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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m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www.bjmy2z.cn/gaokao
2021-01-28 15:41
tags:

whom-telex

2021年1月28日发(作者:failed是什么意思)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




1










1



0



1


为使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和保护


环境 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



O



2

< p>
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


业生产、 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燃气工程


设计。




注:


1


本规范不适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长距离输气管道工程。




2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企业自建供 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质量


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但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 气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燃气工程


设计,可按本规范执行。工业企业内部自供燃气给居民 使用时


,


供居民使用的燃气


质量和工程 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




3


本规范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


置设计。




1


O



3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建设和科学实验的基础


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 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


合理。




1.O



4


城镇燃气工程规划设计应遵循我国的能源政策,根据城镇总体规划进


行设计,并应与城镇 的能源规划、环保规划、消防规划等相结合。




1.0



5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


准的规定。





2









2



0



1


城镇燃气


city gas



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

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本规范燃气质


量 要求的可燃气体。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2



O



2


人工煤气



manufactured gas


以固体、液体或气体


(


包括煤、重油、轻油、液体石油气、 天然气等


)


为原料


经转化制得的,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


GB 13612


质量要求的可燃 气


体。人工煤气又简称为煤气。



< /p>


2



0



3


居民生活用气


gas for domestic use



用于居民家庭炊事及制备热水等的燃气。




2



0



4


商业用气



gas for commercial use



用于商业用户


(


含公共建筑用户


)


生产和生活的燃气。




2



0



5


基准气



reference gas



代表某种燃气的标准气体。




2



0


< p>
6


加臭剂


odorant



一种具有强烈气味的有机化合物或混合物。当以很低的浓度加 入燃气中,使


燃气有一种特殊的、令人不愉快的警示性臭味,以便泄漏的燃气在达到其爆 炸下限


20


%或达到对人体允许的有害浓度时,即被察觉。




2



0



7


直立炉



vertical retort



指武德式连续式直立炭化炉的简称。




2



0



8


自由膨胀序数



crucible swelling number



是表示煤的粘结性的指标。




2



0


< p>
9


葛金指数



Gray



King index



是表示煤的结焦性的指标。




2



O


< p>
10


罗加指数



Roga index



是表示煤的粘结能力的指标。




2



O



11


煤的化学反应性



chemical reactivity of coal



是表示在一定温度下,煤与二氧化碳相互作用,将二氧化碳还 原成一氧化碳


的反应能力的指标,是我国评价气化用煤的质量指标之一。




2


O



12


煤的热稳定性


thermal stability of coal



是指煤块在高温作用下


(


燃烧或气化


)


保持原来粒度的性质


(


即对热的稳定程度


)

的指标,是我国评价块煤质量指标之一。




2



O


< br>13


气焦


gas coke



是焦炭的一种,其质量低于冶金焦或铸造焦,直立炉所生产的焦一般称为气


焦,当焦炉大量配入气煤时,所产生的低质的焦炭也是气焦。




2



0



14


电气滤清器


(


电捕焦油器


)


electric filter



用高压直流电除去煤气中焦油和灰尘的设备。




2



0



15


调峰气



peak shaving gas



为了平衡用气量高峰,供作调峰手段使用的辅助性气源和储气。




2



0



16


计算月



design month



指一年中逐月平均的日用气量中出现最大值的月份。




2



O



17


月高峰系数



maximum uneven factor of monthly consumption



计算月的平均日用气量和年的日平均用气量之比。




2



0



18


日高峰系数



maximum uneven factor of daily consumption



计算月中的日最大用气量和该月日平均用气量之比。




2



O



19


小时高峰系数



maximum uneven factor of hourly


consumption



计算月中最大用气量日的小时最大用气量和该日平均小时用气 量之比。




2



0



20


低压储气罐



low pressure gasholder



工作压力


(


表压


)


< p>
10kPa


以下,依靠容积变化储存燃气的储气罐。分为湿式


储气罐和干式储气罐两种。



2



0



21


高压储气罐



high pressure gasholder



工作压力


(


表压


)


大于


O



4MPa


,依靠压 力变化储存燃气的储气罐。又称为固


定容积储气罐。




2



O



22


调压装置



regulator device



将较高燃气压力降至所需的较低压力调压单元总称。包括调压器及其附属设


备。




2


< p>
0



23


调压站



regulator station



将调压装置放置于专用的调压建筑物或构筑 物中,承担用气压力的调节。包


括调压装置及调压室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等。




2


< br>0



24


调压箱


(


调压柜


)


regulator box



将调压装置放置于专用箱体, 设于用气建筑物附近,承担用气压力的调节。


包括调压装置和箱体。悬挂式和地下式箱称 为调压箱,落地式箱称为调压柜。




2



0



25


重要的公共建筑


important public building



指性质重要、人员密集,发生火灾后损失 大、影响大、伤亡大的公共建筑


物。如省市级以上的机关办公楼、电子计算机中心、通信 中心以及体育馆、影剧


院、百货大楼等。




2



0



26


用气建筑的毗连建筑物



building adjacent to building


supplied with gas



指与用气建筑物紧密相连又不属于同一个 建筑结构整体的建筑物。




2



0



27


单独用户



individual user



指主要有一个专用用气点的用气单位,如一个锅炉 房、一个食堂或一个车间


等。




2



O



28


压缩天然气



compressed natural gas(CNG)



指压缩到压力大于或等于


1OMPa


且不大于


25MPa


的气态天然气。




2



O



29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CNG fuelling station


< p>
由高、中压输气管道或气田的集气处理站等引入天然气,经净化、计量、压


缩并向气瓶车或气瓶组充装压缩天然气的站场。



< p>
2



O



30


压缩天然气气瓶车



CNG cylinders truck transportation



由多个压缩天然气瓶组合并固定在汽车挂车底盘上,具有压缩天然气加


(



)


气系统和安全防护及安全放散等 的设施。




2



0



31


压缩天然气瓶组



multiple CNG cylinder installations



具有压缩天然气加


(



)


气系统和安全防护及安全放散等设施,固定在瓶筐上


的多个压缩天然气瓶组合 。




2


.< /p>


0



32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



CNG stored and distributed station



具有将槽车、槽船运输的压缩天然气进行卸气、加热、调压、储存、计量、


加臭 ,并送入城镇燃气输配管道功能的站场。



< br>2



0



33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应站



station for CNG multiple cylinder


installations



采用 压缩天然气气瓶组作为储气设施,具有将压缩天然气卸气、调压、计量


和加臭,并送入城 镇燃气输配管道功能的设施。




2< /p>



0



34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



liquefied petroleum gases(LPG) supply


base



城镇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装站的统称。




2



O



35


液化石油气储存站



LPG stored station



储存液化石油气,并将其输 送给灌装站、气化站和混气站的液化石油气储存


站场。




2



0



36


液化石油气灌装站



LPG filling station



进行液化石油气灌装作业的站场。




2



0



37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LPG stored and delivered station



兼有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和灌装站两者全部功能的站场。




2



O



38


液化石油气气化站



LPG vaporizing station



配置储存和气化装 置,将液态液化石油气转换为气态液化石油气,并向用户


供气的生产设施。




2


< br>0



39


液化石油气混气站


LPG-air(other fuel gas)mixing station



配置储存、气化和 混气装置,将液态液化石油气转换为气态液化石油气后,


与空气或其他可燃气体按一定比 例混合配制成混合气,并向用户供气的生产设施。




2



0



40


液化石油气


-


空气混 合气



LPG-air mixture



将气态液化石油气与空气按一定比例混合配制成符合城镇燃气 质量要求的燃


气。




2



0


41


全压力式储罐



fully pressurized storage tank



在常温和较高压力下盛装液化石油气的储罐。




2



0



42


半冷冻式储罐



semi



refrigerated storage tank



在较低温度和较低压力下盛装液化石油气的储罐。




2



0



43


全冷冻式储罐



fully refrigerated storage tank



在低温和常压下盛装液化石油气的储罐。




2



O



44


瓶组气化站



vaporizing station of multiple cylinder


installations



配置


2


个以上


15kg


2


个或


2


个以上


50kg


气瓶,采用自然或强制气化方式将

< p>
液态液化石油气转换为气态液化石油气后,向用户供气的生产设施。




2



0



45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bottled LPG delivered station



