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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
“三助”岗位及津贴管理办法(暂行)
为切实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
改善在校研究生的生活和学习条件,
学
校将针对硕士研究生设立研究生教学助理、
科研助理、
管理助理岗位
(简
称“助教”、“助研”、“助管”,以上三类
岗位合称“三助”),并发
放“三助”岗位津贴。为规范“三助”岗位及津贴的管理,特
制定本管理
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助管、助教、助研的涵义
p>
助管是指研究生在老师的指导下承担有关的教学管理、
科研管理、
< p>行
政管理、学生管理的辅助工作。
助教是
指研究生在主讲老师的指导下,
兼任本
(专)
科学生指定课程 p>
的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辅导实验等教学工作。
助
研是指研究生协助老师从事学术研究、
科技攻关、
产品开发、
技术
推广、实验室建设等项目的科研活动。
1
第二条
研究生“三助”岗位的具体类型
学校每年设置的“三助
”岗位为三类:(
1
)学校设置的“三助”岗
位;(
p>
2
)由博士学位授权单位软环境建设专项经费(简称“博士点建设
专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
3
)各单位及导师自筹经费设置的 p>
“三助”岗位。
第三条
研究生“三助”工作的组织
(
1
)学校设置的研究生“三助”岗位由研究生部统一牵 头部署。人
事处负责助管岗位设置,
教务处负责助教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情况与研究
生部共同公布,各用岗单位具体负责聘用考核工作;
助研工作的开展按照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研经费使用与管理 办法
(试行)》(西科大发
[2011]46
号)执行;
(
2
)博士点建设专项经费设置的“三 助”岗位其组织与管理按照本
办法第四章规定执行;
< br>(
3
)各单位及导师自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其组织与管理按照
本办法第五章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申请
“三助”
岗位的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含全
日制各类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但不包括委托培养、
定向培养和在职研
究生)。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能按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
学习和科
研任务,有一定的实际动手能力和组织能力,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第五条
除助研岗位外,
每位研 究生只能在助管或助教岗位中选择其
一应聘。无特殊情况,研究生不得因应聘“三助”岗
位而延长学习年限。
聘期内如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情况,
按程序终 止
“三助”
岗位工作。
第六条
研究生“三助”工作的聘任,以学期为单位, 一学期一聘。
研究生“三助”岗位人员的遴选工作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
/p>
则,
增加透明度,
提高规范性;
同等条件下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
2
生。在每学期期末完成岗位设置的申报、岗位申请、选聘工作,新学期开
学上岗。
第七条
相关部门及各用人 单位,可以对不能胜任或不宜继续担任
“三助”
工作的研究生及时进行调 整和解聘。
各设岗单位每学期期末都要
结合研究生
“三助 ”
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并给予鉴定,
将总结和鉴定结果送
研
究生部。
岗位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
下一学期不再具备与上一聘期性质
< p>相同工作的应聘上岗资格。
第二章
岗位的设置、申请与考核、解(停)聘
第八条
岗位设置要求
各设岗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求向人事处、
教务处申请岗位,
填写< /p>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表》,经岗位设置负责人、设岗
< br>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署同意意见,
报人事处、
教务处审定汇总后,
由研究
生部统一公布“三助”岗位设置情况。
第九条
应聘
“三助”
岗位的研究生应当填写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
“三助”岗位申请表》,经
岗位设置负责人面试同意、设岗单位负责人审
核并签署同意聘任意见后,
各设岗单位需将聘任结果公示,
无异议后报研
究生部备案。
第十条
每学期结束时,
由各用人 单位负责研究生
“三助”
岗位的考
核工作。研究生要认真
做好“三助”工作总结,聘用单位应认真填写《西
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表
》,经岗位设置负责人、设岗单位
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聘同一岗位。
第十一条
解(停)聘程序
p>
研究生因学习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再担任“三助”岗位工作,需
3
由本人提出申请,
经岗位 设置负责人、
设岗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
方可停聘。
对聘期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研究生,
由设岗负责人提出解聘建
议,经设岗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方可解聘。
< br>对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研究生,
设岗负责人可及时中止其岗位工
作,
提出解
(停)
聘建议,
经设岗单位负责人审 核并签署意见后方可解
(停)
聘。
第三章
岗位津贴标准及发放
第十二条
岗位津贴标准
研究生助管,
按照其实际 工作完成情况每月发放
200-500
元
/
岗的< /p>
“三
助”岗位津贴;
研究生助教
,每月按照该门课程课酬的
6%
发放“三助”岗位津贴。
一学期按照五个月计算。
第十三条
岗位津贴发放
在研究生完成岗位任务后由设岗单位造表,
送研究生部审核后于每月
底前发放,直接进入研究生本人的银行卡。
第四章
博士点建设专项经费设置“三助”岗位事项
第十四条
博士点建设专项经费设置的
“三助”
岗位,
其设置、
申请、
< br>考核、
岗位津贴标准由各博士点建设学院负责,
实施细则由各博士点建设< /p>
学院制定,并报研究生部同意后实施。
博士点建
设专项经费设置的
“三助”
岗位,
其津贴在研究生完成岗位
任务后由设岗单位造册汇总,
报研究生部审核后于每月底前发放,
直接进
入研究生本人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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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各单位及导师自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事宜
第十五条
各单位及导师自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 ,需填写《西
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表》,经岗位设置负责人、设岗单位<
/p>
负责人审核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由各单位及导师自行确定岗位津贴标准、自行考核、自主发放。
第六章
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
经费独立运行的专业,
是否 设置研究生
“三助”
岗位由其
自主确定,所需经费由各相
关学院负责落实。
第十七章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附件:
1.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表
2.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
3.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表
4.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发放依据表
5.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发放表
主题词:学校
研究生
三助
管理办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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