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为强化学校
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制可依,有章可循,
特制定本
制度。
一、
责任追究原则
< br>1
、领导谁主管,谁负责:
2
、
教师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
3
、上
课谁上课,
谁负责:
4
、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二、
责
任事
故处理程序
1
、同班内一般学生伤害事故,由班主任协调处理;
2
、异班(级)
间一般
学生伤害事故,由年级组和政教处协调处理:
3
p>
、学生伤害事故影响大,矛盾尖锐等重
大
安全事故由学
校安全领导小组调查处理;
4
、行风责任由学校行政进行处理。
三、
责任追究制
(一)行风责任追究制
1
、
私自向
学生和家长代购、推销学习用具、教辅资料或其他生活用品、保险等或向家长
索要或变
相索要财物。
2
、
私自收
费办班、补课:随意调停课、提前放学、留守学生、私自放假等等造成学生伤
害事故或
社会不良影响。
3
、
在对学
生管理中,
有过激言行,
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
造成不良影响,
有家长来校或
电话反映。
4
、
在与家
长交换意见时,语言过激,与家长发生争执,反映到学校,给学校造成不良影
响。
5
、
在与同
事交往、共事中,因工作关系发生口角或动手,造成不良影响。
6
、
在与邻
里交往中,不能和睦相处,有问题不能妥善处理且有邻里反映到学校,影响学
校正常工
作。
7
、
酒后上课,上课期间随便接听电话。
8
、
煽动、鼓惑他人、聚众滋事。
9
、
凡违反
上述规疋而因此造成学校声誉和经济损失,
视其情节轻重,
经行
政研究,
给予
通报批评、
承担经济责任或经济处罚、年内不评优晋级,报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安全责任追究制
1
、
全
p>
体教职工应自觉保护自己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发现有损害学
校或师生
人身财物行为而不及时报告、制止或逃
离现场,造成或扩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2
、
岗
p>
位责任人擅离岗位、私自调停课、私自放假、提前放学、滞留学生等或由于管理不
善,导致
学生失踪、溺水等校内外伤害或财物损
失的。
3
、
教职工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学生不同程度伤害的。
4
、
没
p>
有严格执行学生课前出缺勤淸查制度。任课老师应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生,没有
及时通知
班主任或政教处,班主任没有及时告知
学生家长,政教处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导致学生失踪或在
校
外发生安全事故等责任事件。
5
、
实
p>
验室所用的危险物品,保管人员没有妥善保管丢失、被盗而造成其它安全伤害事故
的。
6
、
教
p>
职工,尤苴是班主任应经常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如遇学生中出现各类传染病,集体
发热等病
症不及时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导致事态
扩大的。
7
、
体
p>
冇课、课外活动,学生实验操作等实践性强的务类活动,有关老师不事先向学生进
行安全教
育,活动中不注意学生动向而引发人身
伤害或仪器损坏的。
8
、
教
p>
职工在保管、使用学校物品、设备
(
如借阅
图书,使用录音机、信息技术设备等
)
时均应确保
财产安全,因疏忽大意或操作失当而引起的财产设备的遗失、失窃或损坏。
9
、教职工在退休或调离单位时不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钥匙及借
用、保管的学校物品而造
成损失的。
10
、
凡<
/p>
违反上述规龙而因此造成学校声誉财物和师生人身经济损失的,报上级教育行政
部门: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二:《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应承担责任
1
、
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
2
、
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3
、组织教冇教学活动时,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疗,未采取必要有效安
全防
护措施的。
4
、
向学生
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教具、文具或英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
5
、
知道或
应当知道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6
、
学生安
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7
、
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8
、
教职员
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
程的。
二、
由于学生父母(监护人)的过错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学生的父母
p>
或学生
本人承担责任。由第三人过错造成
的学生安全事故,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三、
完全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
事故,学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部分由学校过错造
成的学生<
/p>
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四、
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
、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
调解不成
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
对未按照规左履行职责,发生学
校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
照有关规<
/p>
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
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
p>
按照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泄》
(国
务院令
第
302
号)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小学安
全事故责任
追究制度}
.
