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不能为空

当前您在: 主页 > 英语 >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解读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www.bjmy2z.cn/gaokao
2021-02-09 18:56
tags:

-

2021年2月9日发(作者:nano是什么)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解读






我国政 府采购法调整的重点应是非竞争性国有企业,


可采用设定


门槛金 额适当控制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采


购 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解析内容,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


条件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 br>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 p>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



;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


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采购法第


22


条解析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什么


样的条件


?

< p>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六项条件。那么在实际


操作中,采购当事 人该如何准确把握这六项条件呢


?


上海市财政局政


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王周欢对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 二条规定进行了


详细解读和分析。






1







26












































应细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之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一个民法概念。


《中国民法通则》将法人 分为机


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企业法人。需要明确的是,


机关法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只能作为采购人,


不允许以投标人身份参



;


事业单位则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参与政府采购 投标活动。




那么,


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如合伙企业、个人投资企业,能否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呢


?


王周欢


认为,


这取决于招标文件中对 供应商资格的规定。


如果招标文件仅规


定供应商能够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


那么投标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都可以来。王周欢建 议,招标文件应就此进行细化,将合伙企业、个


人投资企业、


事 业单位等是否有资格参与投标、


是否限制非法人企业


参与投标等 规定清楚。


比如一个课题采购项目,


则有可能允许自然人


或者事业单位来参与投标


;


若是货物或服务类 采购项目,其所要求的


供应商主体则可能只是企业。





企业又可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 业。其中,企业法人按《公司


法》


规定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 份有限公司。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公


司都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活 动呢


?


在实际操作中,最常见的就是如


何处理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不能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


那么分公


司能不能投标呢

?


如果规定分支机构不能投标,那很多项目都没办法


做。< /p>


王周欢举例说,


全国性经营的企业如电信、


保险


(


放心保


)


金融、





2







26










































电力等,


在各地都设有分公司,


如果各地的每一项业务都需总公司亲


自投标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 王周欢建议:分公司可以参与投标,


但必须达到两个前提条件:


第一要得到总公司的授权,


第二要以总公


司的名义进行投标。最 终责任应由总公司承担。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控股公司关系,他们各自都是独立法人,


均能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


那么母公司与子公司能否在同一项目里同时


投 标呢


?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


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按照这一规定,


母公司与子公司可以


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不同标 段的投标。


但需要明确的是,


母公司和子


公司不可以相互借用资质和业绩,


因为两者之间是独立的。


王 周欢说。





正确理解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应当在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那么什么是重大违法记录 呢


?


王周


欢认为,

重大违法记录可分为受过行政处罚和受过刑事判决处分两种


情况。其中,行政处罚一 般分为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


业整顿等。


《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


(


征求意见稿


)



第二十六条规定:


《政


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



)


项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



)


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 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但警告和罚款额


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决定除外。

< p>
(



)


各级司法机关对供 应


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 的违法





3







26










































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





在实际操作中,


对上述规定的准确把 握并非易事。


如有一家公司,


被建设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六个月,


六个月之后它参加了政府采购投标


活动。


有人认为,


这家公司在停业整顿满六个月后的三年之内都不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王周欢认为,行政处罚有期限要求的,期限届满


后即可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


再如某公司负责人因罪被判刑,


而此案判


决未追究公司的刑事责任,


那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定罪后,

< br>该公司


还能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呢


?

王周欢表示,


这要结合具体案件来决定。


此类案件的难点在 于,现在的行贿案件往往被判处的是法定代表人,


其公司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多。


因此,


能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还


需要看法 院如何判决。





其他条件需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关于其他四项条件,


王周欢表示,< /p>


要求供应商要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在实际操作中,


要注意把握良好的商业


信誉需 要通过具体形式来表现,如没有被列入不良记录


;


要具有履行< /p>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则要求供应商在履行某一项要 求


时,需要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证明文件,如设备购置的时间,以及设

< br>备是否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


对于供应商是否有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则供应商需要提供相关凭证。需要明确的是,


无论公司成立时间长短或提供凭证多少,


只要其拥有良好的记录,



购人都应该认可。





采购法实施条例全文




第一章











4







26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


(


以下简称政府采


购法


)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政 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


的资金。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


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

< p>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


适用政府采购法


及本 条例


;


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


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服务,


包括政 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


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第三条



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


采购项目。





技术、 服务等标准统一,采购人普遍使用的项目,列为集中采购


机构采购项目

< br>;


采购人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需要有特殊要求,可


以 统一采购的项目,列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第四条



政 府采购法所称集中采购,


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


目录的项目 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



;


所称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


购目 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第五条



省 、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根据实

< p>
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的





5







26










































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第六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


会同国务 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


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



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


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第七条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


服务,


采用


招标方式采购的,


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及其实施条例


;


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 改


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

< br>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


物,


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 成部分,


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


需的设备、材料等


;


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


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


服务,


应当执行政府


采购政策。





第八条



政 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 br>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标准


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国务 院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第九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


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

< p>


)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p>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




(



)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 监事


;





6







26












































(



)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 或者实际控制人


;




(



)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 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


