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不能为空

当前您在: 主页 > 英语 >

GB6678-86《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www.bjmy2z.cn/gaokao
2021-02-17 21:23
tags:

-

2021年2月17日发(作者:disrupted)






















化工品的检验



一、化工品检验基本程序



化工品的检验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第 一阶段是现场检验之前,包括接单,


审查文件单据,向客户询


问 了解有关进出口商品的情况,收集检验用的有关标准或法规文件,


制定现场检验方案等。



第二阶段是现场检验阶段,这一阶段对化工产品而言比较复杂 。


检验现场可能是仓库、货场、铁路站台、油罐车、油轮、集装箱或码

< br>头、矿山等,检验内容包括外观包装的检查、核对批次唛头、数


/



量的清点和鉴重、采样、制样、封存样品、样品送检等环节;对化工


品的现场检验来讲,


贯穿始终也是至关重要的是遵守安全规则,


即保


证安全。



第三阶 段就是从检验现场回来之后,


填写现场检验记录,


根据检


测中心或社会认可实验室的检测报告拟制证稿,


以及台帐登记、


数据


统计、


质量分析等后续工作。

< p>
对进口商品,


如包装有破损,


数量短少,


重量短缺,


质量不达标等,


根据客户要求可在核 实证据的基础上出具


索赔证书进行索赔;对出口商品,如检测结果不达标,根据出口商的


申请,可二次取样进行复检。



二、化工品检验基本概念



1.


采样单元:


具有界限的一定数量的物料,


其界 限可能是有形的,


如一个容器,


也可能是设想的,


如物料流的某一时间或时间间隔。


(若


干个采样单元 可以收集在一起,


例如装在一个袋子或箱子里,


或放在


一个托盘上等等。


但在商检检验中的采样单元一定是化工产品的最终


包装。




2.< /p>


份样:


用采样器从一个采样单元中一次取得的一定量物料。



3.


样品:


从数量 较大的采样单元中取得的一个或几个采样单元,


或从一个采样单元中取得的一个或几个份 样。


(样品可以从一个份样


或采样单元取得,或者由合并多个份 样或多个采样单元来得到。




4.< /p>


代表样:


一种与被采物料有相同组成的样品,而此物料被认为


是完全均匀的。



5.

采样方案:


为了从最终样品获得对特性的必要了解来对该批货


物作出判断,从一批货物中选取或制备一份或几份样品的预定程序。


(出于对成本、< /p>


效率和时间的考虑,


通常确定一个容许的采样误差。




6.


交货批:


由具体的交货单据或装货单据所指明的一定数量的物


料。



7.


商品批:


按照一定的采 样方案进行采样的物料总量。


(对商检


来讲一个报检单就是一个 商品批,


象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分几个证这种


情况,就是一个商品 批对应了几个交货批。




8.


缩分样品:


缩减样品的数量而不改变其组成而得到的样品。

< p>
(在


缩减样品数量时,有时也需要减小样品粒度的大小即粒度破碎。




9.


最终样品:


按照采样方案得到或制备的、并可以再等分成相同


的几份以供实 验、备考或保留的样品。



10.


实验 室样品:


为送往实验室供检验或测试而制备的样品。



11.


保留样品(备考样品)



与实验室样品同时同样制备的样品,


在有争议时可以被有关方面接受而用作实验 室样品。


(实验室样品和


保留样品都是最终样品,是缩分以后相 同的两份。




12.


部位样品:


从物料的特定部位或物料流的特定部位和时间所

取得的一定数量或大小的样品。



13.

< br>上部样品:


在液面下相当于某一确定体积(总体积的


1/ 6


)的


深处所取得的一种部位样品。



14.


中部样品:


在液面下相当于总体 积一半处所取得的一种部位


样品。



1 5.


下部样品:


在液面下相当于某一确定体积(如总体积的


5/6



的深处所取得的一种部位样品


.


16.


均匀物料:

如果物料各部分的特性平均值在测定该特性的测


量误差范围之内,此物料就该特性而 言就是均匀物料。



三、化工品检验的安全规则



(一)< /p>


一般规定:


无论所采样品的性质如何,采样地点都要有安


全的通道,


符合要求的照明和通风条件。


在储罐 或槽车的顶部取样时


要预防掉下来,还要防止堆垛容器和散装货物的倒塌。



如果所采物料本身是危险品,应遵守下面的一般规定:



1.


采样时不应使该批物料受到损害。



2.


如通过旋塞取流体样品时,采样设备应具有随时限制流量和 流


速的装置,以防旋塞阀门卡住流体大量流出。



3.


对液体采样时,为了预防溅出,应当准备排溢槽(接受槽)和

< p>
漏斗,以便安全地收集溅出物,并为采样者设置常备防溅防护板。



4.


