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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释义: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
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
灾多发季节,
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采取防火措施,
进
行消防安全检查。
【释义】
本条是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如何做好
消防安全工作的规定。
消防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
必须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
管理、监督下,
依靠全社会的
力量才能做好这项工作。因此,
《消防法》在总则第三条中就明确规定了消防
工作由国务院
领导,
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的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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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第六条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
消防宣传教育,
提高公民的消防意识。本条将农业收获季节、
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
假日期间作为预防火灾的重点时节,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这一期间的消防工作提出了具体
的要求。本条规定的内容在《消
防条例实施细则》中已有规定。
《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二
十六
条规定:
“在农业收获期和冬、
春季节以及重大节日,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有关部门,
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安
全检查,做好消防工作。
”这一规定对保护农业收获
成果,保护
森林、草原资源,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做好火灾多发季节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的
火灾预防
工作起了重要的作用。
因此,这次制订消防法将这一内容规定为一条。原
《消防条
例》第七条规定:
“在森林、草原防火期间,
禁止在林区、草原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
用火的时候,
必须
经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关批准,
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
严密的防范措施。
”本条将《消防条例》第七条中规定的“森林、草原防火期”
与农业收获
季节、
重大节假日期间共同规定为预防火灾的重点时
间,
并将
《消防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内
容与《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内容合并规定为: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
和
草原防火期间、
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
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
,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火灾多发
期间应
当开展的消防工作更加明确。
这里规定的
“农业收获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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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指农作物收获期间。
《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
好森林火灾预
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应当根据本地区的自然条件和
火灾发生规律,
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出现高温、
干
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
可以划定森林防
火戒严区,规定森林
防火戒严期。
”根据《草原法》第十六条关于加强草原防火工作,贯彻
< br>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防火责任制,制定草原防火制度和公约,
规定草原防火期
的规定,
《草原防火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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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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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条件和草原火灾发生规律,规定草原防火期;在草原防火期内出现高温、
< br>干旱、
大风等火
险天气时,
可以
划定草原防火管制区,规定草原防火管制期。
”这里规定的“火灾多发季节”
是根据我国地域辽阔的特点,
除上述规定的季节以外,
各地方、
各地区的自然地理等条件不
同,容易发生火灾的季
节也不尽相同。如我国北方地区冬、春季节风大物燥,这期间就是北
方地区的火灾多发季
节。
根据本条的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和火
灾多发
季节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 br>.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这里的消防宣
传教育是在特定的时间,针对
特定的人群或某一类火灾的特点进行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如在农业收获季节,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就应针对农业收获季节火灾发生的特点,
采取通过广
播宣传、
制作电视公益广告、
通过开各
种会议、
张贴各种宣传画等多种形式有重点地向广大
农民朋友进
行消防宣传教育,使他们了解在这一季节农业生产的哪些环节上容易发生火灾,
如何避免
火灾的发生,
一旦发生火灾自己首先应作些什么。
也可以通过对
以往火灾案例的分
析,教育农民应注意吸取哪些经验和教训。
2
.采取防火措施。虽然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消防
安全宣传教育,做
到家喻户晓,但为防患于未然,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十分重要的。
关于森林、草原
防火期内的防火措施,在《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中有规定。
《森林防火条
例》第十五条规定: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
用火的,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烧荒、烧草场、烧灰积肥、烧田埂
、烧秸稞、烧山
造林和火烧防火隔离带等生产性用火,
必须经过
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
批准,
领取生产用火
许可证。
经批准进行生产用火的,
要有专人负责,
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
准备扑火工具,有组织地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严
防失火。
(二)进入林区的人员,必
须持有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
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
从事林副业生产的
人员,
应当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选择安全地点用火,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用火后必
须
彻底熄灭余火。
(三)进入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森林经营区内活
动的,必须持有经省级林业主
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第十六条
规定: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
作业和通过林区的各种机动车辆
,必须安设防火装置,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严防漏火、喷
火和机车闸瓦脱落引起火灾。
行驶在林区的旅客列车和公共汽车,
司乘人员要对旅客进行防<
/p>
火安全教育,
严防旅客丢弃火种。
在铁路
沿线有引起火灾危险的地段,
由森林防火责任单位
开设防火隔离
带,配备巡护人员,做好巡逻和灭火工作。在林区野外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
必须遵守防
火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失火。
”
第十七条规定: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使用
枪械狩猎;
进行实弹
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必须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
经营单位批准,<
/p>
并采取防火措施,
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
第十八条规定:
“森林防火戒严期内,
在林区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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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防火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禁止野
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
要用火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因
烧荒、烧茬、烧灰积肥、烧秸秆、烧防火隔离带等,
需要生产性用火的,
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生产性用火经批准的,
用火
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扑火工具,落实防火
措施,严防失火。
(二)
在草原上从事牧业或者副业生产的人员
,
需要生活性用火的,
应当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 br>用火,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三)进入草原防火管
制区的人
员,
必须服从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
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的防火管制。
第
十三条规定:
“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作业和通过草原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安设防火装
置。采取有效措施,
严防漏火、
喷火和机动闸瓦脱落引起火灾。
行驶在草原上的旅客列车和
公共汽车,
司机和乘务人员应当对旅
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严防旅客随意丢弃火种。
在野外
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须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失火。
”第十四
条规定:
“草原防火
期内禁止在草原上使用枪械狩猎;
需要进行实弹演习、
爆破、
勘察和施工等活动的
,
须经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草
原防火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并落实防火措施,
做好
灭火准备工作。
”
第十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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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防火期内,部队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任务,需要
进入草原
或者在草原上进行实弹演习、
爆破等活动的,
应当经其上级主管
部门批准,
并落实
必要的防火措施。
”
第十六条规定:
“草原防火管制期内,
严禁在防火管制区内的一切野外用
火,对可能引起草原火灾的机械设备和居民生活用火,
必须严格管理。
”
3
.进行消防安全检
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认真做好上述工作外,
还必须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如对宣传教
育工作的效
果进行检查;
对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对是否存在火险
隐患进行检查等。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防患于未然。
通过消防安全检查,
使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得以执行,使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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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写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
看
月亮,必须得抬头看,不然你看见的月只是水中月,而思故乡,必须得低头,看着脚下的土地,土地连结深情,传
递的思念感应才会自然。可见,李
白对抬头和低头,有看似经典的认识,只是李白的脖颈
不听使唤,该低头时却抬头,该抬头时却低头,搞得李白一辈子光碰头,有时被摔的鼻青脸肿的,但这时的李白爱
喝酒,喝了酒就疯疯
癫癫的,于是,李白就借着痛感籍着癫意把一肚子的酒吐出来,成就
了“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的诗句。
元
萨都剌
《北人冢上》诗:“低头下拜
襟尽血,行路人情为惨切。”可见,古人从心里是不喜欢低头的,喜欢的是抬头。
记得我以前在学校操场里喜欢低头
,体育老师说我是一个没有自信的学生,还说我是一个没有阳光心态的人。记得体育老师说过这样的一句话:“瓜
子之所以长的粒粒饱满,那是因为向
日葵始终抬头向着太阳。”
记得我第一次去应聘工作,应聘的
工作人员看我低着头,直接就叫我回去了。
那我就抬起头吧,进家门的时候,由于我抬起头,我的头一下
子就被碰出了血来,搞得我在家里好几天就不想出门的。
我走下坡的时候,依然是抬起头,这样显得自己有自信,冷不
防,我一连向下栽了好几个跟斗,摔的我头破血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