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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番禺校区高校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作者:高考题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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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7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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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大学录取条件-国外大学录取条件

2020年11月27日发(作者:缪德隅)


XXXXXXXXXX

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加强学生干部的管理并使之接受广大同学的监


督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干部队伍是联系学校和广大学生的纽带和桥梁,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和在团


组织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各级党团组织必须重视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完善学生干部管理,提高学生干部


队伍的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素质。


第四条

学生干部要热心为同学服务, 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不应脱离学生,凌驾


于学生之上。


第五条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必须在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产生和任职条件


第六条

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


荐、自荐等不同形式,产生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第七条

因工作需要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也可由组织指定、任命或招聘等形式产生。


第八条

学生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

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

具有一定的理论及政策水平。


(二)勤奋学习

,

有较强的进取精神

,

学习成绩优良。


(三)有献身精神和责任感

,

勇于承担社会工作

,

不计较个人得失

,

为同学服务。


(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精神

,

善于组织有益于学生成长的各项活动。


(五)

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

,

以身作则

,

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

善于团结广大同学。


(七)

有正义感

,

敢于同一切坏人坏事及损害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第九条

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自动辞职:


(一)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

,

在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


(二)违反国家法令、法规和校规校纪

,

造成不良影响

,

受到系级通报批评

(

< p>含通报批评

)


上处理处分者。


(三)闹不团结

,

意气用事

,

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集体利益及声誉受到损害者。


(四)以职权谋取私利

,

经教育不改

,

或从事其他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合的活动

,

严重损害


集体利益或者声誉者。


(五)个人素养和道德水准低下

,

在学生中影响不良者。


(六)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者。


第十条

学生干部自动辞职程序。


(一)学生干部提出辞职报告

,

递交学生会。


(二)学生会接到学生干部的辞职报告 后,应召开部长会议讨论,对确有第九条所列情形之


一的学生干部,准予辞职,宣布除名 并报上一级组织备案。


第十一条

根据第九条规定,学生干部应该辞职而不辞职的,学生会组织通过适当途径将

其免职或撤职。


第三章

管理和考核


第十二条

学生干部由院团委、院学生会管理。


第十三条

各级学生干部在院团委的统 一领导下,由各级团组织负责管理和考核,并将考


核情况报院团委。


第十四条

院学生会的干部由院学生会 具体管理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系党总支和院团


委。


第十五条

院学生会必须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学院每年在学生干部中进行

1

次优秀学生干部及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


第十七条

学生干部每年填写

1

次《

XXXXXXXXXX

华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登记表 》或


XXXXXXXXXX

华立学院共青团干部考核登 记表》

,记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代 表学生参加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通过学院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

< p>
(二)

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

沟通学院有关部门和有关 领导与广大学生的联系,


促进学校工作和服务等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工作

,

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协商工作。


(三)组织学生开展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学校整体


利益的同时,维护 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四)对本级或上级团组织或学生会工作有讨 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并有权要求其改进工


作。

< br>(五)评优或毕业就业时,在同等条件下,学校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优先推荐。


(六)有维护集体、他人及自身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七)按学院的有关规定享受其他应享受的待遇。


第二十一条

学生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 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呼声。


(三)团结广大同学,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


(四)认真组织各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


(五)做好本职工作

,

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六)努 力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宣传鼓动能力以及社会活动能力。


(七)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八)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













XXXXXXXXXX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XXXXXXXXXX

学生会是学校党委和省学联领导、

学校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群


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 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公益服


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同 学全面发展。


(二)组织勤工助学、校园公益劳动等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


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

做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协助学校 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优雅的学习、


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 学校同学的正当权益。


(四)加强各校区之间的沟通联系,并加强同其它院校学生及学生组织的联系与 合


作,切实指导各系分会工作。


第三条

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并为以上两会的团


体 会员,承认并遵守《中华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章


第五条

凡有

XXXXXXXX XX

学籍的全日制本、

专科学生,

不分民族、

性别 、

宗教信


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一)有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本会工作的权利。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交纳会费。


(三)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八条

本会按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 委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


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 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每

2

年举


1

次,在特殊情况下,经全委会决定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审议和批准上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任务。


(三)修改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学生会委员会。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它事项。


第十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

学生会委员会的职权。


(一)

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执行大会决议,

决定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筹备和召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三)任免校学生会主要干部,负责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培训工作。


