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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及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全面治理农村垃圾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方面,
是广大农民
群众的迫切愿望,
也是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的必然要求。
为贯彻落实垃
圾治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
位联合召开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
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
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
》
,
我市决定在全市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排查及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全面治理农村垃圾,
现制定工作
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
总书记“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美丽中国
要靠美丽乡村打基础”
的重要指示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统筹城乡发展、造
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实
现农村垃圾的全面长效治理为目标,
以切实改善和提高农村生态环境
水平为导向,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因地
制宜推进农
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
加快形成人居环境与乡风文明
相互促进的良好
局面,建设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乡村。
(二)主要目标
完成我市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
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提高农村垃圾管理水平。
X
年底前,<
/p>
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有”,即: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
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
度。
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农村工业固体废物得
到规范化处置,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二、实施步骤
(一)开展非正规垃圾
堆放点排查工作(
X
年
4
月底以前)
认真落实《
X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4
部门关于转发
〈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通知〉的通
知》(
X
建村镇〔
X
p>
〕
4
号)。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明
确主管
部门,建立有力的组织协调机制,把排查任务、目标和时限要求分解
落实到责任单位,
形成工作合力,
按期、
保质完成排查工作。
5
月初,
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及农村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
员对各县(区)排
查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凡发现漏报瞒报的,将由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
责。
(二)农村垃圾治理及长效管理(
X
年
12
月
31
日前)
要结合百城建设提质工程
、
提升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三年行动
计划、清洁家园。美丽乡
村、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精准
扶贫等工作,统筹安排,完善农村环境卫生设
施设备,建立健全农村
垃圾管理机制,实现农村垃圾长效管理。
X
年底前市属六区达标,
X
年底前
p>
X
县、
X
县、
p>
X
县达标。
1<
/p>
.清理陈年垃圾(
X
年
< br>6
月
30
日前)
各县(区)、各乡镇(涉农办事处)要重点清理宅院房前屋后、
田间地头、
坑塘沟渠、
河边桥头、
< br>道路两侧等地方堆弃的垃圾及杂物,
达到
“三无一规范一
眼净”
标准,
即,
村庄无垃圾堆放、<
/p>
无污水横流、
无杂物挡道,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道路两侧
环境干净。对垃
圾堆量超过
100
立方
米的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要集中开展清理工
作,
重点排查城乡
结合部、
环境敏感区、
交通干线、
江河
沿线等区域。
禁止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源。
要根据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垃圾量、成分构成、渗透情况、污染
状况、
风险等级等,
先易后难、
分步清理。
建筑垃圾要尽量就地利用,
用于填坑、<
/p>
铺路等,
具备处置条件的要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
陈年生活垃圾要运到正规的生活垃圾处理厂
(填埋场)
进行无害化处
置;工业垃圾、
农业生产垃圾要按照环保
、农林等部门的要求进行治
理;规模大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一时难以清理的,要按照住
建部要
求,进行临时防渗防污染处理,明确治理期限,逐步清理。实施非正
规垃圾堆放点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参与。
2<
/p>
.编制专项规划。各县(区)依据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城乡
一体
、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经济适用、分类推进的原则,编制完成
农村垃圾(生活垃圾、生
产废弃物和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专项规划或
将相关内容纳入县域城乡规划。
3
.加快设施建设。要健全农村垃圾处理设备设施
配置,合理安
排建设时序。
(
1
)配置村庄垃圾收集设施。加快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配置
收集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确保垃圾及时收集。原则上每个行政村
至少
建设一处垃圾集中收集点,并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垃圾收集车
辆。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
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
(
2
p>
)健全乡镇中转设施设备。乡镇要合理建设垃圾转运站,配
备大型运
输车和相关设备。各乡镇(涉农办事处)要至少建成并投入
使用
1
座垃圾中转站,
普及密闭运输车辆,
有条件的可配置压缩式运
输车,确保垃圾能及时清运,并建立与垃圾清运体系相配套、可
共享
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
3
)建设垃圾处理场(厂)。优先利用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城
镇现有处理设施容量不足时要进行新建、
改建或扩建,
< br>转运距离较长
的,
应在乡镇或中心村庄统筹建设处理场<
/p>
(厂)
。
新建垃圾处理设施,
要合理布局。
4
.建立
村庄保洁制度。
X
年
6
月底前,全市村庄要建立稳定的
保洁队伍。按照作业半径、
劳动强度等,配置保洁人员数量不低于行
政村总人口
2
p>
‰。明确保洁员职责、范围、标准等要求,或通过政府
购买服务等方
式,
建立村庄长效保洁机制。
村庄应设有卫生监督管理
员,
明确在垃圾收集、
村庄保洁、
资源回收、
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
通过修订完善村
规民约、
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
明确村
民的保洁义务。
5
.完
善管理模式。根据村庄分布、经济条件等因素建立符合农
村实际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能够覆
盖的村庄,可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集中分类)、
乡镇转运、市县
处理”模式;距离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较远的村庄,可按照适
p>
当集中、
区域共享的原则,
建设区域性生活
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设施)
,
采用“户
分类、村收集(集中分类)、乡镇转运处理”的模式;偏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