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金融工程与经济系统决策分析”专业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名称:金融工程与经济系统决策分析
一、培养目标
专业代码:
120122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政
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治学态度严谨,理论功底
扎实、专业知识系统、具备独立从
事科学研究能力,通晓现代金融学理论、金融
工程学理论,
熟悉现代金融 体系运行和货币金融政策,
具备运用数理知识和数学
模型进行金融市场分
析、金融产品设计和定价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
年;在职博士研究生
4
年;最长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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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实行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制。
博士生应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培养计划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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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培养过程分为两个大的阶段。
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进行必要的< /p>
科学方法训练,
时间不少于
1
年;
第二阶段,
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
主,时间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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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年。
第一阶段结束后,进行中期考核。中
期考核是博士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后,
正式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前的一次学科综合考试
。
考试由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组
1
二、研究方向
01
.金融工程研究(任兆璋)
02
.宏观金融调控与政策研究(宋海)
03
.公司财务研究(李定安)
04
.货币理论与政策研究(田秋生)
05
.经济系统分析(龙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