经营和储存液化石油气气瓶的场所。




2



O



46


液化天然气



liquefied natural gas(LNG)



液化状况下的无色流体,其主要组分为甲烷。




2



O



47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



LNG vaporizing station



具有将槽车或槽船 运输的液化天然气进行卸气、储存、气化、调压、计量和


加臭,并送入城镇燃气输配管道 功能的站场。又称为液化天然气卫星站


(LNG


satellite plant)





2



0



48


引入管


service pipe



室外配气支管与用户室内燃气进口管总阀门


(

< br>当无总阀门时,指距室内地面


1m


高处

< br>)


之间的管道。



< p>
2



O



49


管道暗埋



piping embedment



管道直接埋设在墙体、地面内。



< /p>


2



0



50


管道暗封



piping concealment



管道敷设在管道井、吊顶、管沟、装饰层内。




2



O



51


钎焊


capillary joining



钎焊是一个接合金属 的过程,在焊接时作为填充金属


(


钎料


)


是熔化的有色金


属,它通过毛细管作用被吸入要被连接的两个 部件表面之间的狭小空间中,钎焊可


分为硬钎焊和软钎焊。





3




用气量和燃气质量




3



1


用气量



3



1



1


设计 用气量应根据当地供气原则和条件确定,包括下列各种用气量:



1


居民生活用气量;



2


商业用气量;



3


工业企业生产用气量;



4


采暖通风和空调用气量;



5


燃气汽车用气量;



6


其他气量。



注:当电站采用城镇燃气发电或供热时,尚应包括电站用气量。



3



1



2


各种用户的燃气设计用气量,应根据燃气发展规划和用气量指标 确定。



3



1



3


居民生活和商业的用气量指标 ,应根据当地居民生活和商业用气量的统计


数据分析确定。


< /p>


3



1



4


工业企业生产的用气量,可根据实际燃料消耗量折算,或按同行业 的用气


量指标分析确定。



3



1



5

< p>
采暖通风和空调用气量指标,可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C JJ 34


或当地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确定。


< br>3



1



6


燃气汽车用气量指标,应根据当地燃气汽车种类、车型和使用量的统计数


据分析确定。当缺乏用气量的实际统计资料时,可按已有燃气汽车城镇的用气量指


标分析确定。



3



2


燃气质量



3



2



1


城镇燃气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城镇燃气


(


应按基准气分类


)


的发热量和组分的波动应符合城镇燃气互换 的要求;



2


城镇燃气偏离基准气的 波动范围宜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城市燃气分类》


GB



T


136ll


的规定采用,并应适当留有余地 。



3



2< /p>



2


采用不同种类的燃气做城镇燃气除 应符合第


3



2



1


条外,还应分别符合


下列第


1



4


款的规定。



1


天然气的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天然气发热量、总硫和硫化氢含量、水露点指标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天然


气》


GB 17820


的一类气或二类气的规定;



2)


在天然气交接点的压力和温度条件下:



天然气的烃露点应比最低环境温度低


5℃;



天然气中不应有固态、液态或胶状物质。



2


液化石油气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田液化石油 气》


GB 9052



1



《液化石油气》


GB lll74


的规定;



3


人工煤气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


GB 13612


的规定:



4

< p>
液化石油气与空气的混合气做主气源时,液化石油气的体积分数应高于其爆炸上

限的


2


倍,且混合气的露点温度应低于管道外壁温度


5℃。硫化氢含量不应大于


20mg



m3




3



2



3

< p>
城镇燃气应具有可以察觉的臭味,燃气中加臭剂的最小量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无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 炸下限的


20


%时,应能察觉;



2


有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对人体允许的有害浓度时,应 能察觉:



对于以一氧化碳为有毒成分的燃气,空气中一氧化碳 含量达到


0



02


(


体积分数


)

< br>时。应能察觉。



3



2



4


城镇燃气加臭剂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加臭剂和燃气混合在一起后应具有特殊的臭味;



2


加臭剂不应对人体、管道或与其接触的材料有害;



3


加臭剂的燃烧产物不应对人体呼吸有害,并不应腐蚀或伤害 与此燃烧产物经常接


触的材料;



4


加臭剂溶解于水的程度不应大于


2


.< /p>


5



(


质量分数


)




5


加臭剂应有在空气中应能察觉的加臭剂含量指标。





4









4



1


一般规定




4



1



1


本章适用于煤的干馏制气、煤的气化制气与重、轻油催化裂解制气


及天然气改制等工程设计。




4< /p>



1



2


各制气炉型和台数的选择,应根据制气原料的品种,供气规模及各


种 产品的市场需要,按不同炉型的特点,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



1



3


制气车间主要生产场所爆炸和火灾危 险区域等级划分应符合本规范


附录


A


的 规定。




4



1



4


制气车间的“三废”处理要求除应符合本章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4



1



5


各类 制气炉型及其辅助设施的场地布置除应符合本章有关规定外,


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 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 50187


的规定。




4



2


煤的干馏制气



4



2



1


煤的干馏炉装炉煤的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直立炉:




挥发分


(


干基


)




>25


%;




坩埚膨胀序数





11/2



4





葛金指数









F



G1





灰分


(


干基


)






<25%





粒度













<50mm(


其中小于

< p>
10mm


的含量应小于


75



)





注:


1


生产铁合金焦时,应选用低灰分 、弱粘结的块煤。




灰分


(


干基


)






<10


%;




粒度













15



50mm



热稳定性


(TS)




>60


%。




2


生产电石焦时,应采用灰分小于


1 0


%的煤种,粒度要求与直立炉装炉煤粒


度相同。




3


当装炉煤质量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做工业性的单炉试验。




2


焦炉:




挥发分


(


干 基


)









24%



32


%;




胶质层指数


(Y)








13



2 0mm





焦块最终收缩度


(X)




28



3 3mm





粘结指数














58



72





水分


















<10%





灰分


(


干基


)












≤11%;




硫分


(


干基


)











<1


%;




粒度


(<3mm

的含量


)




75


%~


80%




注:


1


指标仅给出范围,最终指标应按配煤试验结果确定。




2


采用焦炉炼制气焦时,其灰分< /p>


(


干基


)


可小于


16


%。




3


采用焦炉炼制冶金焦或铸造焦时,应按焦炭的质量要求决定 配煤的质量指


标。




4



2


2


采用直立炉制气的煤准备流程应设破碎和配煤装置。




采用焦炉制气的煤准备宜采取先配煤后粉碎流程。




4



2



3


原料煤的装卸和倒运应采用机械化运 输设备。卸煤设备的能力,应


按日用煤量、供煤不均衡程度和供煤协议的卸煤时间确定。




4



2



4


储煤场地 的操作容量应根据来煤方式不同,宜按


10


< br>40d


的用煤量


确定。其操作容量系数,宜取

< p>
65


%~


70 %





4< /p>



2



5


配煤槽和粉碎机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配煤槽总容量,应根据日用煤量和允许的检修时间等因素确定;




2


配煤槽的个数,应根据采用的煤种数和配煤比等因素确定;




3


在粉碎装置前,必须设置电磁分离器;




