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GB5842
—
2006
《液化石油气钢瓶》国家标准宣讲说明
一
p>
GB5842-2006
《液化石油气钢瓶》修订过程说明
GB5842-2006
《液化石油气钢瓶》
国家标准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中国
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于
2006
年
7
月
19
日正式发布,规定自
2007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
GB5842-2006
《液化石油气钢瓶》国家标准是对
GB5842-1996
《液化石油气钢瓶》国家标准
和
GB15380-2001
《小容积液化石油气钢瓶》国家标准的修订。
本次修订的指导思想是,
总结我国液化石油气钢瓶标准多年来成功的经验和实施
过程中存在的
问题,参照采用
ISO4706
< br>国际标准以及国外先进标准,与时俱进,将多年来关于液化石油气钢瓶
技术进步的
成果纳入新标准,
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要求和我国加入
WTO
以后
对外贸易新的形势,促进液化石油气钢瓶
制造技术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修订工作简要过程
GB584
2-1996
《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
19
96
年
1
月
2
5
日批准,
1996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GB15380-2001
《小容积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国家质量技术监
督局于
2001
年
1
< br>月
10
日批准,
2001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这两项国家标准对我国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设计、制
造和使用起
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液化石油气钢瓶行业的发展与进步,
p>
企业生产规模的增大,
部分条款已经与现有生产情况
不相适应,尤其是
2000
年新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颁布后,对气瓶的设计、制造、充装、使用
和定期检验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
根据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2000
p>
)
瓶标秘字第
25
号文
《关
于下达
2000
年国标制、修订任务的通知》的要求,液化石油气瓶分技术委员会于
2002
年组成了
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广东盈泉钢制品有限公司、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液化石油
气瓶分委员会等单位参加的
GB5842
《液化石油气钢瓶
》修订工作组。
-------------
-------------
2002
年
9
月,修订工作组在北京召开会议,落实标准修订的基本框
架;
2003
年
4
月,完成
GB5842
《液化石
油气钢瓶》讨论稿,以电子邮件形式送交工作组全体成
员讨论;
2003
年
5
月,经充分讨论和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
GB5842
《液化
石油气钢瓶》征求意见
稿,寄发给液化石油气瓶分技术委员会的全体委员征求意见;
p>
2003
年
7<
/p>
月,根据液化石油气瓶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审查意见(共发出征求意见函
21
份,收
到委员审查意见
19<
/p>
份),编写组做了进一步修改。
200
3
年
10
月,液化石油气瓶分委员会邀
请部分委员和企业代表在广州对修改后的
GB5842
《液化石
油气钢瓶》进行审查,进一步听取委员和钢瓶企业的意见;
2
003
年
12
月
16
日—
12
月
18
日,液化石油气瓶分委员会在海南三亚召开了
GB58
42
《液化
石油气钢瓶》标准审查会,与会委员共
22
人,经认真细致的审议,与会委员通过对
GB5
842
《液
化石油气钢瓶》修订稿的审查。
会后,编写组对根据与会委员的提议,对
GB5842<
/p>
《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了修改,
2004
年
2
月,形成了
GB5842
《液化石油气钢瓶》送审稿。
2004
p>
年
12
月,
根据全
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审查意见,
在北京召开钢瓶行业骨干企
< br>业和编写组成员会议,提出对
GB5842
《液化石油气
钢瓶》送审稿修改意见。
2005
年
2
月,完成对
GB5842
《液化石油气钢瓶》送审稿的修改,形成
GB5842
《液化石油
气钢瓶》报批稿。
2
005
年
5
月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定,在审定的过程中
对某些条文提出修改意见,
又进行了多次修改,
经过严格的审定程序之后,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
监督检验检验检疫局、
中国国家标准管
理委员会于
2006
年
7
月
19
日正式发布,
规定自
2007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
