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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大队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及办事服务项目目录
类别
序号
项
目
1
2
行政许可
项目
机动车登记、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机动车运载
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
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通行许可
影响交通安全的道路施工许可
非机动车登记
3
4
5
6
1
非行政许可
审批项目
2
3
4
5
办事服务
项目
1
2
机动车登记、临时通行证牌核发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机动车登记、临时通行证牌核发
行政许可事项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2
、
《机动车登记规
办事依据
定》
(公安部第
102
号令)第二条;
3
、
《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
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以及部分涉
及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
受理机构
决定机构
办理条件
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承办)
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本市居民
购置了小型国产汽车、两、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低
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所有人
都必须到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
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 br>
1
、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个人持居民身份证、
单位持组织
机构代码证)
;
申请材料
2
、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p>
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单;
5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1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车管所注册登记审核岗审核,符合登记条
件的填写《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
;
p>
2
、申请人到税务部门缴纳车辆购置附加税、到保险部门购买机动<
/p>
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
办理程序
3
、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含查验、
照相)
,
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
除外;
4
、到车管所注册
登记岗登记录入、电脑选号;
5
、领
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
办理期限
收费情况
收费依据
2
天
机动车
反光号牌工本费:汽车
100
元、摩托车
70
元、三轮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
4
0
元、挂车
50
元;机动车行驶证工本
费
15
元;机动车
登记证书工本费
p>
10
元
发改价格
〔
2004
〕
2831
号、湘价费〔
2008
〕
63
号
监督检查
咨询渠道
责任追究
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监督电话(
23289669
)
、醴陵
市人民政
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23286111
)
23283980
、
23283221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
七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
:
00
p>
—
12
:
00
下午:
13
:
00
—
17
:
00
办公地址:醴陵市左权路
12
8
号
市内乘
1
路公交车至交警队站下,即到
正在建设中
正在建设中
办公时间
及地址
乘车路线
在线申报
状态查询
机动车登记、临时通行证牌核发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机动车登记、临时通行证牌核发
行政许可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证申领和使用
办事依据
规定》
(公安部第
9
1
号令)第二条,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实施
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以及部分涉及行政
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
受理机构
决定机构
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承办)
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本市户籍
人口或者暂住人口符合年龄及身体条件可到醴陵市公安局
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申领与年龄
及身体条件相对应的三轮汽车、
低速载货
汽车、二、三轮摩托车
、轻便摩托车驾驶证;
办理条件
<
/p>
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
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
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
人,应当每
年进行一次身体条件检查,
在计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
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
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
/p>
申请人持身份证明到车辆管理所业务受理岗提交申请,
符合报考条
件
办理程序
办理期限
的参加科目一考试(理论考
试)
,理论考试合格二十天后参加科目二(桩
考)
、科目三(路考)
,考试合格后颁发相应报考车型驾驶证
依据考试合格时间
报名费
p>
10
元;
驾驶证
工本费:
10
元
科目一考试费
70
元;
收费情况
科目二考试费:低速载货汽
车(
C3
)
260
元、三轮汽车(
C4
)
160
p>
元、摩托车(
D
、
E
、
F
)
60
元;
科目三考试费:低速载货汽车(
C3
)
260
元、三轮汽车(
C4
)
160
元、摩托车(
D
、
E<
/p>
、
F
)
60
p>
元
收费依据
表格下载
湘价费〔
2008
〕
63
号、湘价费〔
2009
〕
1
04
号
监督检查
咨询渠道
责任追究
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监督电话(
23289669
)
、醴陵
市人民政
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23286111
)
23283980
、
2328322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
交通安全法》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br>上午:
9
:
00
—
12
:
00
下午:
13
:
00
—
17
:
00
办公地址:醴陵市左权路
12
8
号
市内乘
1
路公交车至交警队站下,即到
正在建设中
正在建设中
办公时间
及地址
乘车路线
在线申报
状态查询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办事依据
受理机构
决定机构
办理条件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行政许可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株洲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目录以及部分涉
及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
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承办)
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机动车所
有人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
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1
、
《机动车牌证申请
表》
;
申请材料
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查验表;
4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1
、机动车所有人到机动车检验机构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
到保险机构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
、
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机
动车安全技术检测,
检测机
办理程序
构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和《机动车查验表》
;
3
、
机动车所有人持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
《机动车检验合格报告<
/p>
单》
、
《机动车查验表》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行驶证原
件到车辆管理所签注机动车检验
合格章,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期限
收费情况
收费依据
表格下载
监督检查
咨询渠道
责任追究
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监督电话(
23289669
)
p>
、醴陵市人民
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23
286111
)
23283980
、
2328322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
路交通安全法》执行
1
天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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