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估分-大学估分
2012
年飞行技术专业(民航飞行学员)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南
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南航大”
)创建于
1952
年,是一 所以工科为主,工、管、理、经、文、
法、
哲、
教等多学 科门类协调发展,
具有航空、
航天、
民航特色的全国重点大学,< /p>
是国家
“
211
工程”
、
< p>“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以及全国
56
所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现建有明故
宫和将军路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
3500
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24000
余人。
学校现设有航空宇航学院、民航<
/p>
/
飞行学院等
14
个学院。其中民航
/
飞行学院是民航高层次人才培养和
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学院具有
“交通运输工程”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 /p>
博士、
硕士、学士完整的人才培养和学科体系,其中“交通运输”本科专业
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飞行技
术”本科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十年来,学校先后为上航、东航、海航、厦航、川航、首航、国航、
南航等十余家航空
公司招收和培养了具有本科学历的民航飞行学员(亦称“飞行学生”或“学员”
)
2600
余名。
二、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运用国内外先进的飞行
理论与技术标准,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
21
世纪民用航空
事业需求的政治思想素质过硬、知识结构合理、理论基础扎实、飞行技术精湛、飞行作风优良、具
备民用
航空飞行技术应用及管理能力、拥有国际竞争实力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模式(
“
2+2
” 大改驾模式)
“
2+2
”大改驾模式是 指在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在校生中选拔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学到南航大飞行技术专
业(本科)
三年级定向培养。全部培养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转学到南航大飞行技术专业,
进行为期
1
年左右的飞行基础理论课程学习;
第二阶段, p>
公费派送学员至中国民航局
CCAR-141
部审定或认
可的境外飞行训练机构进行为期
1
年左右的飞行驾驶训练;第三阶段, 学员完成飞行训练后回校进行本科
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参加并通过中国民航飞行人
员相关证照的理论培训及考试。
学员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
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
,达到
毕业条件者
,由南航大颁发
“
飞行技术
”
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 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
书。
(三)在校管理
学员在籍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委托培养单位、飞行训练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学校设置飞行大 队,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对学员实行准军事
化管
理;学校专设空勤食堂,学员在校期间享受一定的空勤伙食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员,学员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可参加国家级、市级、
校
级、院级等各类优秀学员奖(助)学金以及荣誉称号的评选。
学员在籍期间须 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飞行驾驶训练期间的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
由飞行训练机构负责。
(四)就业政策
本专业采用订单式合作,
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航空机构定向培养飞行员,
学员入校后与委托
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毕业后进入签约单位从事飞机驾
驶工作。
(五)淘汰机制
学
员在籍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我校将其转入民航学院相关本科专业学习;如由于
纪律原因被停飞,根据学校违纪处分办法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处理,直至退学处理。
(六)收费标准
飞行学员在籍期间的
学费和住宿费均和南航大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生一致。学费按照《江苏省高等学
校学分制
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实行学分
< br>制收费,住宿费为
1500
元
/
年。
大学生政治面貌-大学生政治面貌
西北工业大学 分数线-西北工业大学 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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