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东软信息学院-东北大学东软信息学院
西南科技大学校门通行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校门治安、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充分
维护平安、稳定的校园环境,经
学校批准特在供机动车辆出入的东正门、东二门、南校门
和西七校门建立智能通车门禁
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门禁系统)
,并依据学 校及绵阳市发改委、公安局有关规定制定本
管理办法。
第二章
校门通行功能设置
一、通行功能设置
根据学校日常治安、交通管
理工作需要,在校本部东正门、东二门、南校门和西七
校门建立门禁系统,对进出校门车
辆、人员进行分道管理,人员和车辆各行其道:东正
门(两个门,出入口分开)设置两进
、两出车道,车道近门卫室一侧设人行和非机动车
道,车道近水池一侧设校内车辆进出通
道,非机动车道和校内车辆车道间设校外车辆车
道;东二门设置一进一出车道,门卫室一
侧设人行通道;南校门设置一进一出车道,车
道靠门卫室一侧设人行和非机动车道;西七
校门设置进、出车辆共用车道,车道靠门卫
室一侧设人行和非机动车道。
该门禁系统具备自动抓拍识别车牌、自动抬杆放行、黑名单管理、车辆防砸、
个性化显示与播报、手持移动终端信息采集以及公务车辆网络预约等多项功能
,因受目
前行业技术条件限制,尚不具备车辆通行防盗功能。
二、通行时间管理
东正门和南校门为小型汽车
、
客车进出通道,
24
小时开放;
西七门为校内车 辆和校
内驾校车辆进出通道,限
6:30
至
22:00
开放;东二门为货车进出专用通道,限
6:30
至< /p>
22:00
开放。
学校举行重大
活动期间或其它特殊情况时,
各门禁通行时间由保卫处根据需要作临
时调
整。
第三章
车辆分类及授权
一、车辆分类
对出入校门车辆进行分类管理,分为
A
类、
B< /p>
类、
C
类、
D
类、
E
类共五类。
(一)
A
类:校内车辆
A1
:
学校公用车辆
(在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登记入 库的车辆、
西科大驾校车辆)
。
A2<
/p>
:学校在编在册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人事代理和学校合同制聘用人员)
、全 p>
日制在校学生(含留学生)本人的车辆。
A3
p>
:学校在编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人事代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
亲属的车辆。
(二)
B
类:特种车辆
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环卫、邮政(不含快递)等车辆。
(三)
C
类:经学校批准同意进出的校外车辆
< /p>
C1
:与学校相关部门签订正式商贸服务合同的经商服务车辆、子女在附属 小学幼儿
园上学的校外接送车辆(子女在读期间)
、国家大学科技园入驻 企业的车辆。
C2
:在校内租住的校外人员车辆。
(四)
D
类:临时车辆
不属于上述类别临时进入校园的车辆,因公预约来访车辆按预约车辆处理。
(五)
E
类:黑名单车辆
不遵守学校治安、交通管理规定的校外车辆,涉及治安、刑事、交通等案件且尚未
被司法机关允许上路行驶的车辆,借道穿行校园的校外车辆(由保卫处根据校园监控视
频信息确定)等。
二、通行权限
< br>(一)
A
类车辆:免费进出校门(由保卫处定期核实车辆信息;教职工调离 学校或
辞职时,相应部门应及时通报保卫处)
。
(二)
B
类车辆:免费进出校门。
p>
(三)
C
类车辆:以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办理相关手续、缴 纳相应费用后允许在
相应期限内进出校门。
C1
类、 p>
C2
类车辆授权时限外按照临时车辆计时收费。
(四)
D
类车辆:
参加学校召开的会议(含学校交流等)
、公务来访的车辆、接送本校学生的大型客
< p>运车辆、基建施工车辆,由对应的校内二级单位通过学校车辆预约平台预约,审核通过
后,授权时限内免费,授权时限外按照临时车辆计时收费。上述预约车辆的授权通行时
限为来访当日(如因公务需要同一车辆连续预约的,二级单位须提前向保卫处提交书面
< br>预约申请,预约授权时限以实际需要为准)
。
需
临时进入校园的车辆进入校门时系统自动识别车牌信息,
门卫人员同时对驾驶员
< br>驾驶证进行扫描(或登记)
,车辆信息与人员信息录入系统后作为车辆出门依据。临时 p>
进入校园的车辆按照绵阳市发改委、物价管理部门批复的停车收费标准计时收费。
(五)
E
类车辆:禁止进或出校门。
第四章
车辆信息审核与录入
一、车辆信息审核录入流程
由保卫处统一办理
