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办理参加医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通知
各院系:
医疗与保健中心从
5
月
20 p>
日起开始办理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
报销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门诊医疗费发生年度:
2012
年
9
月
1
日
—
2013
< p>年8
月
31
日所产生的门诊医疗费。
二、门诊医疗费报销范围:按学校有关就诊要求凡在国家确定
的公立医院门诊就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均在报销范围。
三、
门诊医疗费报销额度
:
<
/p>
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累计在
50
元以上、
400
元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报销
40%
,个人自付
60%
,报销最高限额
为
140
元
/
年
/
人。
四、门诊医疗费报销凭证准备:学生需提供医疗费发票,门诊
病历处方(或电子处方
)
、相关治疗处置单、身份证复印件等。
五、学生门诊
医疗费报销凭证由各院系统一收取并按要求登记
造册后报医保中心大学生医保科核准。<
/p>
六、
此次办理门诊医疗费报销截止日期为
5
月
30
日,
以后办理
时
间为
7
月
10
日、
8
月
30
日
.
联系地点:行政楼
418
办公室
联系人:和老师
特次通知
医疗与保健中心
2013
年< /p>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