4


粉碎机室必须设置除尘装置和其 他防尘措施,室内含尘量应小于


10mg


m3





排入室外大气中的粉尘最高允许浓度标准为


150mg



m3





5


粉碎机应采用隔声、消声、吸声、减振以及综合控制噪声等 措施,生产车


间及作业场所的噪声


A


声 级不得超过


90dB





4



2



6


煤准备流程的各胶带运输机及其相连 的运转设备之间,应设连锁集


中控制装置。




4



2



7


每座直立炉顶层的储煤仓总容量,宜 按


36h


用煤量计算。辅助煤箱


的总容 量,应按


2h


用煤量计算。储焦仓的总容量,宜按一次加满四门 炭化室的装


焦量计算。



< p>
焦炉的储煤塔,宜按两座炉共用一个储煤塔设计,其总容量应按


12



16h



煤量计算 。




4


.< /p>


2



8


煤干馏 的主要产品的产率指标,可按表


4



2



8


采用。





4



2



8


煤干馏的主 要产品的产率指标




主要产品名称



煤气



全焦



焦油



硫铵



直立炉



350



380m3



t


71


%~


74




3.3


%~


3.7




O


< p>
9




焦炉



320



340m3



t

< br>72


%~


76




3.2


%~


3.7




1



O




粗苯







O



8






注:


1


直 立炉煤气其低热值为


16



3MJ/m 3




2


焦 炉煤气其低热值为


17



9MJ



m3




1.00%





3


直立炉水分按

< br>7


%的煤计;




4


焦炉按干煤计。




4



2



9


焦炉的加热煤气系统,宜采用复热式。




4



2



10


煤干馏炉的加热煤气,宜采用发生 炉


(


含两段发生炉


)

< br>或高炉煤气。




发生炉煤气热 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GB 50195



规定。




煤干馏炉的耗热量指标,宜按表


4< /p>



2



10


选用。





4



2



10


煤干馏炉的耗热量指标


[kJ

< p>


kg(



)]



加热煤气种类



焦炉煤气



发生炉煤气



焦炉煤气



发生炉煤气







焦炉的 指标系按炭化室有效容积大于


20m3


炉型所耗冷煤气计算。< /p>



焦炉



2340


2640


2570


2850




直立炉



-


作为计算生产消耗用



3010


-


作为计算加热系统设备用



-






适用范围



注:


1


直立炉的指标系按炭化室长度 为


2



1m


炉 型所耗发生炉热煤气计算。




2 < /p>


水分按


7


%的煤计。



4



2



11


加热煤气管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焦炉采用发生炉煤气加热时, 加热煤气管道上宜设置混入回炉煤气装


置;当焦炉采用回炉煤气加热时,加热煤气管道上 宜设置煤气预热器;




2


应设置压力自动调节装置和流量计;




3


必须设置低压报警信号装置,其取压点应设在压力自动调节 装置的蝶阀前


的总管上。管道末端应设爆破膜;




4


应设置蒸汽清扫和水封装置;




5


加热煤气的总管的敷设,宜采用架空方式。




4



2



12


直立炉、焦炉桥管上必须设置低压 氨水喷洒装置。直立炉的荒煤气


管或焦炉集气管上必须设置煤气放散管,放散管出口应设 点火燃烧装置。




焦炉上升管盖及桥管与水封阀承插处应采用水封装置。




4



2



13


炉顶荒煤气管,应设压力自动调节 装置。调节阀前必须设置氨水喷


洒设施。调节蝶阀与煤气鼓风机室应有联系信号和自控装 置。




4



2



14


直 立炉炉顶捣炉与炉底放焦之间应有联系信号。焦炉的推焦车、拦


焦车、熄焦车的电机车之 间宜设置可靠的连锁装置以及熄焦车控制推焦杆的事故刹


车装置。




4



2



15


焦炉宜设上升管隔热装置和高压氨水消烟加煤装置。




4



2



16


氨水喷洒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低压氨水的喷洒压力,不应低于


0



15MPa


。氨水的总耗用量指标应按直立



4m3


t(



)


、焦炉


6



8m3

< br>/


t(



)

选用;




2


直立炉的氨水总管,应布置成环形;




3


低压氨水应设事故用水管;




4


焦炉消烟装煤用高压氨水的总耗 用量为低压氨水总耗用量的


3



4


%~


3



6 %< /p>


,其喷洒压力应按


1


< br>5



2



7MPa


设计。




注:


1


直立炉水分按


7


%的煤计;




2


焦炉按干煤计。




4



2



17


直立炉废热锅炉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座直立炉的废热锅炉,应设置在废气总管附近;




2


废热锅炉的废气进口温度,宜取


800


~900℃,废气出口温度宜取


200℃;




3

< br>废热锅炉宜设置


1


台备用;




4


废热锅炉应有清灰与检修的空间;




5


废热锅炉的引风机应采取防振措施。




4



2



18


直立炉排焦和熄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直立炉应采用连续的水熄焦,熄 焦水的总管,应布置成环形。熄焦水应循


环使用,其用水量宜按


3



4m3



t(


水分为


7 %


的煤


)


计算;




2


排焦传动装置应采用调速电机控制;




3


排焦箱的容量,宜按


4h


的排焦量计算;




采用弱粘结性煤时,排焦箱上应设排焦控制器;




4


排焦门的启闭,宜采用机械化装置;




5


排出的焦炭运出车间以前,应有大于


80s


的沥水时间。



< p>
4



2



19


焦炉可采用湿法熄焦和干法熄焦两种方式。当采用湿法熄焦时应设


自动控制装置,在熄焦塔内应设置捕尘装置。




熄焦水应循环使用,其用水量宜按


2 m3



t(


干煤


)


计算。熄焦时间宜为


90



120s





粉焦沉淀池的有效容积应保证熄焦水有足够的沉淀时间。清除粉焦沉淀池内

< br>的粉焦应采用机械化设施。




大型焦化厂有条件的应采用干法熄焦装置。




4



2



20


当熄焦使用生化尾水时,其水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酚≤0.


5mg


L





CN-


≤0.


5mg

< br>/


L





CODcr≈350mg/


L





4

< p>


2



21


焦炉的焦台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


每两座焦炉宜设置


1


个焦台;




2


焦台的宽度,宜为炭化室高度的


2


倍;




3


焦台上焦炭的 停留时间,不宜小于


30min





4


焦台的水平倾角,宜为


28°。




4



2



22


焦炭处理系统,宜设置筛焦楼及其储焦场地或储焦设施。




筛焦楼内应设有除尘通风设施。




焦炭筛分设施,宜按筛分后的粒度大于


40mm



40


< br>25mm



25



10mm


和小于


10mm


, 共


4


级设计。




注:生产冶金、铸造焦时,焦炭筛分设施宜增加大于


60m



80mm


的一 级。生


产铁合金焦时,焦炭筛分设施宜增加


10



5mm


和小于


5mm


两级。




4



2



23


筛焦楼内储焦仓总容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直立炉的储焦仓,宜按


10



12h


产焦量计 算;




2


焦炉的储焦仓,宜按


6



8h


产焦量计算。




4< /p>



2



24


储焦场的地面,应做人工地坪并应设排水设施。




4



2



25


独立炼焦制气厂储焦场的操作容量 宜按焦炭销售运输方式不同采用


15



20d


产焦量。



< br>4



2



26


自产的中、小块气焦,宜用于生产发生炉煤气。自产的大块气

< br>焦,宜用于生产水煤气。




4



3


煤的气化制气



4



3



1


本节适用于下列炉型的煤的气化制气:




1


煤气发生炉;两段煤气发生炉;




2


水煤气发生炉;两段水煤气发生炉;




3


流化床水煤气炉。




注:


1


煤 气发生炉、两段煤气发生炉为连续气化炉;水煤气发生炉、两段水


煤气发生炉、流化床水 煤气炉为循环气化炉。




2


鲁奇高压气化炉暂不包括在本规范内。




4



3



2


煤的气化制气宜作为人工煤气气源厂 的辅助


(


加热


)


