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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民
用
航
空
总
局
飞
行
标
准
司
编
号:
AC-121-FS-
咨
询
通
告
下发日期:
2007.10
编制部门:
FS
批
准
人:
交叉机组资格和混合机队飞行
1
、目的
本咨询通告为《大型
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
规则》(
CCAR-121
部)合格证持有人(以下简称合格证持有人)
的飞行机组成员实施交叉机组资格
和混合机队飞行提供指导。
2
、依据
合格证持有人可根据本咨询通告的要求申请豁免
CCAR-121R2
N
章、
CCAR-121R2 O
章有关训练的要求。
3
、适用范围
本咨询通告适用
于中国民用航空规章《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
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
CCAR-121
部)合格证持有人。
4
、定义
本文中所用术语见附件
1
。
5
、背景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
飞机制造厂家设计的不同型别飞机之间
的差异不断缩小,一些不同型别飞机在驾驶舱布局
、系统设计、
1
飞行操纵和机组操作程序等方面十分相似,为已经持有一个型别
等级执照的飞行
人员在进行另一个型别等级的训练时,减少训练
时间创造了条件;也为在具备相似特点的
不同型别飞机飞行机组
的熟练检查和定期复训互相替代提供了可能。
< /p>
合格证持有人可以通过对具备上述特点的不同型别飞机的差
异进行
评估、制定科学的训练方法,经局方批准后,实施交叉机
组资格和混合机队飞行,在保证
训练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减少训练
时间,节省运行成本和人力资源。
6
、原理
6.1
飞行机组成员是否能够实施交叉机组资格和混合机队飞
行取决于合格证持有人和相关飞
行机组的经验、知识和能力。
6.2
哪些机型可以实施 交叉机组资格和混合机队飞,
应首先考
虑不同型别的飞机之间是否具备足
够的相同点,能够保证安全运
行。其次应考虑不同型别飞机所要求的训练和机组成员合格
要求
中是否有相同部分,是否可以由其它相似型别飞机进行替代。如
果具备这些特点,
局方飞机评估组
(
AEG
)
以飞行标准委员会
(
FSB
)
报告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布。
合格证持有人可以根据有关文件,通过
向局方申请规章相关
条款的豁免,实施交叉机组资格和混合机队飞行。否则,应该在
p>
规定时间内完成
CCAR-121
部
N
章和
O
章所规定的各个型别飞机的
所有训练和机
组成员合格要求。
7
、基本要求
p>
7.1
合格证持有人应该保证飞行机组成员在所运行的各个型
别飞机上符合
CCAR-121
部
0
章和
N
章中所规定的所有要求。
2
7.2
合格证持 有人有责任保证其飞行机组成员不会实施交叉
机组资格和混合机队飞行,除非飞行机组成
员具备这样的能力。
7.3 121
部合格证持有人实 施交叉机组资格和混合机队飞行
必须针对
CCAR-121
部
0
章和
N
章中所规定有关训练和机组成员合< /p>
格要求,列明二个特定型别飞机的差异和相似部分,说明二个型
别
飞机由于相似性而可以相互替代的训练和机组成员合格要求的
项目,制定相应训练大纲和
运行程序,并获得局方批准。
7.3.1
准备实施交叉 机组资格的合格证持有人应按
CCAR121
部
N
章的训练要求,结合运行,制定实施交叉机组资格的转机型
训练大纲。初始转机