(四)领导各系学生会开展工作,对各系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批评。


(五)制定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并对各系学生会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校学生会由主席、副主席、副秘书长 和各职能部门干部、干事等人组


成。根据工作需要设秘书处、宣传部、学习部、文娱部、 体育部、生活部、女生部、实践部、


保卫部和社团部等若干职能部门,并根据职责范围负 责学生的日常工作,聘任

1

名团委专职


教师为秘书长。< /p>


第四章

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三条

XXXXXXXX XX

学生会委员会是

XXXXXXXXXX

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的最


高权力机构,对学代会负责。


第十四条

学生会委员会由学代会选举产生,具有监督本章程具体执行的权力,


并可 以撤消各系学生会和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作出的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制度和条例。


校学生会主席、 副主席由上届学生会与各方协商提名,由新一届全委会选举产生,


经校团委审核后,报校 党委及省学联批准。


第十五条

学生会委员会的职权。


(一)选举常务委员会。


(二)选举主席、副主席。


(三)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问题。


(四)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五)执行省学联有关决议,对外代表

XXX XXXXXXX

学生会。


第十六条

主席主持学生会工作,主席、副主席采取分工合作制,根据工作需要


可以召开和主持学生 会各类工作会议,各部部长可以召开和主持本部门各种工作会议。


第十七条

校学生会干部在职期间的工作由秘书处备案,每学期向干部所在系作


出书 面汇报。


第五章

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条

XXXXXXXXXX

学生会常务委员会是学生会全体会议期间的常设机构,

常< /p>


务委员会向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九条

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由当选的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常务委员


会会 议由主席召开。


第二十条

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一)召开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


(二)协商确定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人选。


(三)在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期间,执行 学生会委员会的决议,检查、监督各职


能部门的工作。


第六章

系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二十一条

各系学生会是本会的分会,在系党总支、校学生会领导和系分团委


指导和帮助下,独立 自主地开展工作。系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班委会。


第二十二条

各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或每

2

年召开

1

次 ,需报校学生会批


准,并将选举结果报送校学生会备案。各班班委会应当每年改选

1

次。


第二十三条

各系学生会的机 构设置应与校学生会基本相同,根据情况参照本章


程制定相应规章并报校学生会审批。< /p>


第二十四条

各班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 委员、文娱委员、宣传委员、体


育委员和生活委员。班长主持班委会工作,副班长协助班 长工作。


班委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校、系学生会的决议。


(二)召开全班同学会议。


(三)在团支部的指导帮助下,抓好全班的思想、学习、文体等各项工作。


第七章

学生干部


第二十五条

校学生会干部、系学生会干部、班 委会委员均为学生干部,均可享


受学生干部待遇,并遵守《

XXXXXX XXXX

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学生干部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四项 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并忠诚于党的


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热心于学生工作,注重实干,勇于开拓创新。


(三)以身作则,严以律已,处处起模范带 头作用,争当“三好学生”和“优秀学


生干部”


(四)谦虚谨慎 ,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养成良好的学习、工


作和生活习惯,努力提 高自身的道德文化修养和工作能力。


(五)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与各种不良风气作斗争。


第八章

学生会的经费


第二十七条

学生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会费,每位会员每学年缴纳会费人民币

2

元,其中

60%

上缴校学生


会 ,

40%

留系学生会掌握使用。


(二)组织勤工助学所得收入。


(三)接受社会资助。


(四)学校拨款。


第二十八条

学生会经费用途。


(一)日常有关工作。


(二)学生会的有关会议。


(三)组织同学的各种活动及培训。


(四)其它经费支出。


第二十九条

经费的收入和支出由学生会秘书处提出预算报告,由学生会常务委


员会批准,每学期经 费的开支情况由秘书处向学生会委员会报告。


第九章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 于

XXXXXXXXXX

学生会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XXXXXXXXXX

华立学院学生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组织制度


第二章

纪律制度


第三章

人事责任制度和任免制度

离开大学-离开大学


江苏大学土木工程-江苏大学土木工程


浸会大学地址-浸会大学地址


暨南大学校历-暨南大学校历


中国海洋大学考研难吗-中国海洋大学考研难吗


河北大学专业分数-河北大学专业分数


南开大学化工厂-南开大学化工厂


海南大学入学-海南大学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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