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科技大学-上课科技大学
学分制管理规定
中
国
矿
业
大
学
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p>
为推进我校教学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
规
范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高等教育法》
、
《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江苏省高等
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
法适用于本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
第一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高 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
我校在校学生应缴纳学费。
第二条
我校采用学分制的学籍管理制 度,以学生修读课程的
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取得学生所在年
级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标准。
第三条
学分制收费是按学生修读的学 分数计收学费的教育收
费管理制度。学分制收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根据
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我校各专业学年学费,并结合我校年生均教育
培养成本折算,每学分学费收费标准为
80
元,学生每学年交纳的学
< p>分学费总额等于该学生相应学年选读课程的总学分乘以
80
元; p>
学生
每学年专业学费的计算,为学生所在专业学制的学年学费总和,减
去学生所在年级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科研创新学
分除
外)折算的学分学费差再除以所在专业学制。
第四条
学校按学生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新
生
入学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在下一学年
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
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
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所修学分数
收费。
·
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