信息录入,按程序进行资格审核,对于未及时按程序进行资格审
核的车辆,一律按照临时
车辆处理。
(一)
A
类车辆:校内车辆
< p>
A1
证:
学校公用机动车辆
:
由车辆 管理单位填写
《西南科技大学学校公用车辆
(
A1
证)信息登记表》
(详见附件
1
),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 及复印件,由管理单位(二级)
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保卫处录入车辆信息。
A2
证:学校在编在册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人事代理和学校合同 制聘用人员)、
全日制在校学生(含留学生)本人(行驶证登记信息须是本人)的小型乘
用车辆
:由本
人填写《西南科技大学校内机动车辆(
A2
证)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
2
),提供车辆
行驶证、驾驶证、校园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审批后报
保卫处录入车辆信息。
A3
证:学校在编教职工(含 离退休人员)
、人事代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等
直系亲属本人(行驶
证登记信息须是本人)的小型乘用车辆:
由教职工本人填写《西南
科技大
学教职工直系亲属车辆(
A3
证)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
3 p>
),提供与教职工的
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车辆行驶证、驾驶证
原件及复印件,由教职工所在
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审批后报保卫处录入车辆信息。<
/p>
(二)
B
类车辆:特种车辆
< p>
B
证: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环卫、邮政(不含快递)等车辆:
白牌
特种车辆如军警车、
消防车等,
可实现车牌 自动抓拍识别放行,
无需提前录入车辆信息;
蓝牌、黄牌等特种车辆,经
门卫队员核实确认后放行,无需提前录入车辆信息。
(三)
C
类车辆:经学校允许的校外车辆
C1
证:与学校相关部门签订正式商贸服务合同的经商服务车辆(每位商 家限办一
辆)
、子女在附属小学幼儿园上学的校外接送车辆(每位家长限 办一辆)
、国家大学科技
园入驻企业的车辆(每家企业原则上限办一辆)
。
上述车辆在申请办证时,须提供办证
资格审核材料:与
学校相关部门签订正式商贸服务合同的经商服务车辆申请办证时,须
提供商贸合同复印件
(原件备查);子女在附属小学幼儿园上学的校外接送车辆、国家
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的
车辆在申请办证时,须提供校内对口单位的书面证明。符合办证
条件的由本人填写《西南
科技大学校外服务车辆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
4
),提供车
辆行驶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对接单位(二级)审核盖章后到学校计划财务处缴纳
相关费用(费用缴纳标准详见第五章),报保卫处审核并录入车辆信息。
C2
证:在校内租住的校外人员车辆:
该类车辆在申请办证时,由本人填写《 西南
科技大学校外其他车辆信息登记表》
(详见附件
5< /p>
)
,
提供由教职工出具的书面证明
(内
容包括租住房屋位置、户主姓名、出租时限)、租房合同和租房人车辆行驶证、驾驶证
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后勤处房产科审核盖章后到学校计划财务处缴纳相关费用(费用
< br>缴纳标准详见第五章),报保卫处审核并录入车辆信息。
B
p>
类、
D
类车辆不办理车辆事先登记,
E
类车辆信息由保卫处根据公安交警数据和
校内治安数据进行录入。
二、车辆信息变更
需要对已授权信息进行变更
的车辆,填写《西南科技大学机动车门禁登记信息变更
申请表》
(详见附 件
6
)
,到保卫处办理变更手续。
第五章
车辆收费管理
一、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绵阳市发改委、物价局有关停车收费标准收费。
车辆分类
临时车辆
前
20
分钟内免费
小型汽车
超过
20
< p>分钟,起价4
元
/
3
小时,< /p>
3
小时
C2
类车辆:
100
元
/
辆
/
月
包月车辆
C1
类车辆:
50
元
/
辆
/
月;
后每小时加收
1
元。
起价
10
元
/
3
小时,
3
小时后每小时加收
大型汽车
2
元。
说明:
1.
