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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快件运输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www.bjmy2z.cn/gaokao
2021-02-16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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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6日发(作者:一起英文)



快件运输管理暂行办法




为充分发挥运输优势,进一步拓展快件运输市场,根据现场对 快件运输的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图定快速列车主要承运小件快递及快件信函货物。快速快件按运输模式分为确认快速


运输和图定快速运输。



第二条



快速快件提供“门到门”、 “点到门”及“点到点”小件物品运送服务。“门到门”


是指从发货人到收货人的小件物 品全程运送服务。“点到门”是指从发货人到代理点办理,至到点


后快件企业送货上门的 小件物品运送服务。“点到点”是指从发货人到代理点办理,至到点后收货


人到代理点提 取的小件物品运送服务。



第三条



行包(快件)办理点负责经营“点到点” 业务,代办“点到门”业务受理。确认快速< /p>


快件运输由直属代理点经营与管理。


路内多经企业可开展快件有关 业务。


中铁快运负责



“门到门”、< /p>


“点到门”业务等有关管理工作。密切配合,确保快速快件运输业务安全有序。

< p>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1.


代理点负责经营“点到 点”业务,代办“点到门”业务受理,负责经营单位人员作


业证的发放(见附件


1



、进点作业车辆通行证的发放,负责快件 点车交接作业、快件货物装卸及点


内作业过程的监督。负责路局快件专用票据的请领、发 放、缴销以及行包收入的核算、十八点上报


工作。


< p>
2.


中铁快运成都分公司负责快件自办业务的制票和进款解缴工作。负责图 定快速快件安检、检


斤、包装、装卸、交付、事故处理等工作。



3.


经营单位负责确认快速快件安检、检斤、包装、装卸、押运 、点车交接、交付、事故处理等


工作。



第三章



办理条件



第五条



快件办理实行“实名制”。 受理时,托运人为个人的,应准确记载其有效身份证件信


息;托运人为单位的,应准确记 载其单位名称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代理点等经营单位 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运营中所获得的客户信息。



第六条



代理点等经营单位应严格落实 安全检查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安


排具备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 承运物品和集装件逐件检查,核实办理条件,防止匿报、伪报品


名和夹带禁运物品。经营 单位安全检查后应在托运单上,加盖安检章(见附件


2



,发现禁止运输的


物品应拒绝承运。



第七条



代理点应对经营单位承运的 图定快速快件进行二次安检,发现禁止运输的物品不予放






1






行,并将情况报



当地公安部门。



第八条



经营单位应在营业场所、网 点等醒目位置公布禁止、限制运输或不予运送的主要物品


名录及危险品挂图。以下物品不 能办理快件运输:



1.


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 /p>


2.


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



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


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4.


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异味)的物品;



5.


可能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6.


不符合快件装载条件的物品。



第九条



快件包装应完整、牢固,适 合运输。包装不符合标准的,应要求客户改善包装;客户


不同意的,不予办理。



第十条



图定快速快 件应使用快件专用旅行拉杆箱、专用箱等集装容器以集装件的形式运输,


确认快件应当使 用快件专用旅行拉杆箱、专用箱、袋状容器等集装容器以集装件的形式运输。



集装容器外部长、宽、高尺寸之和不大于


160


厘米(袋状容器最大直径不大于


80


厘米)


