试验确


定;




3


)挖高填低或开山填沟的土料和石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 p>


4


)不得使用淤泥、耕土、冻土、膨胀性土以及 有机质含量大于


5%


的土。



2



碾压法和振动压实法施工时应根据 压实机械的压实能量、地基土的性质、压实系数和施




含水量等来控制,选择适当的碾压分层厚度和碾压遍数。碾压分层厚度、碾压遍数、

< p>
碾压



范围和有效加固深度等施工参数宜由现场试验确定。



3



重锤夯实法常用锤重为


1.5~3.2t


,落距为


2.5~4.5m


,夯打遍数一般取


6~10


遍。宜通过试夯



确定施工方案,试 夯的层数不宜小于两层。当最后两遍的平均夯沉量对于粘性土和湿陷性



黄土等一般不大于


1.0~2.0cm


,对于砂性土等一般不大于


0.5~1.0cm




4



压实填土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根 据现场原位测试(静载荷试验、动力触探、静力触探


等)



结果确定。其下卧层顶面的承载力应满足式


4.2.2-2



4.2.2-3


的要求。




5



压实填土的质量以压实系数



?


c



控制,并应根据结构类型和压实填土所在部位按表


6.1.2-1


的数值确定。




6.1.2.-1



结构类型







压实填土的质量控制



填土部位









压实系数



?



c




0.97





0.95




控制含水量(


%




砌体承重结构



和框架结构



排架结构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以下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以下




w


op



?



2






0.96





0.94






注:


1


地坪垫层以下及基础底面标高以上的压实填土,压实系数不应小于


0.94




6



压实填土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 量,宜采用击实试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最大干密



度可按下式计算:









1


?


0 .01


w


op


d


s



式中,





——



分层压实填土的最大干密度;





?



d


max















?




?


?



d


max



?


w


d


s


< /p>



6.1.2-1















?



——



经验系数,粉质粘土取


0.96


,粉土取


0.97








?




——



水的密度;



w





















d



s



——



土粒相对密度(比重);





w



——



填料的最优含水量。




op



















当填料为碎石或卵石时,其最大干密度可取


2.2


t


m


3





7



压实填土的边坡允许值,应根据其厚度、填料性质等因素,按表


6.1.2-2


的数值确定。






6.1.2-2


压实填土的边坡允许值






填料类别










压实系数



?




c





填土厚度


H



m





边坡允许值







碎石、卵石















0.94~0.97



H



5



1



1.25



1



1.25



5



H



10



1



1.50



1



1.50



10



H


≤< /p>


15



1



1.75



1



1.75



15



H


≤< /p>


20



1



2.00



1



2.00



砂夹石(其中碎石、卵石占




全重的


30%~50%




土夹石(其中碎石、卵石占



全重的


30%~50%




粉质粘土、粘粒含量



?



?


10%


的粉土




1



1.25



1



1.50




1



1.75




1



2.00







1



2.00




1



2.25




c





1



1.50



1



1.75














注:当压实填土厚度大于


20m


时,可设计成台阶进行压实填土的施工。



8



冲击碾压法的设计应根据土质条件 、工期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施工前应进行试验段工



程,每层松铺厚度通过试验确定。



9


压实填土地基的变形计算应符合第


4.2.7


条的规定。



6.1.3


压实地基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铺填料前,应清除或处理场地内填 土层底面以下的耕土或软弱土层等。



2



分层填料的厚度、分层压实的遍数 ,宜根据所选用的压实设备,并通过试验确定。



3



采用重锤夯实分层填土地基时,每 层的虚铺厚度宜通过试夯确定。当使用重锤夯




地基时,夯实前应检查坑(槽)中土的含水量,并根据试夯结果决定是否需要增湿。

< br>当



含水量较低,宜加水至最优含水量,需待水全部渗入 土中一昼夜后方可夯击。若含水




过 大,可采取铺撒干土、碎砖、生石灰等、换土或其他有效措施处理。分层填土时,




取用含水量相当于最优含水量的土料。每层土铺填后应及时夯实。



4



在雨 季、冬季进行压实填土施工时,应采取防雨、防冻措施,防止填料(粉质粘


土、



粉土)受雨水淋湿或冻结,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出现


橡皮土




5



压实填土的施工缝各层应 错开搭接,在施工缝的搭接处,应适当增加压实遍数。




振基槽两边,再振中间。压实标准以振动机原地振实不再继续下沉为合格。边角及转




区域应采取其它措施压实,以达到设计标准。



6



性质不同的填料,应水平分层、分 段填筑,分层压实。同一水平层应采用同一填


料,


< p>
不得混合填筑。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接头部位如不能交替填筑,则先填筑区

< br>段,



应按


1



1


坡度分层留台级;如能交替填 筑,则应分层相互交替搭接,搭接长度不小




2m




7



压实施工场地附近有需要保护的建 筑物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噪



与振动对环境的影响。必要时可采取挖减震沟等减震隔振措施或进行振动监


测。



8



施工过程 中严禁扰动垫层下卧层的淤泥或淤泥质土层,防止受冻或受水浸泡。施工结


< p>


后应根据采用的施工工艺,待土层休止期后再进行基础施工。



6.1.4



设置在斜坡上的压实填土 ,应验算其稳定性。当天然地面坡度大于



20%


时,应采取防止




实填土可能沿坡面滑动的措施,并应避免雨水沿斜坡排泄。



6.1.5



当压实填土阻碍原地表水 畅通排泄时,应根据地形修筑雨水截水沟,或设置其它排水设


施。



设置在压实填土区的上、下水管道,应采取防渗、防漏措施。



6.1.6



压实填土地基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实地基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分层进 行,每完成一道工序应按设计要求及时验收,合格


后,



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



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 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每


50~100


m


2



面积内应有




个检测点,压实系数不得低于表


6.1.2.3


的规定,对碎 石土干密度不得低于


2.0


t



m


3






3



重锤夯实的质量验收,除符合试夯 最后下沉量的规定要求外,同时还要求基坑(槽)表面




总下沉量不小于试夯总下沉量的


90%


为合 格。如不合格应进行补夯,直至合格为止。




4



冲击碾压法垫层宜进行沉降量、压 实度、土的物理力学参数、层厚、弯沉、破碎状况等的



监测和检测。



5



工程质量验收可通过载荷试验并结 合动力触探、静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等原位试验进行。



