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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William James’ the Will to Believe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www.bjmy2z.cn/gaokao
2021-01-29 19:41
tags:

-

2021年1月29日发(作者:射门)











本科毕业论文








目:论威廉·詹姆斯的意愿相信










名:王靖凯








院:人文学院



系:哲学系








业:哲学专业








级:


2008









号:


14


指导教师(校内)


:郑伟平











职称:助理教授



指导教师(校外)


















职称:




2012




5




5




论威廉·詹姆斯的意愿相信



论威廉·詹姆斯的意愿相信




[


摘要


]


威 廉·


詹姆斯的意愿相信理论,


在信念伦理学与信念辩护领域具有 非常重要的地位。


本文先讲述了詹姆斯本人对于意愿相信使用的条件,以及在三个领域中 的运用情况做出的说


明。再从愿望性想法这个角度,选取两位代表性人物:迪金森·


S


·米勒和斯蒂芬·


T

·戴维


斯,他们分别反对和支持詹姆斯的理论。最后,通过对个人经验的论述,可以 知道经验并不


能确切地反映外在世界,并且,外在世界或许并非真实存在。因此我认为, 人们相信自己的


经验,只是为了正常的生活,这也是意愿相信的表现,同时这还可以从根 本上反对克利福德


原则。




[


关键词


]


威廉·詹姆斯



意愿相信



愿望性想法



个人经验



信念
































论威廉·詹姆斯的意愿相信



On William James



the Will to Believe



Abstract:


William James



doctrine of the will to believe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fields of ethics of


belief and justification of belief. This essay firstly discusses the qualification to apply this doctrine and the


service condition in three fields which James said of his own. And then, from the view of wishful thinking,


two


typical


philosophers,


Dickinson


S.


Miller


and


Stephen


T.


Davis,


are


chosen,


the


former


one


went


against


James




doctrine,


while


the


latter


stood


by.


In


the


last part,


I


argue


that


personal


experience,


obviously, cannot reflect the world outside correctly, even more, the world itself may be not exist in deed.


As the result, I consider that it is the representation of the will to believe when people believe in their own


experiences, just for an ordinary life, and this will object to Clifford



s Principle at root.



Key words:




William James



the will to believe



wishful thinking



personal experience



belief
































论威廉·詹姆斯的意愿相信



目录




< /p>


引言?????????????????????????????????????< /p>


1



正文????????????? ????????????????????????


2


1


詹姆斯的《意愿相信》????????????????????????????< /p>


2


1.1


意愿相信的条件? ???????????????????????????


2


1.1.1


真正的选择????????? ??????????????????


2


1.1.2


证据不充足???????????????????????????< /p>


3


1.2


意愿相信在三个领 域中的运用??????????????????????


4


1.2.1


科学领域?????????? ??????????????????


4


1.2.2


道德领域????????????????????????????< /p>


5


1.2.3


宗教 领域????????????????????????????


5


2


针对“愿望性想法”的论争?????????????? ????????????


7


2.1


米勒:不能用意愿去相信????????????????????????


7


2.1.1


意志与相信?????? ?????????????????????


7


2.1.2


评论??????????????????????????????< /p>


8


2.2


戴维斯:意愿相信 也无妨????????????????????????


8


2.2.1


罗素原则?????????? ??????????????????


9


2.2.2


意愿相信是特例?????????????????????????< /p>


9


2.2.3


评论 ??????????????????????????????


10


3


个人经验与意愿相信????????????????? ????????????


11


3.1

< p>
经验不能确切反映外在世界???????????????????????

11


3.1.1


经验的差异性??? ???????????????????????


11


3.1.2


经验的谬误???????????????????????????< /p>


12


3.2


外在世界不一定 真实存在????????????????????????


12


3.2.1


弦论???????????? ??????????????????


12


3.2.2


庄周梦蝶????????????????????????????< /p>


13


3.3


小结????? ????????????????????????????


13



结论????????????????????????? ????????????


15



致 谢语????????????????????????????????????


1 6



参考文献????????????????????? ??????????????