和掺混用气源。


当作为城市的主气源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煤气组分中一氧化碳含 量和煤气热


值等达到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


GB 13612


质量标准。



< p>
4



3



3


气化用煤的主要质量指标宜符合表


4



3



3

< br>的规定。





4



3


3


气化用煤主要质量指标




指标项目



粒度


(mm)


1


无烟煤



煤气发生炉



-

6



13



13



25



25



50


两段煤气发

< p>
水煤气发


两段水煤气


流化床水煤气


生炉



-


-


20



40



2


烟煤



-


25



50



30



60


3


焦炭



质量指标



6



10



10



25



25



40


-


-


-


-


生炉



-


发生炉



-




-


O



13


25



100


-


20



4 0



25



5 0



30



6 0


25



100


-


-


-


其中


1


以下


<10

%,大于


13<15




-


1


灰分


(


干基


)


<35



(


气 焦


)


<25



(


烟煤


)


<33

< br>%


(



25


(


烟煤


)


-



)


< 24



(


无烟煤


)


-


2


热稳定性


(TS)+6


3


抗碎强度


(



度大于< /p>


25mm)


质量指标



4


灰熔点



<24



(



烟煤


)


>60




-


<35



(


各 煤


)


>60




>60




>60




>45




>60




-


>1200℃(冷煤



)


>1250℃(热煤



)


>60




-


>1250℃



>60




-


>60




-


-


-


>1200℃



>1300℃



>1250℃



(ST)


-


<1




>20




-


<1




<9




-


<1




>20




-


<1




-


5


全硫


(


干基


)


<1




6


挥发分


(




)


7


罗加指数

(R



I)


8


自由膨胀序



(F



S



I)


9


煤的化学反


应性


(a)






-


-


≤20



-


≤20



<45


-


≤2



-


≤2



-


> 30


%(1000℃



)




-




-




-




-




注:


1


发生炉入炉的无烟煤或焦炭,粒度可放宽选用相邻两级。



2


两段煤气发生炉、两段水煤气发生炉用煤粒度限使用其中的 一级。




4



3



4


煤 场的储煤量,应根据煤源远近、供应的不均衡性和交通运输方式


等条件确定,宜采用


1O



30d


的用 煤量;当作为辅助、调峰气源使用本厂焦炭时,


宜小于


1d


的用焦量。




4



3



5 < /p>


当气化炉按三班制时,储煤斗的有效储量应符合表


4



3



5

< br>的要


求。



< br>表


4



3



5


储煤斗的有效储量




备煤系统工作班制



一班工作



二班工作







2


用煤量应按设计产量计算。




4



3


< p>
6


煤气化后的灰渣宜采用机械化处理措施并进行综合利用。




4



3



7


煤气化炉煤气低热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煤气发生炉,不应小于


5MJ



m3





2


两段发生炉 ,上段煤气不应小于


6



7MJ



m3





下段煤气不应大于


5



44MJ



m3

< p>




3


水煤气发生炉,不应小于


10MJ



m3





4


两段水煤气发生炉,上段煤气不应小于

13



5M


m3





储煤斗的有效储量



20



22h


气化炉用煤量


< /p>


14



16h


气 化炉用煤量





注:


1


备煤系统不宜按三班工作。



下段煤气 不应大于


10



8MJ



m3





5


流化床水煤气炉,宜为


9



4



11



3MJ


< p>
m3





4



3


< br>8


气化炉吨煤产气率指标,应根据选用的煤气发生炉炉型、煤种、粒

< p>
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对曾用于气化的煤种,应采用其平均产气率指标;对未

< br>曾用于气化的煤种,应根据其气化试验报告的产气率确定。当缺乏条件时,可按表


4



3



8< /p>


选用。




表< /p>


4



3



8


气化炉煤气产气率指标




产气率


(m3/t)(


干基


)


原料


< p>
煤气发生


两段煤气发生


水煤气发生


两段水煤气发


流化床水煤




无烟


3000





3400




-




生炉



气炉




灰分含量



15


%~


25




-


烟煤



-


3100



3400


2600



3000




2600



3000


-


800



11OO

< br>18


%~


25




13


%~


21




900



1000


气焦







4



3



10


水煤气 发生炉、两段水煤气发生炉,每


3


台宜编为

1


组;流化床水


煤气炉每


2


台宜编为


1


组;合用一套煤气冷却系统和废气 处理及鼓风设备。




-




1300



1500 -








25


%~


35






1500



1700 -


焦炭



-


1500



1650 -

< p>
4



3



9


气化炉组工作台数每


1



4


台宜另设一台备用。



4



3


< br>12


循环气化炉的煤气缓冲罐宜采用直立式低压储气罐,其容积宜为

< p>
O



5



1


倍煤气小时产气量。



< /p>


4



3



13


循环气化炉的蒸汽系统中应设置蒸汽蓄能器,并宜设有备用的蒸 汽


系统。




4



3



14


煤气排送机和空气鼓风机的并联工作台数不宜超过


3

< p>
台,并应另设


一台备用。




4



3



15


作为加热和掺混用的气化炉冷煤气 温度宜小于


35℃,其灰尘和液


态焦油等杂质含量应小于


20mg



m3


;气 化炉热煤气至用气设备前温度不应小于


350℃,其灰尘含量应小于

300mg/m3





4



3



16


采用无烟煤或焦炭作原料的气化炉,煤气系统中的电气滤清器应设


有冲洗装置或能连续形成水膜的湿式装置。




4



3



17


煤气的冷却宜采用直接冷却。




冷却用水和洗涤用水应采用封闭循环系统。




冷循环水进口温度不宜大于


28℃, 热循环水进口温度不宜小于


55℃。




4



3



18


废热锅炉和生产蒸汽的水夹套,其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 标准


《工业锅炉水质标准》


GB 1576


中关于锅壳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4



3



19


当水夹套中水温小于或等于


100℃时,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


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标准》< /p>


GB 1576


中关于热水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4



3



20


煤气净化设备、废热锅炉及管道应 设放散管和吹扫管接头,其位置


应能使设备内的介质吹净;当净化设备相联处无隔断装置 时,可仅在较高的设备上


装设放散管。




设备和煤气管道放散管的接管上,应设取样嘴。




4



3



21


放散管管口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高出管道和设备及其走台


4m


,并距地面高度不小于


10m


< p>



2


厂房内或距厂房


10m


以内的煤气管道和设备上的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厂房



4m





4



3



22


煤气系统中应设置可靠的隔断煤气 装置,并应设置相应的操作平


台。




4



3



23


在电气滤清器上必须装有爆破阀。洗涤塔上宜设有爆破阀,其 装设


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装在设备薄弱处或易受爆破气浪直接冲击的位置:




2


离操作面的净空高度小于


2m


时,应设有防护措施;




3


爆破阀的泄压口不应正对建筑物的门或窗。




4



3



24


厂区煤气管道与空气管道应架空敷 设。热煤气管道上应设有清灰装


置。




4



3



25


空气总管末端应设有爆破膜。煤气排送机前的低压煤气总管上 ,应


设爆破阀或泄压水封。




4



3


< p>
26


煤气设备水封的高度,不应小于表


4



3



26


的规定。





4



3


< p>
26


煤气设备水封有效高度




最大工作压力


(Pa)


水封的有效高度


(mm)


<3000


3000



10000


>lO000





最大工作压力


(


Pa


表示)×0.1+150,但不得小于


250


最大工作压力


(



Pa


表示)×0.1×1.5



最大工作压力


(



P a


表示)×0.1+500





注:发生炉煤气钟罩阀的放散水封的有效高度应等于煤气发生 炉出口最大工


作压力


(



Pa


表示


)



0



1


< br>50mm





4.3.27


生产系统的仪表和自动控制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设置空气、蒸汽、给水和煤气等介质的计量装置;




