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shed-坎昆会议
医院医疗合作协议书
【篇一:基层医院医疗合作协议】
基层医院医疗合作协议
甲方: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法定代表人:孙
虹
职务:院长
委托代理人:黄进华
职务:院长助理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
1
38
号
电话:
邮编:
410013
乙方:湖南武冈展辉医院
法定代表人:段世辉
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地址:湖南武冈市展辉路
邮编:
422400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建立医疗技术合作关系。根据
《中
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为明确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一致达成本合作协议之全部条款
,双方承诺共同遵守,
并由各
自授权之代表签署本合作协议。
一、
合作方式
甲方将乙方确定为医疗技术合作医院,并在乙方挂牌
“
中南大学
湘雅
三医院技术合作医院
”
。合作采取技术指导方式,即由甲方专家以本
协议
约定的方式为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包括但不限于派专家开展教
< br>学查房、
诊、手术、讲学。
二、
合作目标
通过引进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的先进医疗技术,提高乙方工作人员
的
技术水平,同时扩大甲乙双方在当地的影响度,达致多
赢的目标。
三、
合作双方的义务
(一)
甲方的义务
1
.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派专家教授到乙方指导临床、科研工作;
2
.
甲
方接到乙方要求派专家教授会诊或指导手术的请求时,应当
尽
‘
陕安排,不得拖延或者推脱;
j.
甲方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乙方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并在培
训进修费用上适当予以优惠;
1
4
.
甲方动员恢复期的乙方所在地的病人转入乙方康复治疗;
(二)
乙方的义务
1
.
乙方承担甲方专家教授参加会
诊、一指导手术、讲学等本协议
约定的技
’
术指导事项的差旅费;
2
.
乙
方承担甲方专家教授参加本协议有关技术指导事项的劳务报
酬,支付标准参照甲方有关标
准;
3
。
乙方应当将其收治的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疑难、危急、重症
病
人,全部转送到甲方;
4
.
乙方负责为甲方的各项宣传提
供场所和协调当地有关管理部门
的关
系;
5
.
乙方应当以多种形式宣传和推介甲方的专家和技术、项目。
四、
违约责任
甲乙方双方均应诚信地遵守和履行本协议。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
要
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和可预期的损失。一方违约,出
< br>现本协议
第七条所列举或者
相近情况的,守约方在解除协议的同时,还有权
要求违
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和可预期的损失。
五、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
1
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限
届
满,
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可
另行签订延长合作期限的协议,
或者另行签
订合作协议。
六、
合作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合作协议解除
1
.在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以致合作无法进行,守约方
有权解除
本合作协议。
2
.在本协议履行中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经守约方通知,在指定
期限
内仍不能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
.解除协议的通知到达违约方时,。本协议即解除。
4
.合同解除的通知并非守约方放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之表示
,违约
方仍
应根据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作协议的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