每个 单体工程载荷试验不宜少于


3


点,大型工程可按单体工程的数量 或面积确定检验点数。




6 .2


夯实地基



6.2.1


夯实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夯实地基是指采用强夯法或强夯置换法处理的地基。



2



强夯法适用于处理碎石土、砂土、 低饱和度的粉土与粘性土、湿陷性黄土、素填土



< p>
杂填土等地基。强夯置换法适用于高饱和度的粉土与软塑~流塑的粘性土等地基上对变


形控



制要求不严的工程。



3



强夯置换法在设计前必须通过现场 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



4



强夯和强夯置换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有代表性的场地上选取一个或几个试验区,进




试夯或试验性施工。试验区数量应根据 建筑场地复杂程度、建筑规模及建筑类型确定。



6.2.2



强夯地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应根据现场 试夯或当地经验确定。在缺少试验资料或经验




可按表


6.2.2.1


预估。





6.2.2.1


强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


m





单击夯击能


(kN.m)



碎石土、砂土等粗颗粒土



粉土、粘性土、湿陷



1000



2000



3000



4.0~5.0



5.0~6.0



6.0~7.0



性黄土等细颗粒土



3.0~4.0



4.0~5.0



5.0~6.0



4000



5000



6000



8000



10000



12000



14000



15000



16000



7.0~8.0



8.0~8.5



8.5~9.0



9.0~9.5



10.0~11.0



11.5~12.5



12.5~13.5



13.5~14.0



14.0~14.5



14.5~15.5



6.0~7.0



7.0~7.5



7.5~8.0



8.0~9.0



9.5~10.5



11.0~12.0



12.0~13.0



13.0~13.5



13.5~14.0



——





18000



注:强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应从最初起夯面算起。



2



夯点的夯击次数,应按现场试夯得 到的夯击次数和夯沉量关系曲线确定,并应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



1)


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宜大于下列数值:当单击夯击能小于


3000kN·


m


时为



50mm


;当单击夯击能不小于


3000kN·


m


,不足


6000kN·


m


时为


100mm


;当单击夯击能不小于



6 000kN·


m


,不足


10000kN·


m


时为


200mm


;当单击夯击能不小于


10000kN·


m


,不足


15000kN·


m



时为


250mm


;当单击夯击能不小于


15000kN·


m


时为


300mm




2)



夯坑周围地面不应发生过大的隆起;



3)



不因夯坑过深而发生提锤困难。



3



夯击遍数应根据地基土的性质确定,可采用点夯



2



4


遍,对于渗透性较差的细颗粒


土,



必要时夯击遍数可适当增加。最后再以低能量满夯



1



2


遍,满夯可采用轻锤或低落距


锤多次



夯击,锤印搭接。



4



两遍夯击之间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间隔时间取决于土中超静孔隙水压力的消散时间。



当缺少实 测资料时,可根据地基土的渗透性确定,对于渗透性较差的粘性土地基,间隔时




不应少于


3



4


周;对于渗透性好的地基可连续夯击。



5



夯击点位置可根据基底平面形状, 采用等边三角形、等腰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第一




夯击点间距可取夯锤直径的


2.5



3.5


倍,第二遍夯击点位于第一遍夯击点之间。以后各遍



夯击点间距可适当减小。对处理深度较深或单击夯击能较大的工程,第一遍夯击点间距宜




当增大。



6



强夯处理范围应大于建筑物基础范 围,每边超出基础外缘的宽度宜为基底下设计处理



深度的



1/2



2/3


,并不宜小于


3m


。对可液化地基,扩大范围不应小于可液化土层厚度的


1/2




并不应小于


5m


;对湿陷性黄土地基 ,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地筑规范》



GB 50025


有关规定。



7


根据初步确定的强夯参数,提出强夯试验方案,进行现场试 夯。应根据不同土质条件



待试夯结束一至数周后,对试夯场地 进行检测,并与夯前测试数据进行对比,检验强夯效


果,



确定工程采用的各项强夯参数。



8


根据试夯夯沉量确定起夯面标高和夯坑回填方式。



9



强夯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 载荷试验确定,初步设计时也可根据地区经验和土工




验指标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


有关规定确定。



10



强夯地基变形计算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


有关规定。



夯后有效加固深度内土 层的压缩模量应通过原位测试或土工试验确定。



6.2.3



强夯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夯夯锤质量可取


10t



60t


,其底面形式宜采用圆形或多边形,锤底面积宜按土的

< p>


性质确定,锤底静接地压力值可取



25


kPa



80kPa


,单击夯击能高时取大值,单击夯击能



低时取小值,对于细颗粒土锤底静接地压力宜取较小值。锤的底面宜对称设置若干个与

< p>



顶面贯通的排气孔,孔径可取


300 mm

< br>~


400mm





2



强夯法施工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清理并平整施工场地;



2)



标出第一遍夯点位置,并测量场地高程;



3)



起重机就位,夯锤置于夯点位置;



4)



测量夯前锤顶高程;



5)



将夯锤起吊到预定高度,开启脱 钩装置,待夯锤脱钩自由下落后,放下吊钩,




量锤顶高程,若发现因坑底倾斜而造成夯锤歪斜时,应及时将坑底整平;



6)



重复步骤



5


,按设计规定的夯击次数及控制标准,完成一个夯点的夯击。当夯


坑过深


出现提锤困难,又无明显隆起,而尚未达到控制标准时,宜将夯坑回填不超过


1/2


深度后,继续夯击;



7)



换夯点,重复步骤


3



6


,完成第一遍全部夯点的夯击;



8)



用推土机将夯坑填平,并测量场地高程;



9)



在规定的间隔时间后,按上述步 骤逐次完成全部夯击遍数,最后用低能量满夯,



< p>
场地表层松土夯实,并测量夯后场地高程。



6.2.4



强夯置换地基


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夯置 换墩的深度由土质条件决定,除厚层饱和粉土外,应穿透软土层,到达较