在任何情况下,采样者都必须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


口按照要求重新关闭上。



5.

< p>
当需要用待采物料去清洗样品容器,而该物料又存在危险时,


就应该准备适 当的装置以处理那些清洗用过的物料。



6.

< br>采样量和采样次数应根据检验的需要来确定,不要超过实验用


量。



7.


装有样品的容器,应使用适当的运输器来装运, 此运输器的设


计和制造应便于操作并尽量减少样品容器的破损及由此引起的危险


性。



8.


采样设备( 包括所有的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


应并符合使用要求;样品应同容易与它 发生相互作用的化学产品隔


离。



9.


应在采样之前或尽快在容器上作出标记,标明物料的性质及其


危 险性。



10.


采样者要完全了解样品 的危险性及预防措施,并受过使用安


全装备(包括灭火器、防护眼镜、防护服等)的训练 。采样过程中采


样者一旦感到不适,应立即向主管人报告。


< /p>


11.


采样者应有第二者陪伴,此人的任务是确保采样者的安全。


采样操作时,


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地看到采样点的地方并观察整 个采


样操作过程。


陪伴者应受过专门训练,

懂得在紧急情况时刻采取什么


行动,这些训练要求他首先报警,除非在极特殊情况下 ,不要单独一


人去进行营救。



12.


无论在何处接触化学品时,都要坚持使用防护眼镜。



13.


应该强调,采样工作的指导者应详细地考虑可能发生细小事


故的后果,如溢出、阀门失灵等,对采样者和陪伴者都要进行专门的


训 练,使其知道在正常情况下和发生事故时该怎样做。



(二)易燃性化工产品



待采物料的物 理化学性质可能对人体直接产生生理上的影响,



可能易燃易爆 。


当没有确切资料说明它无害时,


所有新的待采物质都


应该被认为是有危险的。有些化工品的危险不止一种,例如:苯有毒


又易 燃,他的蒸汽和空气混合可能发生爆炸。



化工品按照危险方式 可分为


7


种:


1)

易爆和不稳定物质;


2)


氧化


性物 质;


3)


易燃性物质;


4)

< p>
毒物;


5)


腐蚀性和刺激性物质;


6)


由于物


理状态(特别是温度和压力)而引起危险的 物质;


7)


放射性物质。



我们这里只对易燃性化工品的取样作一说明。



在易燃品中,


液体的危险性比固体大,


如果这个易燃品 是挥发性


的并产生易燃气体,或易于分散到空气当中时,其危险性就更大。应

< p>
该特别注意含有残留痕量溶剂物质的挥发成分在密闭空间积累而引


起的爆炸 的危险。还应该注意易燃物质的尘埃,如:面粉、淀粉、煤


粉存在的地方,


如果飞扬起来也会形成爆炸性的混合物。


负责采样的


人应该熟悉这些物质的闪电、


自燃点、


和他们的蒸汽在空气当中 的爆


炸极限浓度。


因此在对易燃化工品取样时,


在做到前面一般规定的前


提之下,还应该增加的预防措施包括:



1.


在采样地点附近,不应有潜在的引燃、助燃的因 素和设施,禁


止吸烟,禁止使用无防护的灯和产生火花的装置。



2.


应采取预防措施以确保不存在静电荷。采样者的衣服最好是 棉


织品,像尼龙等化纤类的工作服在干燥的天气会带有大量的静电荷。

< br>采样者应穿能导电的鞋。


另外,


液体流动和液体混合时也 会产生静电,


因此要在液体的运动停止一段时间之后,


确保由运 动所产生的电荷全


部泄入地下后再进行取样。



3.


应准备足够的、适用的灭火器。



4.


任何的泄漏都应立即报告并尽快排除。泄漏的易燃液体不应 随


便排入下水道,除非它可以与水混溶并可以被不断的水流冲走。



5.


必须戴防护眼镜,穿防护服(不能易燃)




(有关安全规则的其他内容请详细参照


GB/T3723-1999


《工业用


化学产品 采样安全通则》


(代替


GB3723-83





四、化工品采样的标准



我们化工品现 场检验的主要内容就是化工品的取样,


因此如何规


范地取样就显 得尤为重要。


关于化工品取样有如下几个国家标准,



别是:


GB/T6678-2003


《化工产品 采样总则》



GB/T6679-2003

《固体


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T6680-2003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6681-2003


《气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原化矿处在


2002


年举办






训< /p>









< p>





1986








GB6678-86



GB6679-86



GB6680-86



GB6681-86


。现在我们的化工


品现场取样工作要按照新版的标准要求来做。



(一)



G


B/T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1.