(二)标准修订依据
-------------
-------------
GB5842
《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修订是以
< br>ISO4706
:
1989
《可
重复充装的钢质焊接气瓶》、欧
盟标准
EN 1442
:
1998
《可搬运的可重复充装的液化石油气
钢质焊接气瓶》为主要对比依据,同
时,参考了澳大利亚标准
A
S 2469-1998
《钢质压力气瓶—
0.1kg
~
35kg
》、
AS2
470-1989
《钢质
压力气瓶—
1
1kg
~
150kg
》、美国标准
p>
DOT-4BA-2000
《熔焊和或钎焊式钢瓶》的相关内容,结
合我国国情,对
GB5842
《液化石
油气钢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使其更具有合理性和先进性。
(三)本标准与
GB
5842-1996
、
GB
15380-2001
的主要不同点
1
修改了适用范围;
将
GB
5842
与
GB
15380
合并,因为
GB 5842
和
GB15380
都是关于液化石油气钢瓶制造方
面的标准,只是容积不同,
没有必要分成两个标准,所以本次将这两个标准合
并为一个标准,
仍用
GB5842
编号
,取消
GB15380
编号。为满足市场的需求和行业发展的需
求,参照
ISO 4706
将适
用范围
修改为公称容积不大于
150L
。
2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根据
GB/T1.1-2000
的要求进行编写。
3
对力学性能常用符号做了相应改
变。材料拉伸试验采用了
GB/T
228-2002
《金属材料
室
p>
温拉伸试验方法》,本标准参照
GB/T
228-2002
使用的力学性能符号做了相应改变。
4
增加了
YSP118-
Ⅱ液化石油气钢瓶规格及有关要求;
YSP118-
Ⅱ液化石油气钢瓶是近年为满足居民小区气化装置开发的
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新产品,
其充装介质、设计、制造、检验方法、结构形式(除附加一个
液相管外)与
YSP118
液化石油气
钢瓶均相同。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本标准增加
YSP118-
Ⅱ
型液化石油气钢瓶规格。
5
增加了钢瓶型号的表示方法;
按气瓶
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的充装系数和
GB11174
对液化石油气组
分的规定,
钢瓶的最大充装
量发生了改变,原以最大充装量为特
征参数的型号表示方法已不适宜。
6
修改了检验批量;
参照
ISO
4706
、
EN 1442
做出了修改
,将检验批量由
500
只增至
1002
只。
-------------
-------------
7
修改了射线探伤抽检比例;
参照
ISO
4706
、
EN 1442
做出了修改
,将抽检比例由
1/50
改为
1/25
0
8
修改了钢瓶爆破时容积变形率;
参照
ISO
4706
、
EN
1442
做出了修改。
9
增加了型式试验;
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增加了型式试验。
10
增加了钢瓶安全使用提示;
为避免钢瓶用户因使用不当而引发安全问题,增加了钢瓶安全
使用提示。
11
增加了钢瓶设计使用年限的条款。
(四)主要参考文献
1
2000
年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2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3
GB
5842-1996
《液化石油气钢瓶》
4
GB
5842-1996
《液化石油气钢瓶》第一号修改单
5
GB
5842-1996
《液化石油气钢瓶》第二号修改单
6
GB
15380-2001
《小容积液化石油气钢瓶》
7
GB
15380-2001
《小容积液化石油气钢瓶》第一号修改单
8
ISO 4706
:
1989
《可重复充装的钢质焊接气瓶》
9
EN 144
2
:
1998
《可搬运的可重复充装的
液化石油气钢质焊接气瓶》
10
AS 2469-1998
《钢质压力气瓶—
< br>0.1kg
~
35kg
》
11
AS2470-1989
《钢质压力气瓶—
1
1kg
~
150kg
》
12
DOT-4BA-2000
《熔焊和或钎焊式钢瓶》
-------------
-------------
二
GB5842-2006
《液化石油
气钢瓶》标准说明
(一)关于封面
封面表明标准类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准标识是
GB
,标准编号是
GB 5842
—<
/p>
2006
,表明是强制性标准;同时表明代替
GB 5842-1996
和
GB15380-2001<
/p>
。标准中文名称是“液
化石油气钢瓶”,
英文名称是
Liquefied
petroleum gas
cy
linders
,
(
ISO4706<
/p>
:
1989
,
R
efillable
welded
steel
gas
cylinders
,
NEQ
)是表明本标准对应于
ISO4706
:
1989
《可重复充装的钢
制焊接气瓶》为非等效。
< br>(注
1
:
ISO4706
已有新版本,
ISO4706.1
:
2005
《气瓶—
可重复充装的焊接式钢瓶
—
第
一部分
:
60
巴及以下的试验压力》(代替
I
SO 4709
:
1989
版),
p>
内容更加全面。)
(注
2
:
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
2001
年
11
月
21
日发布的
《
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
,
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程
