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诚信-大学生诚信
西南科技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速培养
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
、富有创新精神和实
< br>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让学有余力的学生能充分利 用西南科技大学
多学科的教育资源,
获取更多的知识技能,成为基础扎实 、知识面宽、
适应性强的复合型人
才,提升就业及社会竞争力,学校决定
试行双学位教育。
双学位是指在校 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学有余力,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
经自愿申请,
p>
学校考核同意,
再完成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个专业的学位课程,
达到授予 学位条
件者,
可同时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为做好双学位教育 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试
行)
。
一、组织机构
1
、学校成立双学位教育工作领导小 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下设办公
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
、办公室具体职责:负责双学 位专业申报、指导和管理,拟定相应的文件。
3
、学校学位办负责审核并颁发双学位证书。
二、培养方案和教学要求
1
、双学位专业的培养方案由各学院 制定,其中总学分要求:文科类专业
75
学分左右、
理工
科类专业
80
学分左右(含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
2
、取得双学位专业修读资格的 学生,依据该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要求,按照主
修专业的方式、方法和学校有关学
分制管理规定参加选课、修课、考试(考核)
、实习、实
验和毕业设计(
论文)等教学环节,并按该专业课程学分费用标准交纳修课费用。
三、报名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无违纪记录;
2、
学习成绩优良,
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 p>
2.5
以上学有余力的本校二年级
(第三学期)
本科生;
3
、学生应修读与主修专业跨学科门类的双学位专业;
4
、身心健康。
四、审批程序
1
、
各学院根据其专 业特色、
办学条件确定当年双学位专业招生名额并于每年
10
月向 学
生予以公布。
2
、
符合修读条件的学生可在当年
11
月( 第三学期)
向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申请,
经接
收学院审核
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将于
12
月公布获得修读双学位学习资格的学生名< /p>
单。
3 p>
、取得双学位专业修读资格的学生即可按学校学分制管理要求参加选课并从第四学期
< br>开始予以修读。
4
、取得双学位专业修读资格的学生,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修读资格。确因无法坚持学 p>
习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中止学习者,
须提出书面申请,
经有关 学院和教务处同意后,
可终止
修读双学位专业。学校根据其修课情况,可
出具修读该专业课程的证明材料。
五、学籍、成绩和学生管理
1
、修读双学位专业学生的学籍关系保持在其主修专业不变,学生管理仍由主修专业所< /p>
在学院负责。
2
、双学位的成绩与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同时在学籍档案中记载。
3
、学生因故未修满双学位专业要求 的学分而终止学习,其所修课程可作为素质选修课
处理。
4
、修读双学位专业的学生在校学习 年限如下,学制为
4
年的,学习年限为
3-6
年( 不
含休学时间)
;学制为
5
年的,学习年 限为
4-7
年(不含休学时间)
。
5
、其他未及事项按照《西南科技大 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六、毕业与学位资格审定
1
、双学位学生主修专业的毕业和学位资格申报及审查工作由主修专业学院负责,修读 p>
的双学位专业学位资格申报和审查工作由开设双学位专业的学院负责。
2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主修专 业学位证书的学生,如符合双学位授予条件的,经
学校审核后颁发双学士学位证书;
p>
3
、未获得双学位的学 生,如修课学分符合学校辅修专业要求的,可颁发该专业的辅修
证书。
七、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西南科技大学双学位专业及其培养方案学分汇总表
序号
学院
专业
双学位开课课程学分统计
必修课学分
选修课学分
毕业实习、设计环节学分
总学分
1
材料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无机非金属材料方向
20
45
15
80
2
环资
地质工程
47
11
22
80
3
计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