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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学生医保政策指南
一、南昌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一)
、参保对象及范围
本市辖区内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并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各类院校
(包括全日制普通高
等学校和民办高校、成人院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
)招收 的在校全日
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
。
(二)
、财政补助及缴费标准
参保缴费及财政补助明细表
单位:
元
/
人年
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对象
筹资总额
中央补助
地方补助
个人负担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个人负担(自愿)
15
高校学生
150
60
90
0
(三)
、参保登记流程
p>
参保登记。
信息采集。
(各学院以班级
为单位统一组织
填写《参保登记
表》
,
归集后以电
子版的形式统一
报学工处。
)
南昌市医疗
保险事业管理处
制医保卡。
(由校
学工处统一组织
采集参保学生照
片送市医保处办
理制卡)
待遇享受。
(一个待遇享受
年度为当年的
9
月
1
日到 次年的
8
月
31
日)
(个人缴大病补
充保险费
元)
每年的
9
月份
办理大学生参保
登记和缴费。
(四)
、待遇享受
门诊待遇
特殊病种
门诊待遇
普
通
门
诊
医
疗补助待遇,
由
各
高
校
实
行 p>
门
诊包干。
具体办
法
由
高
校
自
行
制定
。
参
p>
保
居
民
在
定
点
医
疗
机
构
发
生
的
符
合
规
定
的
特
殊
病
种
门诊医
疗费用,
报
销
比
例
按 p>
城
镇
居
民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住
院
三
级
医
院
报
销
比
例执行。
住院统筹
待
遇
(
1
)
起付标
准
:
一级
100
元
,
二级
200
元
, p>
三
级
300
元。
< p>
(
2
)
住院报
销
例
:
一
级
80%<
/p>
;二级
70%
;
三级
60%
。
(
3
)
住院统
筹
基
金
年
度 p>
内
累
计
最
高
支
付
限额
3.5
万元。
< /p>
(
4
)
住院床
位费
报销标准
:
一级
12
元
/
日;
二级
16
元
/
日;
三级
20
元
/
日。
大病补充
医疗保险
大病补充
医
疗
保
险
的
支
< p>付
范围
为:
参保居
民
发
生
的
超
过
住<
/p>
院
统
筹
报
销
最高限额以上、
符
合
政
策
范
围
内
的
住
院
< p>费用
部分。
年度最高
报销限
额
为
8
万
元,报销比例:
90%
。
风险补偿
标
准
未
p>
成
年
人
因疾病或意外
事故死亡者,
由统筹基金一
次性支付死亡
补偿金
10000
元
(
不
含
在
35000
元
以
< br>内)
,
大学生参
照未成年人标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