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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近年来是如何提高资本充足率的
银行业改革启动之初,
“
资本充足
”<
/p>
即已成为改革设定的最终目标
之一。
经过
10
余年努力,
中国银行业不仅达到了
资本充足率
8%
的最
低要求,甚至有了
更大的提高。
< br>据
2009
年
6
月
1
日发布的
《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
2008
年报》
披露,商
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
12%
,比
2007
年提高
3.7
个百分
点,超过国际监管要求的最低水平;达标银行
204
家,比
p>
2007
年增加
43
家,达标银行资产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
99.9%
。
从几无一家银行满足国际资本监管要求,到逾
200
家银行实现资
本充足,
中国银行业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p>
熟悉中国银行业改革发
展史的人们都明白,这一指标的得来是如何不
易。
一、改革历程
从
4
p>
%到
12
%
资本管理被中国银行业所接受并普及,历史并不久远。
《商业银行法》
< br>出台之前,
监管当局监管的重点还停留在机构审批
和现场
检查上,各方对银行资本在抵御风险中的作用尚没有充分认
识。
直到<
/p>
1995
年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法》
,
才第一次对银行的资本
充足率予以明确规定。
但由于计算方法过
多考虑了中国特色,
使得相
关规定与国际标准相比不够审慎,统
计数据的参考意义也大打折扣。
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原
本积聚在商业银行内部的高风险
被全面引爆。当时,
4
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达
1.002
万亿元,
占
全部贷款的
25.6%
。一段时间内
,国际舆论连篇累牍指称中国银行业
技术上已经
“
破产
”
。英国《经济学家》杂志宣称,
照当时的不良贷款
和资本金状况,
“
中国的四大国有银行应该破产三次了。
”
中国银行业<
/p>
被形容为
“
中国经济埋下的一颗定时炸弹
”
。
为改善国有银行处境,
1998
年国家定向发行
2700
亿元特别国债,
专门用于补充资本金,使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
p>
4%
。但
由于当时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
、
内部控制制度、
风险管理体系等
均不
完善,此后资本充足率依然持续下降。
199
9
年,国家通过组建
4
家资产管理公司
,以向央行再贷款和
向国有商业银行发行债券的形式,
按面值向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国家
开发银行收购形成于
< br>1995
年底前的不良资产,从国有商业银行剥离
了
p>
14000
亿元的不良贷款,
4
家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率因此平均下降
10
个百分点
2003
年
12
月,为支持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国家决定成立中
央汇金
投资公司,动用外汇储备
450
亿美元以该公司的名义向中行、
建行两家注资,
每家为
225
亿美元。
此次注资完成,使得两家银行终
于达到
上市所要求的
8%
的资本监管标准。
此后,
工行、国开行、农行先后获得汇金公司
150
亿美元、
200
亿美元、
1300
亿元人民币等值美元的注资,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实
力得到显著提高。
2004
年,交行通过定向募股方式
,补充了资本金
191
亿元,其
中,财
政部增资
50
亿元、汇金公司投资
30
亿元、社保基金投资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