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大连海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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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全校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实施因材施教,
更 好地培养适应社会、
经济和文化发展、具有求是创新精神和国际竞争力的各类高层次优秀
人才
,
特制定本
办法。
一、
教学计划
根据学分制的特点及要求
,
实行指导性教学计划。
指导性教学计划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指南
,
它规定了各专业对学生学习的要求。
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分为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
必修课是指本专业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包括主要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部
分专业课。各门类必修课学分约占总学分的
60
?
。
限选课是指本专业学生必须在限定的一类或一组课程中选修的课程
,
每组选修
课程体现专业范围内不同的方向。各门类限选课学分约占总学分
的
25
?
。限选课学
分超过规定部分可替
代一定的任选课学分。
任选课是指专业任选课和全校公共任选课或学生
根据个人志趣,所选外专业的
各类课程。各门类任选课学分约占总学分的
15
?
。学生在校期间须至少完成全校性
选修课
6
学分。
二、学分与绩点的确定与计算
学分是测量课程量的单位
,
是学生完成学业情况的基本依据。
各专业四年制本科学生须完成学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方可毕业。
理论课、
实验课的教学时数
每
18
学时为
1
学分、
体育课
36
学时为
1
学分;
按
计划集中进行的军训、公益劳动、工厂实习、课程设计、综合实验、毕业实习每教
学周
1
学分;
毕业设计(论文)每教学周
1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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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课程学分的最小单位为
0
.
5
学 分。
绩点是一门课程的成绩系数
,
平均绩点可以客观反映学生学习的总体质量
,
是
衡量学生学习成绩优劣的一个指标。
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
成绩等级
百分制成绩
绩点
A
(优秀
4.5
)
90-100
分
4.0
—
5.0
B
(良好
3.5
)
: 80-89
分
3.0
—
3.9
C
(中等
2.5
)
: 70-79
分
2.0
—
2.9
D
(及格
1.5
)
: 60-69
分
1.0
—
1.9
E
(不及格)
: <60
分
0
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
=
课程学分×绩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