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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注册申请表填表说明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www.bjmy2z.cn/gaokao
2021-02-17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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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7日发(作者:曳光)



药品注册申请-填表说明




我们保证


:本项内容是各申请机构对 于本项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郑重保


证,各申请机构应当一致同意。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符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试点行政 区域、


试点品种范围和申请人条件,申请成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申请人,应根据申请 人实


际情况勾选“生产企业”


或“研发机构”或


“科研人员”选项,并填写第二页机构


1


(受


托生产企业)和机构


2


(申请人)相关的内容。


(注: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


案》正式印发后,可以填写相关内容。



< br>其他特别申明事项


:需要另行申明的事项。



1




本申请 属于:


系指如果属于申请国产注册品种选“国产药品注册”


,如 果属


于申请进口注册选“进口药品注册”


,如果属于申请港澳台 注册选“港澳台医药产品注


册”


。本项为必选项目。

< p>


2




项目。



3




申请事 项



按照该申请实际申请事项填写。


申 请临床研究


(包括附加申请免


申请分类


:按药品注册申请的分类填写,属新药的,选新药申请;属按新药


管理的,选新药管理的 申请;属申请仿制已有国家标准的,选仿制药申请。本项为必选


临床研究的)

< p>
,选临床试验;申请生产,选择生产;若仅申请新药证书的,选新药证书。


本项为必选项目。当申请分类为新药申请或按新药管理的申请时,生产和新药证书为多


选 项;当为仿制药申请时,只能选临床或生产。



4




药品注 册分类:


药品分类及注册分类按照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一 、



件二、附件三中的有关分类要求选择。本项为必选项目。< /p>


(系统设置为下拉选择菜单。


中药设置为


1



2



3< /p>



4



5



6.1.1



6. 1.2



6.1.3



6.2



6.3


< p>
7



8



9


类;化药设置



1



2.1



2.2



2.3



2.4



3



4



5.1



5.2


类;生物制品依次设置为


1



2


、?、


15


类)


。如果是新药或按新药管理,则化药注册分类只能选择


1-2


,中药只能选择


1-8


,生

< br>物制品不限制;如果是仿制药,则化药注册分类只能选择


3-4

< br>,中药只能选择


9


,生物


制品不 能选择。



5




附加申 请事项


:在申请分类和药品注册分类选定后,如同时申请非处方药,

则选非处方药,此项不选,默认为申请处方药;如申请仿制的药品属于按非处方药管理


的,


则此项必须选择非处方药;


同时申请减免临床研究,


则选减或免临床研究;


属于


《药

< p>
品注册管理办法》


第四条规定的新药申请申请特殊审批的可选特殊审批程序 如选择了特


殊审批程序,须填写“药品注册特殊审批程序申请表”


。属于上述申请以外的其他附加


申请事项(如申请Ⅰ期临床等)


,可选择其他。选择“其他”的,应当简要填写申请事


项。



6




药品< /p>


通用


名称



应当 使用正式颁布的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药典委员会


《中


国药品通 用名称》或其增补本收载的药品通用名称。申报复方制剂或者中药制剂自拟药


品名称的, 应当预先进行药品名称查重工作。本项为必填项目。



7




药品< /p>


通用


名称来源


:来源于中国药典、


局颁标准的,选国家药品标准;来源


于国家药典委员会文件的,选国家 药典委员会;属申请人按有关命名原则自行命名的,


选自拟。本项为必选项目。



8




英文名称


:英文名填写


INN


英文名;中药制剂没有英文名的,可以免填;


申报中药材的需提供拉丁名。本项为必填 项目。



9




汉语拼音


:均需填写,注意正确区分字、词、字母大小写等。可 以参照中国


药典格式填写。本项为必填项目。



10




化学 名称



应当以文字正确表达药物活性物质的化学结构,


不要采用结构式。


本项为必填项目。



11




其他 名称



系指曾经作为药品名称使用,


但 现在已被国家规范的药品通用名


称取代者。



12




商品 名称



申请人为方便其药品上市销售而申请使用的商品名称。< /p>


进口药品


可同时填写英文商品名称。商品名称仅限于符合新药要求 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及进口


中药可以申请使用。



13




制剂类型:


本项为必选项目。



非制剂


:根据本品类型进行选择。其中“有效成份”系从植物、动物、 矿物等


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分。


“有效部位”系指从植物、动物 、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


位,不属所列类型,选“其他”