2


宜设置气化炉进口空气压力检测仪表;




3


宜设置循环气化炉鼓风机的压力、温度测量仪表;




4


宜设置连续气化炉进口饱和空气温度及其自动调节;




5


宜设置气化炉进口蒸汽和出口煤气的温度及压力检测仪表;




6


宜设置两段炉上段出口煤气温度自动调节;




7


应设置汽包水位自动调节;




8


应设置循环气化炉的缓冲气罐的高、低位限位器分别与自动 控制机和煤气


排送机连锁装置,并应设报警装置;




9


应设置循环气化炉的高压水罐压 力与自动控制机连锁装置,并应设报警装


置;




10


应设置连续气化炉的煤气排送 机


(


或热煤气直接用户如直立炉的引风机


)



空气总管压力或空气鼓风机连锁装置。并应设报警装置;




11


应 设置当煤气中含氧量大于


1



(


体积


)


或电气滤清器的绝缘箱温度低于规


定值、或电气滤清器出口煤气压力下降到规定值时,能立即切断高压电源装置,并

< p>
应设报警装置;




12


应设置连续气化炉的低压煤气总管压力与煤气排送机连锁装置。并应设报


警装置;




13


应设置气化炉的加煤的自动控制、除灰加煤的相互连锁及报警装置;




14


循环气化系统应设置自动程序控制装置。




4



4


重油低压间歇循环催化裂解制气



< /p>


4



4



1



重油制气用原料油的质量,宜符合下列要求:




碳氢比





(C



H )<7



5





残炭





<12 %





开口闪点






>120℃;




密度





900



970kg



m3


< br>



4



4



2


原料重油的储存量,宜按< /p>


15



20d


的 用油量计算,原料重油的储罐


数量不应少于


2

< br>个。




4


4



3


重油低压间歇循环制气应采用催化裂解工艺,其炉型宜采用三筒


炉。

< br>



4



4



4


重油低压间歇循环催化裂解 制气工艺主要设计参数宜符合下列要


求:




1


反应器液体空间速度:


0



60


< p>
0



65m3


/(m3· h);




2


反应器内催化剂层高度:


O



6



0



7m





3


燃烧室热强度:


5000


7000MJ


/(m3·h);




4


加热油用量占总用油量比例:小于


16


%;




5


过程蒸汽量与制气油量之比值:


1



0



1



2(


质量比


)< /p>





6


循环时间:


8min




7


每吨重油的催化裂解产品产率可按下列指标采用:




煤气:


1100


1200m3(


低热值按


21M J



m3



)





粗苯:


6


%~


8%





焦油:


1 5%


左右;




8


选用含镍量为


3

< br>%~


7 %


的镍系催化剂。




4



4



5


重油间歇循环催化裂解装置的烟气系 统应设置废热回收和除尘设


备。



< /p>


4



4



6


重油间歇循环催化裂解装置的蒸汽系统应设置蒸汽蓄能器。




4



4



7



2


台重油制气炉应编为


1


组,合用


1


套冷却系统和鼓风设备。




冷却系统和鼓风设备的能力应按


1< /p>


台炉的瞬时流量计算。




4



4


< br>8


煤气冷却宜采用间接式冷却设备或直接一间接一直接三段冷却流


程。冷却后的燃气温度不应大于


35℃,冷却水应循环使用。




4


4



9


空气鼓风机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风量应按空气瞬时最大用量确定;




2


风压应按油制气炉加热期的空气废气系统阻力和废气出口压 力之和确定;




3



1



2

组炉应设置


1


台备用的空气鼓风机;




4


空气鼓风机应有减振和消声措施。




4



4



10


油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流量应按瞬时最大用量确定;




2


压力应按输油系统的阻力和喷嘴的要求压力之和确定;




3



1< /p>



3


台油泵应另设


1


台备用。




4.4



11


输油系统应设置中间油罐,其容量宜按


1d


的用油量确定。< /p>




4



4



12


煤气系统 应设置缓冲罐,其容量宜按


0



5



1.0h


的产气量确定。


缓冲气罐的水槽,应设置集油、排油装置。




4



4


< p>
13


在炉体与空气系统连接管上应采取防止炉内燃气窜入空气管道的措< /p>


施。并应设防爆装置。




4



4


< br>14


油制气炉宜露天布置。主烟囱和副烟囱高出油制气炉炉顶高度不应


小于


4m





4



4



15


控制室不应与空气鼓风机室布置在 同一建筑物内。控制室应布置在


油制气区夏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 br>



4



4



16


油水分离池应布置在油制 气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对油水


分离池及焦油沟,应采取减少挥发性气体散发的 措施。




4



4



17


重油制气厂应设污水处理装置。污水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


的规定。




4



4



18


自动控制装置的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能手动和自动切换操作;




2


能调节循环周期和阶段百分比;




3


设置循环中各阶段比例和阀门动作的指示信号;




4


主要阀门应设置检查和连锁装置 。在发生故障时应有显示和报警信号,并


能恢复到安全状态。




4



4



19


自动控制装置的传动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传动系统的形式应根据程序控制 系统的形式和本地区具体条件确定;




2


应设置储能设备;




3


传动系统的控制阀、自动阀和其 他附件的选用或设计,应能适应工艺生产


的特点。




4



5


轻油低压间歇循环催化裂解制气




4



5



1



轻油制气用的原料为轻质石脑油,质量宜符合下列要求:




1


相对密度(20℃)O.


65



0



69





2


初馏点>30℃;终馏点<130℃;




3


直链烷烃


>80



(


体积分数


)


,芳香烃


<5


< p>
(


体积分数


)


,烯烃


<1



(


体积分< /p>



)





4


总硫含量


1×10


-4(


质量分数


)


,铅含量


1×10


-7(


质量分数


)





5


碳氢比


(


质量


)5



5



4





6


高热值


47



3



4 8



1MJ



kg





4



5



2 < /p>


原料石脑油储存应采用内浮顶式油罐,储罐数量不应少于


2


个,原


料油的储存量宜按


15



20d


的用油量计算。




4



5



3


轻油低压间歇循环催化裂解制气装置 宜采用双筒炉和顺流式流程。


加热室宜设置两个主火焰监视器,燃烧室应采取防止爆燃的 措施。




4.5.4


轻油低压间歇循环催化裂解制气工艺主要设计参数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反应器液体空间速度:


0



6



0



9m3


/(m3·h) ;




2


反 应器内催化剂高度:


O



8

< p>


1



0m





3


加热油用量与制气用油量比例,小于


29


< p>
100





4


过程蒸汽量与制气油量之比值为


1



5



1



6(


质量比


)< /p>


;有


CO


变换时比值

增加为


1



8


2



2(


质量比


)





5


循环时间:

2



5min


< br>



6


每吨轻油的催化裂解煤气产率:



< /p>


2400



2500m

< br>。


(


低热值按


15



32



14



70MI



m3



)





7


催化剂采用镍系催化剂。




4.5



5


制气工艺宜采用


CO


变换方案,两台制气炉合用一台变换设备。




4.5



6


轻油制气增热流程宜采用轻质石脑油热增热方案,增热程度宜限制在


比燃气烃露点低


5℃。




4.5



7


轻油制气炉应设置废热回收设备,进行


CO


变换时应另设置废热 回收


设备。




4.5



8


轻油制气炉应设置蒸汽蓄能器,不宜设置生产用汽锅炉。




4



5



9



2


台轻油制气炉应编为一组,合用一套冷却系统和鼓风设备。




冷却系统和鼓风设备的能力应按瞬时最大流量计算。




4



5



10


煤气冷却宜采用直接式冷却设备。 冷却后的燃气温度不宜大于


35℃,冷却水应循环使用。




4



5



11


空气鼓风机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 第


4



4


.< /p>


9


条的要求,宜选用自


产蒸汽来驱动透平 风机,空气鼓风机人口宜设空气过滤装置。




4



5


12


原料泵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


4

< br>.