度代号为:
IDT
:
等同采用(
identical
);
MOD
:修改采用(
modified
)。
NEQ
:非等效(
not
equivale
nt
)。非等效不属于采用国际标准,只表明我国标准与相应国际
标准有对应关系。
非等效指与相应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上不同,
它们之间的差异没有被
清楚地标明。非等效还包括在我国标准中只保留了少
量或者不重要的国际标准条款的情况。)
(二)关于前言
本标准是
GB 5842-1996
《
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修订本。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修订依据国家质检总局《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
B
、
C
p>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A
、
< br>D
、
E
为资料性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液化石油气瓶分委员会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冰、黄强华、曾祥照、郭晓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CJ
3-1-1980
、
GB
5842-1986
、
GB
5842-1996
;
——
GB
15380-1994
、
GB 15380-2001
-------------
-------------
三
GB
5842-2006
《液化石油气钢瓶》条文说明
(
宋体字为标准原文
,
括号内的仿宋体字为宣讲说明。
)
1
范围
本
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型式、
材料、
设计、
制造、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
包装、
贮运和使用年限等。
本标准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
2.1MPa
,公称容
积不大于
150L
,可重复盛装液化石油气(应符合
GB
p>
11174
的规定)的钢质焊接气瓶(以下简称钢
< br>瓶)。
(与
GB5842-1
996
及以往的版本相比,本次增加了使用年限的规定。)
<
/p>
(正常环境温度(-
40
℃~
60
℃)下使用是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公称工作压力
为
2.1MPa
,是根据
GB 11174
《液化石油气》的规定,液化石油气在
6
0
℃时的饱和蒸气压力作为
公称工作压力;
GB 5842-1996
及以往的版本规定钢瓶的最大容积为
118L,
本标准对钢瓶容积作了
较大的修改,以满足市
场的需求和行业发展的需求,参照
ISO 4706
将适用范围
修改为公称容积不
大于
150L
。这样
标准的适用范围就扩大了许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
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
本标准,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
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
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引用标准比原标准有所增加,例如,增加了
GB
17925
《气瓶对接焊缝
X
射线实时成
象检测》。还应该注意的是,“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例如,《气
瓶气密性试验方法》原标准号是
GB 12137-1989
,它已被
GB/T
12137-2002
所代替。)
3
术语和定义
GB/T 13005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最大充装量
maximum
filling weight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的
液化石油气充装系数与钢瓶公称容积的乘积。
3.2
热处理保证值
assure
value of mechanical properties after heat
treatment
采用退火热处理的钢瓶母材力学性能应保
证的最小值(应不小于标准规定值下限的
93%
)。
(热处理保证值是因为钢瓶采用退火热处理后母材性能会有所下降,
p>
为了适应我国钢瓶制造沿
-------------
-------------
用已久的退火热处理工艺方法,
引用了热处理保证值的术语和定义,
热处理保证值应不小于标准
规
定值下限的
93%
。——查外国标准
,无“热处理保证保值”的术语。)
3.3
小容积钢瓶
small capacity cylinders
公称容积小于或等于
12L
的钢瓶。
(明确了“公称容积小于或等于
12L
的钢瓶”为小容积钢瓶。)
4
符号和说明
本标准使用的符号和说明
见表
1
。
表
1
符号和说明
符
号
单
位
%
mm
mm
mm
mm
mm
mm
MPa
MPa
MPa
MPa
MPa
mm
mm
mm
mm
说
明
A
b
d
D
D
i
E
H
K
P
b
P
h
R
eL
R
m
R
ma
S
S
0
S
1
S
2
Φ
α
断后伸长率
焊缝对口错边量
弯曲试验弯轴直径
钢瓶外直径
钢瓶内直径
对接焊缝棱角高度
瓶体高度(系指两封头凸形端点之间的距离)
封头形状系数
爆破压力
水压试验压力
下屈服强度
抗拉强度
抗拉强度实测值
瓶体设计壁厚
瓶体名义壁厚
筒体计算壁厚和封头直边部分计算壁厚
封头曲面部分计算壁厚
焊缝系数
?
