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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
积极向上
,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健康成长,
努力
培养有理想、
有道德、
有文化、
有纪律
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不断推进我校
学风和校风
建设,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以
精神鼓励
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读全日制本、
专科
学生和正式注册的学生组织。
第二章
奖励种类
第四条
学校设立如下奖励种类:
(一)个人类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
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优秀毕业生、文明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五四”青年标兵、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励志先进个人、思想道
德优秀奖、学术科技创新
优秀奖、体育活动优秀奖、文化艺术活动优秀奖。
(二)集体类
学生工作
先进单位、
红旗团总支、
先进班集体标兵、
先进班集体、
红旗团支部、文明宿舍标兵、文明宿舍、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等。
(三)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第三章
奖励条件
第五条
学生能坚持党的方针、路线
、政策和四项基本原则,认
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模范遵
守《普
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及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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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具备相应条件
者,分别给予奖励。
第六条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
部标兵、
先进班集体、
先进班集体标兵及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及办法
依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三好学
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
进班集体评选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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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奖学
金评定办法依据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学金评
定实施细则》
。
第八条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五四”青年标兵、红旗团总支、
红旗团支部、
评选条件及办法依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团内表彰奖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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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文件。
第九条
社会实践个人和社会实践先
进单位评选办法依据河南
财经政法大学相关文件。
第十条
文明宿舍、
文明宿舍标兵、
文明宿舍创建先进单位根据
文明宿舍创
建活动的安排进行评选。
评定办法依据
《河南财经政法大
学学生文明宿舍评选细则》
。
第十一条
文明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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