七、
本办法适用小学全体在职在职教
职员工和全体在籍在校就读学生。
八、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教冇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
篇三:《小学
2013
年学校安全责任
追究制度》
小学
2013
年学校综合治理
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
,进一步明确责任,我校实行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我
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
通安全、体
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
工作。对于岀现的重
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
任。
二、
校长是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
员负直接
责任。具体责任分解为
p>
校长是学校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综合治理的全面工作:
常务副校长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及常规管理的安全工作。安全副校长负责学校综合治<
/p>
理的具体
工作,包括各种制度、方案、
预案的制左和落实,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安排等。
三、
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
严格入门登记制度,
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
外来
人员一律不
得入内。
对
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
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
坐班,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
,
对于因责
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要时,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
失。
五、
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
<
/p>
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
p>
作不利造成
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
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
任。
六、
水电维修员必须泄期检査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
误造成的
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七、
要认貞?执行《食品卫生法》,
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
况,泄
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査
p>
,
从食品的采购、
运输、储存、留验,到
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
要求等每
个环节实行完整的
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
责任。
八、
食堂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
作好防范工作。严格进货渠道。认真作好防火、防
盗、防毒工
作。要左期检査身体,上岗时要佩带健康卡。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
负有直接责任。
九、
政教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
行安全教冇,全而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
疏忽,教<
/p>
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 br>十、
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
教疗的内容要记录在案,
发现学生有
异常现象应及时教疗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
<
/p>
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
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
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
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让家长<
/p>
签字。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
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
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
责任。
十一、上课时间遵循“谁上课谁负责、谁代课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和谁批假谁负责”
的原则上
课教师是本课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有事请假的,代课教师是本节课的第一责任人
:
实习教师上课的,指
导教师是本节
课的第一责任人:请假而无人上课的,批假领导是本节课
的第一责任人。
十二、值班教师要认
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实行上学值班、放学淸路制度,不按时到岗
或玩忽职
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天值班人员负责。
<
/p>
十三、制泄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
p>
全落实。
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四、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
/p>
,
学生家
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十五、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
排除)
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
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十六、学生及家长违反学校
制泄的禁乘报废车辆相关规左,乘坐报废车辆,造成的安全
事故,追
究其直接责任。
十七、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左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
生人身、
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泄,造成安全事故
的,要严格追究貝责任。
十八、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
重,给予记过、赔偿、暂缓进职、不进职、职称缓
聘、不
p>
聘、报上级批准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二
0
—三年九月一日
篇四:《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上级
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
全重于泰
山,必须做到对国家财产和学生生命安全髙度负责,从思想上、
管理上和制度措施
上把学校安全工作落
实到实处,必须坚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更好地做好学校
安全工作,现特制订学校安全工
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
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
第一
责任
人,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
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
第一责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和管理不
妥等导
致
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三、
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徳教育和师
徳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徳规范办事。
严禁对学<
/p>
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学
校将追究其责任,并
由其负责导致岀现的一切
后果。
四、
学校后勤部门必须对学校的设备、设施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各班区
<
/p>
域内的设
备、设施,班主任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因
设备设施上引发的安全事
故,如因班主任没有
及时汇报,而造成事故,要追究其班主任或任科教师的责任。
五、
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
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和队活动,坚持对
学生进行<
/p>
安全教育,
使学生时时注意安全。
体育课
、
活动课的各项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
加,
如出现活动事故,
其责任均由组织活动的教师负责。值
周、值日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开
展值日工作,认真做好课间巡
视工
作,发现学生危险活动做到及时制止,对于学生课间活动
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为班主任和当日值日教师。
六、
着力抓好学生交通安全。各班必
须狠抓学校附近的学生及不满
12
周岁的学生一律不
准骑车上
学,对符合骑车条件的学生要经常进行
安全行车知识的专门教冇,并经常对学生车
辆的性能进行检査
,
杜绝学生骑病车上学的现象。
总之
,全体教职工必须把安全工作牢记心头,努力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长抓不懈,警钟
常鸣,防患
于未然。
东庄中心小学
篇五:《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
校安全工作,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和监督,防范、杜绝安全事故
的发生,维
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
国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
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
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上
级学校安全管理有关文件和制度,特制圮本办法(以下简称
《办
法》)。
第二条本
《办法》
所称学校安全,
是指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在学校内的安全和与学校责
任相关的
校
外安全及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学校安全责任是指在学校安全法规规赵的校舍设施、食品饮水、
疾病预防、
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化物品、特种设备、学生集
体活动等校园安全管理和安
全教冇工作中,出现失
职、渎职情形负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和相关责任。{小学安全事故责任
追究制度}
?
第二章安全责任追究的范弗
I
和对象
第四条安全责任追究的范困在校舍设施、食品饮水、疾病预防、道路交通、消防安全、<
/p>
危化物品、
特种设备、学生集体活动等
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行
为,形成
安全隐想或引
发一般安全事故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安全责任追究;造成重、特
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协助上级
机关进行
调查处理。
第五条安全责任追究的对象学校校长负责本学校的
各项安全工作
,
对岀现的安全责任事
故负有领导
责任,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副职领导和中层
干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
直接领导责任,是安全
工作第二责任人;教职员工对所承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是
直接责任人。
第三章安全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六条本《办法》实施责任追究的原则
(一)
坚
持
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
坚
持有错必纠、处罚适当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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