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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常见政策问题问答
【综合】
问:
居民医保参保者尚未领到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如何看病就医?
答:医保卡、身份证、户口本均可作为居民医保参保凭证。未领 p>
到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时,
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定点医院看
病就医。
问:应由 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有没有救济渠
道?
答:
合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等应由第三
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p>
医疗费用应由第三人负担的,
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参保人员
(或家属)应向定点
医疗机构提供详细情况,包括事情经过、当事人陈述、政府职能部门
鉴定报告(或意见)和第三方责任人或医疗费用支付责任方(或担保
方),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报告,经同意后由医保基金先
行支付。已支付
的基金根据有关法律向第三人追偿。
问:个人中断缴纳职工医保费怎么办?
答:个体参保人员在连续中断缴费
3
个月以内续保的,补齐中
断期间的医保费后即可恢复享受医保待遇,
并连续计算缴费年限;
连< /p>
续中断缴费超过
3
个月至
12
个月的,补齐中断期间的医保费,自补
缴之月起
6
个月 后恢复享受医保待遇,
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
中断缴
费超
过
12
个月的按首次参保处理,中断前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
< br>不再计算。
问:基本医保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有哪些?
(一)服
务项目类:(
1
)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
2
)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
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p>
(
1
)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
性整
容、矫形手术等。(
2
)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
)各
种健康体检。(
4
)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 疗项目。(
5
)各种医疗
咨询、医疗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
1
)应用正电子发射普扫描装置
(
PET
)、电子束
CT
、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
的检查、治疗
项目。(
2
)眼睛、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
性
器具。(
3
)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 p>
)省
物价部门规定不可以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p>
(四)治疗项目类:(
1
)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或组织 源。
(
2
)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 骨髓移植外的其
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
)近视眼矫形术 。(
4
)气功疗法、音乐疗
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
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
)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
2
)各 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职工医保】
问:参保人员住院医疗待遇报销比例如何规定的?
答:参保人员住院时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 p>
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
10%
< p>、
二级医院
8%
、一级医院
6% p>
;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
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一个自
然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
限额为
6
万元;医疗救助基 金最高支付限额为
24
万元。
问:
合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 门槛费)
是怎么规定的?
答:
《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住院
时发生的职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由统筹基金支付。
在合肥市一
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院住院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
200
< br>元、
400
元、
600
元;同一年度内住院 两次以上的,自第二次住院起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每次
100
元、
200
元、
300
元。
问:门诊费用是否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答:
已办理门诊特殊病卡的病人,
在 医院登记生效后,
相应病种
的目录内诊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的门诊
费用不予报销。
【居民医保】
问:新生儿如何参保?
答:
新生儿自办理合肥市户籍登记后,
可持户口本到市社会保险< /p>
征缴中心参保,不受规定参保时间的限制,按每人每年
30
元的标准
缴费。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同等待遇。其中:新生儿自出生之
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
其先天性疾病的治疗可自出生之日起
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问:哪些大学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
:
本市范围内,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并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 /p>
各类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
院、
科研院所等)
招收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
专科学生
(含第二学位)
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均可以参加城镇居民
基
本医疗保险。
问: p>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基金支付范围及支付比例是如何规定
的?
答: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普通门 诊、
住院及门诊
特殊病的支付范围以及支付比例,
按照我 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
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执行。
使用乙
类目录的药品以及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所发
生的费用,
先由参保学生自付一定比例,
余下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 p>
的规定支付。
问: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限额是多少?
p>
答:大学生参保缴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年度为每年
10
1
日至次年
9
月
30
日。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和门诊特殊病
的基金合计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
/p>
22
万元。
问: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有哪些情况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答:大学生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 p>
医疗事故,生育与计划生育,赴港、澳、台及国外期间等发生的医疗
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问:《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备案材料有哪些?