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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疗保险文献综述
本文首先整理了医疗保险改革前国内关于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各项制度,
分析 p>
其中的问题。
然后归纳了医疗保险改革后国内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
与改革前进
行对比,
寻找仍存在的问题。
同时对大 学生医疗保险国外的发展趋势做一个总结,
同我国现行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比较寻求更
好的发展方向。
一医疗保险改革前国内大学生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改革前我国实施的高校公费医疗制度是
1953
年制定的,标准为每
名在校大学生每年
12
元。从
1987
年开始到
1994
年,先后调整了
5
次,最后的
的标准是
1995
年重新 修订的,为每名在校大学生每年
60
元。
(
一
)
存在的问题
p>
具体来说,拨给省属院校学生每年为
40
元,计划外招收的学 生
(
二级学院、
扩招及高职高专招收
)< /p>
不在此列,不能享有国家拨款,由学校参照国家标准自行
负担。其中,住院
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
50%~80%
,剩余部分由学生承担,但
< br>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据调查,北大学生负担的费用为
5%
;厦门大学学生挂 号费
5
元,药品免费;兰州大学校方负担
60%
;江西财经大学校方负担
90%
;河北
大学校方负
担
60%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区校方负担
90%
;
河北师范大学
100%
报销
师范类院校
)
。此外,国家保障的公费医疗还有范围限制, 具体在药品上分
为甲乙
2
类。甲类药品可以
100%
报销,乙类药品各地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而定,
不能报销部分由
个人自己承担。
因此,
传统的公费医疗制度存在着许多弊端:
一< /p>
是平均
60
元的医疗费用已经不能满足大学生对医疗保障的 需要,医疗费用的日
益增高使得
60
元每年的医疗保险显 得不合时宜。
二是在突发疾病与意外事故前,
.
- p>
公费医疗显得苍白无力。
传统的公费医疗体制下,
对于一旦出 现大、
重疾病的学
生来说,有限的投入成了杯水车薪。据中南政法大学统
计显示,
2002
年该学校
有
13
个学生患上像白血病、尿毒症等花费巨大的大、重疾病,尽管学校在制度
规定出
资外又非制度性地出了一笔较大费用,
再加上该校师生们献爱心募捐的资
金,却还是难以解决费用多则几十万元,少则几万元的大型手术费、治疗费。因
此,一个
患重病的学生可能花光一个年级甚至整个学校的医疗经费。调查显示,
大部分的学生一方
面都认为低廉的医药费用很好,但同时又对校级医院的设备、
医务人员的态度和业务水平
,
以及药品的质量等问题提出了意见。
学生享受的较
低水
平的医疗服务与医疗经费大的捉襟见肘有大关系。
(
二
)
解决方式
由于医疗保险制度的陈旧,我国许多高校尝试自发进行的大学生医疗保险改
革,但是改革方式可谓五花八门。我们概括为“公费医疗
+
商业健康保险”的 模
式。其医疗费用除自费外,主要来源于以下三个部分:一是公费医疗。国家财政
每年按计划内招生数以每人几十元的标准向学专项拨款,
解决学生医疗费用问题 。
但由于受财力制约,
数量有限,
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往 往明显超支,
而且超支部
分将由学校负担。
二是向学校和 社会募捐。
经常可见众多大学生为延续重病同学
的生命,
自发在校园内甚至走上街头向行人募捐,
许多新闻媒体也集中策划并组
织
对大学生健康的“爱心活动”
,以获得社会各界人士的资助。但相对于高昂的
医疗费用,
募捐和资助只不过是杯水车薪与一时之计,
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
因
而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是投保商业医疗保险。
现有针对在校大学生的商
业医疗保险仅限于住院医疗,
并 限定了病种及最高赔付金额。
同时,
各家保险公
司都将其
作为附加险销售,
而不是一个单独可以投保的险种,
如需要购买,
必须
.
-
先购买一份称之为学生平安保险的主
险。
由于商业保险必须追求一定比例的利润
空间,加之销售过程中存在着
诸多不规范现象,使得此类产品整体价格较高。
二医疗改革后国内大学生医疗保险
2008<
/p>
年
10
月
25
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 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
(< /p>
国发
[2008]119
号
)
的文件 ,决定将大学生纳
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
2009
年起全国
18
个试点省份先后开始了
大
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的试点工作,
同时在高校范围内缩小了享受公费医疗学生的
范围,逐渐推行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
(
一
)
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特点
1
参保缴费标准低,带病可参保续保
< br>从烟台高校看,
按照市政府
《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的意见》
要求,
烟台
14
所高校的
13
万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
盖范围,参保缴费标准参照中小学生标准执行,医疗保险费的筹资标准为每人
120
p>
元
/
年:个人缴纳
40
元
/
年,政府
(
同级财政,下同
)
补助
80
元
/
年;低保、重
残
(1
、
2
级
)
大学生参加城居医保可享受特殊补助,缴费标准为个人缴纳
10
元,
政府补助
110
元。
大学生的参保缴费由所在高校负责 统一代收代缴,
每年缴纳一
次,医疗保险待遇从
10 p>
月
1
日计发到次年的
9
月
30
日。各高校可以根据自愿
的原则,确定本校把学生的费用一次性缴
至毕业当年的
9
月
30
日。期间,政策
< p>规定个人缴费标准发生变化的,
多退少补。
大学生参保的个人缴费原 则上由大学
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给予补助。主要保大病、保住院、保
普
通门诊。即使在参保以前已经罹患重大疾病,仍可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
以下
简称城居医保
)
。而商业学平险 必须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才可以
.