4



10

条的要求,宜设置断流


保护装置及连锁。




4



5



13


轻油制气炉宜设置防爆装置,在炉 体与空气系统连接管上应采用防


止炉内燃气窜入空气管道的措施,并应设防爆装置。




4



5



14


轻油制气炉应露天布置。




烟囱高出制气炉炉顶高度不应小于


4m





4


< p>
5



15


控制室不应与空气鼓风机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4



5



16


轻油制气厂可不设工业废水处理装置。




4



5



17


自动控制装置的程序控制系统设计 ,应符合本规范第


4



4



18



的要求,宜采用全 冗余,且宜设置手动紧急停车装置。




4



5



1 8


自动控制装置的传动系统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


4



4



19

< p>
条的要


求。




4



6


液化石油气低压间歇循环催化裂解制气




4



6



1


液化石油气制气用的原料,宜符合本 规范第


3.2.2


条第


2


款的规


定,其中不饱和烃含量应小于


15

< p>


(


体积分数


)





4



6



2


原料液化石油气储存宜采用高压球罐,球罐数量不应小于


2

个,储


存量宜按


15


< p>
20d


的用气量计算。




4



6



3


液化石油气低压间歇循环催化裂解制气工艺主要设计参数宜符合 下


列要求:




1


反商器液体空间速度:


O



6



0



9m3


/(m3·h);




2


反应器内催化剂高度:


0



8



1



0m





3


加热油用量与制气用 油量比例:小于


29



100





4

< p>
过程蒸汽量与制气油量之比为


1



5



1


6(


质量比


)


,有


C0


变换时比值增


加为


1< /p>



8



2



2(


质量比


)





5


循环时间:


2



5m in





6


每吨液化石油气的催化裂解煤气产率:




2400



2500m



(


低热值按


15



32



14



70MJ



m3


计算


)





7


催化剂采用镍系催化剂。




4



6



4


液化石油气宜采用液态进料,开关阀宜设置在喷枪前端。




4



6



5


制气工艺中


CO


变换工艺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


4



5



5


条的 要


求。




4



6



6 < /p>


制气炉后应设置废热回收设备,选择


C0


变换时,在制气后和变换后


均应设置废热回收设备。




4



6



7


液化石油气制气炉应设置蒸汽蓄能器,不宜设置生产用汽锅炉。




4



6



8


冷却系统和鼓风设备的设计应符合本 规范第


4



5



9


条的要求。




煤气冷却设备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


4



5



10


条的要求。




空气鼓风机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


4


5



11


条的要求。




4


< br>6



9


原料泵的选择,应符合 本规范第


4



5



12


条的要求。




4.6



10


炉子系统防爆设施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


4



5



13


条的要求。




4.6



11



制气炉的露天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4



5



14< /p>


条的要求。




4



6



12


控制室不应与空气鼓风机室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4.6



13


液化石油气催化裂解制气厂可不设工业废水处理装置。




4.6



14



自动控制装置的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


4



4



18



的要求。




4.6



15



自动控制装置的传动系统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


4



4


19


条的要


求。




4



7


天然气低压间歇循环催化改制制气




4



7



1


天然气改制制气用的天然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天然气 》


GB 17820


二类气的技术指标。



< /p>


4



7



2


在各个循环操作阶段,天然气进炉总管压力的波动值宜小于


O



O1MPa


。< /p>




4



7



3


天然气低压 间歇循环催化改制制气装置宜采用双筒炉和顺流式流


程。




4



7



4


天然气低压间歇循环催化改制制气工 艺主要设计参数宜符合下列要


求:




l


反应器内改制用天然气空间速度:


500



600m3


/(m3·h);




2


反应 器内催化剂高度:


0



8



1



2m





3

< br>加热用天然气用量与制气用天然气用量比例:小于


29



100





4


过程蒸汽量与改制用天然气量之比值:

1



5



1



6(


质量比


)





5


循环时间:


2



5min





6


每千立方米天然气的催化改制煤气产率:




改制炉出口煤气:


2650



2540m3(


高热值按

12



56


13



06MJ



m3



)


< br>



4



7



5


天然气改制煤气增热流程宜 采用天然气掺混方案,增热程度应根据


煤气热值、华白指数和燃烧势的要求确定。




4


< p>
7



6


天然气改制炉应设置废热回收设备。




4



7



7


天然气改制炉应设置蒸汽蓄热器,不宜设置生产用汽锅炉。




4



7



8


冷却系统和鼓风设备的设计应符合本 规范第


4



5



9


条的要求。




天然气改制流程中的冷却设备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




4



5



10


条的要求。




空气鼓风机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


4


5



11


条的要求。




4


< br>7



9


天然气改制炉宜设置防 爆装置,并应符合本规范第


4



5



13


条的要


求。




4



7.10


天然气改制炉的露天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4



5



14


条的要求。




4



7



11


控制室不应与空气鼓风机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4



7



12


天然气改制厂可不设工业废水处理装置。




4.7.13


自动控制装置的程序 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


4



4< /p>



18


条的要


求。




4.7.14


自动控制装置的传动系统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


4



4



19


条的要


求。




4



8








4.8.1


气源厂应具有调峰能力,调峰气量应与外部调峰能 力相配合,并应根


据燃气输配要求确定。




在选定主气源炉型时,应留有一定余量的产气能力以满足用气 高峰负荷需


要。




4.8.2


调峰装置必须具有快开、快停能力,调度灵活,投 产后质量稳定。




4.8.3


气源厂的原料和产品的储量应满足用气高峰负荷的需要。




4.8.4


气源厂设计时,各类管 线的口径应考虑用气高峰时的处理量和通过


量。混合前、后的出厂煤气,均应设置煤气计 量装置。




4.8



5


气源厂应设置调度室。




4.8.6


季节性调峰出厂燃气组分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 市燃气分类》


GB



T


13611


的规定。





5









5



1


一般规定




5



1



1


本章适用于煤干馏制气的净化工艺设计。煤炭气化制气及重油裂解


制气的净化工艺设计可参照采用。




5



1



2


煤气净化工艺的选择,应根据煤气的种类、用途、处理量和煤气中


杂质的含量,并结合当地条件和煤气掺混情况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


定。< /p>




煤气净化主要有煤气冷凝冷却、煤气 排送、焦油雾脱除、氨脱除、粗苯吸


收、萘最终脱除、硫化氢及氰化氢脱除、一氧化碳变 换及煤气脱水等工艺。各工段


的排列顺序根据不同的工艺需要确定。



5



1



3


煤气净化设备的能力,应按小 时最大煤气处理量和其相应的杂质含


量确定。




5



1



4


煤气净化装置的设计。应做到当净化 设备检修和清洗时,出厂煤气


中杂质含量仍能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人工煤气》


GB 13612


的规定。




5



1



5


煤气净化工艺设计,应与化工产品回收设计相结合。




5



1



6


煤气净化车间主要生产场所爆炸和火 灾危险区域等级应符合本规范


附录


B


的 规定。




5



1



7


煤 气净化工艺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的处理,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并应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



1



8


煤气净化车间应提高计算机自动监测控制系统水平,降低劳动强

度。




5



2


煤气的冷凝冷却



< br>5



2



1


煤气的冷凝冷却宜采用间接式冷凝冷却工艺。也可采用先间接式冷


凝冷却,后直接式冷凝冷却工艺。




5



2


2


间接式冷凝冷却工艺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


煤气经冷凝冷却后的温度,当采 用半直接法回收氨以制取硫铵时,宜低于


35℃;当采用洗涤法回收氨时,宜低于


25℃;




2


冷却水宜循环使用,对水质宜进行稳定处理;




3


初冷器台数的设置原则,当其中


l


台检修时,其余各台仍能满足煤气冷凝


冷却的要求;




