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不能为空

当前您在: 主页 > 英语 >

卫生部关于印发《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2002]103号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www.bjmy2z.cn/gaokao
2021-01-30 01:15
tags:

-

2021年1月30日发(作者:fpp)


卫生部关于印发《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


基本标准(试行)< /p>


》的通知




卫 医发


[2002]103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卫生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我部对《医疗机构基


本标准(试行)》(卫医发


[1994]



30


号)中美容医院、


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的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并


制定了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现将《美容医


疗机构、医疗 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 及时反馈我部。




< p>
本标准字自发之日起施行。


凡与本标准不一致的规定一律

< br>以本标准为准。





二00二年四月十六日














1




附件


:< /p>


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


(


试行


)




美容医疗机构、美容医院





一、床位和牙椅






住 院床位总数


20


张以上,美容治疗床


1 2


张以上,牙科


综合治疗椅


4


台以上。





二、科室设臵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设计室、美容外科、


美容牙科、


美容皮肤科、


美容中医科、


美容治疗室、麻醉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


术室、技工室、消毒供应室、病案资料室。





三、人员





(一)每床


(



)


至少配备


1.03


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


(



)


至少配备


0.4


名护士。





(三)至少有


6


名具有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 以上的主


诊医师和至少


2


名主管护师资 格以上的护士。




< p>
(四)每科至少有


1


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 以上的


主诊医师。





四、医疗用房





(一)每病床建筑面积不少于


60


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 少于


6


平方米。





(三)每牙科综合治疗椅建筑 面积不少于


40


平方米,诊


室每牙科治 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


6


平方米。





(四)每美容治疗床建筑面积 不少于


20


平方米,每美容


治疗床净使 用面积不少于


6


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呼吸机



心电监护仪



自动血压监测仪



电动吸引器



体外除



2


颤器



麻醉机



吸脂机



无影灯



紫外线消毒灯



高压蒸气灭菌设




器械柜



美容外科手术相应的手术器械


X


光机及暗室成套


设备



喷砂洁牙器



光固化治疗机



正颌外科器械


X


光牙片




银汞搅拌机



技工设备



口腔全景

< br>X


光机



牙科必备的消毒设




电凝器



激光机



电子治疗机



皮肤磨削机




离子喷雾器




眉机



皮肤测试仪



超声波美容治疗机



多功能健胸治疗机




温培养箱



电冰箱



洗衣机



消毒柜



检验科需要的配套设备及


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 员岗位责任制


;


有国家制定或


认可的医 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


术规范,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并保证医院的运营。



医疗美容门诊部






一、床位





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


4


张,手术床位< /p>


2


台,牙科综合治


疗椅

< br>2


张,观察床位


2


张。





二、科室设臵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室、美容外科、美容


皮肤科、美容牙科,可设臵美容中医科、美容治疗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化验室、手术室。





三、人员





(一)每台手术床应至少配备


2.4


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


员。





(二)每张观察床、牙科综合 治疗椅至少配备


1.03


名相


关专业卫 生技术人员和


0.4


名护士。





(三)至少有


5


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


1


名具有相关专


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


1

< p>
名具有护师资格以上


的护士。




3

-


-


-


-


-


-


-


-



本文更新与2021-01-30 01:15,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jmy2z.cn/gaokao/588407.html

卫生部关于印发《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2002]103号的相关文章

卫生部关于印发《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2002]103号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