土层上。深度不宜超过


10m




2



强夯置换法的单击夯击能应根据现场试验确定。



3



墩体材料可采用级配良好的块石、 碎石、矿渣、建筑垃圾等坚硬粗颗粒材料,粒




大于


300mm


的颗粒含量不宜超过全重的


30%




4



夯点的夯击次数应通过现场试夯确定,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墩底穿透软弱土层,且达到设计墩长;



2)



累计夯沉量为设计墩长的


1.5



2.0


倍;



3)



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本规范第


6.2.2



2


款的规定值。



5



墩位布置宜采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 形。对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可根据基础形状与



宽度相应布置。



6



墩间距应根据荷载大小和原土的承 载力选定,当满堂布置时可取夯锤直径的


2



3


倍。对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可取夯锤直径的


1.5



2.0


倍。墩的计算直径可取夯锤直径的



1.1



1.2


倍。



7



当墩间净距较大时,应适当提高上部结构和基础的刚度。



8



强夯置换处理范围应符合本规范第


6.2.2



6


款的规定。



9



墩顶应铺设一层厚度不小于


500mm


的压实垫层,垫层材料可与墩体相同,粒径不宜





100mm





10



强夯置换设计时,应预估地面抬高值,并在试夯时校正。



11


强夯置换法试验方案的确定,应符合本规范第


6.2.2



7


款的规定。检测项目除进行



现场载荷 试验检测承载力和变形模量外,尚应采用超重型或重型动力触探等方法,检查置



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



12



确定软粘性土中强夯置换墩地基 承载力特征值时,可只考虑墩体,不考虑墩间




的作用,其承载力应通过现场单墩载荷试验确定,对饱和粉土地基可按复合地基考

虑,其



承载力可通过现场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



13



强夯置换地基的变形计算应符合本规范


7.2


节有关条款的规定。



6.2.5



强夯置换地基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夯置换夯锤底面形式宜采用圆柱形,夯锤底静接地压力值 宜大于


100 kPa




2



强夯置换施工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清理并平整施工场地,当表土松软时可铺设一层厚度为


1.0m



2.0m


的砂石施工垫



层;



2)



标出夯点位置,并测量场地高程;



3)



起重机就位,夯锤置于夯点位置;



4)



测量夯前锤顶高程;



5)



夯击并逐击记录夯坑深度。当夯 坑过深而发生起锤困难时停夯,向坑内填料直至



与坑


顶平,记录填料数量,如此重复直至满足规定的夯击次数及控制标准完成一个墩体的夯击。



当夯点周围软土挤出影响施工时,可随时清理并在夯点周围铺垫碎石 ,继续施工;



6)



按由内而外,隔行跳打原则完成全部夯点的施工;



7)



推平场地,用低能量满夯,将场 地表层松土夯实,并测量夯后场地高程;



8)



铺设垫层,并分层碾压密实。



6.2.6



起吊夯锤的起重机械宜采 用的带有自动脱钩装置履带式起重机、强夯专用施工




械,或其它可靠的起重设备,夯锤的质量不应超过起重机械自身额定起重质量。


采用



履带式起重机时,可在臂杆端部设置辅助门架, 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落


锤时机



架倾覆。



6.2.7



当场地表土软弱或地下水 位较高,夯坑底积水影响施工时,宜采用人工降低地




水位或铺填一定厚度的砂石材料,使地下水位低于坑底面以下



2m


。坑内或场地积


水应



及时排除,对细颗粒土,应经过晾晒,含水量满足要求后施工。



6.2.8



施工前应查明影响范围内 地下建构筑物的位置及标高,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护。



6.2.9



施工时应设置安全警戒; 强夯引起的振动对邻近建构筑物可能产生影响时,应进




振动监测,必要时应采取隔震或减震措施。



6.2.10


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下列监测工作:



1



开夯前应检查夯锤质量和落距,以 确保单击夯击能量符合设计要求;



2



在每一遍夯击前,应对夯点放线进 行复核,夯完后检查夯坑位置,发现偏差或漏夯




应及时纠正;



3

< br>按设计要求检查每个夯点的夯击次数、每击的夯沉量、最后两级的平均夯沉量和



总夯沉量,夯点施工起止时间。对强夯置换尚应检查置换深度。



6.2.11



施工过程中应对各项参数及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6.2.12



夯实地基施工结束后应 根据地基土的性质和采用的施工工艺,待土层休止期后再进行




础施工。



6.2.13



夯实地基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测试数据和 施工记录,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补夯或采取其他有



效措施。



2



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承载力 检验,应在施工结束后间隔一定时间方能进行,对



于碎石土和砂土地基,其间隔时间可取


7


14d


;粉土和粘性土地基可取


14



28d


。强夯置换地

< p>


基间隔时间可取


28d




3



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静载试验、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



验。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除应采用单墩载荷 试验检验外,尚应采用动




触探等有 效手段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对饱和粉土地基可采


用单



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检验。



4



竣工验收检验工作量,应根据场地 复杂程度和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对于简单场地上



的一般


建筑物,每个建筑地基的载荷试验检验点不应少于


3


点;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基



应 增加检


验点数。强夯置换地基载荷试验检验和置换墩着底情况检验数量均不应少于墩点数 的




1%


,且不应少于


3


点。其它检测工作量可根据工程实际确定。



6.3


挤密地基



6.3.1


挤密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挤密地基是指利用沉管、冲击、夯扩、振冲、振动沉管等方法在土中挤压、振动成孔,< /p>



使桩孔周围土体得到挤密、振密,并向桩孔内分层填料形成的地 基。适用于处理湿陷性黄土、



砂土、粉土、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地基。



2


当以消除地基土的湿陷性为主要目的时,宜选用土桩挤密法 。当以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或



增强其水稳性为主要目的时,宜 选用灰土桩(或其他具有一定胶凝强度桩如二灰桩、水泥土




等)挤密法。当以消除地基土液化为主要目的时,宜选用振冲或振动挤密法。

< p>


3


对重要工程或在缺乏经验的地区,施工前应 按设计要求,在现场进行试验。如土性基本相



同,试验可在一 处进行,如土性差异明显,应在不同地段分别进行试验。



6.3.2


土桩、灰土桩挤密地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挤密地基的处理面积,应大于基础或建筑物底层平面的面积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8




1




当采用局部处理时,超出基础底面的宽度:对非自重湿陷性黄土、素填土和杂填



土等地基,每边不应小于基底宽度的


0.25


倍,并不应小于


0.50m


;对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每



边不应小于基底宽度的


0.75


倍,并不应小于


1.00m




2




当采用 整片处理时,超出建筑物外墙基础底面外缘的宽度,每边不宜小于处理土



层厚度的


1/2


,并不应小于


2m




2


挤密地基的厚度宜为


3~15m


,应 根据建筑场地的土质情况、工程要求和成孔及夯实设备等



综< /p>


合因素确定。对湿陷性黄土地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 50025



的有关规定。



3


桩孔直径宜为


300



600mm


,并可根据所选用的成孔设备或成孔方法确定。桩孔宜按



等边


三角形布置,桩孔之间的中心距离,可为 桩孔直径的


2.0



2.5


倍,也可按下式估算:





?



c



?



d


max






s


?