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




(



)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 关


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



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


并说明理由。


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


有利害关系的被


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标准,


推动


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





第十一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信,执行 政府采购政策,建立政府采购


内部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





采购人不得向 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


回扣或者与采


购无关的其他 商品、服务。





第十二条



政府采购法所称采购代理机 构,


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


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p>





集中采购 机构是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非营利事


业法人,


是 代理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根据采


购人委 托制定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方案,


明确采购规程,


组织政府采< /p>





7







26










































购活动 ,


不得将集中采购项目转委托。


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 /p>


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十三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


理制度,具备 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所需的评审条件和设施。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提高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招标文件、


谈判文件、


询价通知书,

拟订合同文本和优化采购程序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根据


采购 人委托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时协 助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不正当 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


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 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


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 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


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第十五条



采购人、

< br>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


预算、采购需 求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


服务、

< p>
安全等要求。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


应当就确定采购


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除因技术复杂或者 性质特殊,


不能确定详


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 整、明确。必要时,应当就


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 委托代理协议,


应当明确


代理采购的范围、权限和期限等具体事 项。






8







26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履行各自义务,



购代理机构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第一 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



)


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



;




(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

< p>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


;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 声明


;




(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


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


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 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

< p>
其他采购活动。





第十九条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 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


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





9







26










































期限内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于以


不合理的条 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


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




(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


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




(



)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




(



)


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


者中标、成交条件


;




(



)


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




(



)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




(

< br>七


)


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




(< /p>



)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 供应商。





第二十一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的,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


布。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 审查。


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


应当 通知采购人


和采购代理机构。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


对供


应商的资格要求以及供应商提交资格 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 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





10







26










































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


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





第三章



政府采购方式





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


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第三 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


条规定情形或者有需要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特殊情况的,< /p>


经设区的市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可以依法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


式。





第二十四条



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 ,


适合实行批量集中采购


的,


应当实行 批量集中采购,


但紧急的小额零星货物项目和有特殊要


求的服务 、工程项目除外。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 招标的,


应当依照政府采


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 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三 项规定的情形,


应当是采


购人不可预见的或者非因采购人拖延导 致的


;


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是


指因采购 艺术品或者因专利、


专有技术或者因服务的时间、


数量事先


不能确定等导致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





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 一项规定的情形,


是指因


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 /p>


专有技术,


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


有特殊要 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11







26












































第二十八条



在一个财政年度内,


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


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


服务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



计资金数 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


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


招标 ,但项目预算调整或者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除外。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二十九条



采购人应当根据集中采购目录、


采购限额标准和已


批复的部门 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


案。< /p>





第三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在招标文件、


谈判文件、


询价通知书中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第三十一条



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 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


不得少于


5


个工 作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


澄清或者修改。

< p>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 面形式


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 br>不足


15


日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第三十二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


门制定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 商务条件、


采购需求、


投标人的资


格条 件、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标准以及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等。





12







26












































第三十三条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保证


金不得超过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



投标保证金 应当以支票、


汇票、


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投标人


未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中要求参加谈判或者询价的供应商提


交保证金的,参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 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


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


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是指投


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


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


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


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相对应。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



谈判文件不能完整、


明确列明采购需求,


需要由供


应商提供最终 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


在谈判结束后,


谈判小组应





13







26




-


-


-


-


-


-


-


-



本文更新与2021-02-09 18:56,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jmy2z.cn/gaokao/623107.html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解读的相关文章

  • 爱心与尊严的高中作文题库

    1.关于爱心和尊严的作文八百字 我们不必怀疑富翁的捐助,毕竟普施爱心,善莫大焉,它是一 种美;我们也不必指责苛求受捐者的冷漠的拒绝,因为人总是有尊 严的,这也是一种美。

    小学作文
  • 爱心与尊严高中作文题库

    1.关于爱心和尊严的作文八百字 我们不必怀疑富翁的捐助,毕竟普施爱心,善莫大焉,它是一 种美;我们也不必指责苛求受捐者的冷漠的拒绝,因为人总是有尊 严的,这也是一种美。

    小学作文
  • 爱心与尊重的作文题库

    1.作文关爱与尊重议论文 如果说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的话,那么离开了尊重同样也谈不上教育。 因为每一位孩子都渴望得到他人的尊重,尤其是教师的尊重。可是在现实生活中,不时会有

    小学作文
  • 爱心责任100字作文题库

    1.有关爱心,坚持,责任的作文题库各三个 一则150字左右 (要事例) “胜不骄,败不馁”这句话我常听外婆说起。 这句名言的意思是说胜利了抄不骄傲,失败了不气馁。我真正体会到它

    小学作文
  • 爱心责任心的作文题库

    1.有关爱心,坚持,责任的作文题库各三个 一则150字左右 (要事例) “胜不骄,败不馁”这句话我常听外婆说起。 这句名言的意思是说胜利了抄不骄傲,失败了不气馁。我真正体会到它

    小学作文
  • 爱心责任作文题库

    1.有关爱心,坚持,责任的作文题库各三个 一则150字左右 (要事例) “胜不骄,败不馁”这句话我常听外婆说起。 这句名言的意思是说胜利了抄不骄傲,失败了不气馁。我真正体会到它

    小学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