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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建设大学2016—2017学年广州大学综合测评条例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1-27 05:17
tags:

深圳大学学校-深圳大学学校

2020年11月27日发(作者:桂永清)


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科学学院学习部综合测评培训资料集




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习部综合测评培训资料集


第一部分:综合测评条例


《广州大学综合测评条例(试行)操作指南》草稿


——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综合测评的宗旨是提高学生综 合素质,积极引导学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会学习,学会


生活,学会做事,学会做人。


第二条

综合测评的内容由学业表现和综合表现两部分构成,两项分别占

75%

25%


第三条

综合测评是评估学生综合素质 的重要依据,

各班级学生按综合测评排定名次,

学院根据学生综合


测评成绩和名次进行评优、评奖。


第四条

综合测评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

遵循全面准确、

简便易行的原则,

逐步实现对学生管理的规范化 ,


促进学生教育的协调和统一。


第二章

学业成绩测评(

75%



第五条

学业表现分由学业基本分乘以

75%

计入总分。


1

)实行学分制的班级按此公式来计算:


学业基本分

=

A

科成绩

*A

科时数

+B

科成绩

*B

科时 数

+

??)

/

A

科时数

+B

科时数??)


(其中

考查

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按

90

80

70

60

50

分计算。补考或重修后


及格的课程按实际成绩记载)


2

)经学校批准试读者,其综合测评只算成绩,不参加排名。

< br>学业基本分

=

A

科成绩

* A

科学分

+B

科成绩

*B

科学分< /p>

+

??)

/

A

科学 分

+B

科学分??)


第六条

< p>:各系的教育教学实习、实验操作、社会调查、野外实习、专业实践等实践性环节均计入

综合表现部分。


第三章

综合表现测评(

25%



第七条

综合表现由行为表现和突出表现两个方面构成 ,分别占

15%

10%


行为表现得分乘以

15%

后直接计入总分;


突出表现得分乘以

10%

后直接计入总分。


(一)

行为表现。


第八条

行为表现由基本分和扣分两部分构成。


< /p>

计算公式:行为表现分

=

日常行为的基本分—扣分。


(其中日常行为的基本分为

100

分,

每 位同学的测评要以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为主要依据,


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8

页)

第①页(共


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科学学院学习部综合测评培训资料集




1

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 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 ,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


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 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基


本 分

15

分)


2

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张扬民族精 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


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 动。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


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 任感,甘愿为人民奉献。

(基本分

13

分)


3

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 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


珍惜时间,学业有成。

(基本分

11

分)


4

遵纪守法,弘扬正气。遵守宪法、 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


敬廉崇洁,公道正派;敢于并 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基本分

12

分)


5

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履约践 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


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基本分

13

分)


6

明礼修身, 团结友爱。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热心公益 ;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基本

< p>

12

分)


7

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爱劳动, 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俭朴,杜绝浪费;不追求


超越自身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基本分

11

分)


8

热爱生活,强健体魄。积极参加文 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


挫折,提高适应能力;增强安全 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

(基本


13

分)


第九条

有以下情况者予以扣分(扣分累计不超过

100

分)


1

凡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游行示威或 因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被公安机关拘审者,行为表现分


0

分计。


2

开除党籍团籍处分者,行为表现分以

0

分计。


3

受党内、团内或班级以上公开批评 者,扣

20

分;行政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者,扣

50

分;


受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者,扣

80

分。在党内、团 内受到上述同等处分者,参照此分值执


行。


4

凡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 、社会实践和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未经请假而缺席


或不提交调查报告者,每次扣

10

分。


5

每旷课(含实验课的教学实习等)一小节扣

2

分,迟到、早退每次 扣

2

分。大一的早读


晚修旷课、迟到、早退者每次扣

2


6

违反课堂纪律影响他人学习者,< /p>

视情节严重每次扣

4

8

分。

(以任课老师书面证明为准)


7

凡在男女交往中行为不雅,经教育 不改者扣

10

分。


8

破坏学校公共设施者,根据具体情 况扣

2

10

分。


9

凡是受到院内通报批评的学生(包 括宿舍熄灯和课堂考勤)