17


论威廉·詹姆斯的意愿相信




引言





威廉·詹姆斯(


William


Ja mes



1842-1910



,是美国著名的哲学家和心理学家。曾在多


个领域有所建树:美国本土 心理学、意愿相信、个人宗教、实用主义、激进经验主义、多元


主义。也对后代的多个领 域产生过巨大影响:逻辑实证主义、存在主义、现象学、过程思维、


内省心理学、


亲知的知识、


结构主义。


[1]P846


而他有一篇关于信念的经典之作,


那就是


T he Will


to Believe


,这原本是一篇演讲稿 ,最初发表于


1896


年,后来被收录在


The Will to Believe and


Other Essays in Popular Philosophy


一书中。



对于


The Will to Believe


这篇文章的中文翻译,在《詹姆斯集》


(万俊人、陈亚军编选)中


有找到,但译者将


The


Will


to


Believe


翻译为“信仰的 意志”


,我认为不妥,在英文表达中,


believe


是一个动词,而且


belief



faith


的内涵不同,因此我将其翻译为“意愿相信”

,表达


出了一种行动的含义。当然,詹姆斯持有的,是一种信念意志主义,


“信仰的意志”中有“意


志”一词,可以体现这一点,而在“意愿相信” 中,虽然有“意志”的含义,不过并没有出


现“意志”这个词。



根据哲学网络百科全书的记载,所谓信念意志主义(


doxas tic


voluntarism



, 是指“人们


能够自愿的控制他们的信念”


[2]


。哲学家将其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的信念意志主义,是指


“一个人选择去控制 他的信念,


然后立即生效”


[2]


。< /p>


另一种是间接的信念意志主义,


是指


“一


个人不能直接控制自己的信念,但可以通过一些中介的行为,最终达到控制信念的目的”


[2]



而詹姆斯“意愿相信”的理论 ,


“直接以我们的情感、欲望和意志为基础,作出了信仰选择。


[3]P47


这点,


当詹姆斯把上述论证拓展到道德领域


(道德信念)


之时,


再次得到了集中的体现”



所以,詹姆斯的理论是一种直接的信念意志主义。

< p>


詹姆斯的意愿相信理论,主要是反对在此之前,英国数学家、哲学家威廉 ·克利福德



William K. Clifford



1845-1879


提出的


“信念必须建立在充分的证据之上”



也被称为


“克


利福德原则(


Clifford



s


Princi ple




。詹姆斯的理论起初被他用 在宗教信仰的领域,具有革命


性的意义,被沃纳姆(


James


C.


S.


Wernham


)认为是“所有宗教哲学家都必须面对的一个里


程碑”

< br>。



自从《意愿相信》一文公开发表,就受到许多学者的 研究和关注,誉之者不少,毁之者


更多,


大家从不同的角度来谈 论对于意愿相信的看法。


而从


“愿望性想法


wishful thinking


< br>”


这个角度,提出批评的人就有很多,其中代表人物有米勒(

Dickinson S. Miller



、希克(


John < /p>


Hick




他 们的主要观点是不能用意愿去相信。


而维护詹姆斯的代表人物有戴维斯

< br>(


Stephen T.


Davis

< br>)


,他认为意愿相信的运用领域在理性的掌控之外。


< /p>


相比于国外的诸多研究,国内对于这篇文章的研究几乎没有。在我能够下载到的中文资


料中,只有厦门大学王庆原博士从信念伦理学的角度进行过研究,北京大学尚新建博士从宗< /p>


教信仰与经验主义进行过研究。



所以, 这篇论文的主要目的,首先是要介绍詹姆斯的意愿相信理论(第一章)


,其次通过


对其反对者与支持者的解读,进一步深入地探讨(第二章)


,最后将其 运用在“相信自己的经


验”这个问题上,论证这个行为也是一种“意愿相信”

< p>
(第三章)


。从而扩展这套理论的使用


范围。并从 根本上,反对“克利福德原则”


,因为一切的证据都来源于经验,而相信经验本身


就是一种“意愿相信”






1



论威廉·詹姆斯的意愿相信




正文





1


詹姆斯的《意愿相信》





威廉·詹姆斯的《意愿相信》一文 (以下简称为《意》文)


,由引言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在引言部分,他简单叙述了《意》文的主题:这“是有关信仰证明的一篇论文,一种为


我们有权在宗教问题上采取信仰态度的辩护,尽管事实上我们纯逻辑的理智也许一直未被强


[4]P349


迫过。


?长期以来我一直在我 的学生面前为自愿采纳信仰的合法性作辩护”



可见,


《意》


文主要是谈论信仰中非理智成分的作用和地位。

< br>


正文分为


10


个小节,主要阐 述了以下问题。




1.1


意愿相信的条件



詹姆斯认为,当我们 需要从两个命题中做出一个选择,如果证据不充足,无法通过纯粹


理性做出决定,


[5]P234


而这个选择又是一个真正的选择时,那么,我们的意志 天性(


willing


nature


)就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必须要做出这个选择。在这里,詹姆斯所说的意志天性,


“并< /p>


不仅仅是指那些深思熟虑的意志,?我指的是所有诸如恐惧和希望、成见和激情、模仿和偏


袒、我们的等级和阶层所带来的整个压力等等之类的信仰因素”