0.95


d



?



?



??


?







c





d


max





d


















(6.3.2-1)



式中



s


——


桩孔之间的中心距离(


m


);



d


——


桩孔直径(< /p>


m


);



ρ


dmax


——


桩间土的最大干密度(


t/m


3


);



ρ


d


——


地基处理 前上的平均干密度(


t/m


3


);



η


c


——


桩间土经成孔挤密后的平均挤密系数,对重要工程不宜小于



0.93


,对一般工



程不应小于


0.90




4


桩间土的平均挤密系数



η

< p>
c


,应按下式计算:
























?



?



?



d


1



c









?



d


max





(6.3.2-2)






式中



ρ


d1


——





在成孔挤密深度内,桩间土的平均 干密度(


t/m


3


),平均试样数不应 少于


6


组;



5



桩孔的数量可按下式估算:





















A




n


?






A


e









(6.3.2-3)




式中



n< /p>


——


桩孔的数量;


A


——


拟处理地基的面积(


m


2


);



A


e


——


1



根土或灰土挤密桩所承担的处理地基面积(


m


2


),即:





?


d


2




e



A


e



?



4





(6.3.2-4)



d


e


——


一根桩分担的处理地基面积的等效圆直径



m


);



桩孔按等边三角形布置



d

< p>
e


=


1.05


s



桩孔按正方形布置



d


e


=


1.13


s



6


桩孔内的填料,应根据地基 处理的目的和工程要求,采用素土、灰土、二灰(粉煤灰与



石灰)或水泥土等。对于灰土,消石灰与土的体积配合比宜为


2



8



3



7


;对于水泥土,



水泥与土的体积配合比宜为


1



9



2



8


。孔内填料均应分层回填夯实, 填料的平均压实



系数



?


c



值不应小于


0.97


,其中压实系数最小值不应低于


0.94





29




7


桩顶标高以上应设置


300



600mm


厚的灰土或水泥土垫层,其压实系数不应小于


0.95




6.3.3



土桩、灰土桩挤密地基承 载力特征值,应通过单桩静载荷试验或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




6.3.4



土桩、灰土桩挤密地基的变形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 B 50007



的有关规定,其中复合土层的压缩模量,可 采用载荷试验的变形模量代替。



6.3.5



土桩、灰土桩挤密地基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成孔应 按设计要求、成孔设备、现场土质和周围环境等情况,选用沉管


(


振动、锤击


)




冲击或钻孔夯扩等方法。



2



桩顶设计标高以上的预留覆盖土层厚度宜符合下列要求:



1)



沉管


(


锤击、振动


)


成孔,宜不小于


1.0m




2)



冲击成孔、钻孔夯扩法,宜不小于


1.5m




3



成孔时,地基土宜接近最优


(


或塑限


)


含水量, 当土的含水量低于



12%


时,宜对拟处理范






内的土层进行增湿,增湿土的加水量可按下式估算:



Q


?


v


?


d



(


w


op



?


w


)


k




6.3.5



式中



Q


——


计算加水量(


m


3


);



υ——

< p>


加固土的总体积(


m


3


);




?


d



——


地基处理前土的平均干密度(


t/m


3


);



w


op



——


土的最优含水量(


%


),通过室内击实 试验求得;




w

< br>——


地基处理前土的平均含水量(


%

);



k


——

损耗系数,可取


1.05



1.1 0




应于地基处理前


4



6d


,将需增湿的水通过一定数量和一定深度的渗水孔,均匀地浸人

< p>



处理范围内的土层中。



4



成孔和孔内回填夯实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成孔和孔内回填夯实的施工顺序 ,当整片处


理时,宜从里


(


或中间


)


向外间隔


1



2




进行,对大型工程,可采取分段施工;当局部处理时,宜从外向里间隔

< br> 1



2


孔进行;



2




向孔内 填料前,孔底应夯实,并应抽样检查桩孔的直径、深度和垂直度;



3




桩孔的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


1.5%




4




桩孔中心点的偏差不宜超过桩距设计值的


5%




5




经检验 合格后,应按设计要求,向孔内分层填入筛好的素土、灰土或其他填料,



并应分层夯实至设计标高。



5



铺设灰土垫层前,应按设计要求将 桩顶标高以上的预留松动土层挖除或夯


(


)


密实。



6



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监理成孔及 回填夯实的质量,并应做好施工记录。如发现地基



土质与


勘察资料不符,应立即停止施工,待查明情况或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7



雨季或冬季施工,应采取防雨或防 冻措施,防止填料受雨水淋湿或冻结。



8



成桩后,应及时抽样检验挤密地基 的质量。对一般工程,主要应检查施工记录、检测



全部处理 深度内桩体和桩间土的干密度,并将其分别换算为平均压实系数



?


c



和平均挤密系数



?


c



。对重 要工程,除检测上述内容外,还应测定全部处理深度内桩间土的压缩性和湿陷性。



9


桩孔夯填质量检验应随机抽样检测,抽检的数量不应少于桩 总数的


1%


;且总计不得



30




少于


9


根桩。



6.3.6



土桩、灰土桩挤密地基的载荷试验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桩总数的



0.5%


,且每项单体工程不




少于


3


点。




6.3.7



振冲挤密地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基处 理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和场地条件确定,当用于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



时,宜在基础外缘扩大


1



3


排桩。当要求消除地基液化时 ,在基础外缘扩大宽度不应小于




底下可液化土层厚度的


1/2


,并不应小于


5m




2



桩位布置,对大面积满堂处理,宜用等边三角形布置;对单独基础或条形基础,宜用



正方形、矩形或等腰三角形布置。



3



桩的间距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振冲桩的间距应根据上部结构荷载大小和场地土层情况,并结合所 采用的振冲




功率大小综合考虑。


30kW


振冲器布桩间距可采用


1.3



2.0m



55kW


振冲器布桩间距可采




1.4



2.5m



75kW


振冲器布桩间距可采用


1.5



3.0m


。荷载大或对粘性土宜采用较小的




距,荷载小或对砂土宜采用较大的间距;


2


)振动沉管桩的间距,对粉土和砂土地基,不宜大于桩直径的

4.5


倍;对粘性土地基



不宜大于桩直径的


3


倍。



初步设计时,桩的间距也可按下列公式估算:



等边三角形布置




s


?