-
参保,身体有病、参保后生病又想续保的,都不能参加
商业保险,但他们可参加城居医保并享受医保待遇。
2
提升门诊定额,扩大报销范围
经过近两年的发展,
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也在实施中不断得到完
善。从
2010
年起,烟台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定额标准 ,
由过去每人每年
20
元,调整提升为按个人缴费标准定 额,即普通大学生每人每
年
40
元;大学生中的低保对象 和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
10
元。学生普通门诊医
疗应主要
依托本校医疗机构,
门诊统筹基金也由本校医院负责管理使用,
按照出
< p>台的适合本校实际的“普通门诊医疗结算办法”方便学生就医,降低医疗成本。
从而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并且还将常见病、
多发病、
意外伤害
等就医购药的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畴,扩大报销范围。
3
提高报销比例,提升医疗保险待遇
< br>参保大学生可享受两种医保待遇:
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和住院和统筹病种门
< br>诊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是参保学生在定点医院住院,一、二、三级定点医院
的
起付标准分别为
300
元、
500
元、
< p>700元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
限额的合理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一、
二、
三级
< p>定点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
70%
、
60%< /p>
、
50%
,
参保大学生连续缴费
(< /p>
不
含补缴年限
)
满五年以上的
(
入学之前或毕业之后未就业期间缴纳的医疗保险年
限计算在内
)
,上述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
5%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直接在所住
定点医院的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从烟台看,白血病等
16< /p>
种疑难杂症被列入大
学生统筹病种的范围。
统筹病种患者治 疗统筹疾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
用,
一个医疗年度内,
在起付标准
(
一年
300
元
)
至最高支付限额的合理费用由统
.
-
筹基金按
50%
比例支付。结算工作由所在高校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一 个医疗
年度内,住院及统筹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
万元。
其中,普通门诊
(
含意外伤 害门诊
)
医疗费用不计入最高支付限额内。大学生因病
休
学、
见习实习、
寒暑假期间或其他原因在本市行政区域外患病住院的,
< p>只需将
住院日期、
疾病诊断等信息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出院后由高校持住
院病历复印件等材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审核结算手续。
(
二
)
医疗保险改革后大学生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以北京与深圳为例,
一是两地医疗保险有效时间与学生在学期间有差距。
一般学
生在
每年的
9
月入学或返校,对于两年制的部分北京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后
的
9
月到
12
月会有
4
个月的空白期 ,第二个有效期到来时学生已面临毕业问
题。医疗保险有效时间段与学生在学期间不相符
,且没有对空白期的补充条款。
二是深圳市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要求连续参保
6
年以上的才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而这对于四年制的本科生及三年制
的硕士研究生来说也不尽合理。
三是大学生医
疗保险工作效率亟待提高。
以办理
2012
年北京大学生社保为例,
2011
年底开
始办理学生社保,但是到
2012
年
4
月初,
学校尚未拿到社保卡,而报销工作要
求必须是在领到社保卡之后。
在此期间发生大额医疗费如何能及时办理报销事宜,
尚缺乏具体补充条款。
四是与商业保险公司相比,
大学生医疗保 险服务存在较大
差距,
各地社保局都还没有专门为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提 供对接服务的工作人员
三国外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
(
一
)
德国
德国医疗保险实行议会立法、
民间实施和政府监督三者 相结合的方法实施与管理,
分为法定保险和自愿保险两种类型。
德国从法 律上规定,
高校学生必须参加医疗
.
-
保险。
凡在德国国立或国家认可大学注册就读的大学生,
均有医疗及护理 保险的
投保义务,否则不能注册。学生凭保险公司出具的投保证明,方可去大学注册。<
/p>
大学生每学期约要支付保费约
300
余欧元。参保后,投保 者医疗费的支付是由
保险公司或者社会保险机构与医院直接进行的,
这样 医院就会及时治疗,
避免了
医疗保险“雨后送伞”的情况。德国政府在实
施医疗保险时,不完全介入具体操
作,只负责法规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德国政府在
1883
年就制定并颁布了疾病保
险的相关法律,在费用征缴、
费用使用、监督体制等方面均有法律作保障,使其
医疗保险有法可依。
此 外,
政府通过对保险金征收比例、
保险金的再分配等控制
措施,使得大学生无论贫富,都同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
二
)
美国
美国是市场主导型医疗保障制度的典型国家,
美国的医疗体制以高度的市场化为
主要特征,
实行管理式医疗计划。
美国医疗保险体系主要依靠私营保险 的形式实
现对居民的医疗保障。美国法律规定,
65
岁以 上的老人、低收入者和残疾人、
少数民族可以享受社会医疗保险,
除此之 外,
只能参加商业医疗保险。
美国注册
在校的高校学生自
愿参加医疗保险,
学生的抚养人也可自愿投保,
但很多高校都
要求学生必须拥有医疗保险,
否则不予注册,
有的州的法律也要求全日制学生 必
须拥有健康保险。
美国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与健康保险的范围十分广泛,
通常包括
意外事故导致的伤亡、
意外事故或疾病医疗费、
定额给付的住院医疗费、
门诊医
疗费、精神病治疗费以及
生育费等,覆盖疾病的范围也很广。此外,美国一些大
学还要求学生必须参加本校的医疗
保险。
哈佛大学规定,
所有的全日制学生必须
参加哈佛大
学健康计划,并缴纳强制性学生健康保险费
;
斯坦福大学每年从学费
中划走一定数额的保险费,
为学生的医疗提供帮助和支持。
美国政府在 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