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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预订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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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断房合作模式适用
甲方: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
北京艺龙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
鉴于,甲乙双方签署了《酒店预订合作协议书》
(以下简称“原协议”
)
,约定双方开展前台现付类
合
作;现双方就在原协议合作基础上增加新业务合作一事,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
概要说明:<
/p>
除本补充协议另有说明外,相关术语的解释同原协议项下之含义。
二、
买断房合作内容
1.
双方同意在原协议基础上增加<
/p>
买断房
合作,即:
(1)
甲方客人通过甲方预订乙方酒
店时直接将房费支付给甲方,由甲方向客人开具发票;
(2)
客人按照订单载明的日期到乙
方前台办理入住;除客人在店期间产生的酒水、通讯、娱乐、餐
饮、政府税金等其他消费
外,乙方不得向客人收取订单中载明的房费;
(3)
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流程及结算底价,将房费支付给乙方。
2.
甲方有权通过多种模式(包括但
不限于预付房费、团购等)及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自有渠道、
网站联盟、
授权第三方销售)
进行销售乙方客房;
且双方理解
并确认,
无论甲方选择何种模式销售,
在原协议、本补充协议及
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协议(若有)项下的销售业绩均视为甲方业绩。
三、
合作期间
1.
2.
本补充协议项下的合作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双方同意,
若本补
充协议的有效期与原协议不一致,则先到期届满的一份协议不影响另一份协议的继续履行。
乙方就本补充协议约定的
买断房合作
项目向甲方提供的房量及结算底价详见附件一。
四、
双方权利义务
1
.
乙方承
诺给予甲方的结算底价为乙方给与其他销售渠道(包括酒店自有渠道、互联网渠道或第三方
直销
/
分销渠道)的最低价格。且乙方承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
,
都必须保证甲方包房买断价格是前台
现付价格的
5
折
,
且保证给与其他任何渠道预付价格必须高于甲方
150
元差
价。
乙方不得接受低于甲方对外售价的任何第三方渠道的订单。
<
/p>
乙方不得在任何渠道、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公布其提供给甲方的结算底价。
乙方应按照附件一所承诺的数量为甲方预留房间;并承诺,预留房量范围内
的预订,在甲方向乙方
发出订房信息的同时视为乙方已确认,甲方可据此向客人直接确认
订单。
当客人要求延住或增加房间时,增加的间夜同样归属甲
方业绩;乙方应要求客人通过甲方进行延住
或增加房间的预订,或乙方先行为客人办理延
住
/
增加、再通知甲方补发预订单。
经确认的订单,若客人到店无房,则:
(1)
有更高级别房型时,乙方应立
即为客人免费升级安排客人入住,甲乙双方仍应按照原结算底价
进行结算;
(2)
无更高级别房型
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订单中载明房费的五倍现场赔偿给客人,并
承担客人前
往其他酒店所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及其他损失;该订单所对应的间夜仍视为甲方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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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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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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