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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关税参考答案
一、简答题
1.
试用名义关税和保护关税理论来解释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征收进口关税
时实施关税升级的现象。
答:
关税升级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制定进口关税的原则,
即在制定本国进口税则<
/p>
时一般是按照商品的加工层次设计税率,
加工层次越低;
关税越低;
加工层次越
高
,
税率越高。实行这种办法主要是为了提高进口商品的有效保护程度。名义关
税是指某种进口商品进入该国关境时海关根据海关税则所征收的关税率。
在其他
条件相同或不变的条件下,
名义关税税率越高,
对本国同类产品的保护程度也越
高。有效关税是指对某个工业每单位产品
“增值”部分的从价税率,其税率代表
着关税对本国同类产品的真正的有效保护程度。<
/p>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由于进口
国海关对不同加工层次的产品征收不同
的税率,
所以有效关税保
护率将会出现以下的变化:
当进口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
税率高于
所用的进口原材料的名义关税税率时,
有效关税保护率超过最终产品的
< br>名义关税税率
;
当进口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等于所用
的进口原材料的名义关
税税率时,有效关税保护率将等于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
;
当进口最终产品的
名义关税税率小于所用的
进口原材料的名义关税税率,
并且所用的原材料价值在
最终产品
中所占的比重很小时,
有效关税保护率可能大大低于最终产品的名义关
< br>税税率
;
甚至出现负有效关税保护率。
< br>
由此可见,
有效关税保护率受到进口
国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
进口原材
料的名义关税税率和所有
的原材料在最终产品中所占比重大小的影响。
因此,
各
种进口商品的名义关税税率虽然相同,
但这些进口商品的有效关税保护率
却有所
不同。
2.
征收关税的方法有哪些?
答:(
1
)
从量税(
specific
tariff
)
从量税
是按照商品的重量、
数量、
容量、
长度
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
的关税。计算公式为:从量税额
=
商品数量×每单位从量税
(
p>
2
)从价税(
ad valorem
tariffs
)
从价税
是以进口商品价格为标准计征一定比率的关税,
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
格的百分率。计算公式为:从价税额
=
商品总值×从价税率
(
3
)混合
税(
compound
tariffs
)
又称复
合税,它是对某种进口商品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同时征收的一种方
法。计算公式为:混合
税额
=
从量税额
+
从价税额
(
4
p>
)选择税(
alternative
tariffs
)
选择税
是对于同一种进口商品同时订有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税率,
在征税时
选择其中一种计算应征税款。一般是选择税额较高的一种征税。
p>
(
5
)差价税(
v
ariable levy
)
又称差
额税,
当某种商品国内外都生产,
但国内产品的国内价格高于进
口产
品的进口价格时,
为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
按国内价格和进口价格之间的差
额征收关税,这种关税称为差价税。
3.
简述征收反倾销税的依据和条件。
答:(
1
)
反倾销税的定义
反倾销税是指在正常海关税费之外
,
进口方主管机构对倾销产品征收的一种
附加税。反倾销税的税
额不得超过所裁定的倾销幅度。
(
2
)征收
反倾销税的依据和条件
征收反倾销税的依据和条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①存在倾销
倾销是
指一种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出口方用于本国消费的同类产品的价格,
在确定一种产品是否
倾销时,
必须比较该产品的出口价格与出口方的国内消费价
格。
如果前者低于后者,即被认为是倾销。但是,如果出口方国内市场销售行为
不正常或者国
内市场销售量较少时,
倾销的确定不能根据出口价格和出口方的国
内消费价格的比较,而应该把出口价格同以下两者之一进行比较:
a.
同类产品出
口到第三国的可比价格;
b.
