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老年大学-锦州老年大学
宁波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繁荣计划
宁大政〔2008〕3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导,全面
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贯彻党的
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
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
〔2004〕3
号)和《教育部关于
大力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质量的意见》(教社
科〔2006〕5
号),加大投入,积极引导,突出 重点,狠抓
落实,注重质量,提升水平,繁荣和发展我校人文社会科
学。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繁荣计划的实施,到
年,实现教育部人
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高级别奖励
的突破;国家社
会科学基金新立项目突破二位数;拥有若干部具有学术传
承和价值的、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精
品力作;取得部省级以
上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的新业
绩;培养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著名学者;创建一个
名
家学术讲座品牌;呈现一派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繁荣新气象。
三
、主要措施
学校进一步加大总体科研投入,实施“人文社会科学
预研究计划”、“人文科学研究后期资助计划”、“精品
著作出版资助计划”、“人文社
会科学学术交流支持计
划”以及完善学校科研管理相关政策,建立和健全人文社
会科学研究激励机制,努力提高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层次
和水平。各学院
和学科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配套措
施,共同推进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繁荣。<
/p>
1.设立宁波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预研究计划
本计划目的是加强对人
文社会科学高水平项目的前期
培育,集聚学术团队,增强团队合作的意识,提升我校人<
/p>
文社会科学的科研竞争力。人文社会科学预研究项目必须
有明确的
预期目标,即通过
2
年的培育,获得国家社会科
学基金项
目、部省级重大项目等高级别项目。重点资助对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具有
实践意义和理论
意义的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项目的前期研究;重点资
助体现地域优势和学校学科特色优势的新兴、边缘、交叉
学科项目的前期研究。
人文社会科学预研究项目须以项目组方式申报,项目
组成员中校
内研究人员一般不少于
5
人,且项目组成员中
至少有
p>
1
名
38
周岁及以下的本校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共同< /p>
参与。预研究项目每年评审一次,采用专家评审的方法,
择优资助
。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
3
万元,研究期限一
般为
p>
2
年,每年立项
10
项左右。该项目必须申报国家社会
科学基金项目或部省级重大项目等高水平项目,并取得以
下之一
成绩的准予结题:①获得高级别项目立项。②在
CSSCI
源刊上发表< /p>
3
篇以上(或在权威期刊上发表或以外文
发表且纳入
SSCI、A&HCI
检索的
1
篇以上)与研究项目相< /p>
关、且能反映项目组全体成员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③研究
报告获
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级以上
政府部门以发文等形式采纳。
2.设立宁波大学人文科学研究后期资助计划
本计划目的是加强人文学科
的基础研究工作,注重知
识传承、资料积累与考证,鼓励具有原创能力的教师持之
以恒、潜心开展需要长期积累的个性化研究,培育具有较
强的学术含量
和现实借鉴意义的原创性科研成果。后期资
助计划主要资助具有学术积累、长期探索,已
完成
70%书稿
的人文学科基础研究类精品力作。后期资助计划每年评审
一次,采用专家评审的方法,择优资助。每个项目资助强
度一般
为
3
万元,每年资助原则上不超过
5
项。该项目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