小型汽车(含中巴车)
:载重
2 p>
吨以下(含
2
吨)或载客
20
座以下( 含
20
座)的机动车辆;大
型汽车:载重
2
吨以上至
10
吨(含
10
吨)或 载客
20
座以上的机动车辆。
2.
p>
机动车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不足
1
小时的按
1
小时计算,以此类推。
3.
仅允许本办法中的
C
类车辆办理包月,包月车辆不足
1
月的按照 p>
1
月计算。
4.
以下车辆免收取停车费:执行公务的军用车辆和执行公务的有统一标志的制式警
用车辆;正在
执行任务的抢险救灾车(含实施作业的自来水、供电、燃气工程等抢修车辆
)
、救护车、殡仪车等
特种车辆以及收投邮件的邮政车辆。
二、收费方式及资金管理
1.
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学校计划财务处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停车费,并接受< /p>
绵阳市物价和税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
p>
实行年度或包月收费的车辆,
由申请人向保卫处提出申请,
保卫处开具 收费依据,
申请人凭收费依据直接向计划财务处缴纳停车费。
3.
临时进出校园的车辆,由门卫人员依据系统信息收取停车费用。
4.
门禁系统收取的停车费用主要用于支付税费、交通门卫设施维护 维修、制作和其
他相关系统运行维护的必要支出。
第六章
校门通行规定
一、
机动车通行规定
1.
上述所指机动车辆 为公安、交通部门审核同意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
2.
校内机动车辆须按规定办理车辆信息登记工作,新购置车辆须及时按程序办理车
辆信息登记工作;教职工因其他原因,车辆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须办理车辆信息变更手
续
,未及时办理的,将按临时车辆处理。
3.
在办证过程 中,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取消相应授权资格,
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给
予相应处理。
4.
校外机动车辆需进出校门的,实行临 时登记识别号牌制度;改装、证照不齐或异
形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门。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不予办理入校业务:
p>
(
1
)申请车辆属被盗或存在所有权争议等问题的;
(
2
)申请车辆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
(
3
)申请人(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 p>
(
4
)学校认为不应当办理的其他情况。
6.
所有入校车辆须自觉配合门卫管理人员的指挥,发生损坏门禁系统相 关设施设备
情况的,
责任人须照价赔偿。
无故拖延赔偿一 周及以上的肇事车辆,
暂时禁止进出校园。
7.
恶意损坏门禁系统相关设备的,
除责任人须照价赔偿外,
产生民事或刑事 责任的,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永久禁止该车进入校门)
。
8.
对于尚未建立门禁系统的其它校门,由 学校保卫处根据原有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非机动车、行人通行规定
1.
行人进出校门时,
须自觉配合门卫管理人员的询问、
核实和登记工作,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内。
2.
非机动车、行人进出校门,须走人行和非机动车道,严禁从机动车道进出,严禁
逆向行驶。
3.
非机动车进出校门时,须下 车推行。不能证明为本人车辆的,禁止进出校门,并
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4.
非机动车、行人违反通行规定的,门卫管理人员有权制止,造成门禁 设施设备发
生损坏的,责任人须照价赔偿,扰乱校门正常治安、交通秩序的,将由相关部
门处理。
第七章
附则
一、如遇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等重大校
内活动,保卫处可根据管理需要实行限时
免费通行。
< br>二、本办法所涉相关收费规定由绵阳市发改委、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学校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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