[4]P355




可见,詹姆斯的意 愿相信有两个不可或缺的条件,即真正的选择和证据不充足,下面详


细解读这两个条件。




1.1.1


真正的选择



在《意》文的开头,詹姆 斯就给出了一些重要的定义,


“让我们先把我们信仰所设定的一


切称作假设。?一个有生命力的假设(


live hypothesis



,作为一种真实的可能性,对于面对这


个假设的人具 有吸引力”


[4]P350


。否则,这就是一个无生命力的假设



dead hypothesis



。同时,


詹姆斯认为,一个假设是否具有生命力,并不是这个假 设本身所具有的属性,而是不同的人


所赋予的。比如:在相信神是否存在这件事上,不同 的人有不同的观点,对那些相信的人来


说,神存在的假设就是一个有生命力的假设,而对 于持有相反意见的人来说,这就是一个无


生命力的假设。



“让我把在两种假设之间所作的决定叫做选择”


[4]P350


。选择有许多种,而詹姆斯从三个


维度对其进行了划分:有生命力< /p>


/


无生命力的选择(


living or dead option



,强制性


/


可避免的选


择(


forced or avoidable option



,重大

< br>/


无关紧要的选择(


momentous or trivial option





“一个有生命力的选择就是在此选择中,两种假设都是有生命力的假设”


[4]P350


。比如:


对于一个喜欢哲学,而不喜欢 化学的政治系学生来说,在选择一门校选课的时候,有三门课


2



论威廉·詹姆斯的意愿相信



可供选择,分别是现象学基础、形而上学导论、有机化学,那么,选修现象学基础


/


选修形而


上学导论所构成的选择就是一个有生命力 的选择,


而选修形而上学导论


/


选修有 机化学所构成


的选择就是一个无生命力的选择,因为对于这个同学来说,选修有机化学本 身就是一个无生


命力的假设。



一个强 制性的选择,是“在两种选择之外没有立足之地。?任何一种以完全的逻辑选言


命题为基 础的、不能不作选择的两难推理,都属于这种强制性选择”


[4]P351


。也就是说,除了


可供选择的两个假设之外,没有第三种可以选择的方案,否 则这个选择就是一个可避免的选


择。比如:一个站在三楼楼梯口的人,有人对他说“在上 楼或下楼之间作出选择”


,这就不是


一个强制性的选择,因为他 可以选择停留在原地,而避免这一选择。而如果有人对他说“在


保持静止或运动之间作出 选择”



那就成了一个强制性的选择,


因为他必须从两个假设中作出


一个确定的选择。



一个重大的选择,是对于一个人来说至关重要、机会难得的选择。相反,


“如 果机会不是


惟一的,如果赌注是微不足道的,或者如果一旦后来证明是错的,决定后还可 以悔改的话,


那么选择就是无关紧要的”


[4]P351



比如:


一个人做一笔大投资,


不仅要押上自己的所有家产,


还要向银行贷款,可见如果投资失败的话,不但 血本无归,还会欠债,那这就是一个重大的


选择。相比而言,无关紧要的选择要多得多, 比如:午饭吃米饭还是面条,周末去看电影还


是购物,是


5


分钟后还是


10


分钟后再开始写作业。但詹 姆斯还认为,在科学领域中的选择,


也多是无关紧要的选择。



而一个选择要被称为真正的选择(


genuine optio n



,必须同时具备有生命力、强制性、重

大这三个条件。




1.1.2


证据不充足



詹姆斯从来没有否认过相 信事实的重要性,


“我们能确信我们口袋里两张一美元的钞票加


在一起一定是一百美元?我们可以说说这些事,但我们绝对没有能力相信它们。?如果它们


不在那儿的话




我们是不可能凭借 自己的任何行动使它们在那儿”


[4]P352



事实就是事实,



不是能够通过人的意志而可以改变 的。



但是,


在事实能否被当做客观证 据这一点上,


詹姆斯持否定态度,


身为一个经验主义者,


他认为,


“尽管我们可以达到对真理的认识,


但我们不可能绝对无误地知道何时达到对它的认


识”


[4]P3 57


。而在绝对主义者看来,客观证据显然是存在的,因为他们“不仅能够达到对真理< /p>


的认识,还能知道何时已经达到了对真理的认识”


[4]P357




詹姆斯认为,如果“要固执于其中 的某一个经验,仿佛它永不可能再被诠释或修正,我


相信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态度”