4


采用轻质焦油除去管壁上的萘。



< /p>


5



2



3


直接式冷凝冷却工艺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


煤气经冷却后的温度,低于


35℃;




2


开始生产及补充用冷却水的总硬 度,小于


0



02mmol

< p>


L





3


洗涤水循环使用。




5



2


4


焦油氨水分离系统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煤气的冷凝冷却为直接式冷凝冷 却工艺时,初冷器排出的焦油氨水和荒煤


气管排出的焦油氨水,宜采用分别澄清分离系统 ;




2


煤 气的冷凝冷却为间接式冷凝冷却工艺时,初冷器排出的焦油氨水和荒煤


气管排出的焦油氨 水的处理:当脱氨为硫酸吸收法时,可采用混合澄清分离系统;


当脱氨为水洗涤法时,可 采用分别澄清分离系统;




3


剩余氨水应除油后再进行溶剂萃取脱酚和蒸氨;




4


焦油氨水分离系统的排放气应设置处理装置。




5



3


煤气排送




5



3



1


煤气鼓风机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风量应按小时最大煤气处理量确定;




2


风压应按煤气系统的最大阻力和煤气罐的最高压力的总和确定;




3


煤气鼓风机的并联工作台数不宜 超过


3


台。每


1



3


台,宜另设


1

< br>台备用。




5



3



2


离心式鼓风机宜设置调速装置。



< /p>


5



3



3


煤气循环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采用离心式鼓风机时,必须在 鼓风机的出口煤气总管至初冷器前的煤气


总管间设置大循环管。数台风机并联时,宜在鼓 风机的进出口煤气总管间,设置小


循环管;




注:当设有调速装置,且风机转速的变化能适应输气量的变化 时可不设小循


环管。




2


当采用容积式鼓风机时,每台鼓风机进出口的煤气管道上, 必须设置旁通


管。数台风机并联时,应在风机出口的煤气总管至初冷器前的煤气总管间设 置大循


环管,并应在风机的进出口煤气总管间设置小循环管。




5



3



4


用电动机带动的煤气鼓风机。其供电 系统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 052


的“二级负荷”设计的规定;电动机应采取防


爆措施。< /p>




5



3



5


离心式鼓风机应设有必要的连锁和信号装置。




5



3



6


鼓风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鼓风机房安装高度,应能保证进口煤气管道内冷凝液排出通 畅。当采用离


心式鼓风机时,鼓风机进口煤气的冷凝液排出口与水封槽满流口中心高差不 应小于


2



5m(

以水柱表示


)





2


鼓风机机组之间和鼓风机与墙之 间的通道宽度,应根据鼓风机的型号、操


作和检修的需要等因素确定。

< br>



3


鼓风机机组的安装位置 ,应能使鼓风机前阻力最小,并使各台初冷器阻力


均匀。




4


鼓风机房宜设置起重设备。




5


鼓风机应设置单独的仪表操作间;仪表操作间可毗邻鼓风机 房的外墙设


置,但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h

的非燃烧体实墙隔开,并应设置能观察鼓风机运转


的隔声耐火玻璃窗。




6


离心鼓风机用的油 站宜布置在底层,楼板面上留出检修孔或安装孔。油站


的安装高度应满足鼓风机主油泵的 吸油高度。鼓风机应设置事故供油装置。




7


鼓风机房应设煤气泄漏报警及事故通风设备。




8


鼓风机房应做不发火花地面。




5



4


焦油雾的脱除




5.4.1


煤气中焦油雾的脱除设备,宜采用电捕焦油器。电 捕焦油器不得少于


2


台,并应并联设置。




5.4.2


电捕焦油器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捕焦油器应设置泄爆装置、放散管和蒸汽管,负压回收流 程可不设泄爆


装置;




2


电捕焦油器宜设有煤气含氧量的自动测量仪;




3


当干馏煤气中含氧量大于


1



(


体积分数


)


时应进行自动报警,当含氧量达



2


%或电捕焦油器的绝缘箱温度低于规定值时,应有能立即切断电源的 措施。




5



5


硫酸吸收法氨的脱除




5.5.1


采用硫酸吸收进行氨的 脱除和回收时,宜采用半直接法。当采用饱和


器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p>



1


煤气预热器的煤 气出口温度,宜为


60


~80℃;




2


煤气在饱和器环形断面内的流速 ,应为


O



7



0



9m



s





3


饱和器出口煤气中含氨量应小于


3 0mg



m3





4


循环母液的小时流量,不应 小于饱和器内母液容积的


3


倍;




5


氨水中的酚宜回收。酚的回收可 在蒸氨工艺之前进行;蒸氨后的废氨水中


含氨量,应小于


300 mg



L





5.5.2


硫铵工段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硫铵工段可由硫铵、吡啶、蒸氨和酸碱储槽等组成,其布置 应考虑运输方


便;




2


硫铵工段应设置现场分析台;




3


吡啶操作室应与硫铵操作室分开布置,可用楼梯间隔开




4


蒸氨设备宜露天布置并布置在吡啶装置一侧。




5



5



3


饱和器机组布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1


饱和器中心与主厂房外墙的距离,应根据饱和器直径确定, 并宜符合表


5



5


3-1


的规定;




2


饱和器中心间的最小距离,应根 据饱和器直径确定,并宜符合表


5



5



3-


2


的规 定;





5



5



3



1


饱和器中心与主厂房外墙的距离




饱和器直径


(mm)


饱和器中心与主厂



>12


房外墙距离


(m)






饱和器直径


(mm)


饱和器中心距


(m)






4


泵宜露天布置。



< br>5



5



4


离心干燥系统设备的布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1


硫铵操作室的楼层标高,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由结晶槽至离心机母液能顺利自 流;




2)


离心机分离出母液能自流入饱和器。




2 2


台连续式离心机的中心距不宜小于


4m




6250


12




5500


lO




4500


9




3000


7






>10




7



10








6250


5500


4500


3000


2000



5



5



3-2


饱和器中心间的最小距离



3


饱和器锥形底与防腐地坪的垂直距离应大于< /p>


400mm





5



5



5


蒸氨和吡啶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吡啶生产应负压操作;




2


各溶液的流向应保证自流。




5



5



6


硫铵系统设备的选用和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饱和器机组必须设置备品,其备品率为


50 %



100


%。




2


硫铵系统宜设置


2


个母液储槽;




3


硫铵结晶的分离应采用耐腐蚀的连续离心机,并应设置备品;




4


硫铵系统必须设置粉尘捕集器。





5



5



7


设备和管道中硫酸浓度小于


75%


时,应采取防腐蚀措施。




5



5



8


离心机室的墙裙、各操作室的地面、 饱和器机组母液储槽的周围地


坪和可能接触腐蚀性介质的地方,均应采取防腐蚀措施。< /p>




5



5



9


对酸焦油、废酸液等应分别处理。




5



6


水洗涤法氨的脱除




5



6


1


煤气进入洗氨塔前,应脱除焦油雾和萘。进入洗氨塔的煤气含萘量


应小于


500mg



m3< /p>





5



6



2


洗氨塔出口煤气含氨量,应小于


100mg


/< /p>


m3





5



6



3


洗氨塔出口煤气温度,宜为


25

< p>
~27℃。




5



6



4


新洗涤水的温度应低于


25℃;总硬度不宜大于


0



02mmol


< br>L





5



6



5


水洗涤法脱氨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


洗涤塔不得少于


2


台,并应串联设置;




2


两相邻塔间净距不宜小于


2



5m


;当塔径超过


5m


时,塔间净距宜取塔径的


一半;当采用多段循环洗涤塔时, 塔间净距不宜小于


4m





3


洗涤泵房与塔群间净距不宜小于


5m





4


蒸氨和黄血盐系统除泵、离心机和碱、铁刨花、黄血盐等储 存库外,其余


均宜露天布置;