型的应急生存训练不能减少。
7.3.2
准备实施混合 机队飞行的合格证持有人应按
CCAR121
部
N
章和
O
章的要求,结合运行实际从飞机型别、布局、所实施
的每种运行入手进行分析,评估二个型别飞机的差异与相似性,
制定实施混合
机队飞行的运行程序和定期复训大纲。
7.4
合格证持 有人实施混合机队飞行的飞行机组成员最多只
能运行两个型别的飞机。
7.5
实施混合机队飞行的机长,
按
CC AR121.463
条要求合格证
持有人的机长应当在前
12
个日历月内,
在其所飞的一个型别飞机
上通过航线检
查;航线检查应在两个型别飞机之间交替进行。
7.6
实施混合机队飞行的飞行机组在每个型别飞机上都应满
足
CCAR-12 1
部第
121.419
条要求的定期应急演练。
7.7
实施混合机队飞行的飞行机组在任何一个值勤期中,
只能
运行一个型别的飞机。
7.8
合格证持有人应该在运行手册中明确局方所批准的飞行
3
机组实施交叉机组资格和混合机
队飞行所适用的程序和运行限
制,包括:
(1
)
飞行机组成员的最低飞行时间和经历要求,包括在
121
部 p>
合格证持有人航线飞行时间要求;
(2)
在开始进行第二种型别飞机训练前之前,基本型别飞机的
最低经历要求;
(3)
飞行机组实施交叉机组资格训练,取得第二个型别等级的
实施程序;
(4)
实施混合机 队飞行,飞行机组各个型别飞机的近期经历的
要求。
< br>7.9
合格证持有人应该为每一名实施交叉机组资格和混合机
队飞
行机组建立并保留一份培训记录以证明其飞行机组成员完成
了各个阶段的培训和检查。<
/p>
8
、经历要求
实
施
交
叉
机
组
资< /p>
格
和
混
合
机
队
飞
行
的
飞
行
机
< p>组除
满
足
CCAR121
O
章和
N
章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的经历 要求。
8.1
在实施交叉机组资格或混合机队飞行前< /p>
,
飞行机组成员必
须连续
2
次完成该合格证持有人的熟练检查,并且在该合格证持
有人的相关机组位置上具有
500
小时以上的飞行经历时间。
8.2
p>
在实施交叉机组资格或混合机队飞行之前,
飞行机组成员
必须
在基本型别飞机上完成至少
3
个月和
150
小时的 飞行,其中
必须包括至少
1
次该合格证持有人的熟练检查 。
8.3
在完成交叉机组资格训练后,
飞行机组成员必须在新的型
别飞机上完成至少
50
小时和 作为操纵飞机的驾驶员执行
10
个包
4
括起飞和着陆的航段。在获得上
述经历期间不得同时运行这两种
型别的飞机。
8.4
合格证持有人原执行混合机队飞行的副驾驶在其中一个
机型升级为
机长后,必须在其取得型别等级飞机上取得机长经历
时间至少
300 p>
小时和
6
个月,并再次完成该合格证持有人的熟练
检查后,方可实施混合机队飞行。
9
、批准程序
交叉机组资格和
混合机队飞行的实施程序采取合格证持有人
预先评估、
合格证持有人提交 申请及附件、
所辖地区管理局初审、
民航总局批准豁免的四个步骤进行:
9.1
合格证持有人预先评估
合格证持有人在飞行机组成员实施交叉机组资格和混合机队
飞行前,应
首先保证在基于飞机型别、布局、所实施的每种运行
及下列因素对相关飞机的差异进行评
估
:
(1)
技术水准
(2)
运行程序
(3)
操作特点
(4)
训练和检查内容
根据评估的结果编写合格证持有人差异要求
(ODR)
,制定实
施交叉机组资格的转机型训练大纲;制定实施混合机队飞行的运
行程序和复训大纲。有关差异评估的主要内容、厂家在推荐的合
格证持有人差异
要求(
ODR
)及训练大纲参考附件
2
、附件 p>
3
、附
件
5
。
9.2
合格证持有人提交申请及相关文件
5
合格
持有人在经过预先评估后认为其特定型别飞机符合实施
交叉机组资格和混合机队飞行的条
件后,可向所在地区管理局提
出实施交叉机组资格、混合机队飞行的申请及相关文件,相
关文
件主要指合格证持有人差异要求
(ODR),