,最


短边长不小于


30 < /p>


厘米,采取防水、防漏、防撞、防滑及内部捆绑、衬垫等必要防护措施,适宜在

< p>
列车指定位置装载,装货后集装件总重量不超过


25


千克。



对冷藏箱等有特殊运输条件需 求的,可由路局与列车担当快件局和到达快件局等单位协商确定


具体条件,但集装件总重 量不得超过


50


千克,外部长宽高尺寸之和不大于


220


厘米。



集装袋、快件专用旅行拉杆箱、专用箱等集装容器在装车、


< /p>


卸车和内搬运过程中,无滚动装置


的不得在地板上拖行,



不准碰撞侧墙、风挡、边门等设施,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由责任单位负 责赔


偿。



第十一条



图定快速运输集装件时,应有统一编号和条



码(见附件


3


,使用编号施封锁施封,


货签粘贴在箱体正立



面右侧突起处。



集装件应按快速装载 方案规定的指定位置码放(见附件


4



。码放在车厢内最后一排座椅后的空


档处时,不得影响座椅后倾,高度不得超过座椅。需 中途换向的列车,不得使用最后一排座椅后的


空档处。



第十二条



利用确认快速运输时,可 使用集装袋、快件专用旅行拉杆箱、专用箱等集装容器。


集装件可码放在大件快件处、通 过台、车厢过道及座椅间隔处等位置,但不得码放在座椅、茶几上。


单节车厢装载的集装 件总重量不得超过列车允许载重量。



第十三条



快件运输根据到、发代理 点停点时分合理安排快件运输发送件数和重量,不得影响


列车正点开行。图定快速快件装 车作业应在旅客开始上车前办理完毕,确认快速快件装车作业在列






2






车开车前


5


分钟办理完毕。



第十四条



经营单位应定期核实快速 车型,严格按装载方案组织装车。如遇临时更换图定车车


型时,由调度所客调及时通



知代理点,并由代理点通知经营单位调整装卸方案。



第十五条



经营单位应加强集装容器 和确认快速鼠虫防治,设置兼职卫生检查员,保持环境整


洁卫生,防止货物夹带鼠虫等病 媒生物。



第十六条



代理点应在点内提供对外公开受理快件业务的营业点,确定进出点通道以及转运、

分拣、临时存放的作业场地,具备安检、检斤、制票等作业条件。办理确认列车发、到业务的代理

< p>
点,还应设立集装件交接地点。



经营单位应根据 客流及走行距离合理确定点内作业时间。原则上,受理、安检、搬运、装车等


发送作业时 间不超过


90


分钟,卸车、搬运等到达作业时间不超过


45


分钟。



第十七条



经营单位受理快件时,应确认客户提出



的办理条件、送达地点和服务产品后方可办


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要求其变更;否 则,不予办理。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快速承运物品必须严格按照路局安检查危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代理点及经营单位要建立 安全责任制和考核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定现场作业控


制规定,实现对快件运输现场作 业的有效控制。同时保证必要的安全设施投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


培训,上岗人员必须持 证上岗。



第二十条



点段和经营单位按照安全风险管理的要求,


制定快件运输安全风险防范和管理 制度,


及时解决、处理在生产中反映出来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第二十一条



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装 卸有关规定,确保快件装载符合车辆承载安全要求。集装


件应码放整齐,稳固牢靠,不得 堵塞通道,不得偏载。



第二十二条



加强结合部安全管理,


经营单位利用确认快速运输时,


应同代理点签订安全协议,


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建立信息沟通与工作协调 机制,并制定相应考核措施,落实路局结合部安全管


理有关规定。



第五章



图定快速快件业务办理流程



第二十三条



快件办理代理点及经营 单位根据快件总公司公布的跨局车次方案,综合考虑上门


取送货时间、

< br>地面交通、


点内作业时间等因素,


确定不同城市快件可办 理的“当日达”、


“次晨达”、


“次日达”等服务产品、适运车 次和截止收货时间。



第二十四条



客户到代理点办理图定快速快件业务时,可选择“当日达”、“次晨达”、“次


日达”等服务产品,填写快递详情单(“点到点”业务填写托运单)


。经 营单位窗口受理快件运输业


务时,应征得客户同意,当场验视货物现状完好,确认货物及 其包装安全适运,品名描述真实,符






3






合快件办理条件。对贵重物品,应向客户建议选择保价运输。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物品,应拒 收并


向客户说明原因。



包装不符合标 准的,应要求客户改进包装。经营单位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信封、包装袋等包