0.95


?


d







1


?



e


0






e


0



?


e


1






(< /p>


6.3.7-1





正方形布置












s


?


0.89


?


d



1


?



e


0





e


0



?


e


1


< /p>



6.3.7-2




e


?


e


?


D


(


e< /p>


?


e


)


1



max



r


1



max



min




6.3.7-3

< br>)



式中



s


——


砂石桩间距(


m


);



d



——


砂石 桩直径(


m


);




?



——< /p>


修正系数,当考虑振动下沉密实作用时,可取


1.1



1.2


;不考虑振动下沉密实


?


作用时,可取


1.0




e


0



——< /p>


地基处理前砂土的孔隙比,可按原状土样试验确定,也可根据动力或静力触探



等对比试验确定;



e


1



——


地基挤密后要求达到的孔隙比;



e


max




e


min



——


砂土的最大、最小孔隙比,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 法


GB/T



31




50123


的有关规定确定;



D


r


1



——


地基挤密后要求砂土达到的相对密实度,可取

< br>0.70



0.85




4



桩长的确定:当 相对硬层埋深不大时,应按相对硬层埋深确定;当相对硬层埋深较



时,按建筑物地基变形允许值确定;在可液化地基中,桩长应按要求的抗震处理深 度确定。



桩长不宜小于


4m




5



在桩顶和基础之间宜铺设一层


300



500mm


厚的碎(砂)石垫层。



6



振冲法桩体材料可用含泥量不大于


5%


的碎石、卵石、矿渣或其他性能稳定的硬质材


< p>
料,


不宜使用风化易碎的石料。常用的填料粒径为:


30kW


振冲器


20



80mm



55kW


振冲器


30




100mm



75kW


振冲器


40



150mm


。振动沉管法桩体材料可用碎石、卵石、角砾、圆砾、砾

< br>砂、



粗砂、中砂或石屑等硬质材料,含泥量不得大于


5%


,最大粒径不宜大于


50mm




7



振冲桩的直径一般为



0.8~1.2 m


;振动沉管桩的直径一般为



0.3~0.8m


。可按每根桩所



用填料量计算。



8



振冲挤密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载荷试验确定。



9



振冲挤密地基的变形计算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


有关规定。加固土层的压缩模量可按下式计算:




E



???


1


?



m



n


?


1



?


E



sp


(6.3.7-4)



式中



E


sp



——


加固土层压缩模量


(MPa)




E


s


< p>
——


桩间土压缩模量


(MPa)

< br>,宜按当地经验取值,如无经验时,可取天然地基压缩模



量。



公式


( 7.3.7-4)


中的桩土应力比,在无实测资料时,对粘性土可取

2



4


,对粉土和砂土可




1.5



3


,原土强度低取大值,原土强度高取小值。



10


不加填料振冲挤密宜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现场工艺试 验,确定不加填料振密的可能性、



孔距、振密电流值、振冲水 压力、振后砂层的物理力学指标等。用


30kW


振冲器振密深度不宜



超过


7m



75kW


振冲器不宜超过


15m




11



不加填料振冲加密孔距可为


2



3m


,宜用等边三角形布孔。



12



不加填料振冲挤密地基承载力特 征值应通过现场载荷试验确定,初步设计时也可根




加密后原位测试指标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


有关规定确定。




?



?



?


?



s




13



不加填料振冲挤密地基变形计算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


有关规定。加密深度内土层的压缩模量应通过原位测试确定。



6.3.8



振冲挤密地基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振冲施 工可根据设计荷载的大小、原土强度的高低、设计桩长等条件选用不同功率


< p>
的振


冲器。施工前应在现场进行试验,以确定水压、振密电流和留振时间等 各种施工参数。



2



升降振冲器的机械可用起重机、自行井架式施工平车或其他合适的设备。施工设备


应配有电流、电压和留振时间自动信号仪表。



3



振冲施工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清理平整施工场地,布置桩位;



2



)施工机具就位,使振冲器对准桩位;



32




3



)启动供水泵和振冲器,水压可用


200


600kPa


,水量可用


20 0



400L/min


,将振冲器



徐徐沉入土中,造孔速度宜为


0.5< /p>



2.0m/min


,直至达到设计深度 。记录振冲器经各深度的水



压、电流和留振时间。



4



)造孔后边提升振冲器边冲水直至 孔口,再放至孔底,重复两三次扩大孔径并使孔




泥浆变稀,开始填料制桩。



5



)大功率振冲器投料可不提出孔口 ,小功率振冲器下料困难时,可将振冲器提出孔口



填料,每次填料厚度不宜大于



50c m


。将振冲器沉人填料中进行振密制桩,当电流达到规定




密实电流值和规定的留振时间后,将振冲器提升


30



50cm




6




重复以 上步骤,自下而上逐段制作桩体直至孔口,记录各段深度的填料量、最终电



流值和留振时间,并均应符合设计规定。



7


)关闭振冲器和水泵。



4



施工现场应事先开设泥水排放系统 ,或组织好运浆车辆将泥浆运至预先安排的存放



地点,应尽可能设置沉淀池重复使用上部清水。



5



桩体施工完毕后应将顶部预留的松 散桩体挖除,如无预留应将松散桩头压实,随后



铺设并压实垫层。



6



不加填料振冲加密宜采用大功率振 冲器,为了避免造孔中塌砂将振冲器抱住,下沉速



度宜


快,造孔速度宜为


8

< p>


10m/min


,到达深度后将射水量减至最小 ,留振至密实电流达到规定



时,上提


0.5m


,逐段振密直至孔口,一般每米振密时间约


1


分钟。在粗砂中施工如遇下沉困


难,



可在振冲器两侧增焊辅助水管,加大造孔水量,但造孔水压宜小。



7



振密孔施工顺序宜沿直线逐点逐行进行。



6.3.9



沉管挤密地基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采用 振动沉管、锤击沉管或冲击成孔等成桩法。当用于消除粉细砂及粉土液化时,