,将在该学期扣除综合测评


行为分

20



8

页)

第②页(共


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科学学院学习部综合测评培训资料集




第十条

凡因同一错误受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条款规定要扣分的,扣分只计最高一种。


(二)突出表现


第十一条

凡有以下突出表现行为的给予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

100

分。如 班级个人最高分不足


100

分,以实际分数计算,如班级个人最高分超过

100

分,则按以下公式计算:


突出表 现分

=

(本人实际得分

/

班级个人最高分)

*100


1

)对参与社会、 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精神文明活动,做出贡献并取得成效受到国、省、市、


校表彰者分 别加

30

20

10

< p>、

5

,


参加者加

2

分(由辅导员提供证明)


。由国家,省组织的精


神文明方面,技能比赛方面的比赛获奖者分别加

30

20

15

8

(一等,二 等,三等,优秀奖)

.


省级

20

15

12

6

(一等, 二等,三等,优秀奖)

.

市级

10

8

6

5

(一等,二等,三等 ,优


秀奖)

.

在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校级的体育比赛活动中,

获前三等奖的一律分别加

15

12

10


5

分。

(只加当学期,同一项目只加最高分,以提供证书证明为准)< /p>


如:荣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

学院(

< p>“五四“表彰大会)

的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


共青团员、教育系 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干部分别加

30

分、

2 0

分、

10

分、


5

分、< /p>

3

分。(须提供证书书面证明)


2

)在全国、省、市校、学院学术报刊、会议上发表或宣读论文者,国家级计

30

分、省级计

20


分、市级计

15

分 、校级计

10

分、学院级计

5

分。

(凡要求加分者须提供刊物的原件)


3

)向校级、市级 、省级、国家级及以上正式出版发行的非学术性报刊投稿被录用者。每篇分别


3

4

5

6

分。

(累计不能超过

10

分)

非我院新闻中心工作人员在学院《数说新语》团刊


上投稿被采用者,每篇加

2

分。

(累计不能超过

8

分)


4

)代表学校参加科技知识、学科竞赛及小制作竞赛活动获奖者,国家级 计

30

20

15

7

(


等,二等, 三等,优秀奖

)

,省级计

20

1 5

12

6(

一等,二等,三等 ,优秀奖

)

,市级计

12


10

8

5(

一等,二等,三 等,优秀奖

)

,校级计

8

6

5

4(

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

)


参加者计

2

分(以提 供获奖证明书面为准)


注意:挑战杯竞赛按此条来加

.


5

)参加数学建模获奖者(包括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

电工杯数学建模比


,国家级计

30

20

15

分,省级计

20

15

12

,市 级计

12

10

8

,参加者计

2

分。

只加当学期,


同一项目只加最高分,以提供证书证明为准

6

)参加自愿献血者每人加

3

分,荣获无偿献血的任何奖项或 称号者每人加

5

分。

(如同时参加自


愿献 血与荣获无偿献血的任何奖项或称号者可加

3

5=8

< p>分,以提供证明为准)


7

)荣获军训积极分子、优 秀导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广州大学优秀实习


支教学生荣誉称号者 每人加

5

分,其中荣获广州大学优秀实习支教分队的成员每人加

2 .5

分。


(荣获学院全优生、学习进步奖、英语学习个人优秀奖、素质拓 展积极分子不加分)荣获学


院优秀学生干部加

3

分,

荣获广州市城市文明志愿者服务全民活动先进个人加

3

(上以提


供书面证明为准,可累加)


8

)参加学院、学校的活动,获奖者给予加分


1

、参加学校学术类活动比赛、雅室比赛获奖按一、二、三等奖分加

8

6

4

分;优秀奖加

1

分。团体


赛获奖成员依据获奖等级依次减半加

4

3

2

分;优秀奖加

0.5

分。


如:课件设计大赛,师范技能比赛, 演讲比赛,创业大赛,征文比赛,雅室比赛,中华经典诵读比赛


等等。

( 只加当学期,凡因同一事、或同一活动、同一比赛由多次获奖或符合两条以上加分条件者,只



8

页)