装材料进 行封装,或由客户按重量、规格自行封装,确保包装适合运输、便于装卸。


< p>
“点到点”业务办理要点


:代理点受理人员应当场查验货物、安

< p>


检、检斤,确认后,在托运单


上加盖安检章,制 包裹票、打印、粘贴货签。收、发货人应按实际准确填写,收货人手机号码必须


填写。收 款后,将包裹票报销凭证联交客户,运输报单联和领取凭证联留存。


< br>“点到门”业务办理要点


:代理点受理人员应当场查验货物、安

< br>


检、检斤,确认后,在快件快


递单上加盖安检章,代理 点按客户填写的快递单信息,制包裹票、打印、粘贴货签。记事栏内注明


“点到门”,收 、发货人分别填写“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XX


分公司”。 货物到达后,由到达代


理点通知中铁快运公司进行限时配送。包裹票报销凭证联由代理点 汇总交中铁快运公司。



“门到门”业务办理

< br>按铁总《快件运输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经营单位应按最晚上点时间、收件到达城市、快件种类、服务时限要求等及时对


承运的 快件进行分拣,所有



分拣作业应于当日完成。分拣完毕后,应立即按以下要求封发:



1.


先扫描集装容器编号,再逐一扫描拟装入该集装容器的



快件,将其放入集装容器内。



2.


按照“当日达”、“次晨达”、“次日达”的先后顺序集装。“当日 达”快件不满一箱时,


可混装“次晨达”、“次日达”快件。



3.


根据快件的体积、重量合理搭配,做到紧密排列、均衡装载 。必要时,可采取衬垫、捆绑等


加固措施,确保快件在运输途中不滚动、不窜动。



4.


装箱完毕后,使用编号施封锁施封,在 信息系统中对应集装容器编号录入施封锁号码,由信


息系统自动生成集装件电子货物清单 ,并在集装件外包装粘贴或插入运送区间标识牌。装有“当日


达”快件的集装件粘贴或插 入“当日达”专用标签。



第二十六条



代理点对经营单位交接的集装件逐件安检、检斤,在经营单位提交的托运单上加


盖安检章,扫描集装件编号,核对运送区间,并办理快件上点交接。代理点根据运送区间、计费重


量以及相关运费标准制包裹票。对一次上点的集装件,同一到点的,按一批办理,制一份 票据。



包裹票右上角加盖“快件”标记戳(见附件


5



。包裹票运输报单联、领取凭证联由发点留存。



第二十七条



代理点按照“当日达” 优先、


用足能力的原则,


根据快件总公司公布的办理车次,


分车次、到点编制集装件装车计划,形成快件集装件装载清单和交接单(见附件


6




(管内运输用


加盖“快件”标记戳的行包装卸交接证一式


3


份办理管内点车交接手续。




编制装车计划时,根据列车装载方案,同一到点按照“当



日达”、“次晨达”、“次日达”的


先后顺序,按车厢号从大到小依 次使用。原则上,不同到点应装载于不同的车厢。







4






装载清单上车厢号位置填写装运该到点集装件的所有车厢号,可填写车厢区间,如

< p>
1-3


车。含


有“当日达”快件集装件的装载 清单记事栏内须注明“当日达”字样。装载清单和交接单保存


90

< br>天。同一到点交接单、装载清单应按车厢号从大到小顺序打印,不同到点交接单、装载清单应按车


厢号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第二十八条



代理点根据集装件装车 计划,安排统一着装并佩戴标识的工作人员,于列车到点


前用人工或带有刹车装置的小推 车把集装件搬运至点台指定位置


(人不离车)



