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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简介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www.bjmy2z.cn/gaokao
2021-02-0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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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8日发(作者:heights)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简介





功能派翻译理论提出的背景






20

< br>世纪


50


年代起,


西方翻译理论 基本上是与语言学同步发展的。


翻译理


论家倾向于从语言学角度 来看待翻译。


在六七十年代盛行的是尤金?奈达


(Eugene


A



Nida)


的对等理论。


1964


年奈达提出了翻译过程三阶段的模式: 分析、转换和


重组。


他还详尽地论述了自己提出的与形式对等相 对立的“动态对等”概念,



出:“动态对等是指译文中的信息 接受者对译文的反应应该与原文接受者对原文


信息的反映基本相同。”虽然在

< p>
80


年代奈达又修正了“动态对等”论并提出了


“ 功能对等”概念,以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兼顾,但是奈达在解释翻译的性质时


说:“翻译是 在译入语中用最切近、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原语的信息,首先是语


义上的对等,其次是风 格上的对等。



可见,尽管奈达主张内容第一,形式第二,


并把这种翻译方法叫做社会语言学方法,


却依然是把翻译圈定在语言 层次的范围


之内,


而没有认识到翻译的本质不仅是纯语言方面的 转换,


而是建立在语言形式


上的不同文化间的交流。

< p>
然而


,20


世纪


60-7 0


年代的语言学理论一统天下,


欧洲翻


译理论界并没有充分重视上述问题的解决。


随着翻译实践和研究的发展,


语言学


派也逐渐意识到其内在的弱点。


出于对这种纯语 言学翻译理论的不满,


70


年代西


方已 经出现了面向译语文化的翻译研究趋向,


打破了以前文本中心论的翻译研究


传统,


使译者更多地关注译文和译文读者,


更多地关 注译文的社会效应和交际功


能。


以新的视角重新审视翻译活动,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摆脱了当时盛行的对等


翻译理论的束缚,拓 宽了翻译理论研究的领域,赋予了翻译更多的涵义。






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功能派翻译理论是< /p>


20


世纪


70


年 代德国学者凯瑟林娜?赖斯


(Kantharina


Reis s)



汉斯?费米尔


(HansVer meer)



贾斯塔?赫兹?曼塔利


( Justa


Holz


Mantari)

和克里斯蒂安?诺德


(Christiane


Nord)


等提出的翻译理论。


它的形成大体经历了






















< br>能










(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 ticism)


,费米尔的目的论及其延伸


< br>论


(Skopostheorie


and

< p>
beyond)




塔< /p>









< p>
(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


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


(function plus loyalty)





1.


凯瑟林娜?赖斯


(Kantharina Reiss)


的翻译标准的功能分类说


(the


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


1971


年凯瑟林 娜?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


(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s


in


Translation


Cr iticism)








< br>功




(functional approach)


,把“功能类型”这个概念引入翻译理论,并将文本功


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她提出翻译应有具体的翻译要求


(transl ation


brief)


和基于原语和译语功能关系的功能 批评模式,有时因特殊需要,要求译


文与原文具有不同的功能。


理想的翻译应该是:


原文本与目标文本在内容、


语言

< p>
形式和交际功能等几个层面与原文建立起对等关系。


这本

< br>《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


限制》


也被认为是德国功能学派翻 译理论形成的起点。


值得强调的是她的这种理


论观仍是建立在以 原文作为中心的“等值”基础之上的,


其实质指的是寻求译文


与 原文的功能对等。




2.


汉斯?费米尔


(HansVermeer)


的翻译目的论


(Skopostheorie)



赖斯的学生费米尔则进一步打破了对等理论的局限,


摆脱了以原 语为中


心的等值论的束缚,


提出以文本目的为翻译活动的第一准 则,


创立了功能派的奠


基理论——目的论。

目的论的核心概念是:


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必须由译文预期


目的或功能决定。


费米尔根据行为理论提出翻译


(


包括口译、


笔译


)


是一种人 类的


行为活动,


并且具有人类行为活动的一般共性——这是一种 受特定背景影响的有


目的的活动。


费米尔提出“翻译是一种人类 行为”,


而“任何行为都具有目的”,


“翻译是一种目的性行为 ”。


因此,


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


受众而生产的语篇”。




3.


贾斯塔?赫兹?曼塔利


(Justa


Holz


Mantari)


的翻译行为理论


(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



曼塔利发展了费米尔的目的论,指出“翻译是一种用于达到特别目的的


复杂行为”。曼塔 利翻译理论的研究对象涵盖所有的跨文化转换形式,“翻译”


一词在曼塔利的理论中也已 脱离了传统的内涵。


她提出区别“翻译”和“翻译行


为”。翻译 行为


(translational


action)


指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转换设


计的信息传递过程;


而翻译只是一种文本形式上的跨文化转换活动,


翻译是翻译

< br>行为的具体操作。


此外,


她还强调了翻译过程的行为、< /p>


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


发生的环境三个方面在翻译实践中的重要 作用。


就这样,


功能派翻译理论从译入


者的全新视角来诠释翻译活动,使翻译从原语的束缚中解放了出来。




4.


