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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学生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
(暂
行)
< br>根据重庆市公费医疗管理办法有关医疗管理规定和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等五委
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
疗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
[2009]185
号)精神,结合我
校实际情况,特制
定西南大学学生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属我校招收的全日制
预科生、本科生、非在职研究生,根据学
籍管理规定,在入校三个月取得正式学籍后,可
享受学校学生公费医
疗待遇。经校医院体检复查合格的新生其入学到取得正式学籍期间符
合规定的住院费可在取得正式学籍后到学校医改办进行报销。同时参
加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学生可以享受相应的保险补
偿。
二、学生医疗费报销标准
(一)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按重庆市或北碚区城镇居民保险的大学生报销办法执行,如遇调
整则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普通门
诊:只有在校医院就医方可享受医疗费用补偿。学生在校
医院门诊就医,凭医疗卡每人每
年可免费享受
100
元的医疗费用。
< br>住院起付线:在起付线内(含起付线)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
予补偿。
一级及以下
医疗机构
二级
医疗
机构
三级医疗机构
区内三级
医疗机构
区外三级
医疗机构
项
目
住院和重
大疾病门
诊
100
300
400
1000
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多次住
院,每次都需按上述标准支付起付
线费用。
< br>属于门诊重大疾病范围的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只需支付一次起付
线。若因特殊原因
一个年度内在多个级别定点医院就医,其起付线费
用按最高级别医疗机构支付。
封顶线:指一个参保学年度内的累计最高补偿限额。
项目
筹资标准
封顶金额(元
/
人·年)
普通住院
一档
二档
一档
二档
一档
二档
一档
二档
40000
48000
2000
2400
100000
120000
1000
1200
慢性疾病门诊
重大疾病
门诊及住院
意外伤害门诊
以上各项累计支付一档
不超过每人每年
14
万元,二档不超过
16.8
< br>万元。封顶线之上的所有医疗费用基金不予补偿。
补偿比例:
住院医疗费用及门诊特殊
疾病医疗费用根据参保档次实行起付线之
上按不同比例补偿。
一级及以
项目
筹资标准
校医院
下
医疗机构
住院及
一档
80
80
二级
三级
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
70
60
p>
门诊特
殊疾病
补偿比
例
(
%
)
(二)商业保险报销标准
按照学生与保险公司签订的理赔标准执行。
(三)学生公费医疗补助标准
1
p>
、学生住院执行重庆市《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
保险和工伤保
险药品目录》,凡《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目录》中
属于甲类的,可全额按比例报销。
属于乙类的,须先自付
20%
后,再
按出具发票医院的住
院报销比例审核报销。
2
、学生住院起付标准
校医院
100
元,北碚区中医院、九院
200
元 ,区外市内三级医院
300
元。
3
、学生住院补助标准
学校医院
90%
,
北碚中医院、
九院
< p>80%,
区外市内定点医院
75%
,
市外医院住院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经医改办同意的最高可补助
75
%
。一般疾病每次住院限额补助
2000
元,特殊疾病(病种按市 医
二档
85
85
75
65
保规定为准)每次限额
元,重大疾病如癌症、肾功能衰竭的透
析治疗每次限额
p>
10000
元,全年住院报销不得超过
30000
元。
三、学生住院医疗费报帐流程
(一)
参加了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学生住院医疗费
报帐流程
p>
1
、
在校医院和北碚区内的医院住 院产生的医疗费用,
学生凭医保
卡在出院时刷卡结算城合保险报销,学生
自负部分凭医院结算清单、
出院证明、出院病历和发票复印件到商业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最后凭
保险公司赔付清单、出院证明、出院病历和发票复印件到学校医改办
进行公费医疗补助。
2
、在北碚区 外的医院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学生先全额垫付,报
帐首先凭医院发票、住院清单、出院
证明、出院病历到校医院进行城
合医保报销,其次凭校医院报销清单、出院证明、出院病
历和发票复
印件到商业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最后将保险公司赔付清单、
出 院证明、
出院病历和发票复印件到学校医改办进行公费医疗补助。
(二)只参加了商业保险的学生住院医疗费报帐流程
p>
1
、
在校医院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
学生先凭 医院发票、
住院清单、
出院证明、出院病历到校医改办进行公费医疗补助
,最后凭校医改办
报销清单、出院证明、出院病历和发票复印件到商业保险公司
进行理
赔。
2
、在校 医院以外医院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学生先凭医院发票、
住院清单、出院证明、出院病历
到商业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最后将保
险公司赔付清单、出院证明、出院病历和发票复印件
到学校医改办进
行公费医疗补助。
(
三)
只参加了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学生住院医疗费报帐流程
学生先凭医院发票、住院清单、出院证明、出院病历进行城镇居
民合作
医疗保险报销,最后将赔付清单、出院证明、出院病历和发票
复印件到学校医改办进行公
费医疗补助。
(四)没有参加任何保险的学生住院医疗费报帐流程
学生凭医院发票、住院清单、出院证明、出院病历直接到校医改
办进行公
费医疗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保险法
>>
规定
,
以上
3
种报销总额度不得
超过其支出的总金额。
四、下列情况不予享受公费医疗补助
(一)学生寒、暑假离校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寒、暑假计算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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