, 并应简要填写所属类型。



制剂


:在“ 剂型”后选择所属剂型;剂型属于《中国药典》或其增补本收载的


剂型,选中国药典剂型 ;非属《中国药典》现行版及其增补本未收载的剂型,选非中国


药典剂型;进口药品同时 填写剂型的英文。如属于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制


剂的,可同时选择特殊剂型 。



14




规格:


填写本制剂单剂量包装的规格,


使用药典规定的单位符号。


例如


“克”


应写为“


g




“克


/


毫升”应填写为“


g/ml< /p>




每一规格填写一份申请表,多个规格 应分别


填写申请表。本项为必填项目。



同品种已被受理或同期申报的原料药、制剂或不同规格品种:


填写由同一申请人


申报的该品种已被受理或同期申报的其他原料药、制剂或不同规格品种的受理号及名

< p>
称。若为完成临床研究申请生产的需填写原临床申请受理号。



15




包装



系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


如有多个包装材质要分别填写,


中间用句号分开,例如“玻璃瓶。塑料瓶”

< p>
。包装规格是指基本包装单元的规格,药品


的基本包装单元,是药品生产企 业生产供上市的药品最小包装,如:每瓶×片,每瓶×


毫升,每盒×支,对于按含量或浓 度标示其规格的液体、半固体制剂或颗粒剂,其装量


按包装规格填写。配用注射器、输液 器或者专用溶媒的,也应在此处填写。每一份申请


表可填写多个包装规格,不同包装规格 中间用句号分开,书写方式为“药品规格:包装


材质:包装规格”


,例如:



0.25g


:玻璃瓶:每 瓶


30


片。塑料瓶:每瓶


100


片”


,多个规


格的按上述顺序依次填写。本项 为必填项目。



16




药品 有效期



本品种的有效期,


以月为单位 填写。


如有多个规格、


包装材质,


有效 期如有不同则要分别对应填写,如包装材质为“玻璃瓶。塑料瓶”两种,有效期分


别为< /p>


18


个月、


12


个月,应写为“


18


个月。


12


个月”


。诊断试剂类制品,如有多个组份


且有 效期不同的应以最短的有效期作为产品有效期填写。



17




处方 (含处方量)



应当使用规范的药物活性成份或者中药材、中药 饮片、


有效部位等名称,同时应当填写按


1000


制剂单位计算的处方量。申报复方制剂,应当


预先进行处方查重工作。本项为 必填项目。



处方内辅料(含处方量)


:对处方使用的每种辅料均应填写,包括着色剂、


防腐剂、香料、矫味剂等。处方量按< /p>


1000


制剂单位计算。本项为必填项目。



18





/


辅料


/


包 材来源或关联制剂


:境内生产是指已获得药品批准文号并在药品


批准文号有效期内的原料药;进口注册是指已获得《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


册 证》


,并在其有效期内的原料药;另行申报是指正在申报注册中的原料药,应将其受


理号填写在批准文号项下,受理号亦可由省局在受理时填写;另行批准是指无需注册,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专门批准的原料药,在批准文号项下填写其批准文件编

< p>
号。


复方制剂应填写全部原料药来源,


同一原料药 不得填写多个厂家。


申报药品注册时,


须填写所用的辅料、包材 的相关信息,如果是首次关联申报新包材、辅料时“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


/


受理号


/


核准编号”项可为空,但需在表头的“其他特别申明事项”中填写


“关联申报包 材”或“关联申报辅料”或“关联申报包材、辅料”


;申报辅料时,须填


写所关联药物临床试验申请


/


生产申请


/


补充申请


/


一致性评价申请 的相关信息,


制剂受理


号不能为空。


本 项为必填项目。



19




中药 材标准



制剂中所含中药材,


规范填写 药材名称。


如有地方或国家药品


标准的,属于法定标准药材;若 没有地方或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材,属于非法定标准药


材;明确各药材检验所采用的标准 来源(国家标准、地方药材标准或自拟标准)


。本项


为必填项目 。



20




药品标准依据



指本项药品申请所提交 药品标准的来源或执行依据。


来源于


中国药典的,需写明药典版 次;属局颁或部颁标准的,需写明何种及第几册,散页标准


应写明药品标准编号;来源于 进口药品注册标准的,写明该进口注册标准的编号或注册


证号;来源于国外药典的,需注 明药典名称及版次;其他是指非以上来源的,应该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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