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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1] “
p>
韩日
”
轮触损码头事故案例
事故时间:
2005
年
10<
/p>
月
8
日
07
p>
:
16
时。
事故地点:镇江国亨化学码头。
水文
气象:
能见度良好,
东北风
3-4
p>
级,
40m
宽度内回流
1-2
节。
船舶概况:
“
韩日
”(M/V
H
ANYANG
)轮,韩国籍,化工品船,
空船,船长
82m
,吃水
4.3m
,
总吨
1715MT
,净吨
811MT<
/p>
,由镇江
开往宝山;
< br>事故概况:
10
月
8
日
0705
时,引航员在镇江国亨码头登船,协<
/p>
助拖轮未到,考虑到宝山交接时间,引航员在船长要求下,决定不等
拖轮,自行离泊。
0710
时开始解缆,先解尾缆和尾倒缆,
尾清后解
首缆,留首倒缆,
0711
时
左满舵,微进,
0712
时停车,受风影响船
< br>尾甩开不大,
0713
时左满舵再次甩尾,当船尾张开<
/p>
40
度左右,解首
倒缆并绞锚。锚链
p>
2
节甲板
4
点方向
,船首微张开,船尾受风流影响
压向码头,
0714
时左满舵微进稳住船尾,停车后,在锚链的作用下,
船首张开约
20
度,横距半个船宽,锚链垂直,引航员令右舵
10
度、
微进车,计划小角度驶离,
0
715
时加车助舵,刚启动,车速上不来,
船舶压向码头,
p>
1.5
分钟后停车,航速
1
节左右,受风流影响船中后
部与国亨码头上游带缆桩和奇美新码头下游带缆桩(
两缆桩间距
5
米)外档的钢结构护栏发生擦碰。弹开后离开码头
,同时,报镇江海
事局,掉头至
18#
锚地抛锚,接受处理。
事故损失:
“
韩日
”
轮无损。国亨码头上游带缆桩和
奇美新码头下
游带缆桩受损,赔偿
1.6
万元人民币。
事故等级及责任:属小事故,负全部责任。
事故原因:
(1)
< br>调度员违反调度员联系管理办法,在拖轮没有及时到位的情
况下,没有将信息及时
报告给站长,以便站长作出决定。引航员违反
特殊泊位靠离泊拖轮使用规定,
擅自不使用拖轮,
暴露出引航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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