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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的结算
甲供
材由于供应数量和实际数量不同以及供应价格和退还价格不同,在发承包双方进
行价款结
算和甲供材退款时往往会产生争议。甲供材在定额计价模式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
式下的结
算数量、结算单价、退还数量和退还单价应如何界定呢?
1
定额计价模式下如何确定甲供材的结算价款和退还价款
1.1
工程结算和退还甲供材的数量的确定
在定额计价模式下,一般会存在甲供数量与定额含量不一致的情况。当甲供数量大于
p>
定额含量时,
说明乙方可能存在管理不善、
材料浪费等情况,
实际结算时应按定额含量结算,
退还甲供材款
时应按甲供数量退还。
当甲供数量小于定额含量时,
说明乙方可
能管理水平较
高、材料损耗率小,实际结算时仍应按定额含量结算,退还甲供材款时应按
甲供数量退还。
也就是说无论甲供材的供应数量是多少,
退还时
都应按甲方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进入工程结
算的数量与甲供材数
量无关,
都是按定额含量结算,
无论乙方是浪费材料还是节约材
料,
此
量差全部由乙方承担。
1.2
甲供材计入结算的价格的确定
甲供材也必须和乙方自己购买的材料一样,计入工程费用并计取各种费用、税金等,
p>
在乙方退还甲供材的价值时应在完成全部工程的含税造价中扣除应计取的采保费等内容。
p>
甲
供材计入结算的材料价格也必须符合材料单价的构成,根据《建筑
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标
[2
013]44
号)的内容,材料费包含材料原价、运输损耗、运杂费、采保费,这里应<
/p>
注意的是无论甲方提供的价格是出厂价、
到厂价还是其它价格,<
/p>
也不论甲乙双方对于采保费
的分担比例,
进入结算的价格都应是包括全部四部分的价格,
和其他乙方自行购买的材料价
格组成是一样的,不能再按该项材料在定额内的预算价格。通过下面的案例进行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所在省的统一规定,
采保费费率为<
/p>
2.5%
,
根据采购与保管分工或方式的
不同。采购及保管费一般按下列比例分配:(
1
)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
并自行保管,施工单位随用随领,采
购及保管费全部归建设单位;(
2
)建设单位采购、付
款,供应至施工现场,交由施工单位保管,建设单位计取采购及保管费的
40%
,施工单位
计取
60%
;(
3
)施工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
、并自行保管,采购及保管费全部
归施工单位。现甲方供应螺纹三级
Φ20
钢筋运到现场的价格是
4000
元
/t
(包含材料原价、
运杂费、
运输损耗费),甲方付款供应,按上述(
1
)、(
2
)两种方法计算:
(<
/p>
1
)甲方自行保管,施工单位随用随领,采保费
< br>4000×
2.5%=100
元
/t
,全部归甲方;
钢筋的单价为
40
00+100=4100
元
/t
。
p>
(
2
)
钢筋运至现场由施工单位保管,
采保费
4000
×
2.5%=100
元
/t
,
建设单位计取
40%
为
40
元
/t
,
施工单位计取
60%
为
60
元
/t
。钢筋的单价为
4
000+100=4100
元
/t
。<
/p>
虽然采保费二者分担不同,但是计入工程结算的螺纹三级
Φ20
钢筋的单价为
4100
元
/t
。
1.3
甲供材退还时的价格的确定
<
/p>
因为在乙方的全部建安工程费用中包含了甲供材的费用,所以乙方实际得到的建安工
程费用中应该扣除退还给甲方的材料款。
由于采保费的问题,
接上例,
在退还时的价格也按
两种情况考虑:<
/p>
(
1
)建设单
位自行采购、付款、运输和保管时,甲供材退还时的材料价格为:
4000+100=4
100
元
/t
。
(
2
)
建
设单位自行采购、
付款、
运输,
施工单
位保管时,
甲供材退还时的材料价格为:
4000+40=40
40
元
/t
。
这里应注意的是如果是施工单位保管,
在甲供材退还时不能按<
/p>
4100
元
/t
的价格,
而应
扣除施工单位的保管费
6
0
元
/t
,应按
4040
元
/t
的价格退还。
清单计价模式下如何确定甲供材的结算价款和退还价款!
p>
2.
