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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工作处通知
2014
年第
9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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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做好
2015
届中国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 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
2015
届中国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表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毕业生,
引导在校学生努力学习,根据《中
国海洋大学学生奖励条例(试行)》?海大学字
[2007]
?的有关规定,决定
开展
2015
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
、评选 范围:
2015
届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
、评选比例: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数的
15%
(班级可 推选
20%
上报)。
二、评选条件
1
、坚持四项基 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
步,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团结
同学,遵纪守法,有正确的择业观。在校学
习期间,在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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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校期间曾两次以上
( 含两次)
获得校级以上
(含校级)
荣誉称号
(仅< /p>
包含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等
称号,不含任何奖学金);
3
、学习目的明确 ,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各科成绩优良,入学来平均学
习成绩列全班前
2 5%
;
4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 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5
、
对志愿到边远地区、
西部地区艰苦行业或国家重点扶持单位就业的毕
业生,或大学期间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
者,条件可
适当放宽。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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