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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大学生参加南京市居民医保相关问题解答
一、为什么我校
2010
年秋季入学的本科、硕、博学生要参加医 保?
为了进 一步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提高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水平,重点保障大病医疗需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
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
p>
的精神,
南京市要求
在宁各高校学生需要参加南京市居民医保
。
这项工作已经过充分调研
和研讨,南京市医保局已于
2 010
年
8
月出台相关文件,并在
8
月
17
日召开在宁高校相关部门会议,作出安排,提出要求。我校遵照
相关
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自
2010
年秋季起 ,新生统一参加医
保。
二、大学生参加医保后医疗待遇
按照南京市出台的文件,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 行
“
住院及门诊特
大病统筹
”
< p>与“
普通门诊统筹
”
相结合的保障方式。 p>
1
、普通门诊:包括一般的门急诊、意外 伤害及产前检查。其报销比
例见学校近期出台相关政策。
2
、门诊特大病:患有门诊大病(包括恶性肿瘤、重症 尿毒症的血液
透析治疗含腹膜透析、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
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的参保学生,凭本市三级定点医
疗
机构或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经主任医师签字、
医院盖章同意
的《门
诊大病申请表》
,到市医保中心办理《门诊大病证》
。凭《南京
< br>市民卡》和《门诊大病证》可到定点一所医疗机构就诊,医保范围内
的医疗费用,
医保基金支付
75%
。
3
、在住院方面,分不同等级医院报销。
具体保障标准见下表:
就诊类别
个人起付标准
费用段
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住院
三级医院
500
元
起付标准以上
80%
二级医院
400
元
起付标准以上
85%
一级医院
300
元
起付标准以上
90%
说明:
#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
起付标准逐次降低,
第二次及以上
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
50%
计算,但最低不低于
1 50
元。
#因精神病病种住院治疗的,免收住院起付标准。
#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与个人缴费年限挂钩。
p>
#参保缴费第
1
年,其住院、门诊大病、和门诊医疗费用,医 保基金
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15
万元,连续缴费每增加 p>
1
年,最高支付限额增
加
1
万 ,最高可增加到
22
万元。
#中断缴费再次参保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第一年重新计算。
#对个人自负高的患者享受一定补贴,
因住院发生的符 合居民医保规
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个人支付金额超过
3
万元的
(
3
万元以上部分)
, p>
居民医保基金再按
40%
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4
万元;
#参加医保后
,
既往病史也在保障范围内;
#增加门诊特大病保障;
三、新生如何办理参加医保手续
每年在新学年开学时,由学校统一组织和办理大学生参保登记、
缴费等
有关业务。
根据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宁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
,大学生参加医保筹资由个人和政府
共同分担。筹资标准为
220
元
/
人
?
年,其中个人缴纳
100
元
/
人
?
年,
同级财政补助
120
< p>元/
人
?
年。由学生处和研究生院负责信息采 集和审
核,财务处负责统一扣款,代收代缴。办理参保手续时,请同学们务
必按要求认真、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保证现金账户中余额充足,确
保财务处
一次扣款成功,顺利参保。
四、大学生就诊流程
大学生医保实行以定点高校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
首诊、转诊制。
1
、普通门诊(含意外伤害、产前检查)
(
1
)本市普通门诊
首诊应到学校医院就诊,需转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转诊,并办<
/p>
理转诊手续,持《南京市民卡》在定点医院就诊。就诊时发生的医药
费先全额垫付,然后在规定时间前往校医保办报销费用。未持《南京
市民卡》
或未经转诊自行到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全部由个
人自理
。
因急诊未办理转诊手续的,
报销时应带齐就诊病历等相关就
诊资料。
(
2
)异地办学大学生普通门诊就医
对于异地办学的参保大学生,
原则上在当地定点医院就 诊,
发生费用
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定期将病历、收据等相关资料交校医保
办,办理
审核报销手续。
(
3
)寒暑假普通门诊
学生寒暑假回家,
因急诊在当地二 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就诊,
返校后,
凭急诊证明、病历
< /p>
、发票、双处方、医疗卡报销。寒假报销
5
元,
暑假报销
10
元。
2
、住院及门诊大病
(
1
)本市住院
参保大学生如需住院,应凭医生开具的住院通知 单到定点医院住
院登记处,填写住院登记表、出示《南京市民卡》
,缴纳 住院押金,
办理入院手续。属于个人支付,由本人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
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结算。
(
2
)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住院
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 ,因急危重症需异地住院的,可就
近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或公立医院就诊,
发生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全额
垫付。出院后将《南京市民卡》
、病历复印 件、住院收据、费用明细、
出院小结等材料统一交校医保办,
由校医保办 统一送市医保中心办理
审核报销手续。
五、领取医保卡前如何就医
根据《江苏省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
,
在开学一个月市医保方能完成市医保与各校数据对接,
大学生享受医
保待遇从
9
月
1
日(今天 )开始,
2010
年新生在领取南京居民医保
卡前先全费
就医后报销,报销时间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