列车停稳后按计划装


车、堆码集装件。始发(折返)点应在旅客开始上车前完成 装车。



第二十九条



列车客运乘务人员应在装车现场核对集装件的到点、件数、外包装、施封、码放等


状况,确认无误后立即报告列车长;列车长在立岗位置与经营单位指定交接人员按集装件交接单和


装载清单办理交接。列车客运乘务人员发现集装件外包装或施封有异状的,应不予装车,由经营单


位指定交接人员在集装件交接单和装载清单上划掉相应的集装件编号,注明实际装车件数后, 与列


车长共同加盖名章确认。



列车客 运乘务人员发现集装件码放不符合规定的,应要求代理点装车人员当场纠正,不纠正的


不 予签收。代理点装车人员在列车乘务人员确认前,不得离开。



第三十条



装车交接完毕后,代理点指定交接人员应在


30


分钟内在信息系统中按实际装车情


况做装车确认。



因外包装或施封有异状未装车的集装件,代理点应改善包装或补封,编制客运记录,另行 安排


就近列车装运至到点。



第三十一条



列车客运乘务人员应在 运行途中巡视、检查集装件码放、外包装、施封等状况,


发现集装件短少或外包装、施封 破损应立即报告列车长。



列车长到场确认集装件短少后,应组 织乘务人员在各车厢查找;查找不到时,应立即报告列车


运行所在快件局客调,由客调通 知列车运行后方各经停代理点查找。经停代理点应立即组织查找,


并将结果报告客调。发 现集装件的,由客调通知发现点编制客运记录,通过后续列车将集装件运达


到点;没有发 现集装件的,由客调通知到点。代理点、列车工作人员发现非工作人员持集装件出点


时应 当场制止。



列车长确认集装件外包装或施封破损的,应会同乘 警或其他列车乘务人员共同检查集装件,并


对外包装拍照留存。外包装破损造成内装快件 可视的,还应对内装快件拍照留存。检查完毕,应将


破损集装件妥善保管。



对上述集装件短少、外包装或施封破损以及内装快件破损的,列车均应开具 客运记录,载明现


有集装件或内装快件的数量、编号、包装和物品的实际状态,并电话通 知集装件的到点,由到点通


知经营单位。







5







第三十二条



到点根据信息系统中的 装车确认信息,组织人员在列车到点前按卸车车门位置立


岗接车,旅客下车完毕后开始组 织卸车。



卸车时,接车人员应与列车乘务人员当场核对集装件 的到点、件数、外包装、施封等状况,确


认无误后,由代理点指定交接人员与列车长凭集 装件装载清单和交接单办理交接。



列车长已提前电话通知有集 装件外包装、施封破损或集装件短少的,由代理点指定交接人员凭


列车长开具的客运记录 核实现状后,办理交接。



没有电话通知但卸车时接车人员发现 集装件外包装破损或施封有异状的,应与列车乘务人员按


本办法第三十一条共同检查、拍 照,由列车长开具客运记录并与代理点指定交接人员办理交接。折


返列车来不及开具客运 记录的,可按上述对集装件现状检查、拍照后,在交接单上注明现状。列车


长退乘后,应 收集照片、补编客运记录并上交,客运记录及时转交折返点,照片由车队载明日期、


车次 ,保存


90


天。



第三十三条



卸车交接完毕后,代理点 及时将集装件搬运至指定库区,扫描集装件箱号,做卸


车确认。到点拆箱应双人同时作业 。到达分拣时,“当日达”快件应分区存放。集装件短少、内装


快件短少、破损的,凭列 车编制的客运记录作为要求赔偿和追责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



代理点发现到点错误时, 应通知代理点编制客运记录安排最近公布车次装运至目


的点,并通知目的点,装运非公布 车次应派人押运。



第三十五条


< /p>


与代理点办理完交接后,经营单位对到达集装件逐件扫描,分拣到指定区域对集

< p>
装件拆箱,由分拣员按照收件地址、快件种类、服务时限要求等对集装件内的快件逐件扫描、分拣< /p>


后,集装运送至相应的派送营业网点。所有分拣作业应于当日完成。



第三十六条



客户到点自提的快 件到点后,


代理点或经



营单位应及时 通知客户到指定提货地点


提取。通知方式以短信为主,每天


8



00-22



00


间发送短信,未留手机或短信通知不成功的可改


用电话方 式通知。个人客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到点领取快件;企业客户凭收货单位印鉴、委托书、介