第③页(共


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科学学院学习部综合测评培训资料集




计最高分,不累计分,以提供书面证明为准)


2

、参加校运会获第一、二三名分别加

8,6,4

分;获得其他名 次均加

3

分。团体赛获奖成员依据获奖等


级依次减半加< /p>

4

3

2

分;其他 名次加

1.5

分。


3

、 参加学院学术类活动比赛获奖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加

4

3

2

分;优秀奖加

0.5

分。团体赛获 奖


成员依据获奖等级依次减半加

2

1. 5

1

分;优秀奖加

0.25

分。


如:课件设计大赛,师范技能比赛,解题大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 中华经典诵读比赛等(只加当


学期,凡因同一事、或同一活动、同一比赛由多次获奖或符 合两条以上加分条件者,只计最高分,不


累计分,以提供书面证明为准)


4

、参加院运会获第一二三名分别加

4

3

2

分,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比赛项目获奖,选 择获


奖等级最高的两项加分。


9

)通过省级以上专业类等级考试者给予加分(累计不能超过

40

分)

< p>


1

、通过国家人事部计算机等级统考的二级、三级、四级者,分别 加

10

12

15

分:通过省高教


厅计算机统考试二级、三级、四级者分别加

10

12

15

分:通过国家初、中、高级 程序考试者


分别加

10

12

< p>、

15

分(各项加分不累加,只加最高分,只加当学期)


2

通过普通话测试二乙、二甲、一乙 、一甲者分别加

10

12

14

16

分。

(只加当学期)


3

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分别 加

10

分、

20

分。

(只加当学期 )


4

通过证券从业 资格证的

,

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加

10

分,需 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予加分


(只加当学期,仅限一次)


5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加

10

分,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否则不予加分。

(只加当学期,仅


限一次)


6

学院可视实际情况对其他通过省级以上专业类等级考试的同学加

3

—< /p>

12

分。凡通过国际性的


专业类等级考试的同学加

12

分(托业、雅思、托福等)

(以下没有列举的证书具体加多少分


由学习部,主席团和辅导员共同协商,只加当学期,仅限一次)


:

photoshop

初级证书(

+ 5

、软件设计师(

+5

、非计 算机专业考试二级(

+5

、计算机办


公 软件应用职业资格证(

+5

GRE

< p>、

SIYB

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5

??


(以上

7

点班级个人最高分不得超过

40

分,若最高分超过

40

分,则按

40

分计算。


10

1

、凡担任校级、院级的干部和教学信息员满一学 期者,对其实行干部考评,分优、良、中


差,不合格五个等级,主席、副书记分别加

20

15

12

、< /p>

0

-3

分;副主席(

包括新闻


中心主任

)分别加

17

14

9

0

-3< /p>

分;各部部长(

包括新闻中心副主任

)分别加

15< /p>


12

7

0

-3

分;各部副部长(

包括院新闻中心总监

)分别加

12

10

< p>、

5

0

-3

分;


各部部委分别加

8

6

< p>、

3

0

-3

分。


2

、宿舍层长对其实行考评,分优、良、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加

5

3

1

0

分。


3

、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


(不包含学校的青协,红会,社联,自律委员会还 有学院的青协,


红会,金融协会)分优、良、合格


、不合格四个 等级,分别加

5

4

2

0

分;各部负责人(部长,


副部长)分别加

3

2

1

0

分;部委加

2

1.5

1

0

分。


社团会员不加 分。


4

、学院辩论队成员担任满一学期实行考核,分为 优秀,良好,中,差,不合格五等级,队长分


别加

12

10

5,0

-3

分。副队长分别加

10

8

4

0

-3

分,队员分别加

4

3

2

分,若成员< /p>


打了一场校赛再加

1

分,

在校辩论赛获最佳 辩手的多加

0.5

分,

大于等于两场的只加两场的分数。



8

页)

第④页(共

大学兼职模特-大学兼职模特


西安未央大学城-西安未央大学城


郑州大学考研专业目录-郑州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中国开放大学-中国开放大学


兰州理工大学mba-兰州理工大学mba


天津河西区大学-天津河西区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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