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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的含义、种类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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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的含义、种类和作用是什么?
(一)含义:
知识属于人们的认知经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
中通过与其环境相互作用而获得的
对客观现实认识的结果,
它反映客
观事物的属性与联系。
知识一般以经验或理论的形式存在于人的头脑
中,也通过物化储存于书
本或其他媒体中。
知识来源于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是人脑对客
观事物能动地反映的结
果。
(能进行反映活动的主体)和(作为
反映对象的客体)是知识得
以产生的两个决定性因素。
(二)种类:
1
、根据知识的概括水平划分为具体知识和抽象知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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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知识是
指一些具有感性特征的、
具体而有形的知识,
如有关
日期、地点、事件、人物等方面的知识。主要反映事物的外部特征和
外部联
系,常以感觉、知觉、表象等直观形式存在,标示着较低的概
括水平。抽象知识是指一些
普遍的、抽象的概念或命题,它反映事物
的本质特征和内部联系,常以概念、判断、推理
等思维形式存在,标
示着较高的概括水平。
2
、根据
知识的功能划分为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
陈述性知识,也叫
“
描述性知识
”
,它是个人具有有意识的提取线
索,
因而能够直接加以回忆和陈述的知识。
主要
用来说明事物的性质、
特征和状态,用于区别和辨别事物。具有静态的性质。
程序性知识,又叫
操作性知识,是个人没有有意识的提取线索,
因而其存在只能借助某种作业形式间接推测
的知识。具有动态的性
质。
(如当儿童说出整数加减法则后,只
能说掌握了整数四则运算的
陈述性知识,
只有能计算类似
“
一件
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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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折,
多少钱
”<
/p>
这类问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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