[4]P359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虽然事实只有一个,但即使是 同


一个人,也可能由于处于某些特定的情景中,或者由于阅历的增加,而改变对事实的态 度、


理解和诠释,以至于得到和原来不同的证据。这就更不用说,不同的人对于相同的事 实,肯


定会产生不同的观点,无法完全统一。



“但实际上,人们所依照的证据是真正客观的这一信念,只不过是添加在意见总体上的

< br>一个更加主观的意见。因为这么多对立的意见都宣称自己具有客观的证据和绝对的确定性”






詹姆斯的意思应该是说如果不存在这样的事实的话。



3



论威廉·詹姆斯的意愿相信



[4]P 360


。我们可以看到许多这样的现象,持有相反观点的阵营都拥有自己的一套说法,虽 然言


之凿凿,但也都无法让对方信服。那么哪一方才是正确的呢?是在辩论中处于上风的 那一方


吗?《庄子·齐物论》中给出了一种观点,说的是:甲乙二人持有不同观点,进行 辩论,即


使分出胜负,也不能确定谁才是正确的,这时就让丙来评定。但是,如果丙与甲 观点相同,


自然不能公正评定;


如果丙与乙观点相同,


也不能公正评定;


如果丙与甲乙二人观点都不同,


那么,又由谁来评定正误呢?



虽然经验主义者放弃客观确定 性,但这不表示经验主义者放弃了追求真理,他们“仍然


相信借助于系统的不断的经验和 思考,


能够越来越靠近它




[4]P361



只不过,

不能确切的得知


究竟在什么时候,产生了相信。



詹姆斯认为,


“在关于意见的问题上,


存在着两 种看待我们责任的方式。


?我们必须认识


真理,我们必须避免错 误,这时我们作为认知者的首要的和重大的戒律;但它们并不是陈述


同一个戒律的不同方 式,它们是两种可以分开的法则”


[4]P362


。而在这两种 法则之中,对于每


一个人来说,肯定只有一种更加优先,优先选择认识真理,抑或是优先 选择避免错误。



克利福德在《信念伦理学(


The Ethics of Be lief



》中有一个著名的观点,


“ 在每一个地方,


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去相信任何事情,永远都 是错误的”


[6]P24



在《意》文 中,这段话也被引用,这个观点被后人称作“克利福德原则”


。在詹姆斯看来,这


个原则就是优先选择了避免错误,但是,为了防止出现任何错误,以至于丧失了认识真理的


机会,因为大多数的命题,都没有被确证,而且如果选择等待,直到出现充分的证据,这几< /p>


乎不可能。因此,詹姆斯主张,从实用的角度来看,应该优先选择认识真理,即使要冒着出


现错误的危险。当然,对于不是真正的选择,詹姆斯认为不做选择、继续探究、等待证据 和


权衡证据,以期进行一种认知确证,是合理的。


[3]P52




1.2


意愿相信在三个领域中的运用



詹姆斯 认为,


“我们不仅在事实上发现我们的情感本性影响了我们的意见,

而且在我们的


各种意见中存在着某些选择,在这些选择方面,情感本性的影响必定被 看做既不可避免,又


对我们的选择起着合法决定性作用”


[4] P362-363




因此,詹姆斯选 择了科学、道德、宗教三个领域,谈论意志在这些领域中产生的影响。




1.2.1


科学领域



詹姆斯认为,


大多数科学问题,


“一直是一些无关紧要的选择,


各 种假说几乎都没有生命



(至少对我们这些旁观者来说是这样的 )



在相信真理还是相信谬误之间的选择很少是强制

< p>
性的”


[4]P363


。我认为这种看法很有道理 ,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理论越来越高深,研究者必


须经过长期的训练,才能从事科学工 作,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前沿的科学研究的确和自己关


系不大,比如是否新发现了一颗彗 星,并不会影响人们的生活,所以多数科学假说对于大众


而言是无生命力的假设,进而, 这类选择也是无关紧要的,同时又是可以避免的,因为除了





“它”就是真理。



4



论威廉·詹姆斯的意愿相信



信或不信,人们还可以搁置选择,漠不关心。



对于科学所谓的证实方法,詹姆斯认为,就是压抑自己的偏好,为了抚平可能被欺骗的

< br>紧张不安,而设立的一套有规则的技术。但是,科学已经被这套技术所禁锢,只有能够被这


套技术所证实的真理,科学才会表现出兴趣,而其他的真理,则被科学拒之门外。



不过,


“要是个人获得可靠信仰的充满激情的愿望一直被排 除在外的话,


那么科学就远不


能像她现在这样有着长足的进步了 ,



不管这套规则表面上看上去是多么的不偏不倚,

< p>
但科学


工作者“通常毫无例外地都热恋着他自己的某些最喜爱的‘有生命力 的假说’