绍信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



当日


12



00


前发出通知的,代理点应免费保管至当日


22



00


前;当日


12



00


后发出通知


的,应免费保管至次日


12



00


前。客户到期未及时提取 的,代理点再次通知,并妥善保管物品。


客户逾期提取时,代理点应按规定收取保管费。



代理点交付时,打印快件交付凭证,客户发现物品短少或异状 ,应当场提出;代理点确认后应


编制事故记录交客户作为要求赔偿和追责的依据。



第六章



“点到点”确认快速快件业务办理流程



第三十七条



代理点、经营单位使用符 合条件的旅行拉杆箱、专用箱、集装袋等集装容器托运,






6






集装件外包装上应注明客户名称和运输区间。客户填写托运单和集装容器内装物品清单(应包 含品


名,单号,发件人、收货人及其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交经营单位,经营单位检查 集装件包装和


封口完好,逐件安检、检斤,在托运单上加盖安检章,记录运输计费重量, 根据运送区间、计费重


量、以及相关运费标准填制包裹票。一次上点的集装件,同一到点 的,按一批办理,制一份包裹票。



代理点、经营单位营业点应 公告客户批量集装件的受理截止时间。



第三十八条



代理点编制确认列车装 车计划,


按照图定动车



组列车方式填 制快速快件集装件装


载清单。批量集装件为一组,不同客户集装件分置码放。

< p>


代理点根据集装件装车计划,安排人员提前按分组把集装件搬运至点台, 确认列车进入点台停


稳后,在列车指定车厢装车、



堆码集装件。装车应于开车前


5


分钟完成。未完成时应停止装



车,


由代理点作业人员对未能装车的集装件做甩货处理,


并在装



载清单上标明,


作业完毕安排专人上车< /p>


对快速快件进行全程押运。开车后,代理点根据实际装车在系统中做装车确认。

< p>


第三十九条



到点根 据接收到的装车确认信息,组织人员在列车到点前到点台按卸车车门位置


立岗接车。



卸车时,接车人员应当场核对集装件的到点、件数及外包装、施封 情况,由代理点指定交接人


员与押运人员凭集装件装载清单办理交接。

< br>


代理点交接人员发现集装件外包装破损或施封有异状时,应与押运人员共同检查 、拍照,并在


交接单上注明。



第四十条



卸车交接完毕后,代理点 应及时将集装件搬运至代理点快速快件办理点,并做卸车


确认。



第四十一条



代理点可以提前与批量 快件客户协商确定通知方式、领取方式及凭证、免费保管


时间等事项。批量快件到点后, 与客户按约定办理交付。对超过免费保管时间的,应收取保管费。


代理点交付时,应确认集装件到点、件数、箱号以及外包装、施封状况完好后,办理交付手续。


发现集装件或破损的,到点应编制事故记录交客户作为要求赔偿和追责的依据。



第七章



快件车运输快件集装件



第四十二条



中铁快运“门到门”快 件集装件(以下简称“集装件”)经客车快件车运输时,


应在具有中铁快运办理机构的代 理点间办理,发、到点间应有快件车直达运能。



第四十三条



集装件使用中铁快运银 灰色专用箱,专用箱外部印有“快件”标识,使用带条码


塑料施封锁。单件集装件重量不 得超过


50


千克。



第四十四条



集装件运输组织实行指 定车次、


限时运输,


“当日达”集装件应选用承运当日


15


点前到达的列车装运,“次



日达”集装件应选用次日


12


点前到达的列车装运。



第四十五条



同一车次、同一到点的 集装件按一批办理,到点为列车中途点时,一批集装件的






7






最大件数值不超过该点点停时间分钟数的


3


倍。



第四十六条



中铁快运发运集装件时,


应提前


90


分钟向发点预告装运计划,


提前


60


分钟将集


装件送到代理点,提交托运单。托运单记事栏内应 注明“快件”、集装件施封号以及装运车次。按


“当日达、次日达”办理的,托运单右上 角分别加盖相应戳记。



第四十七条



代理点检查集装件包装和施封完好,逐件安


< br>检、检斤,核对车次和运送区间。制


包裹票时,收发货人填写


“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品名填写“快件”,根据当日达



或次日达


时效水平选择对应的计费标准。记事栏内注明车次、施 封号、当日达或次日达信息,包裹票运输报