弯曲角
注:本标准与原标准符号对照见附
录
A
。
(<
/p>
本标准的符号采用有关标准的新规定,
这与原标准有所不同,
p>
使用本标准时包括设计文件和各
种记录表格及合格证书要注意使用新
的符号。
)
5
钢瓶的型式
5.1
钢瓶型号的表示方法
-------------
-------------
注:改型序号用来表示
YSP
系列中某一规格钢瓶的结构、瓶阀型号等发生了改变。如无改变,
改型
序号可不标注。
(原标准的钢瓶型号是按液化石油气充装量表
示的,但
LPG
的充装量是随外界因素是可以改
变的,
所以按充装量表示不尽合理。
本标准钢瓶型号表
示方法按钢瓶公称容积表示更合理,
因为钢
瓶一旦成型,其容积
通常是是不会改变的。)
5.2
常
用钢瓶型号和参数
(见表
2
)
表
2
常用钢瓶型号和参数
参
数
公称容积
最大充装量
封头形状系
L
kg
数
4.7
12.0
26.2
35.5
118
118
1.9
5.0
11.0
14.9
49.5
49.5
型
号
YSP4.7
YSP12
YSP26.2
YSP35.5
YSP118
YSP118-
Ⅱ
钢瓶内直径
mm
200
244
294
314
400
400
备
注
K
=
1.0
K
= 1.0
K
= 1.0
K
= 0.8
K
= 1.0
K
= 1.0
用于气化装置
的液化石油
气
储存设备
注:钢瓶的护罩结构尺寸、底座结构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要求。
(本次修订增加了“最大充装量”的规定,是因为
2000
年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的液化石油
气充装系数由原来的
0.425kg/L
调整为
0.42kg/L
,这样,在同样的容积下,
液化石油气的充装量
-------------
-------------
就比原来有所减少,例如原来液
化石油气最大充装量为
15kg
的钢瓶,容积只要等于或大于<
/p>
35.5L
即可,
现在最大充装量只有<
/p>
14.91kg
。
由于规定充装系数的改
变,
直接导致了钢瓶命名方式的改变,
例如原来
YSP-15
型钢瓶就不适用了,在保持窖参数不变的前提下,钢瓶的型改为<
/p>
YSP35.5
型。
所以本标准的钢瓶型
号命名方式改为以钢瓶的公称容积(特征参数)命名。)
(
原
GB 5842-1996
和
GB15380-2001
只规定了五种规
格的钢瓶,这在当时来说能够满足同
内市场的需要。
随着国内外
市场对钢瓶品种规格需求的增多,
原来的五种规格已不能适应市场的需
< br>求了,所以本标准增加
YSP26.2
型和
YSP118-
Ⅱ型的规格。
YSP26.2
型液化石油气钢瓶在国内一
些城市例如深圳很受欢迎,国外对能够充装
25lb
液化石油气的
YSP26.2
型钢瓶有很大的市场,
YSP118-
Ⅱ型钢瓶用于气化装置的液化石油气储存设备,在城市小区供气和工业瓶组站供气上有较
多的需求,所以本标准增加了这两种规格的钢瓶。
(
表
2
是“常用钢瓶型
号和参数”
,
请注意
”
常用
”
二字,它并非意味着其他型号的钢瓶就不适用<
/p>
本标准,例如(
1
)
YSP23.5
钢瓶在原标准中有此规格,只是现在用得较少,未列入表
2
,如有
市场仍然可以继续生产;(
2
)如市场需要其他规格的钢瓶,可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本标准
p>
及
TSG R1003-2006
《气瓶设
计文件鉴定规则》的规定进行设计和制造;(
3
)本标准在“范
围”中
规定液化石油气钢瓶“公称容积不大于
150
L
”,
也就是说可以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本标准及
TSG R1
003-2006
《气瓶设计文件鉴定规则》
的规定进行设计和
制造公称容积不大于
150 L
的液化
石油气钢瓶;
(
4
)
< br>如果是要设计公称容积大于
150 L
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
则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可以按
GB
5100
《钢质焊接气瓶》设计制。)
(钢瓶的护罩结构尺寸、
底座结构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要求。
——意思是
“钢瓶的护罩结构
尺寸
、底座结构尺寸”并非要求统一,只要符合产品图样的要求即可。)
-------------
-------------
5.3
钢瓶结构
5.3.1
钢瓶结构(见图
1
)
9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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