宜用振动沉管成桩法。



2



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和成桩挤密 试验。当成桩质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在调整



设计与施工有关参数后,重新进行试验或改变设计。



3



振动沉管成桩法施工应根据沉管和 挤密情况,控制填砂石量、提升高度和速度、挤



压次数和时间、电机的工作电流等。



4



施工中应选用能顺利出料和有效挤 压桩孔内砂石料的桩尖结构。当采用活瓣桩靴时,




砂土和粉土地基宜选用尖锥型;对粘性土地基宜选用平底型;一次性桩尖可采用混凝土锥形



桩尖。



5



锤击沉管成桩法施工可采用单管法 或双管法。锤击法挤密应根据锤击的能量,控制



分段的填砂石量和成桩的长度。



6



砂石桩的施工顺序:对砂土地基宜 从外围或两侧向中间进行,对粘性土地基宜从中



间向外围或隔 排施工;在既有建


(



)


筑物邻近施工时,应背离建


(


)


筑物方向进行。



7



施工时桩位水平偏差不应大于


0.3


倍套管外径;套管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


1%




8



砂石桩施工后,应将基底标高下的松散层挖除或夯压密实,随后铺设并压实砂石垫层。< /p>



6.3.10


振动挤密地基施工后应检查施工各项记录,如有遗漏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桩或振冲点,




应补做或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6.3.11


施工结束后,应间隔一定时间后方可进行质量检 验。对粉质粘土地基间隔时间可取



21




28d


,对粉土地基可取


14



21d


,对砂土和杂填土地基,不宜少于< /p>


7d


。。



6.3.12


桩的施工质量检验可采用单桩载荷试验,检验数 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0.5%


,且不少于



3



根。对桩体可采用动力触探试验检 测,对桩间土可采用标准贯入、静力触探、动力触探或



33




其他 原位测试等方法进行检测。桩间土质量的检测位置应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的中心。



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桩孔总数的


2%




6.3.13



振动挤密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静载荷板试验。




6.3.14



振动挤密地基载荷试验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0.5%


,且每个单体工程不应少于


3


点。




6.3.15



对不加填料振冲挤密处 理的砂土地基,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标准贯入、动力




探、载荷试验或其他合适的试验方法。检验点应选择在有代表性或地基土质较差的地


段,并



位于振冲点围成的单元形心处及振 冲点中心处。检验数量可为振冲点数量的


1%


,总


数不应



少于


5


点。




34




7












7.1



一般规定




7.1.1



复合地基设计应满足建筑 物承载力和变形要求。对于地基土为欠固结土、膨胀土、湿陷



性黄


土、可液化土等特殊土,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土体的特殊性质选用适当的增强体和施工 工艺。



7.1.2



复合地基设计应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现场试验或试验性施工,并进行必要的测试,



以确定设计参数和处理效果,取得地区经验后方可推广使用。



7.1.3



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桩身完整性和承载力检验。



7.1.4



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 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或采用增强体的载荷试验结



果和周边土的承载力特征值根据经验确定。



7.1.5



复合地基初步设计时可按下式估算承载力:





1


对散体材料增强体复合地基





7.1.5-1




f


spk



?



[1



?


m



n


?


1)]


?


f


ak



式中



f


spk


——


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kPa


);



f


ak



— —


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kPa


);



?



——< /p>


桩间土承载力提高系数,应按静载荷试验确定;



n


——


复合地基桩土应力比,在无实测资料时,可取< /p>



1.5



2. 5


,原土强度低取大值,原



土强度高取小值;



m


——


复合地基置换率,



m



=



d



2


d


e


2




d


为桩身平均直径(

< p>
m


),



d


e



为一根桩分担的处



理地基面积的等效 圆直径



m


);



等边三角形布桩



d


e



?



1.05


s




方形布桩



d


e



?



1.13


s



矩形布桩



d


e



?



1.13


s


1


s


2



s




s


1





s


2



分别为桩间距、纵向桩间距和横向桩间距。



2



对有粘结强度增强体复合地基




f


spk



?



?


m





R


a



A


?



?


(1



?


m


)


f


sk





(7.1.5-2)



p




式中


:


f


spk



— —


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kPa)




?



——< /p>


单桩承载力发挥系数,宜按当地经验取值,无经验时可取


0.7~0.90




m


——


面积置换率;



R


a



——< /p>


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kN)


< p>


A


p



——


桩的截面积


(m


2


)




?



——


桩间 土承载力发挥系数,按当地经验取值,无经验时可取


0.9~1.00




35




f


sk



——


处 理后桩间土承载力特征值


(kPa)


,应按静载荷试验确定;无 试验资料时可取



7.1.6




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载荷试验确定。初步设计时也可按式


( 7.1.6)


估算



R


?


u


a



p


?


q


si


l


i


?



?


q


p


A


p



i


?


1



n





7.1.6




式中:



u



p



——


桩的 周长


(m)




n


——


桩长范围内所划分的土层数;



q


s i



——


桩周第



i



层土的侧阻力特征值,应按地区经 验确


定。



l


i



——


桩长范围内第



i



层土的厚度


(m)




q


p



——


桩端 土端阻力特征值


(kPa)


,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 设计规范》


GB 50007



的有关规定确定;



7.1.7


有粘结强度复合地基增强体桩身强度应满足下列规定:




R


a



f


cu



?



3



(7.1.7-1)



A



p





式中



f


cu



——


桩体试块(边长



150mm



立方体)标准养护



28d



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平均值




kPa




当承载力验算考虑基础埋深的深度修正时


增强体桩身强度还应满 足下式规定:



f


cu



?



3



R


p



A


a



+



?



m



(


d



?



