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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车身零部件命名规则
第一节
白车身零部件编号原则
汽车零部件的编号规则,行业标准—“
QC/T265
—
2004
”
,明确了汽车零部件
编号的表达式如下所示。
a
)
零部件编号表达式之一:
b
)
零部件编号表达式之二:
c
)
零部件编号表达式之二:
汽
车零部件及设计文件编号原则,企业标准
Q/SQR.04.003
—
2007
,明确了汽车零部件编号由整车设计代码
(或机型代号)、分组号、零部件顺序号、尾注(设计变更代号)组成。完整的零部件编号表达
式如下,其中
□表示字母,○表示阿拉伯数字。
组号:
用
2
位数字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分类代号,按顺序排列。
分组号:用
4
位数
字表示各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顺序代号,按顺序排列。
零
部件顺序号:由三位数字表示功能系统内总成、分总成、子总成、单元体、零件等顺序代号;零部件顺
序号应符合下列规则:
1.
零部件顺序号为
001
~
009<
/p>
表示功能图、装置图、原理图、布置图、系统图等为了技术、制造和管理的需
要而编制的产品号和管理号。
2.
总成件顺序号的第三位必须是“
0
”
,零件顺序号的第三位不得用“
0
”
< br>。
3.
对称零件其上、前、
左件应先编号为奇数,下、后、右件后编号且为偶数(
“
0
p>
”
除外)
。总成
件编号容
量允许的情况下也遵循该原则,如总成对称,零部件顺序号上、前、左件总成为
010
、
030
,其下、后、右件总
成的零部件顺序号分别为
020
、
040
。
4.
共用图
(
包括表格图
)
的零部件顺序号一般应连续,且按尺寸加大或减
小的顺序给。
5.
零部件编号同时遵循以下原则:
(
1
)在编号容量允许的情况下,零部
件顺序号在编制过程应尽量在总成、分总成、子总成及零件之间建
立隶属关系。例如:总
成的零部件顺序号为
000
,其分总成为
100
,子总成为
110
,零件为
111
等。
(
2
)对某分组分解成多少分总成、子总成,依据该分组的复杂
程度而定。对于某分总成当其子总成总数
大于
9
个,该分总成在编号时可占两至三个分总成号。例如:一台车的制动硬管都是在十几根以上,而每一根制
动硬管都是由两个以上零件组成的子总成,编号时可占用
350
6100
、
3506200
两个分总成
号。每个制动硬管子总
成分别为
3506110
、
3506120
、
3506
130
、
3506140
、
3506150
、
3506160
、
3506170
、
3506
180
、
3506190
、
3506210
、
3506220
、
3506230
??。
<
/p>
(
3
)对于某子总成当其零件总数大于<
/p>
9
个时,该子总成在编号时可占两至三个子总成号。
白车身零部件编号同样也执行
< br>“
Q/SQR.04.003
—
2007
”
标准,
车身各模块的组号和
分组号如表
30
所示。
(表
中未列入部分参见“
Q/SQR.04.003
—
2007
”标准)
表
30
车身常用各模块的组号和分组号
组号
5000
5002
5005
5010
5014
组号
5100
5103
5108
5110
5112
5121
5123
5130
5132
5134
5136
5150
5172
5174
组号
50
车身
车身总成
车身(驾驶室)翻转机构
放物台
车身骨架
绞接栅及转盘机构
51
车身(驾驶室)地板
车身地板总成
车身地板护面
工具箱
地板隔热层
售票台
驾驶区地板
横梁
侧面地板
纵梁
压条
中间踏步总成
车身下防护装置
53
前围
分组号
名称
5001
5004
5006
5012
车身固定装置
车身(驾驶室)锁止机构
车身外装饰
伸缩棚装置
分组号
名称
5101
5107
5109
5111
5120
5122
5124
5133
5135
5140
5160
5173
车身地板零件
车身地板盖板
地毯
进风口罩
驾驶区地板总成(前地板总成)
纵梁
压条
通道地板
后地板
横梁
前踏步总成
后踏步总成
车身下防护板
乘客区地板总成(后地板总成)
5131
车身下导流板
分组号
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