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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
一
)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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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制
度依据银能公司
(
以下简称本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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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需求
制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出差旅费之支给概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
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2.
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第四条
员工出差需按公司标准支出差
旅费,
其最高标准如附表,
除特殊情况,经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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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第五条
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
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
虚报不实情事,除将
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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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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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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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途出差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
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
报
出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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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
两份,格式见附表,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
及出
差要务等)呈部门经理
级以上,经核准后方可出差。
第七条
远途出差之员工将“出差申请
书”一份送行政部登记出
差日期及订票、酒店
事宜,
一份由出差人凭该申请书填写
出差旅费概算表
(格式见附表)向财
务部预借旅费。
第八条
未及呈准出差人员须补办手续后方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九条
出差人员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天灾地变致无法在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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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返回销差而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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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延长滞留,得据出差者之申请,经调查确实无误乃
得支给出差旅
费。
第十条
出差人员必须于公干返回后三日内填具
员工出差旅
费报销单
请领出差
旅费。如三日后,仍
未报支者,财务部应将该员工之
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
先予扣回,待报支后,再行核付。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
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
火车、公路车为原则。
但因特急事情经
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核准后方可利
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之交通费凭乘车证
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
乘坐出租汽车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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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呈请部门经理级以上主
管核准
后得实数支给之。
第十三条
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十四条
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
(
午后
9
时以后,午
前
6
时以前
)
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
但不支给当日。
第十五条
当日自出发日起算至回公司
之日给付之,但午后出
发或午前回公司者减半
支给。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成出差
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
告。
第十七条
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
日数定额支给,住宿标
准见后续标准。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须取得住
宿费凭证
(
旅社给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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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
)
,但住宿在自宅
(
含其他住宅
)
或本公司招待所未取得住宿费凭证
者减半支给住宿费。
第十九条
与经理
以上人员随行,其住宿费不够时得呈经上级
人员核准,凭住宿费
支给凭证支给与上级人员同等之住宿费或实费。
第二十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
用,准予按实报销,并
依下列规定办理:
1
、
乘坐计程车原
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
票,无法取得者由出
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2
、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3
、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
正式收据为
凭,并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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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伙食补助费将减少三分之一。
4
、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
凭。
(
四
)
国外出差旅费报支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时,必须
填具
出差申请书
(一
式二份,记
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
等)呈由董事长核准。
第二十二条
国外出差人员将该申请书
一份送行政部登记出差
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
核准之出差
申请书预编出差费概算,于出国前向
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二十三条
国外出差人员渡航费,董事长、总经理得按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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