0.5)




7.1.7-2


< br>


式中



?



m



——


基础底面以上土的加权平均重度,地下水位以下取浮重度;



9.1.7



— —


基础埋置深度(


m


)。




7.1.8



复合地基变形计算应符合国家《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


的有关规定。



复合土层的压缩模量可按下式计算:




E


sp



?



?



?


E


s



(7.1.8-1)



f


??


?




spk




ak



f


(7.1.8-2)




式中



f


ak



—< /p>


基础底面下天热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kPa




7.1.9


复合地基的变形计 算经验系数应根据地区沉降观测资料统计确定,无经验资料时可采用表



36




7.1.9


的数值。





7.1.9








变形计算经验系数


?



s


















E


s




MPa






4.0



7.0



15.0



30.0



45.0







复合地基







1.0





0.7





0.4





0.25





0.15





37




砂石桩复合地基




7.2.1



砂石桩复合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砂石桩 施工方法,根据成孔的方式不同可分为振冲法、振动沉管法等。根据桩体材料




分可为碎石桩、砂石桩和砂桩。碎石桩、砂石桩施工可采用振冲法或沉 管法,砂桩施工可采



用沉管法。




2



砂石桩 复合地基适用于处理松散砂土、粉土、挤密效果好的素填土、杂填土等地基。



砂石桩挤密法处理可液化地基应符合规范第


6.3


节的规定。




3


对大型的、重要的或场地地层复杂的工程,在正式施工前应 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处理效果。



7.2.2


砂石桩复合地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砂石桩复合地基处理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和场地条件 确定,宜在基础外缘扩大



1



3



排桩。当要求消除地基液化时,在基础外缘扩大宽度不应小于基底下可液化土层厚度的


1/2




且不应小于


5m




2



桩位布置,对大面积满堂处理,可采用三角形、正方形、矩形布桩;对条形基础,可沿基




轴线布桩,当单排桩不能满足设计 要求时,可采用多排布桩;对单独基础,可采用三角


形、正



方形、矩形或混合型布桩。




3



砂石桩直径可根据地基土质情况、 成桩方式和成桩设备等因素确定,其平均直径可按每根桩




所用填料量计算。对采用振冲法成孔的碎石桩,直径通常采用


800



1200mm;


当采用振动沉 管



法成桩时


,


直径通常采用


300



600mm




4



砂石桩的间距的确定应符合


6.3.7


条的有关规定;




5



砂石桩桩长可根据工程要求和工程地质条件通过计算确定:




1)



当松软土层厚度不大时,砂石桩桩长宜穿透松软土层;



2)



当松软土层厚度较大时,对按稳 定性控制的工程,砂石桩桩长应不小于最危险滑动面以下



2m


的深度;对按变形控制的工程,砂石桩桩长应满足处理后 地基变形量不超过建筑物的地基



变形允许值,并满足软弱下卧层承载力的要求;



3)


对可液化的地基,砂石桩桩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 震设计规范》


GB50011


的有关规定



采用。



6



桩体材料应符合


6.3.7


条的有关规定;




7



在桩顶和基础之间宜铺设一层厚度为


300



500mm


的砂石垫层。




8



砂石桩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初步设计 按(


7.1.5-1


)式估算承载力时,桩间土承载力提高系数



?





宜按当地经验取值,如无经验,对于松散的砂土、粉土可取


< /p>


1.2~1.5


,原土强度低取大


值,原



土强度高取小值;复合地基桩土应力比



n


,在无实测资料时,可取


1.5< /p>



2.5


,原土强度

低取大



值,原土强度高取小值。




9



砂石桩复合地基的地基变形计算应符合


7.1.8


条的要求;



10


当砂石桩用于处理堆载地基时,应进行抗滑稳定性验算。



38




7.2.3



振冲砂石桩的施工应符合


6.3.8


条的有关规定规定。




7.2.4



沉管砂石桩复合地基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砂石桩 施工可采用振动沉管、锤击沉管或冲击成孔等成桩法。当用于消除粉细砂及粉



土液化时,宜用振动沉管成桩法。




2



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和成桩挤密 试验。当成桩质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在调整



设计与施工有关参数后,重新进行试验或改变设计。




3



振动沉 管成桩法施工应根据沉管和挤密情况,控制填砂石量、提升高度和速度、挤压



次数和时间、电机的工作电流等。




4



施工中应选用能顺利出料和有效挤 压桩孔内砂石料的桩尖结构。当采用活瓣桩靴时,



对砂土和粉 土地基宜选用尖锥型;一次性桩尖可采用混凝土锥形桩尖。




5



锤击沉管成桩法施工可采用单管法 或双管法。锤击法挤密应根据锤击的能量,控制分



段的填砂石量和成桩的长度。




6



砂石桩桩孔内材料填料量应通过现 场试验确定,估算时可按设计桩孔体积乘以充盈系




确定,充盈系数可取


1.2



1.4


。如施工中地面有下沉或隆起现象, 则填料数量应根据现场具



体情况予以增减。




7



砂石桩的施工顺序:对砂土地基宜 从外围或两侧向中间进行,在既有建(构)筑物邻



近施工时,应背离建(构)筑物方向进行。




8



施工时桩位水平偏差不应大于


0.3


倍套管外径;套管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


1%





9



砂石桩施工后,应将基底标高下的 松散层挖除或夯压密实,随后铺设并压实砂石垫层。




7.2.5


砂石桩复合地基的检测与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碎石桩施工各项施工记录,如 有遗漏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桩,应补做或采取有效



的补救措施。




2



施工后应间隔一定时间,方可进行 质量检验。对砂土地基,不宜少于



7d


;对粉土和




填土地基,不宜少于


14d





3



砂石桩复合地基施工质量对桩体可 采用动力触探试验检测,对桩间土可采用标准贯入、



静力触探 、动力触探或其他原位测试等方法进行检测。桩间土质量的检测位置应在等边三角




或正方形的中心。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桩孔总数的


2%





4



砂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5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0.5


%,且每个单体建筑不应少于


3


点。




39




7.3


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



7.3.1


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土搅拌桩的施工工艺分为浆 液搅拌法


(


以下简称湿法


)

< p>
和粉体搅拌法


(


以下简称干




)