采样目的:



采样的基本目的为:从被检的总体物料当中取得有代表性的样


品,通过对样品的 检测,得到在容许误差内的数据,从而求得被检物


料的某一或某些特性的平均值。



2.


采样的基本原则:



采样的基本原则就是使采得的样品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当采样的费用(如物料的费用、作业的费用)较高,在设计采样


方案时 可以适当兼顾采样误差和费用,


但首先应该满足对采样误差的


要 求。


当样品不能很好地代表总体时,


以样品的检测数据来估计总 体


时就会导致做出错误的结论。



3.


采样方案:


采样方案的基本内容:


1)


确定总体物料的范围;


2)


确定采样单元;


3)


确定样品数、


样品量和采样部位;


4)


规定采样操作方法和采样工具;


5)


规定样品的加工方法;< /p>


6)


规定采样的安全措施。



4.


采样技术:


1)


采样误差:


(1)


采样随机误 差:


采样随机误差是在采样过程中由


一些无法控制的偶然因素所 引起的偏差,这是无法避免的。



(2)


采样


系统误差:由于采样方案不完善、采样设备有缺陷、操作者不按规定


进行操作以及环境等的影响,


均可引起采样的系统误差。

采得的样品


当中都可能包含采样的随机误差和系统误差。



2)


均匀物料的采样:


均匀物料的采样 原则上可以在物料的任意部


位进行,但要注意两点:


(1)


采样过程不应带进杂质;


(2)


避免在采样


过程引起物料变化(如吸水、氧化等)




3)


样品数和样品量:


在满足需要 的前提下,


样品数和样品量越少


越好。


任何不必要的增加样品数和样品量就可能导致采样费用的增加


和物料的损失。

< p>
能给出所需信息的最少的样品数和样品量为最佳样品


数和最佳样品量。



(1)


样品数:对多单元的被采商品,采 样操作分两步,第一步,


选取一定数量的采样单元;第二步,对每个单元分别进行采样。



总体物料的单元数小于


500


的,采样单元的选取数按标准中表


1


的规定确 定。如总体物料单元数的范围是


1



1 0


,则全部单元都要选


到;总体物料单元数的范围是

< p>
11



49


,则选


11


个单元;总体物料单


元数的范围是


50



64


,则选< /p>


12


个单元;……总体物料单元数的范围



461



512

,则选


24


个单元。


< p>
总体物料的单元数大于


500


的,


采样单元数的确定按总体单元数


立方根的三倍数,即


3


×


3


N



N


为总体单元数)


,如遇有小数时则进


为整数。如单元数为


538


,则

< p>
3


×


3


538

< p>


24.4


,将


24.4


进为


25


,即


选用


25


个单元。


< br>(2)


样品量:在满足需要的前提下,样品量越少越好,但其量至


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至少满足三次重复检测的需要 ;


b.


当需要保留


样品时,

< p>
应满足保留样品的需求;


c.


对采得的样品物料如 需做制样处


理时,应满足加工处理的要求。


< br>4)


采样安全:见国家标准


GB/T3723

< p>



5)


采样记录和采样 报告:


采样时应记录被采商品的状况和采样操


作,如记录商品的 名称、来源、编号、数量、包装情况、存放环境、


采样部位、所采得样品数和样品量、采 样日期、采样人姓名等,根据


这些记录填写采样报告。



6)


样品的容器和保存:



(1)


样品容器:


a.


具有符合要求的盖、塞或阀门,在使用前必须


洗净、干燥;

< br>b.


材质必须不与样品物质起作用,并不能有渗透性;


c .


对光敏性物料,盛样容器应是不透光的。


< br>(2)


样品标签:样品盛入容器之后,随即在容器壁上贴上标签,


标签的内容包括:


a.


样品名称及样品编号;


b.


该批商品的批号及数量;


c.


生产单位;


d.


采样部位


e .


样品量;


f.


采样日期;

< p>
g.


采样者等。



(3)


样品的保存和撤销:根据具体的化工产品来确定保留样品的


量, 兼顾保存环境、保存时间和撤销办法等,对危险化工品的保存和


撤销,应按照危险品的相 关规定来处理。



(二)


GB/T66 79-2003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 br>1.


采样方案:


制定采样方案的目的就是以最低的成本,


在容许的


采样误差范围内获得总体物料的有代表性的样品。



2.


采样技术:



1)


对采样器的基本要求:


a.


采样器所用材质不能和待采物料有任


何反应;不能使待采的物料污染、 分层和损失。


b.


采样器应清洁、干


燥 ,便于使用、清洗、保养、检查和维修。


c.


