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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不能“虚无”,可以“虚假”,是这意思吗?
——也
说“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之真意
▲龚自珍《古史钩沉论》关于“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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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论著。见龚自珍著、王佩诤校:
《龚自珍全集》
,上海
人民出版社
1975
版,第
22
页。
最近几年,对
“历史虚无主义”的批
判,可谓浊浪排
空。这其中,指控“历史虚无主义”的一个耳朵听得起茧的“罪
名”是所谓“灭人之国,
必先去其史”。
那么,
这些人指控的“灭
人之国,必先去其史”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他
们所说的意思
吗?
“灭人
之国,必先去其史”出自龚自珍的《古史钩沉论》
一文。龚自珍的原话是:“夏之亡也,
孔子曰:‘文献杞不足
徵。’伤夏史之亡也。殷之亡,曰:‘文献宋不足徵。’伤殷史<
/p>
之亡也。周之东也,孔子曰:‘天子失官。’伤周之史亡也。灭
人
之国,
必先去其史;
隳人之枋,
败人之
纲纪,
必先去其史;
绝人之材,湮塞人之教,必先去其史;夷人
之祖宗,必先去
其史。
”这段话中的“史”是历史吗?显然不是
。
这段话中的“史”,
意思显然是史籍,即历史文献。
孔子的话出自《论语·八
佾》
:“夏礼,吾能言之,
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
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孔子
这段话
的意思是,夏、殷的礼制,他都能够大致描述,但必须要有
证据才可信。夏的后裔杞国、殷商的后裔宋国虽然都还在,
但已不足以作证,因为既没
有典籍用来考究,又没有贤人可
以参访。
若有足够的历史典籍和
贤者,
那就可以引来作证了。
这段话中的“文献”,
“文”指典籍,
“献”指贤者。
“天子
失官”,
语出
《左传·昭公十七年》
:
“吾闻之,
‘天子失官,
学在四夷’,
犹信。
”其意为周王室衰微,
礼乐卜史
流散四方,
典章损坏遗
失,
学问下移到
民间,
制度保留在四夷等远方小国。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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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龚自珍引证《论语》和《左传》的相关说法,意在说明
夏、殷、
周的礼制、官制等制度不为后代所知,是因为典籍
文献没有传下来。因此,要让一个“国
”被人遗忘,必先使其
史籍遗失湮没,
这就是龚自珍所说的“灭
人之国,
必先去其史”
的意思。
史籍不等于历史。史籍可以“去”
——遗失,
被毁,但史实不可能被“灭”;一个“国”的史籍,可以被毁、遗
失,
但一个“国”的历史,
并不会就此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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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一“国”的历史,
有多种办法,史籍仅是了解历史的一个途径,
把史籍完全等
同于历史,是无知;把史籍被毁、遗失等同于要“灭其国”,
不仅无知,更属诛心。
历史存在四种形态。
历史是
“过去”——过去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事实”有两种表现形式:
物
(事物)
与事
(事件)
。
“物”是客观存在的物体,
“事”则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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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物”的运动。
“事”需借助“物”而发生,
< br>但“事”中还含主体“人”,
故常常比“物”更复杂。“物”不仅是“事”发生的
“记录者”,同时
还承载着特定的文化信息。考古学、人类学主要是通过研究
“物”来了解历史。但是,对于“事”来说,通常“物”很少能够保
留下来
,而且有些“事”是无法通过“物”保存和了解的。因此,
历史研究的对象通常是过去发
生的事,中国史学传统也是以
“事”为研究中心,
常称“左史记
言,
右史记事”
(
《礼记·玉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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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左史记事,右史记言”(
《汉书·艺
文志》
)
,而“言”实际上也
可以归入
“事”中,二十四史都是纪事体。
《说文解字》解释什
么是“史
”:“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又”,指
的是手;“中”,本来指竹简
、牍、版之类的书写材料,亦即
史册、档案、案卷等文书。所谓“正也”,指历史应当真
实、
公正、合乎正义。
历史——“过去”的事,是客观存
在,
不随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这是客观、真实的历史,亦即通
常所说的历史真相,是“第一历史”。
由于时间的一维性
和不可逆转性,历史——“过去”的事在发生的同时就永久性
地不可逆转地消逝
了,留下来的只是一些痕迹。这些痕迹就
是史料。历史只能通过史料来呈现,这就表现为
“第一历史”
实际上已经不存在,存在的仅仅是保存在“史料中的历史”,
可以称之为“第二历史”。
“第一历史”是客观的,“第二历
史”则是相对主观的。因为“史料中的历史”可能反映客观、真
实的“第一历史”,
也可能只是部分反映“第一历史”,
还可能
不
能反映“第一历史”,
甚至逆其道而行,
篡改、
伪造“第一历史”,
使“第一历史”面目全非。从“
史料中的历史”去研究“第一历史”,
从理论上说只能无限接近,但无法完全复原“第一
历史”的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