。适用于处理淤泥、淤泥质土 、素填土、软



可塑粘性土、松散


—< /p>


中密粉细砂、稍密



< br>


密粉土、松散



稍密中粗砂和 砾砂、黄土等土层。不适用于含大孤石或障碍物较多且不易清



除的杂填土,硬塑及坚硬的粘性土、密实的砂类土以及地下水渗流影响成桩质量的土层。当



地基土的天然含水量小于



30%(


黄土含水量小于



25%)


、大于


70%


时不应采用干法。寒冷地区




季施工时,应考虑负温对处理效果的影响。




2


水泥土搅拌法用于处理泥炭土、有机质含量较高或



PH


值小于



4


的酸性土、塑性指数






25


的 粘土或在腐蚀性环境中以及无工程经验的地区采用水泥土搅拌法时,必须通过现


场和



室内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3


水泥土搅拌法可采用单头、双头 、多头搅拌或连续成槽搅拌形成水泥土加固体;湿法




拌可插入型钢形成排桩


(


< br>)


。加固体形状可分为柱状、壁状、格栅状或块状等。




4


拟采用水泥土搅拌法处理地基的 工程,除按现行规范规定进行岩土工程详勘外,尚应查




拟处理土层的


PH


值、有机质含量、地下障碍物及软土分布情况、地下水及其运动规律等。




5


设计前应进行拟处理土的室内配 比试验。针对现场拟处理的软弱层软土的性质,选择合




的固化剂、外掺剂及其掺量,为设计提供不同龄期、不同配比的强度参数。对竖向承载的



水泥土


强度宜取


90d


龄期试块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平均值;对承受水平荷载的水泥土强度宜取




28d


龄期试块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平均值。



6


固化剂宜选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32.5



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


(


型钢水泥土搅拌墙不低于



P.0.42.5



)


。水泥掺量应根据设计要求的水泥土强度经试验确定;块状加固时水泥掺量不应小


于被加固天然土质量的


7%


,作为复合地基增强体时不应小于


12%


,型钢水泥土搅拌墙


(



)< /p>




应小于


20%




湿法的水泥浆水灰比可选用


0.45



0.55


,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土质条件选用具有早强、缓凝、



减水以及节约水泥等作用的外掺剂;干法可掺加二级粉煤灰等 材料。



7


竖向承载水泥土搅拌桩复 合地基宜在基础和桩之间设置褥垫层,刚性基础下褥垫层厚



度可取



150



300mm


。褥垫层材料可选用中粗砂、级配砂石等,最大 粒径不宜大于



20mm





垫层的压实系数不应小于


0.94





8


竖向承载的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宜大于


180kPa





9


型钢水泥土搅拌墙


(



)


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 程》


JGJ-


的规


定。



型钢水泥土搅拌桩或水泥土中插入混凝土预制桩时,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应通 过单桩静


载荷



试验确定,桩身强度的计算不应考虑水泥土的作用。




10


水泥土搅拌形成水泥土加固体 ,用于基坑工程围护挡墙、被动区加固、防渗帷幕、大面积



40




水泥稳定土等的设计、施工可按本节规定使用。



7.3.2


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竖向承载搅拌桩的长度应根据上 部结构对承载力和变形的要求确定,并应穿透软弱土



层到达承 载力相对较高的土层;设置的搅拌桩同时为提高抗滑稳定性时,其桩长应超过危险



滑弧


2.0m


以上。




干法的加固深度不宜大于


15m


;湿 法及型钢水泥土搅拌墙


(



)


的加固深度应考虑机械性能



的限制。单头、双头加固深度不宜大于


20m


,多头及型钢水泥土搅拌墙


(



)


的深度不宜超过



35m




2


竖向承载力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荷



载试验确定。初步设计时也可按本规范公式


(7.1.5-2)


估算,公式中



f


sk



为桩间土承载力特征值



(kPa)< /p>


,可取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β


为桩间 土承载力折减系数。当桩端土未经修正的承载



力特征值大于桩周土的承载力特征值的平均值时,可取


0.1



0.4


,差值大时取低值;当桩端< /p>



土未经修正的承载力特征值小于或等于桩周土的承载力特征值的 平均值时,可取


0.5



0.9


,差





值大时或设置褥垫层时取高值。单桩承载力发挥度系数可取


1




3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载荷试验确定。初步设计时也可按式


(7.1.6)< /p>


估算。



并应同时满足式


(7.3.2-1)


的要求,应使由桩身材料强度确定的单桩承载力大于


(


或等于


)


由桩周< /p>



土和桩端土的抗力所提供的单桩承载力:




R


a



?


?


f


c u


A


p



(7.3.2-1)



式中:


f


cu


——


与搅拌桩桩 身水泥土配比相同的室内加固土试块


(


边长为

< br> 70.7mm


的立方体,也可



采用边长为


50mm


的立方体


)


在标准养护条件下


90d


龄期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平均值



(kP a)


;单头、双头搅拌桩不宜小于


1MPa


;型钢水泥土搅拌桩不宜小于


0.8MPa




η

< br>——


桩身强度折减系数,干法可取


0.20



0.30


;湿法可取< /p>



0.25



0 .33




u


p


——


桩横截面周长


(m)

< p>



n


——


桩长范围内所划分的土层数;



q

< br>si


——


桩周第


i


层土的侧阻力特征值。对淤泥可取



4



7kPa


;对淤泥质土可取



6



12kPa




对软塑状态的粘性土可取


10



15kPa


;对可塑状态的粘性土可以取


12



18kPa


;对



稍密砂类土可取


15


~< /p>


20kPa


;对中密砂类土可取


20< /p>



25kPa




l


i


——


桩长 范围内第


i


层土的厚度


(m)




q


p


——


桩端地基土未经修正的承载力特征值


(kP a)


,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



规范》


GB50007


的有关规定确定;



α


——


桩端天然地基土的承载力发挥系数,可取



0.4



0.6


,天 然地基土承载力高时取低



值。



4


竖向承载搅拌桩复合地基中的桩长超过



10m



时,可采用变掺量设计。在全桩水泥总掺


量不变的前提下,桩身上部三分之一桩长范围内可适当增加水泥掺量及搅拌次数;桩身下部

< br>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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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更新与2021-02-27 19:43,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jmy2z.cn/gaokao/675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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