实施 交叉机组资格的转
机型训练大纲,实施混合机队飞行的运行程序和复训大纲。
9.3
地区管理局初审
地区管理局在接到合格证持有人提交实施交叉机组资格和混
合机队飞行的申请及相关文件
后,参考附件
4
要求的审定程序对
合格证持有人的申请进
行审核,审查合格后以书面形式报民航总
局飞行标准司。
9.4
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以书面形式对合格证持有人交叉机
组资格和混合机队飞行进行豁免批准。
6
附件
1
:定义
交叉机组资格(
CCQ
):
是指在经过合格证持有人评估、局方批
准的具备相似系统、操纵特点和程序的不同型别飞机之间,经合理缩
减的改装训练
。
混合机队飞行(
M FF
):
是在两个型别之间交替进行的训练以及
获取的近
期经历可以用于满足运行规章中规定的检查和近期经历要
求。合格证持有人的在一个型别
上的定期训练和熟练检查可以替代合
格证持有人在另一个型别上要求的相应的定期训练和
熟练检查。
基本型别飞机:
由合格证持有人指定的一个 型别的飞机,
用作参
照,以便与其他型别飞机进行差异比较。
主通用要求
(MCR)
:明确了合格证持有人基本 型别飞机和其它型
别飞机之间通用的可替代的训练,检查和当前有效性的要求
主差异要求
(MDR)
:合格证持有人基本型别飞 机和其它型别飞机
之间差异要求的训练,检查和当前有效性的要求。
MD R
是满足由飞机
评估组(
AEG
)确定的 训练,检查和当前有效性要求的最低认可方式。
合格证持有人差异要求
(ODR)
:是合格证持有人对其所运行的具
备相似特点
的不同型别飞机之间差异的详细描述和所采取的符合性方
法。混合机队的合格证持有人评
估基本型别飞机和差异型别飞机之间
的差别,可为制定经局方批准的减少训练时间的改装
训练大纲提供依
据。合格证持有人差异要求包括:差异描述以及相关的培训、检查和
p>
满足近期经历的方法和程序,并且是满足飞机评估组和
CCAR121
部的
要求。
差异等级:
是指被正式指定的训练方法或设备,检查方式,或者
当前有效性方式的等级,而且这些
训练方法或设备,检查方式,或者
当前有效性方式满足与国家法规相关的差异要求或者型
别等级要求。
7
差异等级明确了对应于许多衍生机型组群之间日益增长的差异并与其
成正比的各
项要求。按照训练,检查和当前有效性,分别明确了一个
以增长要求为顺序的
个差异等级
(
确定为
A
级到
E
级
)
。
训练和检查差异等级的定义:
1.A
级
训练。
一名机组成员可以通过页面修 订、
通告或者差异讲义进行
自学即可充分地进行
A
级训练。
A
级训练介绍不同型号的系统或部
件,并且机组已经表明具备能力来使用和理解这些系统或部件。这些
差异不会造成程
序的任何修改或者仅仅造成程序的次要修改。
检查。在训练的时候,不需要与差异有关的
A
级检查。 不过,
机组成员有责任获取知识并且可能在熟练检查期间被检查。
2
、
B
级
< p>
训练。通过辅助教学,比如,播放幻灯
/
磁带,互动式的计算机 p>
辅助教学,录像或教室教学即可充分地进行
B
级训练。此类 训练通常
用于需要知识和培训以及可能的部分程序应用
(
比如,燃油
或液压系
统,等等
)
的部件
-
任务系统。
检查。初始和复训差异训练需要一次笔试或口试。
3
、
C
级
< p>
训练。应该通过使用符合
《飞行模拟设备和鉴定使用规则》
(
CCAR-60
)
规定的飞行训练器
2
、
4
、
5
或者更高等级资格的综合训练 p>
设备来完成
C
级训练。这些差异影响技巧,能力以及知识但 是不需要
使用?实时?设备。此类训练包括正常和非正常程序
(
比如,飞行管理
系统
)
。
检查。在改装检查和复训中使用
C
级或者更高训练等级 使用的
综合训练设备。检查应该使用一个?实时?的飞行环境,比如,考核
飞行管理系统的使用。不需要考核与特定任务无关的机动。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