在进口产品生产成本加上一般费用、
销售与管理费用
和利润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推定价值。
②存在实质损害
实质损
害是构成法律倾销与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必要条件。
实质性损害有三种
表现,
或是指对进口国国内产业的实质损害,
或是指对进口
园产业产生实质威胁,
或是指对进口国新建产业产生实质障碍。
以下内容构成对国内产业的损害或受到
损害的威胁:
a
倾销进口大量增加,相对于进口国的生产或消费而言,或是绝对
增加或是
相对增加;
b.
进口商品的价格降低了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
/p>
或阻碍其价
格的提高。
③倾销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进口方
如果要采取反倾销行动,
除了证明一进口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和对国内
产业存在损害之外,
还必须证明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即证明进口国国
内或相似产业的损害是由于进口产品的倾销造成的。
4.
简述普惠制的基本原则。
答:普遍优惠制(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
GSP
)简称普惠制,
是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上经过长期斗争,
在
1968
年通过建立普
惠
制决议之后取得的,
是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
的一种关税优惠待遇。
其主要内容是:
在一定数量
范围内
(主要指关税配额或限
额)
,<
/p>
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工业品减免关税,
部分免除加工过
的农产
品的进口关税。对于超过限额的进口则一律征收最惠国关税。
普惠制有三项基本原则:
①普遍性原则,
指发达国家应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
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尽可能给予关税优惠;
②非歧视原则,
指发达国家应对所有
发展中国家
一视同仁,实施统一的普惠制,而不应区别对待;③非互惠原则,指
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
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
不应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反向对等
优惠
。
概括起来说就是,
发达国家应对从所有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全部
制成品和半
制成品给予单向优惠关税待遇。
< br>5.
什么是关税减让?关税减让谈判的基础和原则是什么?
答: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
GATT
)
和世界贸
易组织
(
WTO
)
所指的关税
“减让”
,
具有很广泛
的含义,包括:(
1
)削减关关税并约束削减后的税率,如承诺
将某
产品的关税从
30%
减为
10%
,并加以约束;(
2
)约束现行的关税水平,如某
一产品现行的实施关税为
10
%
,谈判中承诺今后约束在
10%
;(
3
)约束税率
上限,
< br>即将关税约束在高于现行税率的某一特定水平,
各方的实施税率不能超出
这一水平;(
4
)约束低关税或零关税。
关税减让谈判按照以下原则实施:(
1
)互惠互利,但要从整个国家贸易发
展着眼,不仅仅局限在具
体的关税谈判上;
(
2
)考虑对方需要
,包括每个成员、
每种产业的实际需要,
发展中国家使用关税保
护本国产业的需要,
增加财政收入
的特殊需要,以及各成员经济
发展等其他方面的需要;(
3
)对谈判情况予以保
密,以避免其他成员在谈判中互相攀比要价;(
4
)
按照最惠国待原则实施,即
关税谈判达成的谈判结果,对所有成员实施。
二、论述题
1.
试以局部均衡分析方法分析小国进口关税的经济效应。
答:小国征收关税的影响的局部均衡可用下图分析
。图中
S
d
表示
A
国生产的
X
产品的供给曲线。
p>
供给曲线说明了生产者每增加一个单位该商品所支付的额外成
本,因
为供给曲线表明了生产者对每一单位商品愿意接受的最低价格。
D
d
表示
A
国对
X
产品的总需求曲线,既包括对国内生产的
X
产品的需求,也包括对外
国生产的
X
< br>产品的需求。需求曲线表明了消费者对新增的每一单位商品愿意支
付的最高价格。
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交于点
H
。
自由贸易条件下,
A
国国内产品
价格与世界价格一致,都为
P
w
。在此价格条件下,
A
国对
X
p>
产品的需求量为
D
0
,国内供给量为
S
0
,供求存在缺口
,即贸易量为
D
0
-
< br>S
0
。在此供求关系下,
生产者
剩余为
e
,消费者剩余为(
a
+
b
+
c
+
d
+
f
< br>)。
如果<
/p>
A
国对进口的
X
产品征收关税,由于
A
国是小国,
X<
/p>
产品的世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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