[4]P364




可见,虽然科学不是真正的选择,甚至可以说,是严格遵循“克利福德 原则”的领域,


但詹姆斯依然认为意志在其中发挥着作用,只是人们不愿意承认罢了。< /p>




1.2.2


道德领域



如果说科学还能依赖于证据 ,而且研究的是一些确定性问题的话,那么,道德问题的解


决“不可能依赖于感性的证据 。道德问题不是关于感性存在的问题,而是关于什么是善,或


者如果它确实存在的话,什 么会是善的问题。?具有道德信仰或没有道德信仰的问题,是由


我们的意志所决定的。? 要是你的内心不想要一个由道德实在所组成的世界的话,你的头脑


肯定绝不会使你相信它 。?道德怀疑主义并不比理智怀疑主义更能被逻辑所反驳或证明”


[4]P365-366


。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詹姆斯认为,关于道德的所有 问题,都不能被证实或证


伪,而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诉诸我们的内心(

< p>
heart




。但是, 人的内心是一样的吗?


古往今来,有许多观点,比如孟子的“性善论”

< br>,荀子的“性恶论”


,告子言“性无善无不善”



,但从来都没有一个定论。



在生活中,也可 以看到,每个人的道德标准和道德底线是不一样的。但是,即使如此,


“任何一种社会有 机体,?每一个成员在着手履行自己的义务时,都相信其他成员会同时履


行他们的义务”


[4]P366


。否则这个有机体就无法运作,不过,凭什么相 信其他人也在履行他们


的义务呢?虽然这是彼此信任的结果,但如果不由此“信任”出发 ,而使社会有机体正常运


作的话,那么“正常运作”的结果永远都不会出现。所以,


“在某些场合,除非对于某事实的


出现预先存在有一种信仰,否则事 实根本就不可能出现”


[4]P367





1.2.3


宗教领域



詹姆斯认为,宗教从根本上 谈论的不是人类群体的小事,而是宇宙的大事。



在是否应该选 择相信宗教假设这件事上,布莱斯·帕斯卡尔(


Blaise Pascal

< p>


1623-1662



在其著作《思想录》中有一个著名的观点,被称作“帕斯卡尔赌注(


Pascal’s


Wager




,这是


通过理性论证,最后得出结论:选择信仰上帝显然更加明智。

< br>“帕斯卡尔赌注”的大意是说:


理智在上帝存在或者不存在的问题上,保持中立, 无法证明什么,但是我们又必须进行一场


赌博。如果选择信仰上帝,若上帝又确实存在, 我们就胜利了,获得幸福,若上帝并不存在,


我们也没有损失什么;相反,如果选择不信 仰上帝,若上帝不存在,我们就胜利了,保持原






詹姆斯在文中引用帕斯卡尔的用词。




参见《孟子?告子上》




5



论威廉·詹姆斯的意愿相信



状,若上 帝存在,那我们就会遭受很多痛苦,会失去很多。可见,从得失的多寡来说,信仰


上帝显 然更加理智。这段论述可以用下面的表格清晰的展现。


[7]P117

< br>





赌上帝存在



赌上帝不存在



上帝存在



赢得一切



下场悲惨



上帝不存在



一无所失



保持现状




但是,这个论证显然对于许多人来说是无效的,因为宗教假说对于他们来说,是无生命


力 的假说。虽然宗教选择并非对所有人都是有生命力的选择,不过,詹姆斯认为,宗教选择


是重大的选择,毕竟事关死后的遭遇,同时又是强制性的选择,无法逃避。


< p>
“鼓吹怀疑主义在宗教的‘充分证据’被发现之前是我们的一种义务,这等于是说,在


面对宗教假设时,屈服于犯错误的恐惧比屈服于对于这一假说可能成真的希望来得更聪明更

< p>
好一些。因此,这种理智并不反对一切情感,它只能用一种情感来制定自己的法则”


[4]P368



可见,在詹姆斯看来,即使是他的反 对者,其遵守的法则也不过是意志的产物。在宗教领域,


正如休谟在《自然宗教对话录》 中所论述的一样,人类的理性无法企及这个超越的存在,所


有对上帝存在的理性论证,都 是傲慢的。


[8]P96-97



因此 ,在宗教领域,理性无法单独做出决定,而这又是一个真正的选择(对那些认为这


是一个 有生命力的选择的人而言)



詹姆斯认为,

我们完全有权利去选择相信那些吸引我们的


假说,因为“无论我们做出什么选择,我 们都冒着风险”


[4]P37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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