清单计价模式下如何确定甲供材的结算价款和退还价款
2.1
计价规范对于发包人提供材料的规定<
/p>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p>
GB50500-2013
)的第
3.2
.1
条的规定
[1]
,发包人
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在招标文件中按规定的表格填写
“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
表
”
,写明甲供材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等。承包人投标时,甲
< br>供材料单价应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签约后,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扣除甲供材料款。
< br>
该条款明确了发包人(甲方)如果自行供应某些材料和设备时在招标文件中应明
确的
内容,
以及投标人获得这些信息后如何在分部分项工程的组
价中考虑甲供材价格的问题,
下
面根据这些内容分别进行分析。
2.2
投标报价时甲供材的数量和价
格的确定
在投标报价时,
投标人应按
发包人在
“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br>”
提供的单价计
入到相应的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一般
这个单价类似于
“
暂估价
”
,可直接按此价格作为材
料单价使用,
暂时不必考
虑采保费等问题,
报价时不能使用市场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
布的参考材料价格。
至于在一览表中标明的数量在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报价中可不考虑,
表中
数量和单价的乘积可作为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的基数。
例如: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了表
1
的内容。
p>
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2
013
)中的要求
[2]
,表
1
中的两种材料分别用于
“
分部分项和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表
2
)中的相应项
目。
在投标报价组价时,螺纹三级
Φ20
钢筋的综合单价中用到的钢筋材料单价为
4000
元
/t
,这个价格是包含材料原价、运输损耗、运杂
费和采保费。报价时的工程量一定是和招标
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相同,而不能
按供应表中的数量。因为供应表中的数量
(
200t
)一般是材料的消耗量,但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中的数量(
196t<
/p>
)是该项目的工
程量(净用量)。投标人在综合单价分析表中详细
列明了螺纹三级
Φ20
钢筋的综合单价的
构成为:人工费
320
元
/t
,钢筋的损耗率为
3%
,焊条用量是
8.64kg/t
,单价为
4.00
元
/kg
,
其他材料费为
13.14
元
/t
,机械费
80
元
/t
,管理费率和利润率合计为人材机之和的
8%
,该<
/p>
项目的综合单价为:
(
320+1.03×
4000+8.64×
4+13.
14+80
)
×
(
1+8%
)
=4933.12
元<
/p>
/t
这个价格就是投标方应填入到
p>
“
分部分项和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中的价
格,表
2
中的钢筋项目的数量是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
196t
< br>,施工方的投标总价中
是包含甲供材的费用的。
这里应注意的是:按照计价规范的规定,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应按招标人供应材
料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总承包服务费。参考比例一般为
1%
,所以在投标报价的其他项目费
的
“
< br>总承包服务费
”
的计算中应包括:
200×
4000×
1%=8000
元。
2.3
结算时甲供材的数量和价
格的确定
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乙方实际用量可能大于或小于
招标文件中列出的甲供材数量,
结算时按双方核定后的数量按实结算。
< br>首先根据工程图纸、
可能发生允许调整工程量的方法
由甲
乙双方核定完该项目的工程量,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如表
2
中
,螺纹三级钢筋项目
的结算工程量双方核定为
180t
,
施工方实际领用的数量可能为
190t
或
175t
,
施工方
实际消
耗的钢筋数量为
182t
。这里
的三个数量关系必须要明确。
180t
是根据清单工程量计算规
则
计算出来的工程量,不是钢筋的消耗量。那么结算时,应把表
2
中的
196t
调整为
180t
,这
个数量与甲供材提供的数量(
190t
或
175t
)或
乙方实际的消耗量(
182t
)无关。
下面再来看结算单价,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实际购买的钢筋价格为
:
三级
20
螺纹钢价格
为
4200
元
/t
,这时应调整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是把投标报价表中钢筋的综合单价
组成中的单价(
4000
元
/t
p>
)替换为新的单价(
4200
元
/t
)。查找综合单价分析表的目的是
获得施工方
投标报价时采用的钢筋损耗率和管理费率及利润率,调整后的单价为:
(
320+1.03×
4200+8.64×
4+13.
14+80
)
×
(
1+8%
)
= 5155.60
元
/t
,结算的综合单价应由
4933.
12
元
/t
调整为
5155.60
元
/t
。螺纹三级
Φ20
钢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
=180
×
5155.60=928008
元。从这个单价组成中可以看
出,进入结算的钢筋的消耗量为
180×
1.03=185.4
0t
。
在投标报价的其他项目费的<
/p>
“
总承包服务费
”
的计算中应调整为:
180×
1.03×
4200×
1%=7786.80
元。应注意的是,
“
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
”
< br>确定总承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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