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不能为空

当前您在: 主页 > 英语 >

涉外贴牌加工是否侵犯商标权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www.bjmy2z.cn/gaokao
2021-02-09 00:57
tags:

-

2021年2月9日发(作者:定金英文)


涉外贴牌加工是否侵犯商标权



赵虎律师





涉外贴牌加工,又称涉外定牌加工、


OEM

,是指国外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委托


国内生产厂家生产使用该商标的产品,

< p>
该产品全部销往国外而不在中国境内销售


的一种加工生产方式。

< p>
改革开放之后,


我国因为低廉的劳动力成本、


优惠 的出口


退税条件,


各种涉外贴牌加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 ,


涉及到服装业、


家电


业、通信业等各 个行业,中国成为世界工厂。不过,贴牌加工一直与商标侵权问


题紧紧地纠缠在一起。< /p>


因为注册商标权具有地域性的问题,


国外注册的商标在国


内不具有商标权,


国外注册的商标标识在国内可能是由另外一个人注册的 ,


虽然


涉外贴牌加工的国内代工人得到了国外商标权人的授权,


但是国内商标权人会认


为国外商标权的权利不能延伸到国内,< /p>


在国内生产的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同商品


或者类似商品,


属于侵犯自己的商标权。


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侵权呢?我们先对发


生在司法实践的案件做一下梳理。



< /p>


案例


1


、泓信公司与恩同公司商标侵权纠 纷案




广东省深圳市恩同实业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恩同公司)


注册有


HENKEL


商标。


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类别为第十一类,< /p>


即车辆灯、


车灯、


车辆照明设备等。


2002


年,恩同公司在国家海关总署办理了上述商标的海关知识产 权保护备案。



STANLEY

TRADINGL.L.C


(史丹利贸易有限公司)


是在阿 联酋注册成立的公司。


该公司在阿联酋注册了


HENKEL


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车灯类等。




广东佛山市泓信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泓信公司)

< p>
是在广东省佛山市注册


成立的一家公司。阿联酋


S TANLEY TRADINGL.L.C


公司(以下简称阿联酋公司)


委托泓信公司生产制造机动车用卤钨灯,


并标上阿联酋公司提供的


HENKEL


商标,


然后由泓信公司将上述加工好的 车灯全部交付


(出口)


给阿联酋公司,


出口手续


由泓信公司办理。



2004



12


月,恩同公司认为泓信 公司出口的该批货物侵犯了其


HENKEL


< br>册商标专用权,遂向广州海关申请扣留上述货物及采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




广州海关经调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认定泓信公司未经恩同公司许可,



其出口的机动车钨 灯商品上使用


HENKEL


商标,侵犯了恩同公司的注册商标专 用



权,


故泓信公司申报出口的上述货 物为侵权货物,


对泓信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 br>没收泓信公司出口的标有


HENKEL


商标的机动车钨灯 ,罚款人民币


2


万元。



2005



7



14


日,泓信公司作为原告,以广州海关为被告,恩 同公司为第


三人,


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要求撤销广州海关对其作出的行政


处罚。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第三人恩同公司是


HENKEL


商标的注册人,

< p>
并向国家海关总署申请了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备案,故第三人恩同公司的商标专



用权受法律保护;


原告泓信公司未经许可,


在其申报出口的机动车钨灯货物及外


包装上使用


HEN KEL


商标标识,侵犯了第三人恩同公司的商标专用权;被告广州



海关依法对原告泓信公司的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查处,事实清楚,援引法律正确,


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法院遂判决维持广州海关的行政处罚决定。




宣判后,


泓信公司不服一审判 决,


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

< br>院经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案例


2


、永备公司诉亨瑞公司侵犯商标 专用权纠纷案




永备电池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永备公司)是“


EVEREADY


”商标权利 人,该


商标核定使用在第


11


类商品“ 闪光灯泡、手电筒”上。


2006



3


月,宁波亨瑞


电器有限公司向宁波海关申报出口南非的一批侵 犯



EVEREADY



注册商标的手电


筒若干个,


被宁波海关确认为侵权产 品,


被告因此受到没收侵权货物和罚款的处


罚。




永备公司认为宁波亨瑞电器有限公司的行为 侵犯了其商标权,向法院起诉。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告的“


EVEREADY


”商 标在有效期限内,其商标


专用权应受法律保护。


被告未经原告许 可,


在其加工的手电筒产品上使用与原告


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


被告辩称其出口的产品系经在


南非有合法商标权的


“南非


EVEREADY



授权贴牌加工,



因未提供有效证据不予


采信。


即使如被 告所述,


经授权生产,


也同样构成侵权。


因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


即按照一国法律取得和承认的知识产权一般只能在该国发生法 律效力,


不具有域


外效力。在中国司法管辖范围内,原告永备公 司是“


EVEREADY


”商标唯一的商标

权利人,被告所谓的“南非


EVEREADY


”公司并未 在中国享有商标专用权,根据


商标权保护的地域性原则和唯一性原则,

< br>我国只能依法保护原告在中国享有的商


标专用权。最终判决原告胜诉。

< p>



案例


3


、鳄鱼恤公司与艾弗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案




(香港)鳄鱼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鳄鱼恤公司”


)于


1996



3


月经我 国


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了“


CROCODILE


”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


25


类裤子等,现


在有效期内。




(新加坡)


鳄鱼国际机构私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加坡鳄鱼 公司)



1987


年起在韩国注册了“


Crocodile


及图”




CROCODILE





Crocodile


”三个商标 ,


核定使用商品为长裤,上述注册商标均在有效期内。


2007



4


月,新加坡鳄鱼

< br>公司(许可方)与韩国公司


HYUNG JI APPAREL CO., LT D


(被许可方,以下称韩


国亨籍公司)就上述商标签订商标许可 协议。


2009



11


月,韩国亨籍公司(买


方)与韩国公司


A4 STYLE CO., LTD


(卖方,以下简称韩国艾弗公司,


)签订合


同书。


2009



12


月,无锡艾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弗公司”

< p>
)与


韩国艾弗公司就上述牛仔裤签订加工合同。



2010



1


月,艾弗公司申报出口。


2010


< br>2


月,上海海关向艾弗公司发出


《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告知 书》


,告知上述货物涉嫌侵犯鳄鱼恤公司的


CROCODILE


注册商标专用权,海关已予以扣留。




艾弗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不侵犯鳄鱼恤公司的商标权。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原告受外国公司委托,


在申报出口的


女裤上规范使用了 新加坡鳄鱼公司在韩国合法注册的商标,


韩国亨籍公司与新加


坡 鳄鱼公司均对原告定牌加工的行为进行了确认。


因此,


原告在加 工的服装上使


用涉案商标具有商标权利人合法的授权,


原告申报 出口女裤系履行定牌加工合同


的行为。


原告定牌加工的商品未在 我国国内销售,


并未造成市场混淆,


也未对被

< br>告造成影响及损失,


不构成对被告商标权的侵害。


判决确 认原告申报出口韩国的


服装上使用


Crocodile


及图和


CROCODILE


商标的行为不构成对 被告享


CROCODILE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 p>



宣判后,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案例


4


、奥达公司与华生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2008



4


月,恩平市奥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达公司”


)经国

< p>


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受让了第


10 35905


号“


MACKIE


”商标, 该商标

-


-


-


-


-


-


-


-



本文更新与2021-02-09 00:57,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jmy2z.cn/gaokao/617980.html

涉外贴牌加工是否侵犯商标权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