任何采样装置在正 式使


用之前均应做可行性试验。



固体 化工品的采样器:采样探子(适用于粉末、小颗粒的固体化


工产品)

;还有采样铲子、采样勺。



2)


采样方法:



(1)


粉末、小颗粒、小晶体的采样:



a.


件装:用采样探子或其他合适的工具,从采样单元中,按一 定


方向,


插入一定深度取定向样品。


采 样时采样探子按一定角度插入物


料,


插入时,

< br>应槽口向下,


把探子转动两三次,


再小心地把探子抽回,


并注意抽回时应保持槽口向上,再将探子内物料倒入样品容器内。



b.


散装:


a)

< br>静止物料:


根据物料量的大小及均匀程度,


用采样勺、< /p>


铲或采样探子从物料的一定部位或沿一定方向取部位样品或定向样


品。



当批量少于


2.5


吨时,采样为


7


个点;


< /p>


当批量为


2.5



80


吨时,


采样为:


批量

< p>
(


t


)


?


20


个点,


计算到整数;


< /p>


当批量大于


80


吨时,采样为

< p>
40


个点。



b)


运动物料:


用自动采样器、


采样勺或其他合适 的工具从皮带运


输机或物质的落流中随机的或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取截面样品。

< p>


(2)


粗粒和规则块状物的采样:


< /p>


a.


件装:直接沿一定方向,在一定深度上取定向样品。



b.


散装:与小颗粒取样基本相同。如果容许 ,用适当装置粉碎物


料则更方便。



(3)


大块物料的采样:


< p>
如果可粉碎,则按小颗粒的来取;否则就要用合适的工具,比如


锯、


钻、


刀、


锤子或凿子,


或破成小块,


或收集钻屑或锯屑作为样品。



3.


样品制备:



1)


样品制备的目的:


从较大量的原始 样品中获取最佳量的、


能满


足检验要求的、待测性质能代表总体 物料特性的样品。



2)


样品制备的原则:



(1)


原始样品的各部分应有相同的概率进入最终的样品。

< br>


(2)


制备技术和装置在样品的制备过程中不破坏样品 的代表性,


不改变样品的组成,不使样品受到污染和损失。


< /p>


(3)


在检验容许的前提下,为了不加大采样误差,应在缩减样品


的同时缩减粒度。



(4)

< p>
应根据原始样品的量及粒度、商品的性质以及待测特性确定


样品制备的步骤 及应采用的技术。



3)


样品制备技术:



制备技术包括粉碎、混合、缩分,可选用手工或机械方法进行。


手工工具包括研 钵、锤子、手铲等。



4)


最终样品的量及其保存:



(1)


最终样品的量应满足检测及保留的需要。把样品一般等量分


成两份,一份供检测用,一份作保留样品。每份样品量至少应为检验


需要量的三倍。



(2)


应根据样品及 存放时间选择对样品呈惰性的包装材质及合适


的包装形式。


< /p>


(3)


容器在装入样品以后,应立即贴上写有规定内容的标签。< /p>



(4)


样品制成后应尽快检验。保留样 品存放时间一般为六个月,


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和缩短。



(



)GB/T6680-2003< /p>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1.


采样的基本要求:



1)


采样人必须熟悉被采液体化工产品的特性、


安全 操作的有关知


识及处理方法,严格遵守


GB/T3723


的各项规定。



2)


采样前应进行预检,预检内容包括:



(1)


了解被采样物料的容器大小、类型、数量、结构等情况;


(2)


检查被采样物料的容器是否受损、腐蚀、渗漏并核对标志;

< br>


(3)


观察容器内物料的颜色




粘度是否正常;


表面或底部是否有< /p>


杂质、分层、沉淀、结块等现象。



根据 检查结果,


再参考液体化工产品的种类及包装容器的情况来


选择 采样工具,并制定采样方案,按此方案采得具有代表性样品。



3)


采样方案:采样方案包括以下内容:采样单元数;样品类型及


样品量;采样时间、地点、位置;采样方法、步骤和使用工具等。



4)


物料的混匀


:


对单相低粘度的液体可以用以下几种方法混匀


:


(1)


小容器


(


如瓶、罐< /p>


)


用手摇晃进行混匀;



(2)


中等容器


(


如桶、听< /p>


)


用滚动、倒置或手工搅拌器进行混匀;



(3)


大容器


(


如储罐、槽车、船舱


)


用机械搅拌器进行混匀。



5)


样品的代表性


: < /p>


如被采容器内物料已混合均匀


,


采取混合 样品作为代表性样品。


如被采容器内物料未混合均匀,


可采部位 样品按一定比例混合成平均

-


-


-


-


-


-


-


-



本文更新与2021-02-17 21:23,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jmy2z.cn/gaokao/663330.html

GB6678-86《化工产品采样总则》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