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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
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
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
供规划设计条
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用地线图。
《江苏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办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
城市规划管理实行由城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制度。
< br>
1
、本表由建设单位或申报单位在封面上填写并加盖公
章。
2
、申报单位或建设单位随本表
报送以下文件和图纸:
(
1
)市规划测绘院测绘的数字化地形图(
1
:
p>
500
或
1
:
p>
1000
)一式
五份。
(
2
)其他材料视具体项目而定
。
市规划局审批项目
编号: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经办人员
联系电话
宿迁市规划局印制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地址
东至:
南至:
用地具体
位置
西至:
北至:
位置及规
耕地
m
2
,非耕地
m
2
,
模
规模
合计用地
m
2
。
经办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分局复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处室复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主要领导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和《江苏省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
法〉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
二十八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翻建、扩
建、改建各项建设工程,
无论永久或临时的,均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1
、本表由建设单
位在封面上填写并加盖公章。
2
、建
设单位随本表报送以下文件和图纸:
(
1
)全套施工图纸;
(
2
)项目立项批文
(
仅指
国有或集体投资项目
)
;
(
3
)土地权属证明
;
(
4
)消防审查意见(临时建筑不需要
)
;
(
5<
/p>
)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临时建筑不需要)
;
< br>
市规划局审批项目
编号: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房屋建筑)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经办人员
联系电话
宿迁市规划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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