单联右上角加盖“快件”标记戳。

< p>


第四十八条



发点在 承运后,集装件应单独码放,各环节重点交接;装车时,应按商定的装运


车次单独编制交 接证,备



注栏内注明“快件”、“当日达”或“次日达”字样 ,优先组织装运。遇


特殊原因未能将集装件按规定装运车次装出时,应立即通知中铁快运 ,并说明原因;中铁快运应采


取补救措施,妥善处理。



第四十九条



装载快件车时,集装件应 码放在该到点行包的最外侧,避免被其他货物压、挡、


夹,以便于到点快速卸车。



第五十条



列车到 点后,


代理点应及时安排入库、


入位,


交付时核对施封锁号,


在列车到点后


60


分钟内按印签方式办理交付。



第八章



应急处理与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运输途中需更换车底时, 由列车长在报告列车信息时一并向客调报告集装件装载


情况(包括装载件数、重量、位置 、发到点等相关信息)




在代理点换 乘的,由客调通知换乘点、快速快件到点,由换乘点组织集装件换车,并分别办理


交接手 续。更换乘务组的,



救援车乘务组应确认集装件换车情况,并 与故障车乘务组办理集装件和


票据交接。


在区间换乘的,集装件不换至救援车,由故障车所在地快件局根据救援方案一并安排随车运送


至动车所所在地代理点,动车所所在地代理点编制客运记录并安排最近车次运送至到点。故障车乘


务组随故障车返回的,由故障车乘务组负责途中看管,与动车所所在地代理点办理交接。故障车 乘


务组随救援车继续担当乘务的,由路局客调安排专人与乘务组办理集装件交接,并负责 途中看管,


与动车所所在地代理点交接。



第五十二条



图定快速快件(不含确认列车快件)



于次日


24



00


前逾期运达的,应按对应 服


务时效的产品计算



运费,


退还不同产品间的运费差额;


次日


24



00


后逾期运达的,


退还全部运费。


因天气、灾难、政府行为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延误 不退还运费。



第五十三条



快件点间运输比照快件包裹保价运输有关规定对客户按照自愿原则开展保价运

< br>





8






输。



第五十四条



快件点间运输过程中发 生的快件事故,比照快件包裹事故处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信息和统计



第五十五条



图定快速快件实行全程 信息追踪。承运环节应逐件扫描,运输和到达交付环节作


业信息应逐项确认。

< p>


第五十六条



代理点 和中铁快运成都分公司等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日常维护、监控制度和应急响


应处理机制,确 保信息系统采集、传递、管理环节的安全平稳畅通,及时、准确传递快速快件信息,


及时 发现并处理系统故障和安全隐患。



第五十七条



快件的信息采集和统计按照《快件快件



包裹运输统计规则》执行,由各自经营制


票单位按约定方式、



网址,按天准时上报路局客货运输统计所。发点、到点及列车



担当单位分别


按有关规定对集装件的批数、件数、发送量、运< /p>



输收入等进行统计、分析(数据由经营单位提供)



按路局有关规定进行上报。快件保价及事故统计快件包裹保价及事故统计的 规定执行。



第十章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4



7


< p>
1


日起实行。




附件:


1.


快速快件作业证样式



2.


安检章样式



3.


快件集装容器编号与条码规则



4.


快件集装件码放位置及数量表



5.


快件标记戳样式



6.


快件集装件交接单、装载清单及填写规则



7.


快件交付凭证样式







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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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快件作业证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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