5


当采用废氨水洗氨时,废氨水冷却器宜设置在洗涤部分。




5



6



6


富氨水必须妥善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5



7


煤气最终冷却



5



7



1


煤气最终冷却宜采用间接式冷却。




5



7



2


煤气经最终冷却后,其温度宜低于< /p>


27℃。




5



7



3 < /p>


当煤气最终冷却采用横管式间接式冷却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


求 :




1


煤 气在管间宜自上向下流动,冷却水在管内宜自下向上流动。在煤气侧宜


有清除管壁上萘的 设施;




2


横管内冷却水可分为两段,其下段水入口温度,宜低于


20℃;




3


冷却器煤气出口处宜设捕雾装置。




5



8


粗苯的吸收




5



8



1


煤气中粗苯的吸收,宜采用溶剂常压吸收法。




5



8



2


吸收粗苯用的洗油,宜采用焦油洗油。




5



8



3


洗油循环量,应按煤气中粗苯含量和 洗油的种类等因素确定。循环


洗油中含萘量宜小于


5 %





5



8



4


采用不同类型的洗苯塔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 采用木格填料塔时,不应少于


2


台,并应串联设置;

< p>



2


当采用钢板网填 料塔或塑料填料塔时,宜采用


2


台并宜串联设置;




3


当煤气流量比较稳定时,可采用筛板塔。




5



8



5


洗苯塔的设计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木格填料塔:煤气在木格间有效 截面的流速,宜取


1.6



1



8m



s

< p>
;吸收


面积宜按


1



0



1



1m2


/(m3·h)(煤气


)


计算;




2


钢板网填料塔:煤气的空塔流速,宜取


0.9



1.1m



s


;吸 收面积宜按


0



6


0



7m2

/(m3·h)(煤气


)


计算;




3


筛板塔:煤气的空塔流速,宜取


1



2



2



5m



s


。每块湿板的阻力,宜取


200Pa





5

< p>


8



6


系统必须设置相应的粗苯蒸馏装置。




5



8



7


所有粗苯储槽的放散管皆应装设呼吸阀。




5



9


萘的最终脱除



5



9



1


萘的最终脱除,宜采用溶剂常压吸收法。




5



9



2


洗萘用的溶剂宜采用直馏轻柴油或低萘焦油洗油。




5



9



3


最终洗萘塔,宜采用填料塔,可不设备用。




5



9



4


最终洗萘塔,宜分为两段。第一段可 采用循环溶剂喷淋;第二段应


采用新鲜溶剂喷淋,并设定时定量控制装置。




5


< br>9



5


当进入最终洗萘塔的煤 气中含萘量小于


400mg



m3


和温度低于


30℃


时,最终洗萘塔的设计参 数宜符合下列要求:




1


煤气的空塔流速


0



6 5



0



75 m



s





2


吸收面积按大于


0



35m2


/(m3·h) (煤气


)


计算。




5



10


湿法脱硫




5



10



1


以煤或重油为原料所产生的人工煤气的脱硫脱氰宜采用氧化再生


法。




5



10



2


氧 化再生法的脱硫液,应选用硫容量大、副反应小、再生性能好、


无毒和原料来源比较方便 的脱硫液。




5


10



3


当采用氧化再生法脱硫时,煤气进入脱硫装置前,应脱除油雾。




当采用氨型的氧化再生法脱硫时,脱硫装置应设在氨的脱除装 置之前。




5



10



4


当采用蒽醌二磺酸钠法常压脱硫时,其吸收部分的设计应符合下列


要求:




1


脱硫液的硫容量, 应根据煤气中硫化氢的含量,并按照相似条件下的运行


经验或试验资料确定;

< p>



注:当无资料时,可取


O



2



O



25kg(



)



m3(


溶液

)





2


脱硫塔宜采用木格填料塔或塑料填料塔;




3


煤气在木格填料塔内空塔流速, 宜取


0



5m



s





4


脱硫液在反应槽内停留时间,宜取


8



1Omin




5


脱硫塔台数的设置原则, 应在操作塔检修时,出厂煤气中硫化氢含量仍能


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人工煤气》


GB 13612


的规定。




5



10< /p>



5


蒽醌二磺酸钠法常压脱硫再生设备 ,宜采用高塔式或喷射再生槽式。




1


当采用高塔式再生设备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再生塔吹风强度宜取

< p>
100



130m3


/( m2·h)。空气耗量可按


9



13m 3



kg(



)


计算;




2)


脱硫液在再生塔内停留时间,宜取


25


30min





3)


再生塔液位调节器的升降控制器 ,宜设在硫泡沫槽处;




4)


宜设置专用的空气压缩机。入塔的空气应除油。




2


当采用喷射再生设备时,其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再生槽吹风强度,宜取


80



145m3


/( m2·h);空气耗量可按


3



5



4m3



m3(


溶液


)


计算;




2)


脱硫液在再生槽内停留时间,宜 取


6



10min




5



10



6


脱硫液加热器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采用高塔式再生时,加热器宜位于富液泵与再生塔之间。




2


当采用喷射再生槽时,加热器宜位于贫液泵与脱硫塔之间。




5



10< /p>



7


蒽醌二磺酸钠法常压脱硫中硫磺回 收部分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硫泡沫槽不应少于


2


台,并轮流使用。硫泡沫槽内应设有搅拌装置和蒸汽


加热装置;




2


硫磺成品种类的选 择,应根据煤气种类、硫磺产量并结合当地条件确定;




3


当生产熔融硫时,可采用硫膏在熔硫釜中脱水工艺。熔硫釜 宜采用夹套罐


式蒸汽加热。硫渣和废液应分别回收集中处理,并应设废气净化装置。




5



10



8


事故槽的容量,应按系统中存液量大的单台设备容量设计。




5



10< /p>



9


煤气脱硫脱氰溶液系统中副产品回 收设备的设置,应按煤气种类及


脱硫副反应的特点进行设计。




5



11


常压氧化铁法脱硫




5



11


< br>1


脱硫剂可选择成型脱硫剂、也可选用藻铁矿、钢厂赤泥、铸铁屑或

< p>
与铸铁屑有同样性能的铁屑。藻铁矿脱硫剂中活性氧化铁含量宜大于


15< /p>


%。当采


用铸铁屑或铁屑时,必须经氧化处理。

< br>



配制脱硫剂用的疏松剂宜采用木屑。




5



11


.< /p>


2


常压氧化铁法脱硫设备可采用箱式或塔式。




5



11< /p>



3


当采用箱式常压氧化铁法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煤气通过脱硫设备时,流速宜 取


7



11mm



s


;当进口煤气中硫化氢含量


小于


1



0g


/< /p>


m3


时,其流速可适当提高;




2


煤气与脱硫剂的接触时间,宜取


130



200s




3


每层脱硫剂的厚度,宜取


0



3



O



8m





4


氧化铁法脱硫剂需用量不应小于下式的计算值:







(5



11



3)



式中



V-


每小时


1000m3

< p>
煤气所需脱硫剂的容积


(m3)





CS-


煤气中硫化氢含量


(


体积分数


)





f-


新 脱硫剂中活性氧化铁含量,可取


15


%~


18


%;




ρ


-


新脱硫剂密度


(t



m3)


。当采用藻铁矿或铸铁屑脱硫剂时,可取< /p>


O



8



0



9


< p>



5


常压氧化铁法脱 硫设备的操作设计温度,可取


25


~35℃。每个脱硫设备应< /p>


设置蒸汽注入装置。寒冷地区的脱硫设备,应有保温措施;




6


每组脱硫箱

(


或塔


)


,宜设一个备用。连通每 个脱硫箱间的煤气管道的布


置,应能依次向后轮环输气。




5



11< /p>



4


脱硫箱宜采用高架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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