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


(function plus loyalty)



诺德作为第二代目的论 的代表继承和发展了第一代目的论者的理论。



功能派学者中,


她首次用英文全面系统地整理了功能派各种学术思想,


阐述了功


能派复杂的学术理论和术语。


诺德在


1 997


年出版


《目的性行为》


全面系统 地整理


归纳了功能派的各种学术思想,


说明了功能派翻译理论自 形成以来受到的各种批


评,


并对这些批评做了回答。

< p>
针对功能派翻译理论的不足,


提出了“功能加忠诚”


原则,


作为对目的论的补充。


“功能加忠诚法”则要求译者在 翻译行为中对翻译


过程中的各方参与者负责,


竭力协调好各方关 系。


“翻译是创作使其发挥某种功


能的译语文本”,

< p>
它与其原语文本保持的联系将根据译文预期或所要求的功能得


以具体化。< /p>


翻译使由于客观存在的语言文化障碍无法进行的交际行为得以顺利进


行。


从此,


“目的论”从译者的新视角来诠释翻译活动,


为翻译理论界带来了一


场新的革命。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的核心思想





功能派翻译理论的核心思想主要包括了翻译的定义及实质,< /p>


翻译过程参与者的角


色及翻译原则。



1.


翻译的基本概念及实质




功能派翻译理论对翻译的定义是:


“翻译是创作使其发挥某种功 能的译


语文本。它与其原语文本保持的联系将根据译文预期或所要求的功能得以具体


化。翻译使得由于客观存在的语言文化障碍无法进行的交际行为得以顺利进

< br>行”。


该定义实际强调了三层意思:


一是翻译出来的译本 是有一定功能的;


二是


译本与原文本应保持一定的联系,


而保持什么样的联系则是由希望或要求译本实


现的功能


(


即翻译的目的


)


所决定的;


三是翻译必须化解客观存在的语言和文化的


障碍。这三层意思概 括了功能派对翻译实质的认识。




2.


翻译过程的参与者及其角色分析




翻译不但是一种目的性的行为活动,


也是一种社会性的行为。


各方面的


相互联系、< /p>


相互影响,


构成一个互动的系统。


一般翻 译理论认为翻译涉及三方面


的参与者:原文作者、译者、译文接受者。德国功能派翻译理 论将翻译过程的参


与者划分为基本的


5


类:


翻译的发起者


(initiator)

和委托人


(commissioner)





(translator)








(source-text


pro ducer)




< br>接




(target- text


receiver)


、译文使用者

< br>(target-text


user)


。其中,译者是 翻译


链上最重要的一环。


译者以翻译要求为指导,


从特殊的翻译任务中总结出译文的


交际目的


(


此目的也可以是发起者直接给出


)



交际目的则使译者决定如何完成翻


译任务。


但值 得注意的是这种角色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


一个参与者可以同时扮


演几种角色。


其中译文接受者是决定译文的关键因素,


影响到 译者的分析判断和


翻译目的的最终实现,


因此它也属于翻译要求 的组成部分。


诺德区分了两类不同


的接受者:预设接受者


(target-text addressee)


和实际接受者


(target-text


receiver)


。前者为译文所欲影响的对象,后者为译文 实际影响到的对象。译文


实际接受者达到译者预设范围是译文的功能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 。



3.


翻译原则



< /p>


功能派将翻译原则分为两类:


适用于所有翻译过程的普遍原则和适 用于


特殊情形的特殊原则。


功能派认为,


目的法则和忠诚原则是贯穿所有翻译过程始


终的两大支柱准则,而其他法则或原则需视 情况而定。





第一,目的法则


(Skopos rule)



费米尔的目的论是功能派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 。


根据目的论,


所有翻译


遵循的首要法 则就是目的法则,


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


程,即结果决定方法。这个目的有三种解释:译者的目的


(


比 如:赚钱


)


,译文的


交际目的


(


比如:启迪读者


)


和 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


(


比如:为


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法


)


。但通常


“目的”是指译文的交际目的。


除目的 法则外,


目的论还有两个法则:


连贯性法



(coherence rule)


和忠实性法则


(fidelity rule)


。前者要求译文必须符合语


内连贯


(int ra-textual coherence)


的标准,即译文必须能让接受者理解,并 在


目的语文化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


而后者指原文与 译文之间应该存在


语际连贯一致


(inter-textual coherence)


,即忠实于原文,而忠实的程度和形


式则 由译文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程度决定。其中,语际连贯次于语内连贯,


这两种连贯性 原则又同时从属于目的原则。


由于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必须服


从于目的法则,


如果翻译的目的要求译文连贯通顺,


那么译者 应尽力使句子读起


来顺畅、


连贯,


这时 连贯法则是符合翻译目的的。


如果目的法则需要译文不必通


顺, 那么,连贯法则则不适用。同理,如果翻译的目的要求译文文本再现原文文


本的特色与风 貌,


那忠实法则与目的法则是一致的,


译者应尽最大的努力去再 现


原文的风格、


内容及特点。


如果目的 法则要求译文与原文的功能有某种程度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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